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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娘摇头道:“我没想约束你们兄弟,我只想让你们活的轻松一些,不要那么苦。”
云钺嘿嘿笑道:“只要能自由自在,无牵无挂的生活,再苦对我们兄弟来说都是甜的。”
第三十二节薄情寡义
因为下了一场小雨,翠微山变得更加青翠,云峥的心却如同西北的沙漠一般荒凉。
荒凉一般就代表着肃杀,代表着生命不适合在这里存在。
因为愤怒,星盘终于再一次冒险进入了东京…
六天的时间,云二总共受到了十一次刺杀,其中三次差点成功。一次是力士抛出的飞轮,一次是舞娘的裙底箭,还有一次是来自熟人下毒,毒药非常的猛烈,用筷子沾了一点掺加了毒药的酒水送进一只大狗的嘴里,那只大狗在一盏茶的时间里就死的透透的了。
孙飞虎被四马攒蹄倒吊在云家的门前,他的身体一直在滴血,插在血管里的芦苇管子一滴滴的将他的血液引流出来,等到身体里的血流的差不多之后,他的生命也就会终结。
此时的张飞虎其实已经死了,虽然还有呼吸,他却在渴盼着死亡,渴盼着通过死亡来让自己忘记曾经有过的经历。
孙飞虎的眼睛已经瞎了,不过这并不是云家下的手,那一天他从师父混江龙周兴手中逃脱之后,考虑了很久,最后还是冒着险去找了自己在东京的一位红颜知己。
他坚信这位被他从雏妓深渊里拽出来的小女子,应该是自己最后的安全港湾。
这个小女子的事情他从未对别人讲过,对他来说余香儿就是他心底最后的一丝善良。
余香儿果然接纳了他,不但给他治伤,还衣不解带的伺候了张飞虎整整三天,就在张飞虎发誓要用自己的一生来宠爱这个小女子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眼前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了…
其实云钺在见到那个小小的。怯怯的十四岁小姑娘的时候浑身的汗毛也是竖起来的。
尤其是当他听到小姑娘把自己如何对待张飞虎的经过娓娓道来的时候,他都想落荒而逃。
唯一对这些感兴趣的只有花娘,当花娘听到余香儿说自己之所以多养了张飞虎三天,就是希望能够把这个人卖个好价钱的时候,花娘嗑瓜子的速度不由得加快了三倍有余。
说起来几乎无法置信,张飞虎这样的色中饿鬼竟然从头到尾都没有碰过余香儿的身体。就像照顾女儿一样的照顾了这个小女子整整五年!
小姑娘吃力的拖着一箱子银判离开云家路过张飞虎倒吊的木头架子的时候,竟然停下来,帮张飞虎擦拭了脸上的鼻涕和眼泪,而后又仔细的确认了那根芦苇管子依旧在抽张飞虎的血之后,才坐上一辆牛车离开了云家。
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云钺发现自己当街砍掉刺客脑袋的行为根本就不足论,余香儿对待张飞虎的手段比自己对待那两个刺客手段残酷一万倍。
从发现自己中毒直到被送到云家,张飞虎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在感到生命就要离开身体的时候。他才张嘴嚎叫了一声,就像是死了崽子的老狼,而后就把脑袋低垂了下来,不再呼吸。
家将进来禀报张飞虎死亡消息的时候,云钺正在和花娘谈论张飞虎和余香儿。
“我以为您看中了这个小姑娘,会把她留下来!”
“我开始也是这么想的,只是后来见她絮絮叨叨的在张飞虎身边说着那些感激话的时候,我就彻底的打消了这个念头。”花娘把手里的瓜子皮丢进盘子里。抖抖袖子道:“知道不,那个小姑娘说的都是真话。她感激张飞虎的时候绝对不是在作假,每一句话都语出至诚。”
云二笑着指指装瓜子皮的盘子道:“我算是被吓着了,没想到花娘姐姐被吓得比我还严重。”
花娘轻笑道:“这种女子我见多了,不管是阿蛮,还是红袖都比这个余香儿更加凶残,她还算不得什么。”
云钺见花娘开始耍赖。就把瓜子盘子里的瓜子皮小心的抓出来,指着那些瓜子皮道:“从小到大,就知道你喜欢嗑瓜子,可是把瓜子皮丢进还有瓜子的盘子里还是第一次见到。
至于你说的阿蛮,和红袖。以及糖糖人家三个如今都在幸福的生娃娃过日子,听说日子过得都不错,就我而言,不管是红袖,还是阿蛮,都能娶回家当老婆,但是这个余香儿,只要是男人,在知道了她的过往之后,恐怕都会拔腿就跑吧?
想一下吧,当你有一天从睡梦中醒来,忽然发现自己贤惠的妻子趴在自己的脖子上吸血,一边吸血,还温柔的帮你擦冷汗,这样的场景我只要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
“说不定人家有苦衷呢。”
云钺惊愕的瞅着花娘道:“什么样的苦衷至于把自己最亲近的人送进十八层地狱?难道你们女人干什么事情都有苦衷不成?
本来我非常的痛恨这个张飞虎,但是我现在无比的同情这个家伙,之所以会杀他,就是为了给他一个解脱。
马钱子是什么东西你我都清楚,被人家灌了三天的马钱子药汁,先是眼睛瞎掉,接着就是大小便失禁,最后就是全身麻痹,我就算是想放张飞虎一条生路都不可能,放血是保持他思维清醒的唯一法子,能明明白白的死去,对他来说就是一种幸福。”
花娘站起身子呸了云钺一下就匆匆的离去了,刚才自己的闺女黑妞就趴在窗户上偷看来着,无论如何不能让闺女受到这个女人的影响。
张飞虎死了之后,云家就把他的尸体送去了开封府,杀死张飞虎的名声自然有云家来承担,云钺还不屑将那个余香儿牵涉进这宗事件中。
云家这些天送来开封府的尸体很多,开封府的推官也好,提刑司也罢,没有一个人多问一句,只是简单地收敛一下尸体,弄一个薄皮棺材装着就送去了乱葬岗,连起码的记录都没有做。
其实云钺这样说有些冤枉开封府,虽然开封府没有什么记录,但是陈琳那里却有一本非常清晰地账目。
在用红笔勾消掉张飞虎之后,陈琳就像往日一样,双手抱在肚子上隐藏在宫殿最深的角落里一言不发。
他如今对阳光有些敏感,只要看到强烈的光线全身就痒的难受,所以,只要是陈琳大伴出现在青天底下,青天不是在下雨,就是笼罩着沉重的阴云。
昨晚下了一场小雨,因此今天的天气堪称万里无云,皇帝寝宫的四面窗户全部都被打开了,赵祯闭着眼睛尽情的享受阳光。
他的身体没有什么知觉,即便是被夏日的太阳曝晒也感受不到多少暖意,虽然他身体在流汗,赵祯却觉得自己骨髓的阴寒似乎怎么也去不掉。
看到自己的汗水濡湿了衣衫,赵祯很高兴,这至少证明自己依旧活着,这具身体并非已经完全死去了。
邹同小声的在皇帝身边念着奏折,旁边已经放了厚厚一摞子奏折,看样子皇帝听奏折的时间已经不短了。
“力士飞轮当街刺杀国朝驸马,开封府不作为,五城兵马司尸位其上,提刑司不闻不问,乃是国朝之耻!”
邹同见皇帝睁开了眼睛,目光盯在床对面狄青的画像上,遂笑道:“陛下猜测的极准,确实是狄帅的奏折,云家的朋友不多,狄帅确实算的上一位。”
邹同见皇帝重新闭上了眼睛,连忙乘机擦拭一下自己脸上的汗水,坐在大太阳底下给皇帝念奏折并不是一件惬意的差事。
“直到如今,替云家喊冤,鸣不平的奏折只有三封,狄帅一封,李常一封,再有,就是欧阳修一封。
而指责云家祸乱京师的奏折有六十二封,但是庞相,王参知政事,韩枢密使,三司使文彦博,都在保持沉默。
陛下,老奴以为,该让西夏人收手了,再闹下去,老奴不担心云钺会不会被人杀掉,老奴担心云钺没死,西夏人已经死光了。
短短的八天时间,云家已然兑付了赏银一万八千六百贯,白莲会的刺客且不说,西夏人已经死了十二个,如今,西夏人躲在馆驿不敢走出那里半步。”
邹同见皇帝的目光落在说文解字上,连忙拿起书盯着皇帝的眼睛,一字一句的翻译道:“城外鸿胪寺馆驿?陛下的意思让西夏人全部都住进城外馆驿里去?
这样一来,云家会把西夏人杀光的,他家的农夫非常的蛮横,那些西夏人还打不过那些农夫。”
一直拿着笔在阴凉处批阅奏折的皇后忽然道:“陛下说的很清楚了,我们需要的也是目前这个时机。陛下的意思是要让云家知道,即便是满朝文武都不待见云家,陛下对云家依然如故。”
赵祯听了皇后的话,笑着闭上了眼睛,不愧是自己的皇后,多年以来夫妻间依旧滋生出了默契来。
邹同“嗷嗷”答应两声,连忙把皇后刚才说的话记录了下来,又给皇帝念了一遍之后,这才把奏折连同自己记录的便条一起捧给了皇后,只要皇后批阅完毕之后,就会下发给中枢。
邹同清楚的明白一件事,只要狄青的这封奏折连同皇后的批阅到了庞籍他们的手里,西夏人只能全员离开东京城,去相对松散的城外,邹同不认为云家会因为顾忌城外馆驿的法令而不去找西夏人的麻烦。
第三十三章隐私
上位者的恩惠没有那么好接受,他们从来都不会轻易地将自己的恩惠四处施舍,只会用一根绳子把这些诱人的恩惠吊起来,让你踮起脚尖,跳着,蹦着,甚至泣血哀求最后才能得到一星半点。
上位者的地位越高,他们施舍恩惠的方式就越是变态,比如皇帝这一次给云家施舍的恩惠就是把西夏人撵出东京城去。
至于云家能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那就要看云家自己本身的实力了,如果说皇帝已经给你创造了机会,你却抓不住,那就不要埋怨任何人,即便是西夏人和云家的冤仇再深,皇帝也只会礼送西夏使节回国。
皇帝的命令发布之后,庞籍长叹一声就来到了云家,找到正在磨刀子的云二一言不发的把一封信亲手递给他之后,就坐车回家去了。
能让庞籍亲自当信使的信笺云二不敢轻慢,看完这封信之后就赶紧去了翠微谷找自己大哥商量,东京这个破地方已经乱的没法子待了。
“辽国人掺和进来一点都不奇怪,只要能让咱们家难过,辽国人就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算了把,你就留在天牢里,好好的陪陪秦国和孩子,这几天秦国天天以泪洗面,我看的也不忍心。”
云峥看完庞籍送到云家的书信之后敲着信封又道:“庞籍说白莲会的人来自辽国,很有可能啊,不过这也就是一个说法,等到明天我要是发现白莲会其实是庞籍派过来的人我都不奇怪。
谁都有可能,云家是一把很好用的刀子,皇帝用了十年使唤的很顺手,于是多出来几个人想用云家这把刀子我丝毫不感到惊讶。
就这样吧,云家不是没有吃过亏。既然你的赏格已经发出去了,就随他去吧。”
云钺点点头道:“大哥,既然咱家的生存环境已经非常的恶劣了,立秋之后我想再次下海。”
云峥看看云钺拍拍他的肩膀道:“你既然发现石中信不是一个可靠的盟友,那就要多加小心。”
“石中信没有大哥的魄力,他不敢把自己家族的命运放在海上。因此顾虑重重,就因为这些顾虑,让我们的敌人就有了可乘之机,既然大哥经略海洋的雄心不变,我自然会去海上看看,到底有没有好机会。”
兄弟俩沿着小溪溯流而上,最后来到了高大的皇城城墙底下,栅栏的另一边隐隐有歌舞之声传过来。
“世沉淖而难论兮,俗岒峨而嵾嵯。清泠泠而歼灭兮。溷湛湛而日多…”
“大哥,淑妃是不是总在诱惑你?”
云峥瞅瞅城墙上站着的侍卫小声的道:“应该没吧。”
“这几句东方朔的诗歌,本来就不适合在这个时候唱,您既然习惯性地带着我来到这里,就说明您已经很习惯在这里偷听歌声了。
您不会真的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和淑妃有一腿吧?”
云峥摸摸嘴上的小胡子笑道:“你大哥是一个很矜持的人,也是一个很有底线的人,你不要再说了。再说下去我就成了吕不韦了。”
云钺嘿嘿一笑,不自觉地向大哥身边靠靠挤眉弄眼的道:“其实蓝蓝姐姐很漂亮啊。对你情深意长的,如果你们真的有什么,对我来说没啥了不起的。”
云峥笑着一巴掌拍在云钺的脑袋上道:“你大概觉得给皇帝戴一顶绿帽子是一件非常过瘾的事情吧?
还不知道你的性子吗?只要过瘾了,这件事情的情理法你都不会顾及,小子,在这个世道上人还是有点底线比较好。”
“王雱的老婆见了我会莫名其妙的脸红…”
“王雱有肺结核。你千万不要招惹,没有抗生素大哥没本事治疗这种疾病。”
“我只是看不惯这个家伙那种自命不凡的恶心样子,每次见到我都趾高气扬的,还把老婆藏起来,好像我真的会给他戴绿帽子一样…”
云氏兄弟在一起说这种废话的时候远比在一起鼓捣阴谋诡计的时候多。更多的时候,他们在一起会用后世的说话方式进行交谈。
不是因为他们多么喜欢这种谈话方式,来到大宋第十一个年头了,早就习惯了用宋人的交流方式,之所以会有这种谈话法方式,只是担心自己会把最遥远的未来忘记…
“大哥,您要是在离开的时候真的把淑妃弄走,我相信整个大宋都会牢牢地把你记住的。”
“拐走人家的皇太后?赵祯会气的从坟墓里爬出来,赵旭这个皇帝也会当得惨不忍睹,反正我觉得要是这么干了,赵祯,赵旭,蓝蓝再加上我四个人就能让一整部宋史没法写下去。
为了帮帮司马光,我们还是不要这么干了…”
“司马光写的《资治通鉴》本来就没写宋史,人家从周烈王一直写到后周的周世宗,我觉得大宋历史到现在这个时候已经够丢人的了,再毁坏一点也没关系。
说不定人家司马光就是因为看不起大宋朝历代国君干的那点破事所以才故意不写宋史的。“
”不要胡扯,盖棺才能论定,大宋朝未亡之前写宋史是不合规矩,也不尊重这个朝代。
还是说说你吧,这两年你杀过人,也干过无数的坏事,说说看,你干的这些事情对你心智的改变有好处没有?”
“没什么好处,杀人的时候只要不去想,事后也就麻木了,我很有当坏人的潜质,不管干什么事情,好像都没有多少心理负担,不像大哥你,明明是战争杀人,却依旧过不了自己良心那一关。”
云峥心中暗暗地叹口气,这个孩子说到底还是被这一场大变故给毁了,在那边的时候,爹娘都不想要他,所以过得很糟,到了这边又耳濡目染了最残酷的生存法则,少年人的心是最强大的,一旦被定性,想要更改过来非常的难。
秦国和腊肉抱着小云心站在远处往这边看,云峥拿肩膀撞一下云钺,小声道:“秦国和腊肉看你着呢,去陪陪她们吧,这些天心都揪起来过日子,难熬啊。”
云钺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草屑最后问道:“大哥,你真的不打算再追究西夏人了?”
云峥摇头道:“战场上找回来吧,现在找,只会让所有人看云家的笑话,我们不是斗狗场的狗,看云家的笑话不容易。”
云钺笑道:“那我就住在这里了,冬天的时候我打算去海上…”
见云钺一家四口去了杏丘,云峥就把身子躺在软软的草上,只要转过头去,就能透过稀疏的荷花看见载歌载舞的宫女。
云二说的没错,自从云家住进天牢之后,淑妃就非常的喜欢在这里观看歌舞,今天的唱词是东方朔的,前日的唱词好像是柳三变的,再前面的好像是杜牧的雨打芭蕉。
这个女人啊,明知两个人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事情发生,却偏偏把两人的关系弄得无比的暧昧,到了如今,甚至都不加掩饰,她这样的举动,皇后要是不明白才是怪事情。
把自己弄成一个怨妇有什么好的?雨打芭蕉红妆空帷,山鬼夜哭,狐鸣啾啾,在这下去,下回就该演唱双飞燕了。
既然人家苦心孤诣的在演出,云峥自然不会让人家的苦心落空,让一个女人对自己施展计谋,这是他一向喜闻乐见的事情,前半生的时候被人家漠视,到了现在自己有资格接受这一切。
“别听了,隗明都生孩子了,我不想咱家再多出来一个私生子。”陆轻盈很自然的抱着腿坐在丈夫的身边,无情的戳穿了他的虚荣心。
这话说的云峥面红耳赤,翻身坐起来道:“说什么呢。”
陆轻盈瞅着丈夫的大红脸噗嗤一声笑道:“用不着掩饰,夫妻十年了,你的那点心思我会不知道吗?
表面上看起来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其实你的心最是经不起诱惑的,从你刚才得意洋洋的样子就能看的出来,你其实不是在享受美色,你是在享受这种被人爱慕的感觉。
好了,回家吧,有妾身和葛秋烟爱慕你就行了,不要再去外面找了,那些女人都是毒蛇,没一个好的…”
心底里最阴暗的**被老婆戳穿,云峥感觉自己一丝不挂的站在老婆面前,如果仅仅是老婆也没关系,一丝不挂的在她面前的时候多了,只是这个时候,这里有松林,有小溪,有游鱼,有城墙…
脸红的就像是一块红布!
陆轻盈揽住丈夫的胳膊笑道:“就是这幅样子,你是大将军,被人说破心思的时候,恼羞成怒也罢,满嘴谎话也好,总之都是一个解决的办法,偏偏摆出这副做贼心虚模样让人心疼…好了,回家吧,男人都有做春梦的时候,梦醒了不回家干什么?等着自己变成一尾鱼晚上游到人家被窝里去不成…”
“我其实是想变成一只飞蛾来着…”
“那你可美了,隔壁就是皇帝的后宫,你干什么都成…只是小心被烛火烧到,皇宫里的人可没有爱惜飞蛾纱罩灯的慈悲心。”
ps:第一章,最近在参加敦煌文艺奖的评选,怠慢诸位了,求原谅。
第三十四章醉云
云峥昨晚是在书房睡的。
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蛤蟆在窗外叫唤了一夜,声音不但响而且拖得时间还长,让人心里乱糟糟的,云峥直到凌晨的时候才迷迷糊糊地睡着。
心思很乱,因此就会做梦。
梦实在是没有法子向别人言说,有两个老婆的人从梦里醒来之后内裤粘糊糊的这种事情,只能天知,地知,自己知道。
看不清楚梦里面的人是谁,只记得场景极其的旖旎,如果不是最后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飞蛾扑过来把云峥惊醒的话,他是极度不愿意从梦里醒来的。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午饭依旧是著名的胭脂鱼,最近从荷花池子里流出来的胭脂鱼数量很多,这种鱼吃起来鲜美绝伦,是云峥饭桌上不可缺少的东西。
云峥吃鱼,两个闺女头上戴着漂亮的花环绕着母亲的身边跑来跑去的,在父亲夸奖了两个漂亮的女儿之后,她们就才来更多的夏杜鹃来装扮自己的头发。
此时正是夏杜鹃开的最旺盛的时候,可能先帝比较喜欢这种开的热闹的花,小溪的两侧尽是开的如火如荼的夏杜鹃,一眼望去,小溪就像是被两道火龙围绕一般,有说不出的意蕴。
夏杜鹃的花期很短,三两日之后,就会有花瓣脱落,以便让新的花蕾开放,脱落的花瓣就会随风飘舞,更多的却是落在这条静静地小溪里,清澈的小溪,就像是铺上了一层红色的锦被。
其实很有趣,云峥养在小溪里的锦鲤就很喜欢以杜鹃花为食,只要水面泛起一个涟漪,一片花瓣就会消失。不过,因为花瓣凋落的很多,那些鱼怎么也吃不完。
鱼吃饱了,就会像人一样的漂在水面上,刚开始的时候云峥以为鱼都死了,拿木棍捅一下。那些漂在水面上的鱼就会受惊,打一个旋子,而后没入水中。
云峥吃了一口鲜美的鱼肉,腊肉的手艺总是非常棒的,这道菜不需要添加别的香料,只需要加点葱姜蒸熟即可,胭脂一般颜色的鱼肉,吃一口就让人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云家最爱吃鱼的其实就云峥一人而已,陆轻盈更喜欢吃牛肉。她就是一个富贵命,朝廷越是不让吃什么她就越发的喜欢吃什么。
葛秋烟喜欢的比较另类,总是一个人没事干熬上一锅蛇羹吃的津津有味,云峥喝过两碗,很不喜欢那种把蛇肉弄成细细的肉丝加了芡汁的半透明状蛇羹。
至于孩子们就更加的不喜欢吃这种鱼刺很多的东西,云霆很有男子汉气概,最喜欢的食物就是大棒骨,最喜欢抱着一根比他胳膊还长的大棒子骨头啃上面的肉丝。
吃完了一条鱼。云峥发现自己似乎喝醉了,两条腿软绵绵的。别人只要说话,在他听来就是在打雷,眼睛看什么东西都是重影,想要说话,却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软软的倒在地上,头昏目眩的看着陆轻盈惊恐的表情。如果这个时候还不知道自己已经中毒的话,云峥就太愚钝了,软塌塌的抬手指指食物,有气无力的道:“毒,我中毒了。食物不对!”
在昏过去之前,云峥挣扎着对两只眼球红的就像是血球一样的云钺道:“不是腊肉…是…”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云峥发现自己的耳朵的功能似乎回来了,声音也从远处传到近处,屋子里极度的嘈杂,想要睁开眼睛,两只眼皮子似乎有千斤重,怎么也睁不开。
这样的感觉只有一瞬,然后恐怖的疲惫感就袭遍全身,再一次沉沉的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