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良久,雷霆道:“我最初爱上的,就是这样一个你,可以的话,我想过让你一辈子都这样生活下去。”然后他问她,“其实你有没有想过跟我过一辈子?”
陆云起点头。
“那有没有真心爱过我?”
嘴里的咖啡几乎尽数喷出来,陆云起猛咳一阵,狼狈得鼻涕眼泪都出来了:“该死的,雷先生,你就不能正常一点做人?”瞪他一眼,“我不爱你,干嘛跟你结婚,还想着跟你过一辈子,我疯了不成?”
雷霆没什么开心的神色,半晌淡淡道:“陆云起,你知不知道,你这女人一向都很自我和大大咧咧。如果真是你觉得爱、或者平等相处的人,遇到双方都不喜欢的事,你大概永远都会软磨硬泡对方去将就你,而不是你去将就别人。”
陆云起怔了怔,忽然就说不出话来。两人不约而同有些疲惫,想着今天这场婚后座谈,大概也差不多了。
临走前陆云起笑一笑说:“我自己没什么打算,妈妈想回Z市,我想顺一回她的意思。”

——再见

为什么执意要到并不比Z市条件更好的C市工作?
执意么?
简单的问题,程孟哲却十分慎重的考虑,半晌露出个清浅的笑容:“大概,在Z市呆了太多年,现在也想换个环境,认识一些新的朋友与伙伴,开始新的工作和生活。”
他笑的时候,脸颊上有两个浅浅的酒窝,不注意倒看不出来,眼神清澈,眉毛黑而挺。明明二十六岁的男人,笑起来却总是干净得像十几岁的男孩子。
林志申十分喜爱眼前这个沉静的年轻人:“你什么时候正式过来?”
“这次来办一些手续。”程孟哲把手中几份文件递过去,“然后要回Z市办一些事,学校也还有事要处理,零零总总加起来,大概还要半个月。”
林志申点了点头,颇为满意:“效率很高。”他以为他至少会申报一个月以上。那样反而不足为奇,时下年轻人大多如此。
两人再闲聊一阵,程孟哲起身告辞,他已经在Z市逗留两天,正事早已办完,前来拜访林志申并相谈半天,也是出于对这位医生的敬重。
为什么想到Z市工作?
情不自禁再问自己一遍,程孟哲内心却仍是迷惘的。林医生之所以这么问他,大概也是知道Z市的中心医院早在他毕业以前就已经对他发出邀请,待遇和环境比之这里都算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又为什么没有答应?
如果真的是“执意”,他究竟又在执着些什么,事到如今,其实连他自己也想不清楚。
电话响,他接通,那头是钟蕾蕾一贯温纯的声音:“喂,阿哲,机票已经帮你定好了,晚上八点。现在要不要先过来,我们一起去吃个饭?”
程孟哲笑着点头答应,想起那边看不到,于是说一声“好”,再切掉电话。
忘了说,钟蕾蕾也在C市,并且已经来这边工作两年多。这些年他们两人之间联系没有断过,钟蕾蕾对他的关心比之从前更加无微不至。但他想了又想,发现她同样不是他的原因。
不管怎么样,两人已经两个月没见面,这顿饭还是要好好吃的。招手拦了趟计程车,程孟哲熟悉的报了地址:“凯悦酒店,谢谢。”

“八点的飞机啊。”陆云起心虚的转着眼珠子,“可是人家好多年没坐火车了,这次突然想坐火车…”
她越说声音越小,因为单予已经叉腰站起身来,陆云起简直能听到她另一只手上两张机票咯咯作响的呻吟声:“陆云起,你耍我不成?!”
心里暗叫不妙,陆云起不着痕迹地退后几步,脸上陪着笑:“要不这样,为了不浪费我们单大小姐的精力与时间以及金钱,我坐火车,太后去坐飞机好了…”
她这句话仍然只说了一半,因为方红俦立刻就举手反对,完全不给她面子:“我不要。我也好多年没坐火车,也要去坐一回。”
单予怀疑地看着两人:“不要告诉我,你们俩一边让我买机票的同时,自己也跑去买了火车票。”
陆云起笑得比哭还难看:“小予予,人家之前只是还没决定,想多一种选择而已…”
“陆云起,我要杀了你!”单予银牙紧咬目露凶光,一个纵身已经向小白兔陆云起扑过去。
本着明哲保身的道理,方红俦罔顾陆云起发出的求救信号,明智得决定要远离大灰狼的势力范围。
一通胡闹过后,单予终于恢复正常,浑不在意扔开手中机票:“东西都收拾好了?几点的火车,晚上的践行饭总得吃吧。”
“吃,当然吃!”最喜欢单予就是她这种大方爽朗的性子,陆云起拍她肩膀的同时,习惯性的又想起易玲,这两个丫头,性子还真像。又想到这次回去就能立刻见到易玲,一颗心几乎立刻跟着热起来。
当下三人高高兴兴出去吃散伙饭。用单予的话说,在C市的最后一餐,当然得吃最好的,于是三人就坐在了凯悦的三楼。
陆云起和单予一如故往,连吃饭时也闹得不可开交。方红俦笑着看二人,无意间扭头看了眼落地窗外,徐徐走过的身影却叫她不由自主凝住视线。
感觉到她的发呆,陆云起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怎么了,老妈?”她也随她的方向看了看窗外,初上的华灯和陌生的行人,这两样也值得老妈看半天?
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摇了摇头,方红俦有些犹豫,片刻还是道:“刚才看到一个人走过去,那背影…很像阿哲。”
“丁咚”一声,银匙掉进汤碗的时候顺便溅了陆云起一脸,侍应生立刻走过来为她收拾。短暂的混乱过后,汤碗被端走,陆云起这才又抬起头,满脸狡黠笑容:“太后娘娘思念儿子难道已经到了这种地步,随便看到一个端正的男人就能误认成他?让我想想,你那儿子从小就有副好皮囊,琢磨着现在还真长得人模人样了。”
方红俦和单予都是下意识的打量陆云起神色,眉眼弯弯,似乎没什么不妥。方红俦说得有些小心翼翼:“云起,你知道,我不可能认错…”
“都七八年没见了,他那时还是个没发育完全的小破孩呢,谁知道现在是不是长成了彪形大汉?”打断她的话,陆云起切一块牛排放进她碗里,“妈,你别想太多了,真想见他,这次回去找人打听一下不就成了,Z市可是咱们的地盘。”
沉默半晌,也不知方红俦生气没有,听她淡淡道:“如果你不反对的话,就那么决定吧。”
喉头一窒,陆云起费力的咽下食物,叉子恨恨叉在盘子里最后一块牛排上,天知道,她疯了才会想去打探那个人的消息,得想个办法让老妈忘了这件事才行。
不过——
女初恋情人可以轻易忘掉男初恋情人,老妈可以轻易忘掉儿子?
这么想着,陆云起头又开始痛起来。
满足的喝了最后一口汤,单予这才终于开口问:“阿哲…是谁?”
早有准备,陆云起答得轻描淡写:“我干哥哥,早年一起生活过,不过也分开好些年了,老妈一直挂念他,也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
单予开车送两人去火车站的时候,三人各有各的心事,一路无话。临到两人快要上车,单予才突然道:“云起,你知不知道你这人有个最大的特点?”
陆云起不解地看着她。
“每次你说谎、或者想把某件事糊弄过去的时候,就会装成是毫不在意的样子。”单予声音淡淡,“你这副模样,真熟悉你的人,一看就知道有猫腻。”
陆云起有些不安:“小予,我不是想瞒你些什么。”只是过去了的事,真的没有再提及的必要。
“我知道。”单予忽然又恢复了笑容,亲密地挨过她的头,“等我下次去Z市的时候,再慢慢审问你不迟。”
陆云起大力点头,她可不想分别的前一刻还和好友闹不愉快。
转身走几步,单予又回过头来,笑得分外诡异:“对了女人,再告诉你一个关于你的秘密。你知不知道每当你装成毫不在意风轻云淡去面对一个人或者一件事,那表示你其实心里还十分在意。”她说着眨了眨眼,“听懂了没?没懂?那我举个例子,比如和雷霆离婚。”
她说完这句话就大笑着跑开。
陆云起呕得简直想一砖头扔过去砸死她。
无论如何,一晚上过后,总算顺利抵达Z市。
提着行李,和方红俦检票出口,陆云起远远就看到一个身高目测至少超过170CM、居然还踩着双高跟鞋的女人。
太嚣张了!她忿忿不平的想,再多看两眼,那厮一件珍珠白的真丝复古长衫,腰间缎带松松一挽,配着那身段那高跟,比起电视里天天走T台的model简直毫不逊色。
她再看看自己穿上7CM高跟鞋却依然不足170的小身板儿,抚额长叹,果然人比人气死人。
不过那厮终于转过头来看到她的时候,她还是毫不犹豫扔下手中的行李,尖叫着向她飞奔过去。
那厮在看到她的一瞬间,也同时同刻跟她一起尖叫起来。陆云起扑到她身上的时候,眼泪也跟着落下来,使劲的捶她肩膀,却还是忍不住哽咽:“臭女人,想死我了!”
美女纤纤玉指点着她的鼻子:“你知不知道我这件衣服花了多少钱,你知不知道这个妆早上临出门前我化了多久?现在你一来就眼泪鼻涕一起往我衣服上蹭,还害我…”她话没说完,眼泪也跟着流了下来。
两个又哭又笑的女人,两个抱在一起又跳又闹的女人。最重要的,她们还是两个年龄都已经过了二十五岁的女人。
大抵是别人眼中的两个疯女人,可她们又怎么会在意?
易玲瞪着她:“回来了?”
陆云起点头。
“不走了?”
陆云起又点头。
于是易玲也慎重地点点头:“为了你这两句话,我允许你从今以后,一辈子都把眼泪鼻涕蹭在我衣服上。”
两个女人相对大笑,笑完又抱在一起,陆云起嘴里不忘说着肉麻话:“臭女人,我这辈子肯定找不到第二个比你更好的女人。”
易玲指一指旁边无奈笑着的方红俦:“干妈就在这里,你也不怕她吃醋。”
“是啊是啊我吃醋。”方红俦还真是一脸吃味的表情,“这丫头昨晚整晚念叨着今天就能见你,兴奋得觉都不睡,我可没见她这么想过我。”
三人再是大笑。
易玲眨眨眼:“本来已经帮你们找好了房子,有人硬是要我退了。本来呢还计划接到你们后先去休息,可有人硬吵着中午要一起吃饭给你们接风洗尘,我也没辙了。”
陆云起大笑:“你不要说,不要说,我早猜到这个人是谁,先一起去会会他,再狠狠揍他一顿,这家伙竟敢不来接我,还指望他来当搬运工呢。”
三人到饭店的时候,有人早已等在门口。
风神俊朗的男人先是上前拥抱方红俦:“红姨。”这才转身面对陆云起,两人一看到对方就忍不住笑起来。
“好久不见啊好久不见,前男友。”陆云起蹦蹦跳跳,一下蹦到“前男友”身上。
刑喻铭恶狠狠揪她耳朵:“臭丫头,反正你是要打定主意要让我一辈子难忘这件心头痛事就对了。”
四人往里间走时陆云起才想起来问:“蚯蚓怎么没来?”
易玲一怔:“你没通知他?”
陆云起叹:“我以为你会告诉他。”
“得了,”易玲撇撇嘴,“那种打十回电话就会放你十一回鸽子的臭男人,现在如果不是发生星球大战这种事,我绝对不会再去主动联系他。”
于是我们钟大警官得知他亲爱的小表妹回来的消息,已经是三天后。

——分手

陆云起和钟丘的见面可说一波三折。
三天之内约了两次,都以陆云起等待超过两小时、钟丘最终打电话一声对不起告终,呕得陆云起差点吐血,总算知道任她软磨硬泡易玲和刑喻铭两个也不肯作陪的原因,并发誓以后要效法两人,绝不再理会钟丘的所谓约会。
事实证明她比起那两人来到底是心慈手软的,钟丘再一个电话打来,抱怨了一通最近忙得顾不得吃饭睡觉面黄肌瘦之后,陆云起不争气的再次原谅他,不过他这次的见面地点倒真叫她觉得怪异。

眼前霓虹闪烁,陆云起不由自主停住脚步,望着周围熟悉又陌生的环境由不得她不感慨。
这里是她熟得不能再熟的地方。
那时候那人在这里驻场,她几乎日日都往这条酒吧街跑,简直比去学校和回家还积极。转眼这么多年,这里其实已经有了好大的改变,比起那时候,光鲜亮丽了不知多少倍。但她记忆中一些东西,仍是没有变。
忽然之间,陆云起心里又是怀念又是伤感。她从没有想过,自己阔别Z市多年后再回来,第一个回头站不是昔日的家,不是学校,而是这条充满了年少记忆的街道。
年少时承载她所有快乐与悲伤、欢笑与眼泪的街,一切都是为着那个人。
慢慢往前走着,陆云起此刻没有办法去抑制自己记忆的四处撺掇,也没有办法不去想那个人。曾经她想过他千百遍,想他们今生今世可能再不会相见,想了千百遍。也想他们可能重逢,将所有重逢的时间地点场合,同样想了千百遍。也曾千百遍的告诉自己,那只是年少时的一段感情,而已。若他们重逢,若他们重逢,她和他必定早已经摆脱多年前的那种男女间的感情,早已经释然。剩下的,大抵就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无法消去的情分。她甚至想,他们会再一次成为好兄妹、好朋友,会再一次亲密无间,毕竟就算没有中间那三年,她和他之间,仍是有着那样深厚的感情基础。她忘不掉,他难道就忘得掉?
但现在陆云起却开始祈祷他们最好永远都不要在这些熟悉的地方碰面。
她怕掩饰不住自己的眼泪。
原来回忆真的是很可怕的东西,你总以为自己早已放开,可是只要有东西来勾起它,哪怕只是一首歌、一件小事,或者一条街,只要这一切与它相关,于是自以为忘掉的一切,总会在这时刻成倍的增加与滋长。
若在一个最最随意的地方遇见,他们大概依然会是最亲密的朋友。若地点换在了这些地方,至少在那种时候,他们就只能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人性就是这么欠抽,得不到的、半路夭折的、没有结局的,总之这一切都比有结有果的来得让人难忘和忍不住怀念。陆云起恨恨想着,转念又迁怒到钟丘身上去。天知道,读书那会儿此人是打死不肯来这些地方,总说来这里浪费时间浪费金钱浪费生命,好兄弟好姐妹的面子一律不给。仅有的几次,也是被他们几个硬拽过来。哪晓得他现在是哪根神经被堵住,竟然约这儿见面。
不过陆云起很快就知道答案了。
这次她又等了他一个半小时。
就算是上帝的耐性也能被这不守信用的家伙耗光。一口喝下剩下的大半杯酒,陆云起付钱,利落起身。
要走的前一刻又接到他的电话:“喂,云起,你还在里面?能不能再等我一会儿?我就在外面,这群家伙太麻烦了,现在弄得街上乱糟糟的,等我解决好了马上就进…喂,喂!”
挂掉电话,陆云起气冲冲往外走。这家伙,就在外面也不早吭声,害她在里面喝酒,他却在外面捉贼,万一出事了怎么办?来的时候易玲就已经一再让她小心,说这一带混的人比当年可跋扈多了,尤其到了晚上,乱得厉害。
她早已忘了就在五分钟之前,她还决定至少半个月之内绝不与正担心着的这家伙碰面。

程孟哲从“京都”出来。
有时间就到“京都”坐坐,有时也应齐成的邀请,客串一下歌手,这么多年,都已经成了习惯。
尤其知道他再过些时日就要去C市,齐成大骂他没良心之余,几人最近倒晚晚都会碰面喝两杯。
程孟哲打死没想到会在这地方遇到钟丘,就像他当初打死也想不到钟丘会去考警校。
他现在那副明显在执行任务的“专业”的样子,他看了就想笑,于是就真的笑出来。
钟大警官也看到了他,不由一阵咬牙切齿:“这世界就这么不公平,我整晚赛跑捉贼,连口水都没喝上,就有人这么好命,喝酒泡妞歌舞升平。”
程孟哲笑着举起手:“得得,为了对我的所作所为表示反省,今晚我帮你捉贼,说吧。”
“你往那边走。”钟丘扬了扬脖子,“两个嗑药嗑多了的,得赶紧,可别再耽误我时间。”
两人说这话很是熟门熟路。程孟哲在这边熟人多,应该说他在整个Z市熟人都很多,通常钟丘遇到难办的案子或者人,就会自动来找他求助,使唤他也已经使唤成习惯。
程孟哲笑着往左边那条街拐过去,果然没走几步就看到目标。
他忽然很想运动一下,于是大叫一声:“站住,警察!”
那两人刚才还东倒西歪的身影下一秒就健步如飞,慌张犹疑的时间控制在了两秒之内。程孟哲赞叹一声,拔腿追赶。
也不知前面那两人是倒霉还是怎么,只顾往前跑也没注意身边环境,就这样跟一个行人狠狠撞在一起,那人“哎哟”一声叫,清清脆脆的,一听就是女人。
这一撞可不轻。程孟哲一边替那行人惋惜,一边不紧不慢继续往前跑。经过刚才那一撞,现在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过五步,基本上,他抓这两人应该不必费什么劲。由于心情好的缘故,经过那人身边时,他决定扶她一把,于是停下脚步伸出手:“小姐,你还好吧?”
她也正怒气冲冲地抬起头。
目光相撞的时候,程孟哲原本喝了点酒而有点兴奋的脑子忽然变得很混沌。
似乎有轰隆隆的一声响,有什么东西在牵引着他,牵引他淌过时间的长河,跨过这么多年空白的岁月,回到那一年,那一天,那一刻。
他触碰到她的时候,她正被人撞得一肚子火,于是张口就骂:“有病啊,一次碰不够还要再…”
她抬头的时候,全世界仿佛就只剩下了她,他只能痴痴看着她。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其实从未问过她,那年那天他们再次遇到,她心里是什么感觉。就像今天,她一抬头,他又看见了她,他依然不知道她心里的感觉。
而他呢?
猛然惊醒,程孟哲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流下眼泪。
七年前得知她离开,他最终没有追回她,那时候他满心绝望,不知道为什么却哭不出来。这一刻再看到她,眼泪终于顺着他的心意冲破眼眶。
云起,你明白吗?这一切,你都明白吗?
依然保持着那个姿势,他伸出手,她抬起头,她看着他,他也看着她。
最终她站起身来,却并没有拉他的手。
她起身的时候神色平静,他却觉得心里似乎有什么在一瞬间轻轻脱落。
他们不是十年前了。
所以她不会再骂他,也不会再站在他身后。
而他,也不再是那个保护她的少年。
时间改变了一切吗?除了最初那刻的震惊与难以置信,她的脸上,再也找不到半分昔日他熟悉的神采。
有个声音在心里慢慢的静静的说,她,已不再是他的她。
他终于也收回手去。
他们面对面说着最没有营养、又仿佛是最自然的话,这么巧啊,你回来了啊,过得怎么样啊,很好啊。
“我跟蚯蚓约好在这里见面,”陆云起指指身后不远处的酒吧,“他打电话说还在外面处理事情,我就出来看看。”
终于想起正事来,程孟哲呻吟一声:“完了,蚯蚓今晚一定会剥了我的皮。”看她疑惑神情,苦笑着补充一句,“刚才撞到你的那两个,就是他让我帮他抓的人。”
陆云起也笑出声来 。
笑着笑着,却又没了声音。
面面相对,却是无言。并不是没有想到过这样的情形,陆云起仍然觉得心酸。这心酸叫她无所适从,于是她又想着,这地方实在不适合叙旧,如果是他们此时此刻这样的相处情形,也许她现在就应该开口向他道别。
这样想着的时候,她心中一阵心痛。
他却抢在她前面开口:“陆云起。”
她抬头看他。他比起那时候又长高了不少,她的身高却一直没什么变化,于是跟他讲话时,要仰起头,才能看到他的眼睛。
他再问一遍刚才已经问过的问题:“这些年,你过得很好?”
她慢慢点着头:“我…过得很好。”
于是他说:“那你会不会在意还我一样东西?”
她不解。
他再问:“当初,我们有没有恋爱过?”
陆云起再点头。她不知道他为什么旧事重提,但不管为着什么原因,那是一段她面对任何人任何事也绝对不愿不能更不肯否认的岁月。
“那,我们有没有分手过?”
她呆住,忍不住再一次地抬头看他。这才发现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从当年的小男生长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他是、那样的英俊漂亮。
他在笑着,笑容干净而漂亮,慢慢地说着:“如果是一场完整的恋爱,有开始,必定就会有结束。如果不是那样,会不会觉得遗憾?这些年,我一直在想,如果我们还有机会再见,一定要补齐那最后一点遗憾,然后保留一段真正美好的完整的记忆,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