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无忌大包大揽,将所有的事情扛下来了,这事就没办法查了,赵公想看大火这个理由足够烧掉几十万担烂草博他老人家一笑了。
“这是自然,不过为了放心一点,您家里是不是也入上一股?”
“赚冇钱的生意怎么不喊老夫入股?比如你家在岭南的船队,老夫就很有兴趣,怎么样,老夫入股一万枚金币,占两成的份子,成不成。”
“当然可以,正憨找不到大金主,您这一加入,船队就能跑的更远了,咱们都是利索人,下了差就让管家把金币送过来,云家给你开份子文书,就这么说定了。”
不管是云烨还是长孙无忌那没有兴趣听李义府和颜师古吵架,有这种兴致的是皇帝,没见他老人家听得津津有味,欲罢不能的。
“嘿嘿,老夫以为你尾巴翘到天上去了,自以为无所不能,独孤谋进场感到压力了?长孙家和独孤家是老交情了,你现在想要和长孙家示好,是不是晚了点?
独孤谋就比你大六岁,你在老夫面前具有的年龄优势,在人家那里就算不得什么,也罢!这世道终归是你们年轻人的世道,等冲儿回来你们接着玩,老夫就不奉陪了。”
云烨点点头,世家大族的交易往往就是两个主人在一个合适的场地,合适的时间三言两语就能解决的,永远的把一个人当成仇敌,这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天大的仇恨在某些冇时候也要放下,不能被个人的情感所左右。一旦危机去除之后,两家再拼个你死我活也不晚。
长孙无忌现在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候了,他只比李二大五岁,现在看起来似乎比李二至少苍老二十岁,李义府和许敬宗连续不断的进攻,终于让长孙无忌感到力不从心了。
如今随着独孤谋的进场,他已经没有精力再应对越发复杂的局面了,如今心生退意,在云烨看来已经是非常明智的一种选择。
想要彻底的打倒长孙无忌根本就不可能,和历史上最大的区别就是长孙皇后活的好好地,只要长孙无忌不要去造反,他的家族自然会有长孙皇后照拂。
至于他说长孙家族和独孤家关系很好,这根本就是一个笑话,世家大族从来就没有所谓的关系好这一说,利益临头的时候,也就是反目成仇的时候,相互间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云烨下差回家的时候,长孙家果然派人送来了一万枚金币,辛月在检点之后,给长孙家开具了岭南船队的两成股份证明,就等家主回来加盖签章。
普通人的合约需要拿去官府备案,至于云烨和长孙无忌都不认为有这个必要,长孙无忌更加在意的是股权证明上有云烨的签章,这东西比官府的大印都要有效果。
“爹爹,您原谅长孙家了?”云欢等到长孙家的管家高兴地拿着文书走了之后,就立刻过来问父亲。
“没有,让长孙家入股云家产业是一回事,原谅长孙家是另外一回事,陛下在刻意的将朝堂弄成三国纷争的局面,就是为了好驾驭,三个势均力敌的势力,任何一个都离不开皇家的支持,现在更危险了,儿子,一旦一个家族露怯,就会被两头饿狼狠狠地扑上来撕咬。”
第五十四节天上人间
大雪又开始下了,云烨站在云家的牌坊下面看着绵延的大道上一个人都没有,摇摇头,就带着旺财往原野里走。
下了雪之后,旺财就不肯出门溜达,整天钻进干草堆躺着,这样下去可不行,一匹马如果不喜欢走路,奔跑,很快就会完蛋的。
可是马夫想尽了办法也不能把旺财从家里弄出来,就算是拿温热的醪糟哄骗也不行,一般情况下都是旺财喝饱了醪糟,然后又钻进草堆里睡觉,马夫跪下来磕头都没用。
无奈之下,云烨只好亲自出手,揪着旺财的耳朵训斥一顿,只有这样,旺财才会懒洋洋的跟着云烨走出去,到了外面感觉到了寒冷,又想往马厩里钻,被云烨在脖子上轻轻地抽两巴掌,只好极度不情愿的走到了外面,就这样,还需要把云烨用脑袋顶在前面,帮着它挡风。
天太冷,原本轻柔的雪花变成了冰渣子,打在脸上生疼,旺财在瑟瑟发抖,粗大的鼻孔里喷出两股白气,为了让旺财感到暖和,云烨只好慢慢的小跑起来,这样的话,旺财也能跑两步,整天光睡觉不活动,不说马了,就是人也受不了。
冷空气钻进肺里,蜇的胸腔生疼,不过跑了一阵子之后,就感觉不到了,旺财的身子也活动开了,不需要云烨跟着跑,自己就开始在野地里撒欢。
瞅着旺财跑的越来越快,云烨的一颗心这才放下来,旺财奔跑的本能还在,这就好,好好地活着,老子都没死呢,你想把自己折腾死,没门啊,哥俩既然是一起从山里出来的,那就要一起回去才好,无论把哪一个孤零零的扔在这个世上,都是不对的。
“我看了你好久了,真是难得啊,看着一匹马流眼泪,这还是在漠北横行霸道的铁血大将军么?说真的,你是在等我,还是在遛马啊?”
云烨拿袖子擦拭一下泛红的眼角,没有理睬身后的人,继续看旺财撒欢,眼见旺财鼻孔里喷出来的白气越发的急促,这才吹了一声口哨,已经跑累了的旺财立刻就跑了回来,还把满是口水的大嘴往云烨脸上凑。
“其实我觉得这个世上你唯一在乎的就是这匹马,和我说说,你们白玉京是不是从来都只相信牲口啊?看你对人防范的那个严密劲,或者也太没意思了吧?”
寒辙变得更加的帅气,或者说更加的妖魅,两道斜飞入鬓的眉毛,配上短髯,怎么看都不像是好人。
“今晚你睡单鹰的屋子!”云烨帮着旺财掸去身上的雪渣子,简单的对寒辙说。
“为什么?我在高原上冻得快死了,快点去你家暖和,暖和。”
“长得,穿的就像个yin贼,云家美女多,不欢迎你。”
寒辙大笑起来,指着云烨说:“还是那副小气的样子,寒辙要女人不用当yin贼,我小妹那样的美人儿冇住在你家我都没说什么,你还提防我?”
“你妹子住进云家是为了方便和小武打架,这些日子里已经打了三回了,还不错,不分胜负,听说你在高原上往死里折磨人,怎么有空到关中来?”
“我在建一座天空之城啊。青天白云下高原太寂寞,少了一座恢宏的宫殿,我想住在离天宫最近的地方,当神仙的隔壁,这样一来,就能听见他们的窃窃私语,我还想知道他们为何要如此残酷的对待我。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我有足够的武力,所以就能役使天下,寒辙赤条条的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想赤条条的走,你死之后,有你的孩子记得你,我死之后,就让天下人记得我吧。”
“三百里阿旁宫而今安在?把名字写进石头,我担心石头烂的比尸体还快。”
寒辙大笑起来,笑的极为苍凉,指着云烨说:“你在西域杀掉的人恐怕是我杀掉的好多倍吧?你还说过一句话,叫做”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这句话说得妙极了。”
“那是我在情绪低落,或者愤怒的时候说的气话,你看我现在还不是一心一意的在为国为民服务,每天进入公堂,打开那些本章,看着天下百姓安居乐业的消息就为他们感到高兴,看到人间的酷毒就为他们鞠一把同情之泪,笔墨间惩恶扬善,褒贬忠善,其乐融融。
我现在已经基本上做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整个人已经得到了彻底的升华,你们和我在精神层面上已经不是一个档次了,所谓亲贤人远小人,乃是我最近孜孜以求的一种生活态度,想想都觉得自己高尚的不行。”
寒辙的脸都绿了,无奈的对云烨说:“你最近和谁在一起?怎么变成了这幅样子?”
云烨发愁的叹口气说:“没办法,这是皇帝交代下来的旨意,他老人家认为我比较有颠倒黑白的本事,要我和别人一起将他的玄武门事变改造成可以让后世子孙歌功颂德的事件,所以一不小心就成了这个样子。”
“确实有难度,不太好改,他又是囚禁父亲,又是杀掉哥哥弟弟的,还把哥哥弟弟的老婆弄成自己的老婆,我还听说,他连隋炀帝的老婆都不肯放过,就差把强J儿媳妇了,这事要是干了,就五毒俱全了,如果不说他的名字,不管是谁都会认为干出这些事情的一定是你口中的人渣。
真是难为你了,你怎么接了这么一个不要脸的差事?”
“我想把这个功劳让给长孙无忌,长孙无忌说自己年老体弱难当大任,我又想把这个差事交给新任的户部尚书独孤谋,那个家伙说自己才疏学浅,实在是兜不圆这个事,最后就砸到我手里了,不过我最近也是受不了,又把差事交给了许敬宗,这家伙欣喜若狂,听说现在已经干的差不多了,就等着皇帝点头之后,最后把这件事写进《起居注》。”
寒辙若有所思的问道:“《起居注》的记录工作该是史官完成才对,颜家都是倔驴,恐怕行不通啊,你们的陛下想简单了。”
“现在记录《起居注》的是李义府,这个人你应该有印象才对,颜老头被弄去编篡《史记后篇》,所以我需要告诉家里的子孙,这些年的帝王本纪还是不要看比较好,野史都比正史记载的准确,我这事干的真是流毒人间啊。”
俩个人说说笑笑的回到了云家庄子,大雪天里街市上依然热火朝天,马上就要过年,到处都是采购年货的百姓,淳朴的脸膛都被寒风冻成了红柿子的模样,但是笑容却一点都不少,嘴里喷着白气,嘻嘻哈哈的和乡邻说着话,胳膊上挎着的篮子里无论如何也会有一大块猪肉,一条鱼,一瓶子酒,一大包奶糖,如今排着队在云家侧门口等着领取一捆子新鲜的韭菜。
云家的大棚产出非常的丰富,尤其是韭菜,有一个大棚里面专门种的就是这东西,原先还想着把家里吃不完的放到集市上卖掉,辛月后来发现这样做很丢人,就在年前,把这些韭菜全部割掉,只要是乡邻们想吃韭菜,就到云家来拿,现在已经形成传统了。
谁家里想吃韭菜饺子了,就打发孩子去云家讨要,大家都已经很习惯了,今天赶到年关头上,所以要韭菜的人比较冇多。
老钱从不放过这样的机会,年纪一大把了,穿着皮裘,戴着棉帽子,两手笼在袖子里,笑呵呵的和乡农笑骂,说他们是懒怂,不知道自家起一个大棚,光知道从主家手里讨要。明年的韭菜要换根,一个个都去吃狗屎。
乡农们也不怵这个侯爷家的大管家,一张嘴就是关中人特有的骂腔,说自己吃狗屎,到时候一定不会忘了给老钱留一口。
老钱就是贱毛病,被人家骂了也不生气,扯开嗓子吼家里的仆役,让他们快点,没看见乡亲们都站在雪地里等着么,还对乡邻们一个劲的抱怨,说现在的年轻后生不如以前的后生能吃苦,吃起来一个顶三,干起活来屁用不顶,都是家主给惯得毛病,三天不给吃饭,一定会变得勤快。
这句话立刻就引来几位上了年纪的老汉的同意,不约而同的怀念自己年轻的时候,说自己一天扛了数十万斤的东西,然后回家还能耕百十亩地…
寒辙站在路上看着这一幕不愿意挪步子,最后长叹一口气说:“这就是人间啊。果然比天宫有生气,耐看的多,天宫上最多的只有冷冰的石头,不管是雕刻过的还是没雕刻过的,都逃脱不了石头的本性,冷冰冰的。”
云烨不耐烦的说:“我活的是人间,你打算活成神仙,自然会有很大的不同,你妹子想活的开心,这些天像个孩子一样的在书院里乱跑,故意去逗弄书院的傻小子,害的那些傻小子最近老是受罚,大冬天的还要垒假山,模样凄惨。”
寒辙笑了起来,云烨看见这家伙眼角有泪水,从脸上滑落之后落在胡须上,很快就变成了一个个晶莹的冰珠子。
第二十三卷红日升 第五十五节找虐的寒辙
单鹰正在自己的小院子劈柴,飞雪漫天的日子里他却精赤着上身,雄壮的身子上热气缭绕,雪花落到身上就立刻变成了细密的水珠,让他的身体似乎抹上了一层油脂。
脚底下轻轻地一踢,总有半截松木柈子站立在木墩上,也不见他如何动作,只见寒光一闪,根松木柈子就均匀的分成四份,手里的斧头拨拉一下,劈好的木柴就飞到屋檐下,齐齐的摆在那里,院子里的木头架子上,挂着一只已经收拾干净的羊,上面落满了洁白的雪。
旺财非常的害怕单鹰,躲在云烨的背后,露出大脑袋警惕的瞅着单鹰,寒辙双臂一振,身上华丽的皮裘就飞了出去,高高的挂在屋檐下的挂钩上。
单鹰看了一眼寒辙,提着手上的斧头站了起来,小声的说:“你胸中有无限的悲愤,这让你的战意大增,白石宫的武功就是靠着一腔的怨毒支撑,来试试!”
寒辙红着眼睛说:“正有此意,我今天非常的想杀人,几乎克制不住,不管是别人的血还是我的血,只要让我见到血就成。”
扔掉了手上镶金嵌玉的刀鞘,喊着将自己的衣衫撕下来一块子,将自己的手和刀柄绑在一起,他的力道根本就比不上单鹰,这家伙今天是要拼命了。
单鹰就站在那里,手里拄着劈柴的斧头,眼见寒辙已经迈着碎步冲了过来,脚下踢了一下,一根松木柈子就向寒辙飞了过去,紧接着雪亮的斧头就划了一个半圆,斩向寒辙的颈项…
这两个人打架,一时半会还分不出胜负。云烨带着旺财躲得远远地,也不管他们俩个人兵刃凄厉的破风声,走到架子上,拿手按一下羊肉,发现羊肉还没有冻硬,这个样子正好下锅煮手把肉。给柴锅底下添了一些劈柴,眼看着锅开了,就用自己的短刀分割羊肉。
挑了一根干净的松木棒子就扔进了大锅,再把羊肉切成大块丢进去,大火烧煮半个时辰就能吃了,看看火觉得还行,就回到厨房里准备椒盐,准备好了椒盐,又给单鹰在焙干的辣椒粉加上一点咸盐。吃羊肉最是有滋味,单鹰最喜欢这样吃。
做完这些,就端了一个好大的盆子蹲在炉火边看着翻滚的羊肉发愣,旺财吃不到装在袋子里的豆子,就跑过来拿头拱云烨,这才让云烨从犯傻的境地里清醒过来。找了一个小一些的盆子装了一些黑豆,放在自己身边,听旺财把豆子嚼得嘎嘣作响。旺财从来不吃煮熟的豆子。
寒辙和单鹰的战斗已经过了试探的阶段,刚才还听不到兵刃撞击的声音。现在却叮叮当当的响个不停,只要兵刃开始相撞,就说明寒辙快要败了,拿着比斧头轻的多的横刀却在速度上赶不上单鹰的斧头,本身就技逊一筹。
抬头看了一眼俩个打斗的人,单鹰站在原地。见招破招的,无论冇寒辙的刀子从哪个方向劈过来,他都会用斧子背迎上去,击退了寒辙之后,他就会跨进一步。转过斧头用雪亮的斧刃再一次斩向寒辙的脖子,如果寒辙躲得不够快,云烨甚至认为在下一刻斧头就会把寒辙的脑袋砍下来。
云烨用煮羊肉的叉子用力的翻搅了一下羊肉,让所有的肉都煮好,只有这样才不会煮出一半生,一半熟的羊肉来。
云烨现在煮羊肉的功夫已经到了大成的地步,再也不往羊肉锅里放那些乱七八糟的调料,鲜嫩的羊肉本身就算是最好的美味,加了作料,只会失去了美味的本意,只有李二吃羊肉才会用十几斤香料包裹羊肉,然后拿去烤。
寒辙被单鹰一脚踹的飞了起来,吧唧一声掉在旺财的身边,吓得旺财赶紧躲到云烨身边,连自己的食盆都不顾了。
往常打架打到这个地步,也就该结束了,但是今天寒辙好像没有一点要结束的意思,爬起来,继续没命的向单鹰进攻。打不了多久又会被踹飞,撞到墙上,那声音让云烨的牙齿都酸,肯定疼极了,不过看样子单鹰已经算是手下留情了,因为单鹰一腿能打断碗口粗的枣木桩子,这一点云烨是见过的,他的两条腿和两把巨斧没有区别。
寒辙到现在只是嘴角流血,还能爬起来,这就很说明问题,无舌老头说单鹰现在绝对是天下第一的高手,他已经年老体衰,只能和单鹰较量一柱香的时间,超过这个时间如果还不能分出胜负,无舌认为自己必败!
寒辙被踹出来的频率越来越快,在寒辙再一次冲上去的时候,单鹰的斧头在荡开寒辙的横刀之后,斧子妙到毫巅的切开了寒辙手上包裹的布条,然后用斧头一勾就把横刀收了回来,横刀在斧头上转着圈子,单鹰随手一挥,横刀就钉到了门板上,哈哈一笑,抛开自己的斧头糅身而上,时而拳头,时而成掌,两只手不断地拍击在寒辙的身上,寒辙就像是一只人形沙袋被击打的蓬蓬作响,最后单臂从寒辙的肋下穿过去,手臂一抬,寒辙就狠狠地被掼在地上,这一次可能有点重,寒辙蜷缩着身子好半天没有爬起来。
对于寒辙的找虐待的行为,云烨不置可否,继续拿着叉子翻搅,找来一根筷子扎了一下羊肉,感觉现在到了最嫩的时候,就扬声对单鹰和寒辙说:“羊肉熟了,如果打的差不多了,怎么就开始吃肉,如果没打够你们继续。”
寒辙颤抖着从地上爬起来,吐掉一口血唾沫说:“不打了,吃肉,喝酒!我要最烈的那种!骨头都要散开了,正好活个血。”
单鹰从屋子里抱出来三坛子酒,扔给寒辙一坛子呲着牙笑道:“下回要是还想疏松一下筋骨尽管来找我。”
单鹰一瘸一拐的抱着酒坛子来到肉锅跟前,找了一块肥嫩的用叉子扎起来,坐在柴锅跟前开始大吃起来,一口肉,一口酒似乎非常的痛快。
云烨把调料碗推过去说:“没放盐,蘸上这东西吃。”寒辙从善如流,立刻就照着云烨的样子,把肉在碗里滚一下才大口撕扯。
三个人三把叉子,用不着盆子,也没有凳子,就蹲在锅边上大嚼,吃饭的时候不说话,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习惯,也没有敬酒,那些俗套在这里没什么作用。
一只羊不太经吃,云烨没感觉自己吃多少,怎么锅里的肉就没了,只好遗憾的抛下叉子抱起酒坛子喝一口酒对单鹰说:“现在太危险,要不然我不会把你叫过来帮我,独孤谋这个人看不透,咱们不害人,但是必须防着他一点才是。”
单鹰扔掉肉骨头说:“到了分胜负的时候,一家人你这时候不找我找谁,放心吧,我会盯死独孤谋,他玩不出什么花样的,危急的时候我会直接杀了他!”
“他告诉我说这一回的朝堂争斗最好不要流血,我姑且听之,如果他真的明里一套暗里一套他独孤家族会变成飞灰的。”
寒辙奇怪的看了云烨一眼说:“你要真的担心,我和单鹰今晚就去把他干掉就是了,费那么多的事情干什么?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云烨笑到:“这是皇帝布下的局,以后朝堂上很可能就要三权鼎立了,我是兵,长孙无忌是政,现在看样子独孤谋要拿的就是财权!
冇这三道权利,每一道皇家都占据主要地位,皇帝每一样都适当的放了权,他可能在试探一种新的政治制度,这是一种进步,不能让皇帝走回头路,虽然他立的三样东西不对,这也是一种进步,对天下人有好处,他死死地抓着执冇法权不松手,其实就是想把自己放在仲裁者的地位上。永远站在主动地位置上。”
寒辙更加的不明白了,看着云烨说:“他现在已经是天下大权集于一身,为何要做这些事情?他如此的强势,不论是你,还是长孙无忌,或者那个独孤谋还不是要看他的脸色活人,这样做几乎没必要。”
云烨笑到:“现在的陛下当然是九天上的神龙,龙飞于九天之上自然可以随意的行云布雨,但是他不能保证后世子孙也和他一样的英明果决,这个法子,是给子孙准备的,因为他发现他儿子或者孙子好像都不是太出挑,这是当爹的一片苦心啊。”
“你真的没有席卷天下的雄心?我在吐蕃可是听禄东赞说你天生的反骨,如果你真的有当皇帝的心思,我可以说服吐蕃人助你一臂之力!”寒辙笑着对云烨说。
“然后杀的满世界血海滔滔?你们吐蕃再趁势占领河西,青塘,西域?寒辙,绝了这个心思吧,老老实实地在你的高原上当神仙,要是你真的把我惹怒了,你的高原并非不可逾越,我只需要武装那些投诚的吐蕃人,就能让你的高原上尸横遍野,民不聊生,我用不着派一兵一卒上高原,能战胜你们的,只有你们自己人!”
云烨喝了一口酒对寒辙说。
第二十三卷红日升第五十六节牵绊和反噬
“这样啊,我还是蹲在修建我的天空之城比较好,你把人都弄死了,我就没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建造和维持我的神宫了。”
云烨瞟了寒辙一眼,这家伙现在野心膨胀到了这种地步,居然还想着经略中原。这没什么好说的,伸手朵手,伸腿朵腿是起码要做的,而自己刚才说的那些事情,李二已经在找人着手进行了,代言人而已,至于这个代言人能做到什么地步李二不在手,满朝文武也不在乎,唯一要做的就是让吐蕃高原上战乱不断就行了,这是一个长期的政策,百十年下来,比在高原上放瘟疫都要可怕的多。
寒辙的无所谓的态度这是有根源的,他划分人从来都是按照感情深hòu的程度来划分的,至于那些对他来说没感情的人,不管是吐蕃人,还是唐人,他一般都不认为是人。
“你不能因为自己倒霉了,就想把全天下人都弄死,寒辙,你生的孩子到底怎么样?如果不是过于愚笨,我这里有一种法子可以将那个孩子慢慢培育成正常人的,虽然迟钝一些,自理还是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