“不用了,这个时候他恐怕早就睡觉了。”
“言先生现今高寿几何?”
“他今年已经一岁了…”
第十二节 柴绍的野心
云烨从来都不知道鲁班的老婆姓云,然而,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公输木在和云烨争论将来的福利时,顺口说的,他和云烨沾亲,自家人不能坑自家人,对一个连自己祖宗都搬出来的人,云晔没有一点抵抗力。
老公输已经准备派人前往长安,看看云烨所说的书院,到底是如何建成的,不过这是小事,公输家既然准备出世,就不会在意三个月到底能不能建成那么大的一片建筑,只是遵循着建筑世家的骄傲,求证一下罢了。
公输甲对老师这一崇高的职业充满了向往,握了多年的锄头的手,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握笔杆子了,他很激动,不时的向云烨打听自己要教的学生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在得知全是功勋子弟这个惊人的喜讯后,独自一人坐在凳子上瞎激动。
老公输和云烨手捧香茶,谈天说地,从鲁班的木鸟,到仙人的腾云驾雾,无所不谈,历朝历代隐藏于世间的各种奇门杂学让云烨耳目一新,原来不光有天圆地方之说,还有张衡的天圆地浮之说,让云晔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这种学说已经很接近真相了,想像一下,张衡说:天是圆的,包笼着大地,大地浮在水上。就像一只鸡蛋,壳是天,黄是地,黄浮在蛋液上。只要把蛋液换成太空,就和现代的学说没什么区别。
一尺之捶,日取其半,则万载不绝,这种可怕的微观思想,让云晔汗流浃背,如果抛去后世在父母的唠叨,老师的鞭策下学到的一些乱七八糟的知识,他不知道在古人面前还有多少可以自傲的地方。
以后要少显摆,多抓苦力,公输家只抓了四个有些亏不知道传说中的墨家,道家阴阳家,那些变态的疯子如果统统弄到书院,李二会不会红着眼睛来抢人?
李二搞了一个狗屁的科考,就说天下英才尽入毅中亏他有脸说这个大话,就面前的这个老头子,当个工部尚书绰绰有余,朝堂上的那些草包,云晔可以尽情的欺骗,换了老公输就绝不会出现几千贯买四根铁条的事。
宾主尽欢而散,云烨用马车把老公输父子送回家中,然后就拖着爬犁来到柴绍的帅府。
柴绍,薛万仞牛进达三个人围着爬犁左看右看,啧啧称奇,不顾天黑就吩咐亲兵套上一匹马,赶着爬犁就出了城。在月光下,亲兵赶着马上坡下沟,装上石头,再试一遍,看到驮马依旧在雪地上跑得飞快,柴绍大笑着收兵回营。
柴绍是个厚道人没有追问爬犁的来历,只是吩咐工匠日夜赶制,他要弄一千架这个东西。
“大总管。看来我们的计划要更改了有了此物,我大军依旧可以在荒原上纵掠如飞,老夫刚才算了!下,有千架这东西,就可以携带三千军士和足够的粮草,器械,颌利想要依靠大雪迟滞我军的盘算只怕是一场美梦。”
老牛从来都没把云烨当成外人,当着他的面就开始讨论军中机要,柴绍也仿佛不在乎,蹲地上就开始和老牛,薛万仞讨论行军路线。云烨掩住耳朵不想听,可是薛万仞的大嗓门是用手可以掩的住的?
这时候想走有些晚了,听了军机不参与是不可能了。
“呵呵,云侯总是能在最关键的时候拿出最关键的东西,这是我大唐健儿的福气,只此一物,就可以让军中战损减少三成,行军途中,军士可以坐在爬犁上节省体力,到了战场,无需修整就可投入战斗,可以攻其不备,好,好啊!”
柴绍只是口头夸奖,薛万仞就连打带拍的表达自己的喜悦的心情,在胸口挨了一记重拳后,云晔忍无可忍大声说:“老薛,你说话就说话,不要拿我当沙包,这一拳差点没打出一口血来。”
老薛放声大笑:“兄弟,咱老薛领的就是陌刀营,每人身上百十斤的负重,在战场上只有硬碰硬的份,有了这东西,咱也可以尝尝什么叫偷袭。”
“小子,老夫知道你那里还有好酒,不多要,就一坛子,咱们四个人分着喝,想来也不至于误事,今晚咱们谁也别睡了,围着火炉边喝边说事,把事情理清楚,大军也好有个新章程。
“牛将军此言甚妙,就如此办理,云侯莫要小气,把好酒贡献出来吧。‘柴绍也兴致勃勃。
薛万仞早就开始流口水了,拽着云晔就要去拿酒。
人头大小的黑瓷坛子,口上用胶泥封得严严实实,薛万仞一掌就拍去了封泥,再撕开坛子口上的黄麻纸,一股浓香就溢了出来,柴绍夺过坛子,长吸了一口气,赞一声“果然好酒”也不用碗,仰脖子就灌了一大口。又递给老牛,老牛灌了一口水,笑着给了薛万仞,老薛人实在,坛子放嘴上不离开了,被柴绍在腿上踹一脚,才小心地给了云烨,还一副随时要抢过去的模样,没等喝那,酒坛子又到了柴绍手里。
“云侯年纪轻轻的还是不要留恋这杯中物才是,免得伤身体,老夫这样的就不用顾忌了。”话说完又是一大口。
柴绍抱着酒坛子的模样,一看就知道这家伙少年时期恐怕也不是什么好鸟。
酒少人多,在薛万彻万分惋惜的倒出最后一滴酒后,快乐的时期过去了。
军中的大地图铺了开来,柴绍指着不到六百里的襄城说:“颉利就在襄城过冬,据派出去的探子来报,他在今年五月灭了贺莫部,六月灭了由然部,薛延陀、回纥、拔也古、同罗诸部已经结盟要共同对抗颇利,据说还在派兵骚扰河西,不过我军河西兵力雄厚,不是他可以憾得动的,如今他不但伤兵满营,加之他分兵攻击河西,造成了襄城的空虚,若有三千悍卒,就可以一鼓而下,生擒颌利,如此良机,稍纵即逝,我们不应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良机。”
“颌利的弟弟突利已和我朝达成协议,它可以作为我军的向导,用来迷惑颉利,只是有一点,我等皆受定襄道行军总管李靖的节制,没有将令,私自出动,恐遭非议。”牛进达还是有些担心。
“牛老将军多虑了,只要我们生擒颌利,就是李靖也无话可说。”薛万仞信心满满的拍着胸口说。
“牛将军还不知道,陛下已经任命薛万彻为畅武道行军总管,我已命人通知了他,只待老薛上任,我们就不用担心没有后援,老夫认为这一局我们胜算很大,值得一搏。”柴绍面对生擒颌利的不世功勋难以自制心头的火焰。
“小子不懂军事,只是听说李靖已经进驻马邑,距离襄城也不过六七百里,听大总管这么一说,小子以为,李靖恐怕也打着这个主意吧。”云烨的话说的战战兢兢,他实在是害怕自己一旦说错了会带来不好的后果,
柴绍又仔细观察了地图,沉默半晌,重重一拳砸在桌子上,指着襄城西北的恶阳岭说:“如果李靖要突袭襄城,只有抢先占领此地,才有可能成功,我们只需静待军报,就会知道李靖的打算,他虽为主帅,却不向我等通报作战计划,他要干什么?难道说他要一个人生擒颌利不成?”
“大总管息怒,老夫认为李靖可能认为事关机密,越少的人知道越好,倒不是想抢功。”老牛劝了柴绍几句。
“我军现在占有各种优势,尤其是云侯献上的爬犁,可以让我军悄无声息的接近襄城。天赐良机,不取反噬,我们静待一月,等到十一月,如果李靖依然没有动作,我们就自己干!”柴绍拿定了主意。
“云侯,我等各有职责,只有请你帮忙打理好辅兵,做好出战前的准备。”
柴绍话说得客气,军中却不由云烨有一丝的推辞,赶紧起身领命。
夜深了,四人各自散去,老牛拉着云烨叮咛了一番,把他的亲兵头子派来帮助云烨,也就回到军营安歇。
月光照在雪地上显得格外明亮,云烨踩着脚下的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他似乎迷恋上了这个声音,专门找有雪的地方踩,让护卫的老庄直摇头,侯爷毕竟还只是一个少年人。
他不知道云烨心中的喜悦,从离开长安,到现在,只有今晚,他才是真正快乐的,没有谁算计谁,没有那些烦人的应酬,又找到了老公输一家子,这简直是杠上开花,这趟朔方之旅实在是太顺利了,钱赚了,看来功劳也少不了自己的一份,等绍有野心也只是单纯的想青史留名,不会涉及到身家性命。
他有些怀念老奶奶,小丫,当然还有辛月,只是在怀念辛月的时候,李安澜的面孔总是出现,让人烦躁。
他不再怀念后世的一切了,亲人的影子逐渐模糊,只有在最深沉的梦里,他们才会与云烨相会,物是人非,纵有千言万语,却难以说出口。
再有一个月,就要发生一场最伟大的战争,唐王朝就要显露出自己狰狞一面,云烨想把自己的名字写进这段历史,抱着最渺茫的希望,指望通过史书,来向自己的亲人们传达自己存在的信息。
只希望自己自己后世的一切依然存在。
第十三节 边城月
辅兵是大唐军中最没有地位的军人,说他们是民,他们手持武器,说他们是军人,他们没有钱粮,武器是自己的,衣服是自己的,连吃的粮食都是自己的。
按理说他们应该是一群散兵游勇,不堪一击才是,谁能想到,上了战场他们比狼还凶残,虽百死而不恤身,在战场上往往死战不退的就是大唐捕兵。与他们同音不同字的是府兵,他们虽然也需要自备武器,衣甲,却有一条好处,就是全家不必负担朝廷的租庸调制,他们大多数是良家子,装备精良,是大唐最基本的军事力量。
辅兵所求的不过是军功而已,有的家人犯了罪,需要军功才能得到豁免,有的纯粹是脑子发热,想靠着一身的武艺拼出一条富贵路来,贫家子是当不了府兵的,他们置办不起那身昂贵的衣甲,也买不起战马,只有依托在军中,梦想着有一天能斩下敌人的首级,得以富责还家。
他们依靠缴获得到补给,没有战斗就没有钱粮,一旦发生攻城,死守等高风险的战斗,他们是将领考虑的第一人选,生死寻常事耳,这是他们自己对生命的看法,淡漠而无奈。
多年的战乱造就了一大批只懂得拿刀的贫民,田地里的产出还养活不了一个大家庭,有些不肯在家里受穷的汉子,把家里最后的一点粮食留给了年幼的弟妹,自己在一个清晨,喝了一肚子的家乡水,背着一把破刀,离开了家,开始自己最残酷的辅兵之旅。
云烨忽然想起了张诚,那个自己初到大唐见到的第一个人,憨厚豪爽,坚强而又善良,他现在还清晰的记得,在骑兵来袭之时,他把云烨跟两个妇人推到树林里的情形,他自己跑到军阵里大声呼喊死战。
现在他已经是大唐最低级的军官了吧,他发现了自己,并且制盐有功,得功三转,这已经是辅兵中最逆天的存在,想起程处默对自己说的话:张诚得知喜讯,给你扣了一上午的头,每一下都实实在在,额头的血把地都染红了。
那个飞怀里揣着一块不能吃的盐块,还把他当宝贝的憨厚农家子,现在如何了?云烨有些想念。
现在他面前站着两百四十七个汉子,有年过五十的,也有不到十五的,老的,头发都已花白,少的,唇角还有软软的汗毛,他们站得笔直,寒风从他们衣服的破洞里往里钻,却没有一个人去理会,因为,他们面前站着一位侯爷,一位他们只是听说过,从没有见过的贵人。
什么时候辅兵有过一位侯爷统领?常年的征战生涯养成的敏感让他们觉得大买卖要来了!
生死寻常事耳,只要有挣军功的机会,命,不值钱!
“从今天起,我就是你们的统领,我叫云晔,让你们知道名字,不是要你们敬畏,而是要告诉你们,有了麻烦来找我,很公平,我有了麻烦也会去找你们,因为我不会打仗,战场上要靠你们,所以战场下面你们可以靠我,我给你们找了一位队长,他会在平日里管理你们,如果你们谁有胆子,可以找他去试试,比武我不在行,找他就行。”
云烨说的很随便,就像拉家常,又说的是实话,让辅兵们面面柏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心里起了疑问,侯爷就是这样的?穿着非常精美的甲胄,说个话都哈欠连天,好像没睡醒,更别说年纪小的要命,校场上顿时起了一片嗡嗡声。
牛进达的亲兵头子站出来大喊一声:“肃静!你们谁是头?”
一个老辅兵站了出来抱拳说话:“小的聂大牛,暂时统领辅兵。”
“好,老子现在是队长,现在,你就是副队长,现在再选出二十五个小队长,你们自己选,给你们一柱香的时间。”老牛的亲兵队长在军中怎说也是校尉一级的武职,管理几百个辅兵自然是绰绰有余。
看事情进行的顺利,云烨就要打道回家,昨晚胡思乱想了一夜,现在困倦的要命,刚走了几步,一个只有十四五岁的小兵就窜了过来,还没到跟前,就被老庄他们死死地按在地上。
“侯爷,我只想要双鞋子,我只要双鞋子。”他的头被按在雪地上,依然挣扎着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云烨让老庄他们松开那个小兵,只见他身上穿着一件肥大的衣服,头发乱糟糟的,脸上全是泥,他也不擦,就死死的看着云烨,眼中全是渴盼,他脚上是一双草鞋,乌黑的脚上全是被寒风冻裂的血口子,如同一张张小嘴,他窘迫的要缩回脚,无奈的低下了头,满脸通红。
“你的脚和我的一般大,那就穿我的鞋子吧,”
云烨马包里永远装着两双鞋子,唐朝的鞋子不禁穿,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有脚趾头露出来,所以奶奶就特意给云哗准备了两双鞋子,随时准备换。
一双牛皮底的靴子放在小兵的面前,他擦擦手,小心的把靴子揽在怀里,认真的对云烨说:“战场上我帮你!”
他的话惹笑了很多在场的人,他们不认为云烨需要一个小兵的帮助,前面说的话,也就是一句玩笑。
云烨没有笑,他认真的对小兵说:“好,说定了,我给你鞋子,你在战场上帮我,不过你要先治好你的脚,你去南门找孙思邈道长,让他给你一些药材,回去泡泡脚,你这样子的脚,是没法在战场帮我的。”
人的好意是不分阶级的,那怕再卑微的人给你的好意都因该小心珍惜,因为这是老天给予每个人的最大恩赐,我们一生有接受他人好意的机会不多,有这样的机会,云烨从来都不会错过。
校场上的辅兵们还在嘲笑,那个年老的辅兵,来到一个笑的最起劲的壮汉面前,抬手就是一记响亮的耳光,抽的壮汉有些发懵,不知道老兵为何会抽自己。
“下次再遇到这样的事,你如果还笑的话,我全一刀砍下你的人头。”老兵的声音就像带着冰碴子般寒冷,让壮汉打了个冷战,缩着脑袋,捂着脸再也不言语了。
云桦清清嗓子,对辅兵们说:“都是爹生娘养的,不要谁看不起谁,我这个当侯爷的不一定比你们强,战场上大家只有抱成团,才能活命,今天你帮他,说不定明天就是他救你一命,这种帐不敢算,也算不起,我只希望大家都怀里揣着大把的钱财风风光光的回家,不要有一个把性命丢在这片荒原上。”
“承侯爷吉言,小的一定会努力活着回去,家里还有两个孩子等着我回去给他们带糖吃呢。”老兵对云烨躬身施了一礼,这才回话。
“哦?看你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听你说话的口气,你的孩子还很小吗?家里有妻子,为何还要在刀口上舔血?”很奇怪,光棍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选择这条道还有情可原,一个一家之主跑到辅兵里面瞎混就说不过去了。
“侯爷您也知道,今年关内蝗灾泛滥,把家里的粮食啃的一粒不剩,活不下去了,还好朝廷开仓放粮,小人全家才得以活命,可是这些粮食也不够吃的呀,整天数着米粒下锅,这种日子是没法过了,小的以前就是靠刀子活命的,如今四海升平,想要吃这碗刀口饭,不到朔方还能去那?”
老兵也是关内的汉子,给老婆孩子把粮食留下,自己提着刀就上了朔方,没料想,这些日子里朔方平安的像长安,没有战事,老兵自然就没了挣钱的门路,所以才如此潦倒。
这里的辅兵有一大半是被蝗虫逼的,一想起蝗虫,云烨就对李二充满了恨意,是他纵容了蝗灾的发生。
在蝗灾这件事情上,云烨总觉得亏欠了天下所有的人,所以就想给他们一些补偿,不为别的,只希望自己能安安稳稳的睡个踏实觉。
薛万彻人直接去了灵州,东西却返回了朔方,份量很充足啊,紫羔皮居然有两百多张,牛黄也弄回来了百十斤,连带着弄回来大批的牛羊,只是不见金银之物,一定被老薛私藏了,云烨不无恶意的瞎想。
现在大唐有个很坏的风气,就是窖藏金银铜钱,大户人家都是只进不出,小户人家就没有那个条件了,想想也是,大户人家里的锦缎,实物恐怕堆成山了,收藏的女人也多不胜数,这些个东西又不好储存,锦缎容易发霉,女人会变老,实物会贬值,只有金银才是王道,不是说了吗,盛世的古董,乱世的黄金吗,尽管李二三令五申告诫臣民,不许私自窖藏铜钱,可是有几家听他说话该藏的还是藏了很多,比如云家。
云烨对黄金有一种病态的痴迷,这也影响了家里的所有人,就连小丫也拿着自己每个月的二十个铜板的零花钱找哥哥换金子。
一想到这些,再看看愁眉苦脸的何邵,云晔就觉得有趣,一方面满长安人都没铜钱用,只好用违禁的金银,而朔方却偏偏倒过来了,人喜欢金银,不喜欢铜钱。
云烨决定不告诉何邵这个白痴,打算用银子换他手里的好几千贯的铜钱,然后再到长安,把铜钱换成金银,倒一下手,就有三成的好处好拿,有什么不满足的?
第十四节 救护兵
许敬宗现在一天很少说话,往往一天都不发一言,他来朔方实在是太匆忙,除了几身衣物,就在无长物。他想看书,非常想看。
可是朔方满城的军人,自然就不会有多少书籍供他消遣,所幸他的老仆在来朔方之前怀里揣着一本历书,这是老仆唯一的爱好了,边角翻卷起来的旧书,许敬宗坐在窗前看得津津有味。
他在军中没有什么朋友,与军中将领也没有交情,柴绍看不起他,老牛不理会他,薛万仞总想揍他,所以他很少出门,自从第一场雪下过之后,云晔说瘟疫已无足轻重,他就彻底的闲了下来。
窗外的雪下的纷纷扬扬,旧雪未化,又添新雪,如果在长安,这样的天气里有无数的雅事可供他选择,可以饮酒赋诗,可以招伎起舞,再不济也可以独坐窗前品酒,心里暗暗为自己逝去的少年时光凭吊哀愁。
如今只有雪,没有酒,手里只有一卷残破的历书,他发现无所事事的悠闲也会把人生生地杀死,而且是最为痛苦的一种死法,许敬宗觉得自己已经快要发霉了。
老仆悄悄推门进来,手上端着红不木盘,上面不再是让他作呕的牛羊肉,而是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面条,上面洒满了绿色的蒜苗,异香扑鼻,让人食欲大开。
端起碗二话不说,就开始吃饭,直到把最后的一小片蒜苗吃下去,许敬宗才问老仆是从那弄回的美味?
老仆指指隔壁的院子说是云侯派人送来的,还有一小壶酒和一些书。
都是一些书院的教材,许敬宗看得无比的吃力,只看了前面几页他就知道自己还需要认真学习前面的概论才能看明白那些奇怪的字符和数字。
他从来都是一个好学的人,遇到这样的情况让他欣喜若狂,终于有了一个可以做,而且自己愿意做的好事情,提起酒壶,美美的灌了一口感受着酒浆在口里翻滚,五官似乎一起活来过来,重新变得生动。
“小子。你为什么还要搭理那个人?不是给你说了,他不是好人。”孙思邈捞起一大筷子的面条边吃边问。
“一个人穷极无聊之下,忽然有一个可以让他不无聊的东西,你说他会怎么看这东西?”云晔不紧不慢的扯着手上的面团,把一块面扯成几百根细细的面条随手抛进旁边的大锅里,才回答老孙的问话。
“就老道的经验来看,哪怕是平日里不屑一顾的东西,此时也会是难以释手的宝贝。”
“您也许不知道,物理学有一个奇怪的特质,就是开发人的求知欲,而一个人知道的越多,就会发现自己越无知,解决了一个问题,后面就会有无数新的疑问出现让人不能自拔,尤其对许敬宗这样才华高绝之辈,一试一个准。”
老牛把碗墩在桌子上,对吃的正欢的柴绍说:“你看看,长安城就不是一个好地方,好好的一个孩子,不到一年就学成什么了,要早知道是这样,老夫当年就不该把他送到长安,留在陇右就没这些恶心事。”
喝了一大口肉汤,柴绍不耐烦的对老牛说:“这样的小子,小小的陇右能留得住他?一年时间就闯出诺大的名头,你当长安三害是白叫的?谁祸害谁还说不定呢舒舒服服吃口饭,少唠叨两句小子再来一碗。”
大雪天来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再浇上辣椒油撒上蒜苗,神仙也不换啊。
今天食客多,身份有些高贵,老何端着空碗眼巴巴的瞅着锅里翻腾的面条,等待再装一碗。他没机会上桌子,只能蹲门槛上,样子可怜,没办法,老牛要吃面,还要比上次在陇右吃的还要好,他把军伍里不轮值的高级军官全喊来了,足有十几位,侯爷就有三个,还有一个比侯爷还牛的孙思邈,老何的县男身份就有些上不了台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