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媚儿哦了一声,刚想抬脚往外,只听李雍淡淡道,“就搁在炕上吧,我晚上睡那儿。”稍顿了顿,他又瞥了叶秋一眼,看她似是想说什么,先道,“我看村里好些老人都累得够呛,昨晚大雨又没睡好,我让他们轮换过来好生睡个觉。”
这么一解释,叶秋也就不好说什么了。
简氏赶紧替儿子打圆场,“很该这样的,我看你们营里的老狄,还有小伍都累得不轻,回头让他们也轮换来歇歇。媚儿,你一会儿帮着田妈妈再去收拾收拾。”
柳媚儿又哦了一声,把铺盖放到炕上,很识趣的出去了。
看屋里一片诡异的沉寂,简氏没话找话道,“地瓜。这面条好吃吗?”
点头。
地瓜只吃,他不说话。
简氏略有些讪讪,才想再找点什么话来讲,却听叶秋忽地小小的咝了一声。
“怎么了?”简氏关切的问。
叶秋抚着肚子,皱眉,“他踢了我一脚。”
“真的?”简氏一下子高兴起来,望着她开始隆起的肚子。眼睛都亮了。“我能摸摸吗?”
叶秋笑了笑,大方道,“你摸吧。”
简氏一下把手贴了上去。刚好胎儿又使劲的踢了一脚,正正的撞在简氏手上,把她兴奋得几乎笑成一朵花,“这孩子可真有劲儿。一定很壮实。”
“我也要摸,我也要摸!”地瓜扔下筷子。小屁股一扭,就从凳子上顺利的滑了下来。扑到叶秋跟前,干脆把小手从下摆伸进她的衣里,“快动一下。快动一下!”
似是听到他的召唤,那胎儿从左到右,顶起一只包子大的小鼓包。划了长长的一道弧,把地瓜整个小人都震惊到了。瞪圆了眼睛道,“他在动!他在动!”
简氏听得越发呵呵直笑起来,“那地瓜你问问,这是弟弟,还是妹妹呀?”
地瓜闻言,忽地讨好的看了叶秋一眼,小脸一本正经的说,“不管是弟弟还是妹妹,我都会做个好哥哥的。”
啧啧!叶秋鄙视的瞧了她溜须拍马的儿子一眼,“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以后可要记得。”
地瓜嘿嘿笑得带着小大人的狡黠,越发让人觉得好笑。
忽地,李雍的声音从对面横插进来,“希望是个女孩。”
简氏一愣,为什么呀?
地瓜又不是他儿子,这一胎应该是儿子才更好吧?不过她又不好说这个话,只能顺着地瓜的话说,“不管是男孩女孩,只要平平安安生下来就好。”
再看儿子一直眼珠子不错的盯着某人的肚子,简氏便顺嘴说了句,“你要不要也来摸摸?”
两人虽说没成亲,可连孩子都怀上了,过来摸摸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可在李雍就要放下筷子的时候,叶秋忽地把儿子小手从衣服里拉出来,整整衣服,一脸严肃的说,“好了,他不动了。地瓜,快去吃你的面。”
“可他明明还在动啊。”地瓜有点舍不得走,眼睛一直盯着叶秋肚子上的小小起伏,好想再摸两把。
不管是弟弟,还是妹妹,他都觉得太好玩了!
可叶秋横了一眼某人,说,“老动来动去的不累啊,他也要休息的。”
好吧,地瓜略遗憾的回位子上吃面去了。爬了半天没爬上去,他再抬头看向旁边似乎不怎么高兴的某人,有些不高兴的皱起小眉头,“你快拉我一把呀。”
男人这才注意到他,一手将他提了上来,地瓜重又跪好,吃了口面,忽地又高兴起来,举着右手的小拳头作鼓包状比划道,“原来小宝宝是这么动的,那是他的手在动,还是脚在动呢?”
天知道,叶秋回答不出来。
倒是简氏很高兴的跟地瓜探讨起来,“这会子估计是脚。这么小,手上应该还没这么大的劲。就刚才踢我那下,肯定是脚。等再大一点,他再动的时候,就可以看出来手印脚印了。要是个大大圆圆的球样在动,那多半是小屁股或者头在动。”
“真的?”地瓜咬着筷子问,“你怎么知道?”
简氏再看儿子一眼,笑得有几分慈爱和浅浅骄傲,“因为我也生过孩子呀,叔叔就是我生的。”
地瓜扭头再看着李雍,皱眉似乎有点不信。然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忽地呵呵傻笑了起来。
这孩子,什么毛病!叶秋不悦的才一皱眉,就见男人好似横了他儿子一眼,然后闷闷的说,“你小时候,也曾经这么小过。”
地瓜显然是被说中了心事,立即反驳道,“可我是小朋友,你都是大人了!”
然后一脸讥笑的看着他。好似他这么大个人,也曾经这么小过,是件多么丢脸的事情。
唔…叶秋可能不太认同儿子的想法,不过看着儿子望着男人那嘲讽的小眼神,她就莫名的心情大好。
可男人再度横了她儿子一眼,这回叶秋确认自己没看错了。他就是横了!然后冷冷说,“小朋友也会长成大人的。”
地瓜怔了怔,似是卡壳了。
叶秋正着急,她儿子突然就又冒了一句,“可我长大了,你都老了。”
意思是,你还是比我丢脸。
李雍明显不服。还想说点什么。可简氏却是抿嘴笑了,“你跟个小孩子争什么争?”
一句话,把男人秒杀了。
抿了抿唇。低头吃面,再不吭声了。
不过简氏瞧着他这样,倒是感慨起来。
她这儿子,除了极小的时候有些孩子气。从来都是理智冷静,客客气气的。怎么这会子却跟个孩子似的,跟小孩子吵起架来?
不过这样子,才象是个活生生的人。不象从前,就跟个万年不化的大冰山似的。看他一眼都碜得慌。
趁着气氛正好,简氏未免就多说了两句,“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你都是要做爹的人了,回头要是你父王知道。不知有多开心呢。”
不论齐王再怎么对她不上心,可简氏心里,还是很爱那个丈夫,也希望儿子能跟她丈夫,他的亲爹好好相处的。
可听她提到父亲,李雍的眼神却是一变。只他正好低着头,没人看见而已。
但是叶秋却敏锐的发现不对了,男人就算头也不抬,她也觉得他浑身的气势都不对了。
那是他爹出事了?
可她还没想好要不要原谅他呢,关于地瓜的身世都还没时间谈,这时候跑去问他合适吗?
可等到晚饭后,田妈妈带着地瓜去洗漱了,叶村长才不承认自己是故意留下这个空档的,李雍很会把握时机的进到里屋,主动告诉她,
“我爹…死了。”
男人语气艰涩,声音也格外黯沉。
叶秋的心一下紧了紧,到底是他爹,就算跟她连面都照见过,可有这层身份在,她就不能不多问几句,“怎么去的?是京里情况不好?”
男人摇了摇头,似讥似讽的勾了勾嘴角,“可能他永远都不会想到,是他最敬爱的大嫂,和他最疼爱的侄子亲手杀了他。”
叶秋一下沉默了。
可男人却象是憋了许久,把心里的话通通倒了出来,“从小,我就不懂,为什么他那么喜欢堂哥,又对大娘千依百顺。我才是他的亲生儿子,可为什么他的眼睛里永远都看不到我?无论我做的再好,再出色,可他永远只会偏向堂哥。我做错是错,做对也是错。永远都别想在他面前得到一句表扬,一个好脸色。开始,我以为他是对早逝的大伯兄弟情深,怕刺激到他们孤儿寡母。可后来,我才发现,是他对大娘…”
他没有说下去,可叶秋已经听懂了。只觉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一阵恶寒。
小叔暗恋大嫂?恐怕也有那大嫂的推波助澜吧?
看看秦商,就知道教出这样儿子的娘,估计也好不到哪儿去。
再看男人,只冷哼一声,道,“怪不得人都说,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叶秋沉默一时,“那你,不要太伤心了。”
“我一点都不伤心。”李雍看着叶秋,忽地问,“你不觉得我太冷血了吗?是我亲爹啊,他死了我都无动于衷,甚至连一滴眼泪都没掉。”
“可你是这样的人吗?”叶秋看着他的眼睛,清亮明净。
男人一哽,压在心头多年的那些情绪忽地破开冷硬的心墙,一层层翻涌了上来。
幼时渴望与父亲亲近,却永远得到冷漠回应的失望,
逃难途中,被父亲无情抛下时的恐惧和害怕,
小小年纪跟着义父,去到边关的军营中,在并不成熟的年纪,就故意装出一副大人的冰冷外表武装自己,可在他的心中,难道就没有渴望?
难道他就不想有一天,父亲会幡然悔悟,对他说一声,“孩子,这些年对不住了。”
又或者,就算什么话都不必说,只要父亲给他一个肯定的眼神,一个鼓励的微笑,这对一个孩子来说,也就满足了。
因为,
他是他爹啊!
赋予了他生命的亲生父亲,就算他对他并不好,可这也割裂不掉他们之间的血脉相连。
在男人心中,始终还藏着幼时一个和天下孩子一样的小小心愿。
那就是证明给父亲看,让父亲睁大眼睛看看,有他这样的儿子,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
可是,这一切还没有来不及发生,就戛然而止了。
还是止于这样一场窝囊至极的谋杀,这让男人怎么想?他就是取得再高的成就,拥有再大的权势,可他永远没有机会,去证明给那个他最想证明的人看了。
震惊,愤怒,憋屈,以及难以言叙的沉痛。
李雍没有眼泪,不是因为他的冷血与冷硬,而是因为这样太过复杂而浓烈的情绪,沉甸甸的压在他的心头,让人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叶秋看着他发红的眼睛,坚定的告诉他,“他在最后那一刻,一定后悔了。后悔没有珍惜他的妻子,尤其是他的儿子——你。如果他能有机会,一定会来跟你说一声,对不起。如果他来不了,一定是他觉得无颜再面对你。”
哭声骤然响起。
不是李雍,是站在门外做了零食,想拿给叶秋做宵夜的简氏。
李雍不可能听不出他娘的脚步声,他装作没听见,只是想用最婉转的方式告诉她这件残忍的事实。
而叶秋坚定的话语,无疑给了他们母子最好的安慰。
那一刻,男人压在心头的伤痛,忽地就散去了。
是的,他也相信,父亲在临死前的那一刻,一定后悔了。
所以他走过去,扶起母亲,抚着她的背,任她在自己怀里失声痛哭。
他想,虽然他失去了父亲,可幸好他还有母亲。就算这个母亲从前也似乎不怎么靠谱,可他们毕竟还有来日。
这一刻,叶秋没有打扰,让他们母子在悼念伤痛中,弥合从前缺失的感情。
其实只要人还活着,就有弥合的希望。
最怕的,就是死。
叶秋不想死,也不想山上山下的人无辜枉死,所以她还得想办法,解决那个堰塞湖的问题。
她一定会想出来的!
叶大村长捧着肚子,横眉竖目的又去动脑筋了。
※
某马:呜呜,为啥我家营长这么惨?二宝摸不到,还要被虐心。
某猪:这是响应广大读者的号召,谁叫他抛妻弃子来着?
某马:我们营长不是故意的!
某猪:有意的更不行!
某马:我可怜的营长。咱把这只猪抛弃了吧,别接它回来了。
某猪:大家快帮我丢砖头,拍他们!
第255章 宿命
八角镇,留园。
一声婴儿的啼哭,给地震之后的人们,带来了最大的喜悦和欢乐。
“生了生了!潘师傅,恭喜你啊,是个小子,快来看一眼!”朱方氏抬袖擦擦头上的汗,满眼血丝,却是带着笑容,从里屋抱出一只小小的襁褓。
潘文一步冲进外屋,激动的都不知说什么好了。看着那大红襁褓里孩子比他巴掌还娇弱的小脸,瞬间眼泪都涌了上来。
“瞧这高兴的,还哭上了。”朱方氏笑着打趣了他一句,看着门边眼巴巴望过来的潘迎春道,“迎春,你也来瞧瞧小弟弟,往后,你可是大姐姐了。”
潘迎春立即高兴的跑进来,“弟弟好小!我能抱抱他吗?”
“还不行。”朱方氏把孩子抱回怀里,“弟弟早产了两个月呢,太小了。看一眼就行了,回头等他大点再给你抱啊。”
这会子,潘文也高兴的回过味来了,搂着女儿道,“先让婶子把弟弟抱进去吧,当心招了风,回头有的是你跟弟弟玩的时候。”
潘迎春咧嘴开心的笑了,跟小鸡啄米似的拼命点头。
朱方氏把孩子送进屋了,裙子虽说刚生完孩子累得很,但精神却很是亢奋,也不睡觉的盯着孩子猛瞧。
帮忙接生的稳婆见状,笑着端了一碗红糖小米粥过来,“你还是先吃点东西吧,回头可有的是你瞧的时候。”
朱方氏连连点头,又嘱咐裙子道,“你赶紧养好精神,把奶发出来最要紧。否则孩子回头吃不上,可要闹了。”
这边七婶接手。喂裙子喝着粥,也念叨着道,“如今这四处乱的,就是咱村长愿意出钱,也找不着奶娘,回头还得让你男人去想法弄几只猪蹄才行。唉,也不知道咱村的情形如何了。要不别说猪蹄。一天三顿鸡也是有的,想想真是愁人。”
她这一唠叨,把朱方氏的愁肠也给勾起来了。
七婶家倒还好。一家子都在留园里,没出什么大事,可仙人村至今也不知啥消息。
那日地震,她下山结了账。就去银楼看儿子和外孙女了。
朱德全是当兵之人,又是当惯暗探的。六感较常人机敏数倍。察觉到情形不对,立即就把一家子人全都带了出来,所以朱方氏和鲁小凤是一点事也没有。
只朱德全随后为了救邻居家的小孩,被掉下的瓦块砸晕了过去。头破血流的甚是骇人,把朱方氏吓得魂都快飞了。也顾不上回留园报个信,直到请来大夫。一通兵荒马乱的把儿子救醒,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
那时叶秋已经回了仙人村。等朱方氏再赶过来,还来不及打听什么,却遇上裙子生孩子到了关键时刻,她只得先进去搭了把手,等这会子孩子生下来,她又开始挂心村里的老伴了。
想出去寻个人问问,那稳婆忽地凑她跟前赔笑道,“孩子他爹给孩子起名字了吗?这早产的孩子身子弱,最好先别起大名了,起个贱名,或是借个你们村相熟的有福老人名字压一压,只怕还好些。”
朱方氏心说这种事她怎么不找潘文说去,啰里啰嗦跟她扯什么扯?可再一看这稳婆的神色,她忽地明白过来,“瞧我这糊涂的。等着,我给你拿红包去。”
虽说叶秋交待过不要心疼钱,可留园的人还真没舍得大手大脚花的。反倒是朱方氏,毕竟当了那么多年的村长夫人,行事可比一般村民大气多了那稳婆也是瞧准了人,才会找她开口。
不过她要的也不是钱,这会子见朱方氏开了口,那稳婆就道,“好姐姐,这时节你给我钱,我都不知往哪儿花去。我看你们厨房东西还很不少,能不能给我点粮食咸菜?”
这个倒是可以。
朱方氏忙叫潘文,拿几十斤粮食和咸菜给这稳婆了。
稳婆千恩万谢的才去了,朱德明就领着江村长还有金求盗等浩浩荡荡一帮人进来了。
那日叶秋离开之后,江村长想了想,没急着赶去仙人村,反派人跟着那些兵哥先分头去周边的乡村通个气,让大家背些粮食和随身衣物,组织了能去帮忙的人,再一起到镇上会合。
这样一来,第一路上人多,彼此好有个照应。二来这么多人去到仙人村,才能真正帮上忙,三来他们也能顺便修修通往仙人村的路啊。
这个想法跟李雍后来安排接管亭舍的林校尉一说,他也非常赞同。还把金求盗也特意派了出来,又把镇上能抽调的人手也抽调了出来,陪着他们一起上山去帮忙。
朱德明身为仙人村的一份子,知道消息自然是要去的,不过去之前,他还得到留园来打个招呼。
“婶子,你看咱们能不能带几匹马去?拉东西也有劲啊。”
乡人爱惜牲口,尤其地震之后遍地狼籍,极易受伤,他们是宁肯自己肩拉手扛,也舍不得让马儿出来冒险的。不过想着这是要上山,救山上的乡亲,朱德明才狠下心开了这个口。
只朱方氏却说,“当然要把马儿带去,我也跟你们一起去。”
她家老头子还在山上呢,她不回去看看,能放得下心么?
“娘,你不能去。”不知什么时候,朱德全也过来了。他的头上还裹着伤,却是收拾了一身利落的装束,显见得是打算要出门了。
朱方氏才想说话,却听儿子说,“小凤还得你照顾呢,我上山去。”
朱方氏一愣,他这是打算上山去看他爹了?
可朱德全显然不愿意承认,只说,“您老年纪大了,这要跟去,不是给人添乱么?还是我去吧。好歹我还是当过兵的,在外头可比您有经验。”
话虽这么说,可他那眼中不自觉的别扭样儿。又何尝不透露着对朱长富的关心?朱方氏的眼圈忽地就湿了,撩起衣裳悄悄摁了摁眼角,才哽咽着答应下来,“嗳,那我就不去了,都交给你了。”
自己养的儿子自己晓得,朱德全虽说对他爹心里有着怨恨。可到底还是个善良的好孩子。知道心疼娘,也记挂着爹的。
很快,一行人牵着两匹公马。一只大青骡子上路了。
那只大青骡子是朱方氏坚决要儿子带上的,都说老马识途,她家这只大青骡子也不差。关键时候,说不定还能顶些用场。
送他们出门时。又有些乡亲得知消息,自发的扛着锄头。提着扁担赶来了。
如今仙人村可是替大家挡着水呢,他们也很该去尽一份力才对。
而此刻,在仙人村上,叶大村长终于把她打算用来观测地形的办法给想出来了。
一只结实的藤筐里装着一大桶油。旁边叠着整整齐齐的是从简氏那边收罗来的丝绸被面,只是这些被面已经给缝成了弧形的半圆体,当中顶上缀着一块轻巧防火的牛皮。然后还有一卷结实的麻绳。
没错,叶秋想了一夜。最后能想出来的观测地形的方法,就是热气球了。
当然,她也知道目前的条件太简陋了,根本不足以造出一个安全合格的热气球。别以为穿越人士就能随便大开金手指,这东西的成功,也是无数鲜血,甚至生命才换回来的。
叶秋不敢拿别人的命来冒险,但是让身手最好的李雍去小小的冒一次险,却是可以的。
只需要这个简易的热气球能把他带上半空,大致看一眼周遭的地形,知道水往哪里排,他就能顺着热气球下缀着的长藤滑下来。
为了保险,叶秋还专门让柳媚儿和村里针线最好的连大娘,用丝绸给他精心缝了一只超大的滑翔伞。
万一到时空中情况不对,他也可以立即扯开这把巨伞,往湖面上跳。
所以,在放这只热气球之前,李雍首先要做的,是爬上他之前曾经给叶秋采摘米分黛兰的那处绝壁。
因为只有那里的地形才是最高的,也只有在那里放飞热气球才是最安全的。
叶秋甚至不需要热气球飞得多高,只要能带着李雍飞个二三十米,就足够他观察地形的了。再说那悬崖已经被淹了一半,底下就是堰塞湖,只要有个东西能借点力,让他不会一下子砸到水面上来,他幸存的机率至少能达到七成以上。
当然,也还有三成就是男人必须冒的风险。
叶秋本来想让一个小个子士兵上去的,也好减轻负重,活下来的机率就更大。可再想想,谁的命不是命?干脆这话连提都没提,在想出这个主意后,直接就跟李雍说了。
男人当时二话没说,便道,“可以。我去。”
二人就此决定。
并且很默契的谁都不提,叶秋去组织人手准备东西,男人就去带队继续挖渠引水。只是不敢十分出力,一直动脑子比动手多。
直到傍晚,叶秋把东西准备好了,男人也吃过了晚饭,如常看叶秋一眼,说一声“走吧”,就和她出去了。
幸好简氏还沉浸在夫君过世的悲痛,没心情过问他们的事,他们也省了解释的工夫。
只叶秋出门前,特意把儿子叫了来,往前扬一扬下巴,“去牵着。”
小地瓜莫名其妙的顺着他娘的目光走上前,把李雍的下摆扯着,问,“这是要去散步么?那能带上小桂圆儿么?”
那就算了吧。这只乖巧的小狗在安抚人心上似乎有种天生的亲和力,之前鲁大太太病着,小桂圆儿成天陪着她,让鲁大太太心情很好。如今简氏正悲痛着,也是成天无意识的抱着它。
“田妈妈才把小桂圆儿擦干净,带它出门又弄脏了。”叶秋随口扯了由头,打发了儿子,顺利的把他带到了湖边。
这里,小伍已经准备好了三只木筏,还有几个身手利落又会水的兄弟。一只木筏送人去到对面崖壁下,两只留在湖面上等候救援。
看他们过来,小伍就说,“营长,还是我去吧。要是你…”
李雍淡淡看了他和其他几个跃跃欲试的士兵一眼,问,“你们是身手好得过我,还是辨识方位比我强?”
小伍和几个士兵都堵得不敢吭声了。
是的,就算他们上去了,可在辨识方位上,也是不如李雍的。回头万一寻错了放水口。酿成大祸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