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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会在五台山多停留一天,就是为了等待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架真正的火炮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当战场之王——火炮这种东西出现之后,任何冷兵器在它的面前都不过是过眼烟云…
第十二章战争之王
云峥不是在为李清弄什么泼喜军发愁,而是在为李清竟然懂得去寻找研究新的作战武器而发愁。
上帝制造出亚当和夏娃的时候,这两个男女高兴地在伊甸园里光屁股跑来跑去的,谁都顾及不到羞耻这回事,活的没心没肺,饿了就吃,渴了就喝,时间到了就交配,日子过得其乐融融。
当一条蛇引诱夏娃吃下智慧苹果之后,满世界的麻烦这才接踵而来,因为知道了羞耻,所以就必须找东西把私处遮盖掉。
因为能够辨别美丑,所以就要弄好多的首饰来装扮自己,因为发现别人家的老婆比自己家的漂亮,于是战争的雏形就出现了。
最后上帝把他们撵出了伊甸园。
连西方人崇拜的仁慈的上帝都看不下去的事情,云峥这个刻薄到骨子里人如何会放过李清这只会思考的猴子。
之前所以要杀李清,为的就是要把李清这种可怕的思想掐死在萌芽状态,云峥非常相信一点吗,人类大部分的科技都是来自战争,是战争这个怪兽将人类的科技一步步的推到顶峰的。
一旦科技战争的萌芽一出来,用不了多久,这家伙就会长成参天大树,它的根甚至会向土里钻进去一百丈,那个时候再想斩草除根不过是一个念想而已,而人类战争的机器已经轰隆隆的驶向远方。
陈琳回来了,风尘仆仆的,专门在云峥的面前亲自抖动自己的披风,把一间干净的屋子弄得灰尘满天。
“行了,知道你劳苦,就不用在我面前继续显摆你的劳苦了。先喝口水说说郭恩那个家伙靠不靠谱?”
云峥把一杯沾了一层尘土的水递给陈琳。
陈琳夹手夺过水杯子,倒掉里面的水,洗涮了茶杯之后重新给自己倒了一杯水道:“老夫觉得你把水面上的尘土换成砒霜比较好一点,这样的话,老夫就不会碍你的事情了。”
云峥笑道:“不成,我弄死你。陛下就会想办法弄死我,你已经是耄耋老头,我还青春年少,一命换一命我亏大了。”
陈琳喝了一大口水怒道:“明知道老夫已经是耄耋之年,你还要老夫一日夜间奔行一百六十余里?”
云峥撇下手里的军报笑道:“没法子,武装敌人这种事你不去谁去?郭恩这段时间以来已经做了不少的事情,连自己的西夏小妾都送给委哥宁令泄欲了,这么重的赌注都放下去了,我们要是随便派一个人去。郭恩该多失望啊,做人家大帅最重要的就是不能寒了将士们的心。”
陈琳哈哈笑道:“你其实应该说这事你根本就干不了,武装敌人这种事情乃是大忌,送出去的都是民脂民膏,你送会被人家说你图谋不轨,老夫这个阴人送就没有那么多的顾忌了。”
云峥挥手让猴子给刚刚洗漱了一下的陈琳端来饭食,让他立刻吃饭,吃过饭之后还要商讨怎么应对委哥宁令这个意外。
陈琳很明显非常的饥饿。一口气吃完两大碗白饭,一大盆菜汤也吃的干干净净。最后拍拍自己的肚皮道:“还是这样吃饭痛快,这身体啊,就不能娇惯,以前在宫中的时候,每天山珍海味的,却把人养的病恹恹的。吃什么都提不起胃口。
不像现在,粗茶淡饭的却让老夫吃的香甜,精神也好。”
“既然精神好,那就多活些时日,北伐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情。需要我们耗空契丹人的国力,最后让他们百十年里没有任何可以反攻的机会,燕云十六州才算是真正落到我们手里了,因此,这一战的时间会非常的长,你要做好准备。”
听云峥这样讲,陈琳的面色有些沉重,知道他在说自己殉葬皇帝的事情,这件事是自己一生的追求,不可能放过的,即便是这段时间在军中效命,让他有了几分生气,也不过是几分而已。
陈琳不想说这个话题,端起茶碗漱口之后道:“郭恩的离间计已经基本见效,委哥宁令事实上已经是无路可走,他的军中不但军粮奇缺,更加要命的是军中所有战备物资,全部都是十年前的,早就残破不堪,不管是辽国的萧打虎,还是河曲的郎坦,都有一口吞灭委哥宁令的意思。
只不过郎坦是很不要脸的想要军功,萧打虎不过是想要一些牧奴而已,大帅要做什么必须尽快下手,否则,委哥宁令这个人就要死掉了。”
“委哥宁令的家眷除掉了没有?”
“密谍司已经在进行中,按照大帅吩咐的那样,把线索引向没藏讹庞,另外,右厢朝顺军司的将领家眷也在诛除之列,西夏人中有我们的死间,这件事一定会办妥当的。”
说这种灭人全家的阴私事情,自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如今,昏暗的烛光下只有云峥和陈琳两人而已,至于站立在房间两侧的高大佛像,在明灭的烛光下,显得神色多变,阴晴不定的样子似乎在犹豫着要不要把自己身边的这两个人弄一道雷电下来弄死。
“说到底还是我大宋周边的环境过于恶劣了,别的朝代只要对付一个强大的胡虏就好,偏偏我大宋却要面对两个甚至更多的胡虏,还他娘的一个比一个强大,害的我们只能躲在暗处用阴谋诡计伤害人。”
云峥和大宋最大的密谍头子坐在一起商量这种事总是有些别扭,不由自主的把这种阴私事情往大环境上推,似乎这样他的心情会好一些。
陈琳嘿嘿笑道:“少把丧天良的事情往我大宋的头上推,这些年这种事情我不信你没干过。
别的不说,光是燕州一带那些辽国汉人兵将的家眷死伤惨重这件事,你绝对是罪责难逃,还有郭恒川家族被灭族一事,你也不要说和你无关。
狄青还干不出这种事,郭家惨案我的属下可是亲眼目睹的,原本他们去那里的目的也是为了杀人,没想到却被另外一伙人抢了先,杀的那个惨哟,老夫都不忍心转述,从刚出生的婴孩到八十岁的老妇,堪称鸡犬不留,杀了人还放了一把火烧掉了房子,大火整整烧了一夜,火龙队都救不过来,眼看着五进的院子被烧成了一片白地,不但他们家被烧了,连累那条街都被烧了一半。”
云峥抽抽鼻子道:“真的不是我干的。”
陈琳嘿了一声道:“那就是老夫的前任干的,你是将军,自然不能干这些事情,也没有理由干这些事情,但是监军就难说了,比如老夫这次干的事情,一般都是监军干的,但是啊,你千万莫要说你什么都不知道。”
“你知道的,我这人为了胜利向来是不择手段的。”
云峥的解释有些苍白无力。
陈琳嘿嘿笑道:“没有责备你的意思,你是大帅,老夫是监军,大帅的职责就是大胜仗,监军的职责就是监视大帅不要打败仗,所以,我们的目的是一致的,只要是敌人,你尽管交到老夫手里,老夫没儿没女,不怕老天报应,只要北征能够大胜,老夫即便是被千夫所指又如何。”
陈琳说着话就离开了云峥的房间,路过塑像的时候还不忘记向塑像合手施礼,步子走的虽然慢,却非常的稳当。
对这个把生命都准备献祭给大宋王朝的老太监,云峥是真正的无话可说,听说他进宫被阉割的时候还不过是一个孩子,是被权贵买来之后当做礼物献给皇帝的,一刀之后此生就与幸福无缘。
不过很明显,这家伙找到了另外一条名垂史册的路子,那就是把自己当做祭品奉献给大宋王朝。
不论此人的心性如何,对于他的忠诚,没有人有资格站出来指责,他是人群里面最纯粹的一类人,爱的热烈,奉献的赤诚。
三更天的时候,云峥依旧没有睡觉,他依旧在等待他的火炮出现,军报上说昨日会到达,已经晚了三个时辰了。
按照军法误期者当斩,不过云峥并不打算拿这些人问罪,沉重的火炮运输,这恐怕是开天辟地的第一次,能运过来就算不错了,一千三百斤重的家伙,想要在大宋如今松软不堪的道路上前进,一定不会太容易的。
晚上巡夜的和尚敲响了云板,一共响了四次,云峥侧耳听听门外的动静,看样子火炮还是没有来,打了一个哈欠,脱掉鞋子就上了云床,看样子火炮今晚大概不会来了。
刚刚睡下不久,云峥在睡梦中听得外面人叫马嘶的嘈杂不堪,揉揉眼睛刚刚坐起来,大门就被猴子一把推开了,在白色的灯笼底下,那家伙的眼睛似乎都是红色的。
“侯爷,来了,三尊,大家伙!”
云峥浑身打了一个激灵,睡意顿时就没了,顾不上穿衣服,穿着里衣赤着脚就出了门,猴子抱着衣裳和鞋子,在后面紧紧地追赶,他从来没有见过侯爷这样失态过。
云峥奔出寺庙大门,就看见在在火把辉映下的三门火炮,黑黝黝的闪着金属特有的寒光。
云峥上前拍着结实的炮口笑道:“老天保佑,这东西终于给弄出来了。”
第十三章看不起战争之王的人
猴子见云峥停在三个奇怪的大铁管子旁边,扶着铁管子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看,神情很是激动,宛如新妇人看到了远归的丈夫,就差两眼流泪了。
趁着这个机会,他连忙把大帅的脚丫子提起来,把那双懒汉鞋给套上,袜子就算了,人太多,被大家盯着看大帅换袜子就不好了。
云峥把手探进炮筒子里面抚摸,结果发现里面非常的平整,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粗糙。
炮管的圆度也很好,一丈多长的炮身上看不到一个沙眼,拿手拍拍炮筒子,发出啪啪的声音,一寸多厚的管壁很是厚实,一看就知道这东西非常的结实。
“试过没有?”云峥回头瞅一眼专门来送大炮的孙节。
孙节乃是甲子营的人,是第一批去鹰巢的老人,以前的时候一直负责甲子营眷属的安置,轻易不离开鹰巢,这一次前来雁门关,是因为实在是找不到合适的人来押运这三个东西,只好自己带人走一遭。
“回将主的话,还没有。”
云峥皱眉道:“为什么不试验一下,我记得相匹配的弹丸,早就研制出来了。”
孙节呐呐了半天才道:“二公子…”
云峥恍然大悟道:“你是说云钺没让你们试验?”
孙节难堪的道:“这种东西咱们的冶铁厂总共铸造了五门,二公子去了鹰巢之后,把这五门炮都给带到山里去了,回来之后,就让小的把这三门炮给将主送过来,他带着另外两门炮去了登州。”
云峥抬头瞅瞅四周,发现围拢在自己身边的全是甲子营的老人手。没有泄密的担忧,就笑道:“既然云钺不让你们试验,也是为你们好,免得在鹰巢那个人多嘴杂的地方泄露了军机。
孙节,你来说说,这东西铸造起来麻烦吗?有没有按照我要求的那样铸造?中间出问题了没有?”
孙节惨笑一声道:”回将主的话。为了这五门炮,冶铁厂伤残了四人,因为是整体泥范铸造,一千一百余斤的铁水要一次注进泥范,稍有偏差铁水炸膛乃是常事。
自从接到将主的军令,冶铁厂一年多的时间里没有干别的,仅仅铸造这些东西就制作了六十三个泥范,最后成功者只有三十四具,经过筛选。除掉有沙眼气泡的废品,勉强能够看得过眼的只有这五具。
从京师来的铸造妙手加上咱们冶铁厂的大匠三百余人不眠不休,也只能造出这么五具炮管…”
听了孙节的诉苦,云峥笑吟吟的道:“很不错了,废了些银钱算不得什么,只要能把这些东西造出来就是大功一件,我自然会论功行赏的,只是需要你们以后制造出更多的这种东西出来。”
孙节瞅瞅周围。小声的在云峥耳边道:“弄不成了,二公子把冶铁厂也搬到登州去了。鹰巢的大匠,东京来的铸造妙手一个不留的全部带走了,说是要在野驴岛上重新建造作坊。”
云峥摇头笑一下,也不在意,现在的云钺和以前的云钺不同,他现在更加注重海上的建设。云家将来是要在海上安身立命的,海上作战没有比火炮更加犀利的武器了。
想想都是这样,当别的海盗还停留在你追我敢,然后嘴里咬着刀子跳船作战的阶段,云家的船队已经能够隔着一两里地远的距离开始攻击人家了。有了火炮这个武器,云家在海上不可能有什么对手。
中国是火炮的故乡,这一点云峥很清楚,是火药的出现才催生了这个东西,大宋的火药武器出现了很多,不过在云峥眼中,那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吓唬人的成分多于实际运用。
突火枪云峥见过,这东西被好多军兵当做暗器来使唤,就像一支大号的烟火,喷出来的火花根本就没有多少目的性,因为铸造工艺的跟不上,炸伤自己的次数远比烧伤敌人的次数多。
大宋军中,好多人都有一些自己家传的秘密武器,突火枪就是其中的一种,使用这种东西的家伙,在战争最紧张的时候才拿出来,当宝贝拿出来的时候却打乱了军阵的结构,更何况这东西有时候拿在手里都会爆炸,不但伤不了敌人,有时候还会连累自家兄弟,因此云峥军中严禁军士自己武装自己。
很多时候云峥都想不通,明明突火枪这种最简陋的前装滑膛炮明明已经出现了,为什么就没有人下大力气去研究这东西,以至于后来的人还要去使用所谓的红夷大炮。
再后来还让人家在海岸上架上几门大炮就轻易地轰开了国门。
云峥以为,这种墙里开花墙外香的事情要严厉的禁止。
现代火炮是从中国古代发明的抛石机发展而来。
抛石机也叫发石车。它的结构十分简单,在一个木架上做一横轴,并在轴与横轴中间穿插一根长杆,杆的一端系着一个装石块的皮窠,另一端系着几十条或百余条绳索。使用时,将石块放入皮窠,一声令下,众人齐拉绳索,皮窠的石块便飞也似地抛出。
抛石机最早用于战争是在春秋战国时代。据《三国志.魏书》记载,官渡之战时,曹操曾使用抛石机攻破了袁绍的营垒,从而大获全胜。
汉至唐期间,尽管抛石机在作战中的运用逐渐增多,但规模一般较小。唐代时期,抛石机越做越大,有的需一二百人拉绳,才能将巨石抛出,每石能击毙数人。
唐朝中页的时候,火药的发明使抛石机的发展发生了质的飞跃。
直到大宋开始之后,火药才被大规模的运用在军事领域,
抛石机便由抛石变为抛火球。火球又称火药弹。主要的目的不是为了炸死人,而是为了烧死人,效率底下的令人发指。
直到云峥改良了火药配方之后,火药伤人的方式从燃烧变成了爆炸,杀人的效率猛增了何止十倍。
后装炮当然先进,轰击的效率也高,但是云峥现在没本事造出那种炮,只能把最古老的红夷大炮拿出来充充数,现在只能发射实心弹,铁砂,或者链弹,拿这种大炮去对付骑兵根本就是扯淡,两军对垒之下,骑兵几个呼吸就会杀到面前,而这种大炮两分钟左右才能发射一枚炮弹,要是指望这东西去对付辽国或者西夏骑兵,纯粹是在找死。
一枚炮弹飞出去之后,炮兵要赶紧往炮筒里灌水,然后用拖把一样的东西清理炮膛,然后再填装火药,在炮眼里塞火绳,捣结实,再把实心的弹丸塞进去,最后再点燃火药绳子,慢慢地等药捻子着完…等这一切都干完之后,骑兵的刀片子早就砍到脑袋上来了。
云峥之所以要造这样的东西,根本就是为了攻城,只要把这东西推到城门边上,瞄准了,十几斤重的弹丸以排山倒海般的力量击打在城门上,再结实的城门也扛不住几发这样的炮弹轰击。
陈琳也披上衣服出来了,面对这三尊沉重的不像话的东西实在是想不出这东西有什么用处,这一次云峥大军兵出代县雁门关之后,要的是快速切断辽国东西的联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辽国西京,然后一路向东进兵,最后在古北口一带截击辽国中京道过来的援军,要是带上这么重的三个铁疙瘩,还怎么保持快速行军?
云峥的一口白牙在夜色中显得格外醒目,不等陈琳发问,他就笑着对陈琳道:“别看这东西笨重,但是这东西却是攻城拔寨的利器,即便是路上因为带着它速度会慢一点,但是这一路上我们至少要攻破七座坚城,有了这东西,攻城拔寨不在话下。”
陈琳也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下眼前的东西,实在是想不出来这东西该怎么用,见云峥好像并没有给自己介绍这东西的用法,就皱眉道:“军机转瞬即逝,要是因为带着这东西拖慢了行程,老夫不会帮你去给中枢以及陛下解释。”
云峥第一次见到敢轻视战争之神的人,笑着对陈琳道:“等你见识过这东西的威力之后,我保证你睡觉都想搂着他。”
陈琳嘿嘿笑道:“如果真是这样,老夫拭目以待,此战乃是堂堂正正之师的对碰,老夫不愿意你因为这些小伎俩,导致大军作战失败!”
云峥哈哈大笑道:“老陈琳,你不过是一介监军而已,一辈子都没有上过战场,现在左一个军机,右一个军略的,你确定你明白你现在说的东西?只要我没有在战场上拔腿就跑,你就好好的站在一边看我攻城拔寨,拿来这么些废话!”
云峥的话说的很无礼,陈琳却并不生气,老家伙对于云峥总想激怒他这件事根本就不在乎,在他看来,只要云峥老老实实的上了战场,帮助大宋打赢这场百年之战,其余的他都不在乎,对一个为了大宋王朝连命都要的人来说,除了胜利,其余都是末节。
第十四章天上人间
一支军队中不能有两个声音,这是最起码的要求。
如果把军队比作一个人,你可以是耳朵,可以是手臂,可以是大腿,但是唯一不能成为的就是大脑,一个身体只能由一个大脑来掌握。
如果有两个声音去命令身体行动,那么,这个人只能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两个大脑即便是再聪慧,最后的结局也只能是悲剧性的。
云峥很尊敬陈琳,但是不代表陈琳可以代替自己发布命令,或者作出什么决定,京西军军法的第一条,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
在军事行动中,云峥一般不允许军士有自己的意见,有时候军士的意见即便是正确的,如果自己错的不是很离谱,他也不会允许军士对自己的命令作出修改,除非自己改正。
大炮既然运回来了,自己也看到了,那么悬着的心也就放下来了,打了一个呵欠,朝孙节挥挥手,示意他可以带着炮车去军营休息了,大军的火头军已经开始埋锅造饭了,再过一个时辰,大军开始吃早饭,而后就要拔营启程,下一站,就该是代县雁门关了。
还能睡一个时辰,云峥自然是要回去睡觉的,五年的养尊处优让他的身体变得衰弱起来,骑着大青马走上百十里路,整个身体就像是散架了一般,必须抓紧任何一个休息的机会。
“大帅,您弄来的铁疙瘩是干什么用的?”
“大帅,您说说啊,这个铁筒子到底是哪来干什么的?憨牛说这东西是拿来辟邪的,我说不是,他非要和我争论…”
被骚扰的烦不胜烦的云峥躺在床上的时候,猴子依旧上蹿下跳的追问。只能喝骂一声让他赶紧滚。
军营中的起床号比寺庙里的木鱼声响的晚一些,云峥是听着木鱼声睡觉的,不知怎么的,木鱼的声音最后竟然变成了雨点击打大地的声音。
起床之后才发现,真的下雨了,好在雨下的不大。云峥抬头瞅瞅灰暗的天空,到底没有下达全军休息的军令,依旧按照早先的安排继续行军。
秋日的雨带着丝丝的寒气,军士们裹紧了身上的雨披,背着自己的战甲牵着骡马继续前行。
五台山的雨,再加上这里的风,加剧了山中的寒意,只有漫山的红叶似乎变得更加鲜艳,人说漫山火奇景。就是这样来的。
云峥对自己手下的这支军队非常的满意,质朴的宋人,在将军的命令之下,只知道习惯性地服从,三十余里的盘山路走的如同一条蛟龙,一半还在山下,先头队伍已经钻到了云雾之上。
盘山路的旁边就是深沟,虽然不是非常的险峻。但是如果滚落下去一样的会要人命。
大青马跟着云峥已经十余年了,到了现在。早就老的成精了,驮着云峥走在山路上如履平地,雨水已经打湿了云峥的披风,水滴顺着头盔的边沿滴滴答答的掉在披风上,然后就渗进铠甲里面,即便是铠甲里面有一层厚厚的棉垫子。云峥依旧觉得寒入骨髓。
随着山路的升高,云峥也走进了半山上的云雾里,走到这里才发现云层很薄,下半身处在湿漉漉的云雾里,而上半身却似乎处在另一片时空里。头顶上依旧有云彩,依旧是乌云满天,不过这场雨似乎是分成两半截来下的,上半身淋的雨很小,而下半身淋的雨却比较大。
时间已经到了正午,军侯请令,是否全军歇息一下,吃一点热食,如果再这样冷冰冰的走下去,军卒和牲口一定会生病的。
面对这样的环境,京西军早就习以为常了,当军侯扯着嗓子呼喊全军休息的时候,湿滑的盘山路上顿时就被油布雨披遮盖的严严实实。
几杆长矛挑着几件油布雨披就成了一座小小的帐篷,火头军忙着点火烧水,水的来源就是山上的小溪,京西军中的不允许喝生水,必须煮沸之后才能饮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