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你啦,我不图你的身份地位财富,只图你对我的那颗真心,明白了吗?”文初晓拉起他的大手,与他掌心对着掌心,说道:“很古老的情话,执你之手与你偕老。”
华宸深深地看着她,看出她说的都是真心话,悬着的心放下,不用再担心她会离他而去了。
夫妻俩误会解释清楚,卿卿我我说了一会儿的情话,文初晓便把华宸拉进了他的休息室里,把他推倒在大床上。
华宸两眼亮晶晶的。
他老婆是打算化被动为主动,来一个女上男下?
“好好地睡一觉。”
华宸视线炽烈,灼灼地看着初晓,等着她的下一句及下一个动作。
见他灼灼地看着自己,初晓便把他拉起来,动手脱他的外套。
华宸眼睛更亮,果然,他老婆也是很大胆的,敢帮他脱衣服了。
初晓只帮他脱了外套,然后是他的鞋子,之后再把他推躺回床上,扯过被子帮他盖上,她站在床边命令着他:“闭上眼睛睡觉!”
华宸:…没有肉吃呀?
他为了带她去看雪,早出晚归一个星期,每天晚上归家时,她早就进入了梦乡,他想折腾她都舍不得,怕打扰她的美梦。
吃惯了大鱼大肉,让他吃青菜豆腐,真的挺难过的。
“还睁着眼睛干嘛?好好地睡一觉。”初晓看看时间,“睡两个小时起来,我们就回家吃饭,你的工作,特别特别重要的,可以带回家里处理,要是不忙的就留着等咱们从H市回来了再处理,不准你再这样没日没夜地忙着。”
她会心疼他的。
“老婆。”华宸哑声地叫着。
“怎么了?”
“你不陪我?”
“我又不困,你快点睡,我帮你收拾一下办公室。”
初晓说着转身就要走。
华宸忍不住低叫:“老婆,能不能赏顿肉吃?我饿极了。”
文初晓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转过身来说道:“你早上没有吃早餐?那你先睡一会儿,我出去帮你买吃的,你想吃什么肉?鸡鸭鱼猪牛羊兔肉,只要你想吃,我都能买回来给你吃。”
华宸:…我就想吃你。
见他还是灼灼地看着自己,似欲言又止的样子,文初晓眨眨眼,难道…她反应过来,俏脸当即泛红,嗔着他:“没休息好,休想!”
华宸:…老婆这是在怀疑他的体力吗?
那,他休息好了是不是可以饱吃一顿?
文初晓受不了他那深情又可怜兮兮的样子,赶紧“落荒而逃”。
华宸“大受打击”,抱着被子,还咬了被子一下,最后因为太累太困,无奈地找周公诉苦去。
初晓在外面帮他收拾办公室,其实他的办公室很整洁,不需要她怎么收拾。过了几分钟后,她折回到房里,见华宸已经睡着了,她没有近前去打扰他。
一颗心却揪痛揪痛的,他太累了。
而他的累都是为了她。
知道原因那一刻,说不感动那是假的。
她一句话,一个念头,他都记在心头,默默地安排着,只为了满足她。
这样对她掏心掏肺的男人,她上辈子真的是瞎了眼,才会看不到他的好,总以为他包容她,替她收拾残局,是因为她是他的妻,却不知道那是他爱她的表现。
甩甩头,初晓告诉自己,不要老想着上辈子的事,她重生了,就要看今生,看未来。示来则掌握在她的双手,她会好好地经营她与华宸的婚姻。
初晓还打了一通电话回家,是玉姨接的电话。
“太太。”
“玉姨,中午多做点菜,要做先生喜欢吃的,不要老是做我爱吃的。还有,熬点骨头汤给先生补补,他最近累坏了。”
玉姨恭敬地应着:“太太,先生说过的,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以太太为主,厨房里每天做的菜,必须是太太喜欢吃的,熬的汤必须是太太喜欢喝的。”
除非是容小姐占据了厨房,那样容小姐做的都是先生喜欢吃的。
文初晓的喉咙又像被什么堵住了一样。
她留意到,只要她在家里吃饭,所有菜都是她喜欢吃的,汤也是她喜欢喝的,却不知道是华宸给佣人们立的规矩,凡事以她为中心。
“今天听我的,先生这里有我,不会让他怪到你们头上去。”
玉姨欢喜:“好,我现在就去做饭。”方姨走后,她们几个都是轮着进厨房做饭,当初华宸请她们进来的时候,要求她们都会做菜,还需要考核,确定她们做的饭菜可口,华宸才会聘用她们。
说华宸给佣人们好福利,高工资,那都是有原因的。
“太太,万一先生中午不回来吃饭呢?”玉姨想到了一个现实问题,最近先生都没有回家里吃饭的,太太一片好心,先生不赏脸,那太太岂不是很难过?
玉姨就像华宸一样,小心翼翼地侍候着文初晓,就怕文初晓难过,更怕文初晓变回以前那个样子。
他们更喜欢现在这个太太,不喜欢以前那个太太。
“他会回去的,我现在公司里。”初晓简单地解释了一句。
闻言,玉姨放下心来,她是知道太太把两个孩子送到了大宅里,然后太太开着车出去。最初她不知道太太去哪里,现在她知道了。
原来太太亲自去公司找先生。
“好的,太太,我现在就开始准备午餐。”
“谢谢玉姨。”
玉姨连忙说:“太太,这是我们的工作,太太不必客气。”真有点受宠若惊呀,以前太太没少骂他们,要不是先生私底下替太太向他们道歉,又帮他们加工资,他们说不定都走光了。
文初晓没有再说什么,结束了与玉姨的通话,她想起了自己曾经承诺过的,说要跟华宸提提,帮所有佣人都加工资的。
嗯,最近事多,她都忘记了。
一会儿等华宸醒来,她再跟华宸提提。
华宸是说过,这个家,她作主,不过他是她的夫,是这个家的天,她跟他说一声,是对他的尊重。
想必,他会很开心的。
其实他想要的并不多,求的不过是夫妻和美,她对他好,他既欢喜,又害怕。那是她给予的太少,少到只要她对他好,他就像在做梦一般,然后害怕梦醒,害怕一场空。
走进休息室,坐在床沿边上,文初晓弯下腰去,轻轻地亲了亲华宸被她咬破的唇瓣,低柔地说道:“华宸,这辈子,你不离,我不弃!”
第171章 回忆(三更)
租房里,雨桐坐在沙发上,捧着程灵灵的笔记本电脑看小说,看得津津有味的。
程灵灵从厨房里把她刚做好的南瓜饼端出来,摆放到雨桐面前的茶几上,她跟着坐到雨桐的身边,凑近前问:“看什么小说?”
“言情小说。”
“好看吗?”
“我觉得我和女主有些地方挺像的。”
程灵灵好奇,“你与女主挺像的?该不会是你写的吗?”
海雨桐笑,“我可写不出来。这本小说的女主也是打小就和男主一起长大,她和男主还是名义上的兄妹,因为她妈妈带着她改嫁给了男主的父亲。”
“哦,后来呢,怎么就和你很像了?”
程灵灵拿起一个自己亲手做的南瓜饼吃着,还拿了一个给雨桐,“卖相不好,你将就一下。”
“男主很宠女主,但也很霸道,而他宠女主是因为他把女主当成妻子来养,但是他也做过很多让女主害怕的事,最后因为他当着女主的面打断了女主学长的双腿,彻底把女主吓坏了,女主在佣人的帮助下逃走了,一走多年,男主发疯地到处找她。”
程灵灵听着点点头,“嗯,是有一点地方和你经历过的相似,你不就是被你那个未婚夫伤害,视他为恶魔才会逃离他的吗,你也是在佣人的帮助逃跑的,他现在也发疯地到处找你。”
“这本小说叫什么名字?”
雨桐让她看书名,《杠上恶魔少爷》。
“怎么取了这样的名字,活像女主是男主的女佣似的。”
雨桐解释:“别被书名骗了,这个所谓的恶魔少爷其实是男二,真正的男主就是与女主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恶魔,那恶魔霸道至极,但又深爱女主,从见到女主开始,就把她当成妻子来养,养大了,女主却被他吓跑,他差点疯掉。”
“真正的男主不出现在简介上,也不在书名里,只在文中,而且第一卷 基本上看不到男主,只知道男主在寻找女主。结局挺出人意料的,骗倒了一班读者吧。”
程灵灵:…
“最后女主和恶魔在一起了吗?”
雨桐放下笔记本电脑,“小说嘛,结局自是皆大欢喜,但我们活在现实里,现实残酷呀。”
她不知道她和他,最后会如何?
连续被他看到了两次,这个周末她都不敢外出了。
程灵灵也被吓到,这周末很老实地陪着她在家里看看小说,做做美食。
“雨桐,吃南瓜饼,别想那些让自己难过的事。”
雨桐的过去可是比小说里的女主要痛苦。
“好,不想了。”
“就是嘛,咱们该想开心的事。”
雨桐吃着南瓜饼的动作顿了顿,开心的事?她最开心的那几年都是和他一起的。她三岁进他家门,被他家里当成他的妻子来养,但他和她都毫不知情,他当她是妹妹,她当他是哥哥,他带着她玩,宠着她。
二十岁,她逃离他的身边。
在他身边生活了十七年,有七年是愉快的,有十年是尝尽醋甜苦辣的。
她十岁时,他十七岁,不少的女孩子追求他,爷爷怕他在外面惹下风流债,有一天便郑重其事地对他们说,她是他的童养媳。
那时,她才十岁,对情爱完全无知,但他十七岁了,他懂,她记得他当时错愕地看着她,不敢相信她是他的童养媳。
之后,他和爷爷吵架,怪爷爷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塞了一个小未婚妻给他。
从那一年开始,他对她就变了,不再是一味地宠,而是时冷时热的,更该死的是,她知道她是他的童养媳后,在十四五岁情窦初开时,深深地爱上了他。
可是他对她的态度已经改变,她爱他,就成了那个最容易受到伤害的人。
外面的人知道她是他的小小未婚妻时,都拿她来打趣他,每次他被人打趣后,就冲她发脾气。
她十四岁那一年,有一次他被爷爷逼着带她去参加一个宴会,宴会上他又被他的朋友们调侃,他虽然没有当众发飙,却斜睨着她刚刚发育的身子,搂着一位性感又丰满的女孩子,讽刺道:“就她这样的小身板,哪能满足我?不过是家里老爷子可怜她孤苦怜丁,看在老友的面上,收留她挂在我名下罢了,真以为挂在我名下就是我的妻了?”
当时围在他们身边的人都笑了起来,她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她是他的童养媳,是他的小小未婚妻,哪怕他对她极尽嘲讽,在外人面前他对她也很不好,但她挂着他未婚妻之名,便成了那些想嫁给他的女人们眼中钉。
在那个宴会上,她被人推进了鱼池里,吓得够呛的,更是狼狈万分,可他却骂她,骂她害他在别人面前丢脸,因为她是他的童养媳,她丢脸,他便丢脸。
看到他眼里的怒容,听着他的指责,雨桐现在想起来,还会脸色煞白,仿佛重回到那个晚上一样。
别人的窃窃私语,指指点点都比不上他对她的指责。
要知道那时候已经是深秋了,她浑身湿透,很快便冷得颤抖,他就像看不到一样。
直到,她流血。
也不是流血,是她很倒霉地在那个晚上来了初潮。
看到她流血时,他的指责才骤然停止,然后慌里慌张地抱着她往医院里赶,一路上,他紧紧地抱着她,嘴里不停地说着:“丫头,对不起,是我不好,你可千万不能有事,丫头,你撑住,我不会让你有事的,你是我的妻子,我不让你死,阎罗王也不能把你带走!”
当时她也被吓坏,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流血。
她哭着揪住他的衣衫,哭问他:“越哥哥,我会死吗?”
“不会的,你不会死的,我不让你死。”
他害怕地堵住她的嘴,是用他的嘴。
所以她的初吻,在十四岁的时候被他夺走。
可能,他当时也不是想吻她的,只是想堵住她的嘴不让她说出她会死的那些话,但在他碰上她的唇后,她感觉到他在变化,在她错愕之时,他很迅速地霸占她的芬芳领地。
她傻了。
从那个晚上开始,他每次发脾气都喜欢吻她,每次都把她吻得喘不过气来。
他说他不爱她,不会承认她未婚妻的身份,更不会娶她为妻的,可他为什么老是对她做那些亲密的事?
送她到医院后,知道她不是受伤,而是来了初潮,她羞得不敢看他,但他看却盯着她看,那眼神古怪又让她害怕。
因为落水,他又不及时送她回家换衣服,她当晚就发起高烧,高烧过后又咳嗽,看了不少医生都不见效果。
爷爷知道宴会上发生的事情后,痛骂了他一顿,以往爷爷骂他,他都会和爷爷顶嘴,把爷爷气得半死。唯独那件事后,爷爷怎么骂他,他都不出声。
他,是不是知道他错了?
是不是觉得他那晚真的太过份?
在她生病的时候,他似是变回了以前那个他,对她特别的好。就是他反复无常,一时对她冷漠无情,一时又对她关怀备至,让她放不下他,对他的爱越来越深,离开他多年,至今想起他,雨桐依旧心悸。
五年的岁月,并未能让她忘记他。
程灵灵问她是否还爱着他?
是还爱着。
但她不打算再回到他的身边。
爱一个人也不一定就要跟他过一辈子,反正他不想娶她为妻,只要他不把她捉回去,肯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谈,她愿意与他解除婚约,从此之后她不再是他的未婚妻。
“怎么,我做的南瓜饼不好吃吗?”
灵灵见雨桐拿着一块南瓜饼,久久都不吃,打趣地问着,“要是觉得我做的不好吃,下次你来做。”程灵灵的厨艺比不上雨桐,雨桐做的家常菜最好吃,雨桐还会做很多点心。
不过,灵灵还是最喜欢吃她做的家常菜。
雨桐自回忆中回过神来,便把手里拿着的南瓜饼放进嘴里咬了一口,“味道挺好的呀。晚餐由我来准备,行了吧。”
灵灵笑嘻嘻的:“我求之不得。”很快,她又不笑了,说道:“雨桐,我们的冰箱里没什么吃的了,咱们得出去买点吃的回来,不走远,就在我们租房附近的商场买,我想你不至于那么倒霉吧,在我们还能遇到他不成?”
“你可以自己去买,我在家里等着。”
雨桐不敢冒这个险。
过去五年都没有遇到,最近却接二连三地遇上,她真怕了。
灵灵老劝她不要怕他,如果她当初不是被他锁住,她是逃出来的,她也不会那样怕他,他反复无常,被他抓到了,以他那反复无常的性格,说不定会打造一个铁笼把她关进铁笼里呢。
他,也说过那样的话。
因为被他锁在他的房里,并不止一次。
“好吧,我自己去买,你在家里继续看你的小说。”程灵灵没有勉强雨桐,“你们幼儿园组织去旅游,什么时候去?”
雨桐反问她:“你想跟着一起去?”
“我跟着去,你帮我交钱,别心疼你那点小钱,我跟着你去又不是占你的好处,是想着万一你遇到你的恶魔未婚夫,我好歹会几招三脚猫的功夫,能帮你挡住他,上次不就是我帮你挡住了他吗。”程灵灵为自己找着蹭旅游的借口。
第172章 试探
雨桐眼神有点飘缈,轻轻地说道:“其实,他也练过拳脚功夫的。真正交手,你未必是他对手。”
程灵灵哼着:“我家是开武馆的,我从四岁开始就被我老爸老哥逼着跟他们一起练功,姐厉害得很。”
雨桐顿时两眼亮闪闪的,“灵灵,原来你家是开武馆的呀。”
认识五年,程灵灵从来不肯说她家里的事,雨桐想着大家都是有故事的人,既然灵灵不肯说,她也不问了,就像灵灵问她和恶魔未婚夫的事,她不会细说一样。
程灵灵愣了一下,随即说道:“我去买食材,你在家里看着。”然后就赶紧回她的房里拿钱包,很快就出去了。
雨桐见她提及自己的家世时,就赶紧找借口避开,猜测着程灵灵大概是离家出走,或者是和家里人发生过矛盾的吧。
程灵灵走出租房后,整个人似是松了一口气,还好雨桐没有追问下去,她也害怕提及自己的家。
程家的确是开武馆的,灵灵也是打小便跟着父兄练武,少女时代还跟着哥哥代表他们家的武馆去参加武术比武大赛呢。
只是他们家乡很多武馆,同行相忌,明争暗斗也多,她们家的武馆和另一家武馆斗争最为激烈,有一年的比武大赛,他们家的武馆就因为她的原因导致失败…
程灵灵深受打击,觉得对不起父兄,对不起武馆里那么多的师兄弟妹们,所以她离开了武馆,来到A市打工,继而结识了雨桐。
人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故事。
雨桐的故事是悲剧,灵灵的故事是愧疚。
她在A市混得还不错,至少她的收入挺高的,雨桐每个月的收入只有几千元,她已经过万元了,不过她花销大,是个月光族。
程灵灵走出租房后,没有开她那辆QQ车,而是选择了步行去附近的商场买东西。她们租住这里离菜市场很远,离大商场更远,唯一稍具有规模的那间商场老板瞄准了商机,在商场里面劈出了一半的空地来销售蔬菜,肉类。
附近的住户,租客们懒得跑菜市场,全都在那间商场里买日常用品,食材等,商场的生意特别的火爆。
刚走出到大街道,程灵灵便看到墨越骑着一辆上了牌的摩托车从她的面前驶过,墨越的车速特别慢,视线如鹰一般到处搜索。
程灵灵这个人记忆力挺强的,见过墨越一次后,很容易就认出他。
反倒是墨越没有记住程灵灵的样子,上周遇到的时候,程灵灵是突然用衣服砸向墨越,遮挡住了墨越的视线,让墨越看不清楚她的样子,再加上墨越眼里只有雨桐,根本就没有留意到程灵灵。
此刻,墨越从程灵灵眼前骑着车而过,他的视线也掠过了程灵灵的面部,但他没有停车,并且很快就把视线移开
程灵灵本来还有点害怕的,差点就想扭头跑,见墨越一副没有认出她的样子,她才打消转身跑的念头,若无其事地往左边走,墨越是往她右边走,两个人一左一右就不会有交集。
不过程灵灵还是吓出一身冷汗。
幸好雨桐没有跟着出来,否则准会被墨越发现。
墨越今天不再开着车,而是选择了骑摩托车,如果发现了雨桐,他骑着摩托车追赶轻便很多。
还有,他怎么会找到这里来?
难道是他查到了雨桐就住在附近?
程灵灵在心里猜测着:这个男人能混成华氏集团的总特助,真不是盖的,厉害得很。
“这位小姐。”
程灵灵走到了商场门口,正打算进商场的时候,忽被横伸而来的一只大手拦住,她望去,对上墨越那深沉的黑眸,程灵灵的心格登一下,该不会是被他认出来了吧?
表面上,程灵灵还是若无其事的,哦,不是若无其事,是装着很不解的样子,问着墨越:“先生,你干嘛?”
墨越鹰一般的眸子紧紧地盯着程灵灵,总觉得这个女孩子有点眼熟,是不是上次带着丫头逃跑的?上次他被对方狠狠地踹了一脚,第二天,他的腹部都还会隐隐泛痛。
他当时没有看清楚那个女孩子的样子,是追着丫头时,看到对方的背影,现在他觉得这位陌生的女孩子背影很眼熟,怀疑是上次带着丫头跑的女孩子。
“先生,你要是没什么事,请别挡路。”程灵灵淡定地想从墨越身边走过。
墨越再次拦住她,低沉地说道:“我们是不是见过?”
程灵灵挑眉,随即嘲笑着墨越:“先生,不要以为你长得人模人样的就招人喜欢,你这种搭讪的方式太落后啦。”
墨越绷着脸,“我对你没兴趣。”
如果不是怀疑她是丫头身边的人,墨越连看都不会多看程灵灵一眼。
这个陌生的女孩子,虽然化着精致的妆容,但掩不住她眉眼间的英气,她应该练过功夫或者是从警的。
“先生,你要是对我没兴趣,就不要用这种搭讪的方式。”说着,程灵灵又要进商场。
墨越忽然伸手拉她。
程灵灵本能的反应就是要把他的手拍开的,不过她很快就改变了主意,并没有任何动手,等墨越拉住她的时候,她才开始发作,一边挣扎着,一边大喊大叫:“非礼呀,非礼呀。”
墨越一脸黑线。
他是想试探一下程灵灵的身手,没想到程灵灵没有反应,还真让他拉住了手。
难道他认错了人?
程灵灵的大喊大叫轻易就引来了众人的围观。
墨越赶紧松开了攫住程灵灵的手,程灵灵趁机躲到一位大妈的身后,害怕地指着墨越对众人说道:“我不认识他,他老是跟着我,还想非礼我。”
“我没有,我只是看她有点眼熟,想问问她我们是不是见过面的,我根本就没有碰过她。”被大家围堵住的墨越,冷冷地解释着,“那位小姐,你说我非礼你,请问我非礼你哪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