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弟之言甚合吾心,整日里案牍劳形,不胜其烦,如今事情已经完成大半,你我的确是该松快松快了。那就明日把臂同游。”说完两人哈哈一笑,继续埋卷宗之中。
李承乾没地方去,躲在钱庄数银子,如今的钱庄,已经成为了大唐最重要的部门之一,李恪走的时候,把账目交代清楚,请大哥帮着盘一下库房,这个举动让李承乾既欢喜。又是心酸,这是弟弟专门找的机会,让自己彻底了解一下钱庄的运作流程,知道钱庄的底子到底有多少,兄弟间如今也变得生份起来。再也不会有话明说了,难道说这就是长大的代价?
自己昨天才处罚了一个进言的幕僚,说什么魏王进驻武德殿,与东宫只是一墙之隔,陛下对魏王的恩宠过甚,将来说不定会威胁到东宫,需要尽早的做出对应之策。比如派出探子搜集魏王不法的证据,好供将来反击之用。
李泰为什么进驻武德殿,云烨讲的很清楚,那个地方现在已经成了禁地。如果没事干就离那个地方远一些,一个搞不好,说不定甘露殿的悲剧会重演,李泰现在管的是一个巨大的天雷,而且一个操作不好就会爆炸,不要没事干去打听那里的事情。
话说的云山雾罩,可是李承乾还是听明白了,那里是大唐秘密武器的研地方,青雀的性子最是适合干这件事,所以进驻武德殿不是荣耀,也不是什么恩宠,而是一份极为重要的责任。
进言的幕僚被他贬到州县当地方官,并且严令今后不得有类似的言论,违者决不宽贷,此令一出,被贬的幕僚仰天长叹曰:“殿下,您一定会为今日不纳忠言而后悔。”说完就一驴一童孤独的上任去了,充满了有志难伸的抑郁。
长安城里少了章台走马的纨绔,却塞满了道士和和尚,有些豪迈的道爷还会光顾一下燕来楼,那些拿着锡杖捧着钵盂的和尚就讨人厌了,寺庙里已经住不下了,那些和尚就住到一些富贵人家的家庙里,云家的家庙就住着四五十个老和尚,其中蒔莳的爹爹就住在云家,父女俩难得一见,见了面却有些陌生了。
觉远怎么也不会想到面前这个贵气逼人的小娘子就是自己的女儿蒔莳,见她脚下穿着鹿皮短靴,身上穿着一袭淡蓝色织锦短衣,一条同样颜色的裙子怎么看怎么合身,手腕上有掐金丝扭成的镯子,上面的宝石熠熠生辉,头不再是以前乱蓬蓬的模样,行动之间自有一股大家闺秀的气质,身后的小丫鬟捧着一袭灰色僧袍,一双千层底的布鞋,一把古朴的长刀被女儿抱在怀里,这还是自己那个从小吃尽苦头的孩子吗?
明眸皓齿的小姑娘俏生生的喊了一声爹爹,才把觉远从梦幻里唤醒,小女孩抱着自己的和尚父亲嚎啕大哭。檀印老僧宣了一声佛号,就进了云家的家庙,去和老夫人谈论佛法,出家,出家,就是要斩断俗缘,如今觉远被孽债缠身,也不知何时才是个尽头。
蒔莳擦掉眼泪欢喜的把自己亲手缝制的僧袍披在父亲的身上,又蹲下去给父亲换上亲手纳的布鞋,见父亲打扮停当,这才把那把长刀捧给父亲。
“爹爹,这是女儿用自己的例份给您买的,师父说这是一把好刀,本来想请云家的商队给您送过去,女儿不愿意,害怕弄丢了,这次您回来了,正好把这把刀带走,您是武学大师,就该有一把趁手的兵刃才是。”
“蒔莳,你在这里过的可好?”觉远接过长刀,放在茶几上,他更关心女儿的近况。
“您是知道的,师父一向都疼女儿,师娘对孩儿也好,老奶奶也好,大丫、小丫、小武,最近还加了小杰,女儿在师父这里很好,爹爹不要担心。”
觉远喝着茶,听女儿唧唧喳喳的给他讲云家的趣事,什么小丫的肥猪胖的走不动路了,旺财因为不小心吃了花椒,吐了一天口水了,小杰不小心看见小武洗澡被追杀了三天了,小丫学问没学好被先生打手心了,总之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可就是这些小事情,让觉远焦躁的心逐渐平静下来,听得出来,云烨对自己的女儿很疼爱,完全是在当自己的孩子在养,蒔莳一派大家小姐的风范,背后的小丫鬟也中规中矩的,这是大户人家才有的风范。
蒔莳看样子不用担忧,但是佛门这次想借云侯的门路将自己的意见直达天听的愿望,看样子要落空了,云烨早不走,晚不走,偏偏在最要紧的时候离开长安去秦岭狩猎,不用说,这是在躲避自己,不想参与到斗争之中。
蒔莳沉浸在自己的欢乐梦想里,想去求老奶奶让自己的爹爹永远留在家庙里修行,可惜啊,她不知道,自己的爹爹这次是抱着必死的决心来为佛门争最后的一丝机会。
如果这次得不到最后的机会,流血已经不可避免,皇帝坐在高高的宝座上俯瞰世间万物,道门独大,还是佛门昌盛都不符合他的利益,所以他选择了两不相帮,如同游离在羊圈的一头饿狼,随时在窥伺羊圈里两群即将斗殴的羊,老弱病残一定会进入它的腹中,成为最可口的食物。
云烨还是算错了一点,虬髯客没有沉睡十天,只是睡了八天就醒了过来,才睡醒,见四肢活动自如,大喝一声就从床上窜下来,准备和恶贼决斗,可是再强壮的人也经不住饿八天,每日里只能进一点稀粥,虬髯客下肢酸软无力,单膝跪倒在地,强提精神,四处寻找恶贼的下落。
门开了,一个红衣妇人走了进来,很熟悉,不由得唤了一声:“三妹,你不是已经遇害了吗?那个恶贼在何处,我要将他碎尸万段。”
“大哥,哪里来的恶贼,那天和您交手的高手是夫君请来帮助您恢复记忆的,您能记得小妹,实在是太好了,夫君上朝去了,他要是知道您已经痊愈,还不知有多欢喜呢。”
“没有恶贼?小妹你们定是被恶贼蒙骗了,他在这里肆无忌惮的杀人,还吃人肉,绝对是天下第一号的恶贼。待我休息片刻,就去找他算账,那个小女孩的双臂就是被他活生生的砍了下来,为兄亲眼所见,还能有错?”
说完就从红拂手里盘子里接过一碗粥,一仰脖子就倒进自己的嘴里,又对红拂说:“给我弄只羊来,腹中甚饥。”
说完自己跨出房门,神情一愣,院子里几个孩子在嬉戏,其中一个红衫子的小姑娘,不就是那天被斩断双臂的孩子吗?为何还能在院子里捧着一个硕大的鸭梨在啃?
“这是何故?”那个最后被砍断脖子的仆役挑着水桶从院子里经过,见到虬髯客还行了礼,才继续挑着水去了后宅。
伸出双臂,又摸摸自己的颈项,上面的皮肤还很完整,明显不像刚受伤的样子,可是为何腿上的伤口宛如昨日才伤的?
“小妹,我昏睡了几日?”
“您整整睡了十四个时辰,大夫说您精神**损耗过甚,需要睡三天,这才过去了不到一半,您就醒了,不要想太多,您在梦里也不停的喊恶贼,您只要醒过来,小妹就欢喜,其他的别想了,小妹先给您弄些吃的过来,大夫不让您吃荤的,说是对脾胃不好。”
红拂捂着嘴轻笑,唤过丫鬟让去准备食物,自己搀着虬髯客坐回大厅,不断地陪着虬髯客说话,生怕他再一次忘记过去。
*第二十九节 入宝山而空还
虬髯客陷入了长久的思考,自己从荒原出来之后到底都生了什么,从日出之时,想到日落,还是没有一点头绪,越想越是混乱,也就越的狂躁,他是一个豪迈的侠客,一语相加,便会流血五步,如今这些细腻的思考却非他所长,无论如何想,就是想不起来自己为何要去荒原。
殊不知,他的思路从出点,就被云烨带进了烂泥潭,先确定了自己的确去过荒原,其他的想法都只不过是是在完善这个错误的想法,没有的事情,又如何能够想的明白?
豪迈勇烈的人处理事情的办法也简单,想不通就不去想,老子只要钢刀在手,到时候杀他个天翻地覆就是。
虬髯客就是这么想的,所以就埋头大吃,给自己补充能量,只要填饱了肚子,力气复生,有什么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只是玩笑罢了,李怀仁啊,李怀仁,不管你出于好意,还是坏心,虐待老子这件事,老子迟早会还会来。
怨念是强大的,一瞬间就来到了秦岭,正在山顶比赛撒尿的李怀仁顿时就打了个寒颤,到手的冠军没了。
人常说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花间饮酒,那么到了松林怎能不撒尿?尤其是站在高山之巅,俯瞰大地,长安城虎踞龙盘,渭水白亮亮的穿过平原,光秃秃的田野里,只剩下一片片火红色高粱,站在高处人就容易变得自大,看什么都是如此的渺小,七八十个少年人顿时觉得一泡尿就足以冲垮关中平原。
程处默最后获得了胜利,获得了鸟王的称谓,赢来的七八十面玉石牌子挂在腰间,对着绵延的群山大叫,引得回音四起,顿时雄风大振。
“怀仁,你出门用不着带着八十个家将吧!”程处默奇怪的问李怀仁,每个人出门带上十来个已经很威风了,李怀仁足足带了八十个,他家总共也不到两百个家将,弄不明白他倾巢而出是为了何故?
“小弟原来出门就不带家将,带两个小厮我都觉得心烦,自从我们在青楼里出卖了某个人之后。小弟就觉得我家的护卫人手严重不足,自己有大难临头的感觉,多带些人也是为了有备无患。”
程处默了然的点点头,对李怀仁说:“我听到风声说李靖原本准备放弃寻仇,后来被小人蛊惑。进了谗言,然后我们就遭了秧,我的问题不大,主要第一个出卖那个人的是你,小心了,认识他这么些年,兄弟也做了很多年。他的心胸从来就没有大度过,你多做些准备也是好的,虬髯客骁勇绝伦,咱哥几个还打不过。”
明知道这两个人说小话给自己听,说不定是早有预谋的,但是云烨还是装作没听见,陷害别人的时候很爽,现在也该尝尝被陷害的滋味了。当陷害成为一种习惯,以后说不定在其他事情上也会照方抓药,不能给他们贯这种毛病,必须根除。
虬髯客现在该醒了吧,也该知道都是为了给他治病才折磨他的吧,但是像他这种桀骛不驯的枭雄,在他人面前展现了自己脆弱的一面,就是一种极大的屈辱,如果是曹阿瞒,绝对会把给自己看病的人砍死,虬髯客没那么狠,所以一顿重捶估计是逃不掉,自己挨?凭什么,还是李怀仁去挨好一些。
秋日的秦岭充满了野趣,各种野果子数之不尽,尤其是成片的山楂,引来云烨的欢喜,辛月最喜欢吃冰糖葫芦,去年做了一点,吃的牙齿酸软都不肯多分给那日暮一点。
提着篮子捡掉在地上的山楂,选个头最大的,准备带回去,再做一点,松子也是先,这东西山里面多得出奇,刘进宝嘟嘟囔囔的捡着松子,说这是娘们才干的活,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就该和其他人一起去打猎。
今天才知道打猎的名堂很多,长孙冲选了一座大小合适的山谷,作为狙击阵地,其他的人都拿着锣鼓去撵野兽。
一时间,哟、哟的声音就响了起来,树林子里的小鸟扑棱棱的飞上天空,有几只色彩斑斓的锦鸡,也同时飞了出来。
云烨站起身,眼见着刚刚飞起来的锦鸡翅膀都没有忽闪几下,一支狼牙箭就飞了出来,穿透了锦鸡的脑袋,锦鸡就如同石头一样,掉了下来。
纨绔子弟说起来好像一个个除了吃喝玩乐之外什么都不懂,其实大家族里出来的,有几个是无能之辈?
射箭一道,云烨连边都沾不上,柴令武举着弓闪电般的射出三箭,每一支箭都穿过那些可怜的动物的眼睛,据说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一张好皮子。
麋鹿、狍子、獐子、狐狸,甚至于还有一头熊,在这些杀才的面前唯一的命运就是死亡,箭不虚,是及格,射到野兽的身上会招来耻笑,只有每一箭都正好射在眼睛里的,才算是好汉。
原来不明白尉迟大傻为什么要穿着明晃晃的光明铠,现在知道了,是专门用来和狗熊打架的,他严厉的禁止所有人攻击拿头黑熊,这是他离开长安之前,送给李纲先生的最后的礼物,先生年纪大了,怕冷,需要一件熊皮袍子,这头熊就很好,全身都是乌黑亮的长毛,很适合做袍子。
看到他被狗熊拍了一巴掌,爪子抓在光明铠上出滋滋的声音,尉迟大傻用头顶着狗熊的下巴,戴着铁指套的拳头,一拳拳的砸在狗熊的腰上,一人一熊在地上不停的转圈,就听得尉迟大傻狂吼一声,居然把狗熊一个背摔,重重的砸在地上,自己骑上去,拳头雨点般的砸在狗熊的头上…
云烨一直认为一个人的头脑最要,但是看到眼下的场景,不由得想起一个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文明其头脑,野蛮其体魄。一个人和熊搏斗的场景,你不能不说,场景虽然血腥,虽然野蛮,但是这种粗犷的,原始的较量未尝不是一种美。
“杀戮场没什么好看的。”李恪手里拿着一个松塔,在不停的逗他肩上的一只松鼠,昨晚睡觉的时候,它钻进了李恪的靴子里,把早上准备穿鞋的李恪差点吓死,最后还是一个胆大的侍卫把松鼠抖了出来,腿受了一点伤,结果就赖在李恪身边不打算离开,可能是李恪喂了红枣的缘故吧。
“你不喜欢杀戮?”云烨问李恪,不喜欢杀戮的皇家子弟比较少见,云烨和他们一起上过学,知道他们的老师给他们到底教了些什么,杀戮就是先生告诉他们的最后的武器。
“我喜欢掠夺,但是讨厌杀戮,每个人活着都有价值,人是这个世界的财富之源,没有人就没有财富,没有人,财富也就失去了作用,叶子啊,想一想,这个世界如果就剩下咱们哥俩,我就算是有数不尽的财富那又如何?有价值么?把别人的财富变成自己的,这才是一种享受,人让他活着,我们不可能只掠夺他一次,就像庄稼,我们不可能只收割一次,我现在现啊,经商有时候和天地的道理是相通的,我准备把这种观念贯彻进我的经商生涯里,一定会无往而不利。”
“其实,你带着李家的大军抢劫可能更快一些。”云烨没好气的瞪了李恪一眼。
他不是看不起商人,而是商人里面有李恪这种人才让人看不起。李恪挠挠松鼠鼓鼓囊囊的腮帮子笑着说:‘你看,你只要开始嫉妒就会恶语相加,怎么,学生过老师你不开心?你不是说过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出于水而寒于水,这些可都是你说的,心口不一,言行不一致,小人哉。”
“你学了什么?不过是一点皮毛罢了,你知道什么是《资本论》吗?你知道什么是《政治经济学》吗?你知道《货币论》吗?你知道《大环境下小经济的微循环》吗?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就没有一点谦虚谨慎的求学态度,竖子不足与谋。”
李家的混蛋都是一个毛病,对于自己不知道的立刻就会刨根问底,至于学到手以后,师父一般都会抛到墙外面,这一点和倭国人很像。莫非遣唐使连这种行为都学去了?
李恪立马弯腰施礼,拱手的时候两只大拇指快要翘到天上去了:“李恪知错,还请先生指教。”
“刚才那些话也是在说我,我也只知道名字,不知道其中的内容,当初师父让我好好学学,说是治国安民的第一流的学问。”
“结果如何?”
“师父讲《资本论》的时候,我在底下看小书,师父讲《政治经济学》的时候,我在偷看窗前走过的小娘子,至于那个什么微循环的名字,我是在梦里隐隐约约听到的,所以啊,你问了也是白问。”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你怎么能把将来要教给我的学问弃之如敝履?天杀的,你赔我的《资本论》,你赔我的《政治经济学》,你赔我的《微循环》。天底下有你这样的人么?身入宝山空手而还,你有何面目对我?天啊!老天啊,你降下一个雷劈死我吧。”李恪如丧考批,伸开双臂向老天祈求,想要请老天来结束自己的痛苦。
*第三十节 绿野仙踪
脱缰的野马说的就是这群富贵人家的子弟,平日里家里管得严,白白顶着一个纨绔的名头却什么坏事都没干。
说起来也可怜,只要有欺男霸女的事情,万年县的县令就敢把他们从家里拎出来游街示众,而且,这些底层官吏似乎特别爱这一口,没胆子对付身上有爵位的,但是对爵位继承人从来就没有手软过。
地方上的衙内还有招摇过市的时候,长安城里的纨绔,想要抖一下威风,马上就会有强项令出现,顶着从来没有过的压力,就要公事公办。
公主家只不过在河上多架了几架水车,开个磨坊,都会有魏征这样的青天大老爷出现,拆了磨坊抓走了恶仆,最后公主还要受罚,没一点人情。
家法比国法狠多了,念书时候的情形凄惨的就不敢想,柴令武屁股上的伤还没好,可是听到兄弟们自己去秦岭玩耍,没一个长辈在跟前,当即表示爬也要爬着去。
捉迷藏?没等云烨反应过来眼睛上就被蒙上布条子,必须从一年到一百才能摘掉布条,不知道多少年没玩过了,但是看着李恪跃跃欲试的情形,只好随大流,玩吧。
程处默、李怀仁、长孙冲这三个家伙不用找了,匿影潜行这三个家伙是练过的,据程处默自己说,只要自己藏起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藏哪了。
他的语言匮乏,就靠着这些病句混呢,一脚踹在张公瑾家大儿子的屁股上,这混蛋也太藐视本大爷了,拿个树枝子遮住脑袋就算是藏好了?
抬头看着身边的大树说:“这种树叫枫树,分泌出来的汁液甜。有一种黑毛毛虫最是喜欢,当然毛毛虫没什么可怕的,但是我要告诉你,这种毛毛虫掉脖子里,你会比李元昌还惨,到时候不要怪我没说清楚。”
话刚说完,树上就掉下来三个人。
“柴令武,你就不要想了,想想你爹他们是怎么抓到颉利的。你不想被老鼠咬死吧,说不定这是一个蛇洞,你自己爬出来吧,快点。”
柴令武把脑袋从洞里探出来问:“烨哥儿,你是怎么知道我藏在这里的?”
“下回藏洞里之前。你把洞口收拾一下,脚印都在呢。”
柴令武重重的拍了一下脑袋,怏怏的从洞里爬出来,跳着脚:“这次算你赢,你一定找不到我表哥藏哪里。”
云烨找来一把柴火,放在洞口点着,拿袍子的下摆忽闪。不一会洞里就传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声,长孙冲一下子就窜了出来,被烟熏的眼泪鼻涕一大把,一巴掌就抽在柴令武的后脑勺上:“不多嘴你会死啊,云烨狡猾的跟狐狸一样,你一说就暴露了。”
有洁癖的李恪要是肯藏在野地里才是怪事,到他帐篷里一看,没人。那个装衣服的大箱子也不见踪影,不知什么时候,谁把帐篷外面的防火坑给填上了一截,上面居然还插着一根竹管,站在竹管旁边,听着竹管里呼呼的喘气声,就从怀里掏出一粒黄连丸,这是清热用的好东西,形容起来就一个字“苦“,孙思邈坚持不许给黄连丸里放蜜糖,说是会减少药性,得不偿失。
黄连丸一放进竹管里,一连串的咳嗽声就从地下传了出来,旁边的护卫赶紧把箱子从土里挖出来,扫干净了尘土,这才打开箱子,把呛得面红耳赤的李恪从里面扶出来,虽然不知道自己吸进去的是什么,但是从嘴里苦涩的味道判断不是什么好东西。
“烨子,我刚刚吞进去的是什么?”李恪担心的问一脸坏笑的云烨。
“今天还没洗澡,浑身痒,就在身上搓了一下…”李恪铁青着脸已经在大口大口的呕吐,全身都抽了。
“后来发现没什么泥,就拿了一颗黄连丸,放进去了。”
李恪闻身软软的倒在地上,掏出雪白的手帕擦了一下嘴角,心有余悸的问:“你确定是黄连丸,不是别的东西?”
李怀仁、程处默找不见,云烨也就不打算再找了,火堆里的叫花鸡已经熟了,再不吃就要烤成焦炭了。
看到云烨从火堆里扒拉出一个泥疙瘩用脚在地上踢着走,其余的纨绔也不是傻子,立刻就从火堆里开始扒拉,十几个火堆呢,一座山的野鸡都在这里,足够吃了。
赤条条的程处默从水塘里跳出来,光着脚在地上跳着走,蹲在火堆边上就开始找泥疙瘩,用小木棍左挑右选的找出来一个比较大的,这才罢休。
“处默,你好歹穿上短裤不行吗?知道你是鸟王,我们都承认,可是都拖到地上了,沾了灰就不好了吧。”
“管他娘的那么多呢,都是爷们,谁没有,让你们涨涨见识也好。”
“处默,你这就错了,这东西不是给男人看得,你需要给和男人不一样的那种人看才有威慑力。”长孙冲剥着自己的泥疙瘩,回头看了程处默一眼,好心的劝他。
纨绔们吃东西很有趣,不约而同的把叫花鸡撕成两半,一半给身边的护卫,让他们也尝尝,然后自己才吃剩下的一半,李恪这个王爷也是如此。不知道半只鸡十几个大男人怎么分,但是看到那些护卫一脸感激的样子,就知道,这是贵族的必修课之一,笼络人心。
云家没这规矩,即使吃鸡也是一人一只,云家从来都是庄主吃什么,底下的人就吃什么,除了老奶奶例外,就剩下给孩子喂奶的那日暮了,再说刘进宝他们早就知道怎么做叫花鸡,乘早就给自己留了肥的,云烨用不着矫情。
山里的野鸡其实很柴,没有油水,烤出来有些干吧,云烨撕了一只鸡腿就把剩下的给了光屁股的程处默,这家伙饭量一向都很大,按他自己的说法:“一个武将没有饭一斗肉十斤的饭量,也叫武将?”对云烨送过来的食物程处默从不拒绝。风卷残云的一扫而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