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唱得最好的就是张学友。”他得意极了,但这得意一点也不让人讨厌。
“我也喜欢张学友,但我唱不了你那么好。”
“你嗓子还行,咱家人嗓子都不错的。”
“你跟你弟弟合唱个郑中基和张学友的《左右为难》吧!”小朱跳跃着在边上点歌。
音乐响起来的时候,妈妈桑再次走进来打招呼,我想轰她出去,我哥哥倒是圆滑地示意她坐下,满面堆笑,甚至拥抱了她。她巨大的假乳房顶住我哥哥的胸口,像一对核弹头,我看了看小朱,她毫无反应。兄弟二人的合唱依旧是完美无缺,连妈妈桑都鼓起了掌,也难怪,专程到这种KTV里唱歌的人实在是少见吧?在确定了我们不再点酒,也不需要小姐来陪之后她离开了,临走前留下一个灿烂德媲美海浪的笑脸和一句有力的:“好好唱!”
之后唱了多少歌我是不记得了,唯一记得的是我和哥哥都喝醉了。我虽然脚步有点不听使唤,但已是还是清醒的,小朱扶我去洗手间的时候,一对乳房紧紧地贴在我胳膊上,我的下面肆无忌惮而不听使唤地勃起了,把醉酒和欲望以同样的强度向世界表达着。此刻这个世界很安全,对我而言它大概只有醉倒在包房沙发上的哥哥和在我身后的小朱。我在脑子里背诵了一遍《将进酒》,又背诵了一遍《梦游天姥吟留别》,就此不省人事。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觉得整个世界都是白色的。白的的床单,白色的蚊帐,白色的被子和枕头。我看了看周围,确定是在我哥哥家,接着门外传来了炸爆鱼的声音,我不禁觉得自己似乎是回到了家乡。过了一会儿,爆鱼的味道越来越近,原来是小朱端着一盆新炸好的鱼来到了我的面前,我顿时觉得饿坏了。小朱咯咯地笑着,说:“昨天你们两兄弟也太开心了,看喝成这个样子。”我说:“我哥没事吧?”小朱说:“没事,外面生意好得很,他有的忙活了。”边说,小朱边把自己手里剃好刺的一些鱼递到我手里来,我顺着那些鱼拉了一把小朱的手,她就一下子倒到我怀里来了。热乎乎的爆鱼和小朱一起贴上了我光溜溜的年轻的身体,我幸福得眼泪几乎都要落下来。如果小朱能够为我生一个孩子,我就愿意去死!小时候,我特别爱吃牛血冻,当时是一个只有三颗牙齿的老头在学校门口卖,一天中午,我用大人给我买菜的钱买了一大块牛血,那块热乎乎的牛血贴在嘴上,让我幸福到了此刻。而此刻之后,这种感觉,将被小朱的双唇取代。哥哥在外面炸着爆鱼,噼噼啪啪的声音传到了房间里,我把小朱紧紧地按在身下,用力抽动着,她只是不断地抽气,浑身颤抖,发不出声音。我以为她要晕过去了,就停下来,由于有些不知所措,所以急中生智,给她讲了个黄色笑话。小朱回过神来,大笑着,狠狠地掐了我一把屁股,说:“哥俩一对神经病!”我问:“我哥哥会怎么样?”小朱说:“他会背唐诗!”然后满脸绯红。我大吃一惊,看看自己,看看窗户纸上的哥哥的身影,渐渐地有些迷惘了。我分明看到青色纹身正从我的腰际长上来,我撑在床单上的手指也变得粗糙,拇指和无名指上的老茧透着一股新鲜的、扑克牌的味道,我忙去摸自己的头发,居然是丝毫没有弯曲的直发,而且赫然是中分,我的脚底传来一阵奇痒,那是多年海边生活才能泡出的脚气,小朱也开始摇晃着我说:“老公,不要停啊......”我突然觉得自己原来是一个无比乐观的人,我心里包藏的对生活的热爱,对人世幸福的渴望和逃脱惩罚之后的快乐,都压抑不住地迸发了出来。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最安全的办法,不就是变成哥哥吗?我觉得开心极了,抹掉手背上的油渍,擦了擦被油熏得有些酸痛的眼睛,看看自己腰间的肥膘,身下表情迷离的女人,狠狠地冲刺了起来。我使出全部力气,用已经变得十分浑厚迷人的哥哥嗓子对她喊道:亲爱的,我深深地爱着你!从今以后,我不再是一个动辄去死的人了,我要赚大钱,养全家,我要每天晚上和自己的女人搞,跟她生两个孩子,不论她是在KTV上班,还是在菜场买菜!我要赚满三十万,去海南翻本,我要重新开始。刘中原上周来电话,说约好了明天和他一起,先去海南,再一起参加个培训,他都联系好了,培训完了就可以去非洲,去做外服,去赚外国人的钱,不过你不要担心,我会带着你和孩子们一起去。有老人,有后辈,即使不体面我也要坚持活着。我还会站在即将离港的船头,浮于这与十年前一半金黄的海面,身后站立着你们——我的老婆和孩子,权当此地即是天涯海角,悲伤沼泽,不再回首往昔,流连不已,此地以后,将是另一个人生,另一个世界。我还将劝说我那忧郁而木讷的弟弟与我同行,告诉他:“别再编手机短信,也不要再相信沙漠里的女人,和我出海吧,到金色的海浪的深处去,等你和我一起到非洲走上一回,再死了去也不迟。”
独唱团-拖把:人人都是谬误家
壹人
正小歪活到了五岁,不知道忧伤是什么。
正小歪活到了八岁,还不知道忧伤是什么。
正小歪活到了十一岁,仍不知道忧伤是什么。于是他跟姐姐正小斜讨了些忧伤,贴在脑门上,大叫一声倒地:“我他妈的忧伤死了。”后来他发现这些女人的忧伤不适合自己,又还给正小斜。再跟爸爸正经讨了些忧伤,贴在脑门上,大叫一声倒地:“我他妈的忧伤死了。”贴了一会儿他发现这些男人的忧伤仍然不适合自己,不好意思还给爸爸,就贴到猫湿答答的鼻子上。
正小歪活到了十一岁,知道了忧伤是什么,仍然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忧伤。不过现在,猫的鼻子上总粘着好些忧伤。所以不要轻易去亲一只鼻子湿乎乎的猫。
贰人
我六岁的时候就答应过Mr.杰克的求婚。“只要你再长出一个鸡巴,我就跟你结婚。”实际上这并不是什么难事,所以在我十岁那年我们在少年农庄举办了一个小型婚礼。
故事也许并不是这样的。实际上到了我十岁那年,Mr.杰克迟迟长不出另一个鸡巴。我只好和两位叫Mr.杰克的家伙进行了婚礼。
总之,但愿故事离真相越远越好。反正一百年过去了,我既记不清自己的十岁那年都在干吗,也记不清自己到底是怎么样结的婚。
叁人
我奶奶从前有个男朋友,长得英俊又沉默。他从不使用手机,他的爱好是学别人的手机铃声叫。他是发出各种各样惟妙惟肖的手机铃声的天才。在公车上,在地铁里,他叫响了邻座的手机铃声,待人家接通电话以后,他就开始与对方交谈。他谈天气,股票,美容,黄色笑话,八卦娱乐,足球,还推销自己公司的肥皂液、指甲护理水和口气清新水。直到公车到站,地铁到站,他说:“再见。嘟……嘟……嘟……”他一直很有礼貌地“嘟”着,直到对方把手机挂了为止。
后来奶奶和他分手以后,就再也没他的下落了。
肆人
性急女的性子急得不得了。这个女人结婚第三天就急于相知道自己的曾孙子曾孙孙子是长什么样的。丈夫说那赶快怀孕吧,她就来不及了来不及了,生儿子太慢了要是能直接生孙子孙女最好是曾孙子曾孙女那样多好。夫妻俩都急死了,急得团团转,后来求助于一个算命先生。算命先生捋了捋胡须,说:“好吧,给我一粒精子和一粒卵子。”
算命先生攥着精子和卵子,哈哈大笑,扬长而去。
伍人
膝盖人在街上走着走着,感到自己的膝盖坏了,左膝盖里全是血液,右膝盖里全是肉。左膝盖晃荡荡的,右膝盖沉甸甸的。怎么办呢?膝盖人找到一个骨科医生。 “请把我的身体搞均匀吧!”医生摇晃了他很久,这里听听那里敲敲,“完全没问题。”膝盖人仍然说:“有问题有问题,左膝盖里全是血液,右膝盖里全是肉。” “妈的。”医生火了,“都说了没问题。”膝盖人和医生争执起来,医生一怒之下把病人捆绑起来,倒吊在天花板上,一边鞭打一边说:“你的膝盖没问题!”
膝盖人的两个膝盖掉下来,膝盖人的病好了。
陆人
人们都不知道,仙人掌是很喜欢鼓掌的植物。
仙人掌又害羞又喜欢鼓掌,所以喜欢跑到荒芜人烟的沙漠里悄悄地鼓掌。一到漫天风沙的时候,他们就互相鼓掌,一直鼓到自己烂了为止。
柒人
有个男人,经常无缘无故打自己的老婆。这个男人下手是那么的狠,打得他老婆一面哭嚎求饶,身体里一而扑簌簌地掉下许多蛋来。后来这个男人仍然打,不停地打,他老婆身上再也没掉下蛋来,开始流出一股一股乳汁。
老婆临死前,把掉下的蛋浸入乳汁里。蛋慢慢地长成了胚胎,学会了喝奶。
据说,很多人都是这样子来到人世的,只是他们不知道。
捌人
苹果身上到处是脸。他咬下的每一口都变成亲嘴。“苹果真好吃。”他说。
玖人
自从一场重感冒好了以后,我就感到一边鼻孔开始通向宇宙,不再和我的肺部发生联系。鼻腔连接天际,所能到达的地方是那么的空旷辽远,远远超出了我的感觉的感觉。
将一个如此乖巧善良的姑娘的鼻孔作为通向地球的出口,是多么隐蔽和聪明的事儿。我对于外星人这种狡猾卑劣的做法感到深深的愤怒。我用一小块鼻屎堵住了外星人的出路。
拾人
两只鬼在中阴界相爱了。
一只鬼在上一世是公牛,一只鬼在上一世是女屠夫。他们在中阴界不断地接吻不断地道歉。
接着,他们生下两只小小的鬼,一只是牛,一只是屠夫。
拾壹人
写完情书,他开始逐字逐句亲吻每一行。
在亲吻之前,副词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形容词隐没在字里行间,却不无力修缮他的感情。
他出没在情书里,他的恋人也出没在情书里,某章某稿,他们惊鸿一瞥,为彼此的相遇吓了一跳。
亲吻结束,情书还在,满字满词地耀眼。他感到疲倦。他的爱情为这封情书的诞生耗尽了全部生命力。
拾贰人
蜘蛛男有时力气大得出奇,有时力气小得蹊跷。不过,蜘蛛男很少花费自己的力气去干什么事情。他只以为像嚼豆腐和吹灰尘诸如此类事情那么大的力气活着,其余多余的力气,蜘蛛男用来睡了觉。蜘蛛男只和自己睡觉,和女人睡,“总是太费力气。”他说。
“唉,费劲。”是蜘蛛男的口头禅。“不费吹灰之力。”是蜘蛛男的座右铭。
后来,城市里的人潮都很汹涌,蜘蛛男有一天不小心被卷进去,也就懒得费力爬出来。我也没了他的故事。
拾叁人
商朝的剑客们喜欢钻入情人的怀中,以为这样就可以消失在世界上,彻底逃避仇家的追杀。许久以来,商朝的情人们匀称粘腻的肉体慰藉了无数刀光剑影,血流成河。
后来一位朱姓剑客把战场移入情人胸前,为了杀敌,他将情人扼死在潮江边。这个传说流传得太久太久,多年以后,胆小又多情的剑客渐渐灭绝了。
拾肆人
一天,我从垃圾堆里捡到两只蠕虫,牵着回家,当了宠物。
蠕虫性喜腐物,不挑剔,好生养,走路似蛇。买来的新鲜水果往往要放上十天半个月,直至腐烂,才拿来喂食。
蠕虫生性自卑同,自小出没于污物破烂中,一辈子没有见过世面。我为它们梳洗打扮,牵着它们出席了今朝的王国庆典。云裳鬓影之中,人们纷纷称赞我的宠物长得新奇讨巧。
我写下遗嘱:死后,请亲口咬我,吃我。这是我喂养你们的唯一目的。
拾伍人
自杀人想自杀,又舍不得一下子把自己杀死。他想了一个好办法,每晚入睡前,都轻轻地杀死百分之一的自己。溺毙,触电,服毒,上吊,跳楼,老土的新式的,无数种方式中,自杀人想要拥有其中一百种。
到了第九十九天,自杀人跟来找我,递给我一份遗嘱。“现在的我,百分之四十九在天堂,百分之五十在地狱。”接过遗嘱,只剩百分之一的自杀人尖笑着跑开了。 “再见!亲爱的。”他的笑声那么地尖锐,好美好美。
拾陆人
两个小和尚背着住持,躲在菜园一角悄声商量,要在无声的寂静之中修建一座盛大虚空的庙宇。他们的窃窃私语惊动了殿内的菩萨。这位害羞的菩萨解开衣襟,此时胸中呈现无数庙宇:“亲爱的你们想要哪一座?”
拾柒人
张猫猫有一对敏感的酒窝和一对敏感的胳肢窝。这个世界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总是让张猫猫感到痒,比如刷牙,上课,跳舞,喝茶,聊天,看电视,读报纸,无一不痒。张猫猫因此笑得太多,张猫猫没完没了地笑,不停地笑。
“痒是一种生活方式。”张猫猫如是说。
笑了那么久,后来,张猫猫很老很老了,张猫猫要死了。“死最痒。”她死时得出了最后一个结论。
拾捌人
有一各螳螂,不知从哪个朝代起,一代比一代早夭。像这种年纪轻轻就步入死亡的方式,对螳螂家族而言,不啻是一种才华。这种才华,从一个年代,到另一个年代,持续了许久许久。
因此,螳螂很快就要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每当我看到螳螂,就要惊心动魄地哭泣起来。
“姑娘啊,你对我们有何眷恋之处?”一只年轻的螳螂对我说,“像早夭的本能,人类不也是这样吗。”
拾玖人
今天突然冒出好多人来爱我,好奇怪。地铁上,公车里,茶餐厅,便利店,电话亭……
“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到了中午,我大吃一惊,“你们是谁派来的?为什么这样爱我?”我又感动又害怕,受宠若惊又有点儿想逃跑。
他们慢慢地围住了我。我故作镇定,很客气地和他们交谈了几句,眼泪竟不知道什么时候把我淹没了。
独唱团-今淇:一如玫红色的蔷薇之于夏日
那年的阴历三月初六,初春,天气还带着几分寒意,时常下雨。这是我到上海的第二年,读对外汉语研究生。
三月初六是我的生日,一早妈妈就打电话给我,说“要好好照顾自己”,又问起程南,我说“分手了”。妈妈在电话那头迟疑片刻,说:“那更要好好照顾自己。”我笑起来。
因为我是学生,生活就十分简单,加上每天的课程不多,时间就大段大段地空荡出来。这也是我始终不想离开校园的原因,譬如可以像现在这样,吃过午饭独自在树下安静地坐一会儿,我因此时常能够听见时光从身边流过的声音,有时很喜欢,有时又不胜悲伤。
手机突然响了,是程南的短信息:生日快乐!我不在你身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我看了一会儿,慢慢把消息从手机中删除,接着是这个名字。
初春的羊倌不够温暖,我坐在石凳上,不远处有一只麻雀,跳前跳后,很是忙碌。头发已经长至腰际,我想了想,起身向校外走去。
从校门向南的这条路走过太多遍,马路两边长着貌似苍老的梧桐树,刚经历了冬季,枝叶还不甚繁茂。地面因为下过雨还没有完全干透,我小心地避开水洼,直到走进那家干净明亮的理发店。
阿良是香港人,看见我一贯开朗地打招呼,用不标准的普通话问我:“洗一洗哦?”
“剪掉。”我回答他。
“剪掉哦?为什么剪掉?这么长。。。。。。”他一边用手拨弄着我的头发,以便对着镜子问我。
“不要了。。。。。。不想留了。”我在镜子里看阿良,他认真的样子真可爱。
每一个男人都比程南可爱,任何一个。
洗过头发,我再次坐在镜子前。仔细端详这张脸,它真是普通,找不出一丝美好的细节。(美好近似幻觉,略有常无。)
见到在“喀嚓”声中把原本属于我的东西一点一点从我身体里剔除,我感知着某种失去,却没有疼痛,也毫不迟疑。
“挥剑断情哦。。。。。。”阿良突然在我饿案轻声说。
我笑。
真的不是,我并不在意。几乎想不起来怎么和程南走到一起,原本就是个错误吧(总要到穷途末路我们才发现一个又一个错误)。错误早早就蛰伏其中,如同之前种种遗痕漏迹,漫长的时光,职位等候一个结局。可为什么总由他来选择?程南曾经不懈地选择过我,而当他拿到洛杉矶大学奖学金的时候,又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美国。
但我又真的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名正言顺地留下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的身边,说“爱”,还是说“求你”?他在美国一定发展得不错,不然不会有闲暇时间记起我——面对名利谈爱情,最后总是荒诞。
再次看镜子,自己的样子已经完全不同:头发被剪齐至耳根,从额前三分之一的地方分开,两边细发夹至耳后。。。。。。
抛却即为重生,原来如是,简单选择即可重新开始。程南只是比我更早地了解人世常理。
与阿良告别,我习惯性朝“Always”的方向走去。那一家离学校不远的二层楼的小书店,一楼可以喝茶喝咖啡,二楼还有舒服一点的躺椅用来看书。我到上海不久就成了这里的常客,楚平望是书店老板,密云是这里唯一的店员。
密云来之前,楚平望曾让我来这里帮忙,而我不想把朋友关系变得太复杂,更何况我并不像大多数学生那样缺钱,我宁可像一个普通顾客那样随时来坐坐。生活是用来享受的,不是用来努力的。
楚平望常给我“过于”开朗的感觉,他随性大度得令人怀疑。我相信开这样一家书店的人一定不是为了钱,至少要有足够能力驾驭金钱才能有这样的眼光和品位。
书店两个楼四周都是书架,从底层到天花板放满了书,各种领域都有涉猎,还有一些原版的小说和杂志。底楼中间摆放开小方桌,每个桌子上面都有台灯,配套的椅子小巧精致,冬季有靠垫,夏季有凉席,高低舒适。从侧边拐角处楼梯上楼,有更舒适的长桌和躺椅,躺椅边装着小音响,配套耳机,可以自己带CD来放。这里与其说是一个书店,还不如说是一个小小规模的图书馆。店里木制家具和书的味道,加上茶和咖啡的香味,让人心生欢愉,轻信生命自此丰沛。
从二楼朝南窗口望出去,可以看见街道后面一户户被青藤缠绕的庭院,有时看着看着,会以为人生平和顺义,并无四季之别。那次,平望指了指窗前对我说:“清辰,以后不管你来不来,这个位置都留给你。”说话时,我看见他身后的密云,谨慎地望着我。
一踏进“Always”,平望就过来招呼我:“清辰,你把头发剪啦?”
我快乐地在他面前转个身,问:“怎么样?”
“不错,挺好,像学生的样子。”
“我本来就是学生,我以前不像吗?”我问他。
平望安安静静地看着我,说:“以前是自己拖累自己。”
我明明听懂了却故意问:“头发算什么拖累?”
他笑起来,大叫一声:“啊,生日快乐!”
密云从里间端出一个托盘,里面有一块插着一根蜡烛的小蛋糕和一件包装好的礼物。我惊讶的不知所措,眼泪湿热,平望毫不在意地在书店里为我唱生日歌,我笑着在他们面前吹掉蜡烛,店里有不少客人鼓起掌来。我有些羞涩,平望却很大方,说:“今天是我好朋友祁清辰小姐生日,本店请在座每位朋友吃一块小蛋糕作为庆祝。。。。。。”
我不说话,默默走到旁边,打开礼物,是一个玫瑰红色的苹果MP3,很漂亮。我对平王说:“你居然知道我生日。。。。。。”
“密云告诉我的,哈哈。。。。。。别说什么了,我带你去门口拍张照片留个纪念。。。。。。”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数码相机,拉着我走出门外。
四处围栏上缠满绿色藤蔓,翠绿枝条间充盈春天的气息。平望见了,说:“这里好,可以看见春天。”于是我面对平望,站在葱茏的绿意钱,就在平望对我说“笑一笑”的时候,我看见了他。。。。。。
(回想起来,那个瞬间仿佛真的看见了春天。)
在离我们稍远一点的地方,书店门栏的右边,他穿着牛仔裤和深蓝色薄绒格子衬衫,手里有一只烟,身边的地上放着一瓶橙汁,就那样坐在破旧的台阶上。他身后是废弃的灰绿色铁门,锈迹斑斑(而他的蓝是深的蓝)。他似乎并没有看见我们,他看着。。。。。。另一个方向,安静而落寞的样子。那个瞬间,我可以感觉到他的沉默,好像一个辽远的人,正在慢慢地步行,却始终难以靠岸。
(很多时候,人并不能如愿生活在滋润的水中,所以会有渴望和干涸,两旁即使有可暂作停靠的岸台,孤独的旅人依旧要独自行走,在慢慢无尽的路途上。)
我听见“咔嚓”一声,平望随即翻看照片,喃喃地说: “你在看哪里?”我走上前,照片中自己失神的样子,玫红色的外套被绿色植物衬得鲜媚突兀,一边的头发被风吹起,眼睛却看向远处。
回头再看台阶,那个人,已经不见了。
我跟着平望回到书店,要了一杯绿茶自己端上二楼。从这个位置看向窗外,满目绿意,那种萌动中的蓬勃令人感动。忽然,那个缠满藤蔓的庭院有深蓝色的身影一闪。。。。。。那绿色的藤蔓如此雀跃,风动之中,春天就这样来了。
我时常在下午的时候来“Always”,而这个时候平望常常不在,他有自己的工作,至于他是干什么的,我并不好奇(我竟然是对他一点都不好奇)。书店的气氛让我安心,对我而言,读书是一种归属,不论是学业还是私人阅读。看书看得累了,会放一张自己带来的CD,天空是高旷的蓝,平静得如同镜面,心底却听见一个声音反反复复地问自己:天地这么大,我将会去哪里?
再次见到那个人的时候,我们仅在咫尺。他就坐在北面窗边,穿一件灰色的薄绒衬衫,桌上放着橙汁,他好像在写字,写得很慢,不时看向窗外,写写停停,一个下午都在写,当中出去过一次,我跟着他出去,像上次那样,他坐在台阶上,看着远方抽了一支烟。等我重新回到书店二楼,坐回自己的位置,他也很快回来,我继续偷偷地观察他。
他有一双好看的眼睛,看着纸面的时候,眉头为皱,和他闭紧的嘴唇一样,有一种沉默的习惯。头发剪得很短,露出额头。每当他看向窗外,我都能感觉到那种遥远,就像每次我坐在校园的树下,感觉时光从身边流过。
天一点点暗下来,最后他起身,他桌上的几张稿纸随手扔进废纸篓。之后走下楼梯,他很高,人很瘦。
他走后,我好奇地从废纸篓里捡起那几张稿纸,原来他不是在写字,而是在画画。几张白纸上都是花瓣,很大的花瓣,横着的,竖着的,侧面的。。。。。。因为没有完整的花朵,因此我认不出那是什么花。可是,它们看上去全都是。。。凋谢的感觉。
春天,就有花凋谢了吗?
他是画画的吗?他叫什么名字?他是谁?
我从窗口看那个庭院,屋里的灯并没有亮起,难道他并不住在那里?
除非上课,否则我每天下午都会来这里,坐在这个位置上看书。他基本每天都来,我时常可以遇见他。春天不是读书天,因此春天书店里的人总是特别少,每次他都坐在窗边,每天都画画,每天画的都是那些支离破碎的花瓣。有时,他手指交叉相握,看着窗外,失神很久,我便可以清晰地看见他的手指,苍白而修长,有一种痛楚的安宁。
每天我都收起他扔下的稿纸,上面那些白色的、有着铅笔轮廓的花瓣,一片又一片,仿佛散落在雪地上。我甚至可以从中辨别出它们各自的情绪,时而温柔纤美,时而激情饱满,时而明朗愉悦,时而忧郁恻隐,也有些时候它们弱苦不堪。。。。。。我仔细地在每一张稿纸上写下当天的日期。我时常随身带着其中几张,白天上课或晚上自修心散的时候拿出来看看,在日记本上照它们的样子画很小很小的花瓣,就好像我真的明白那些花瓣凋零的秘密。
那天,我在临窗的桌子上画画,我依然在自己的位置上看书,还不到傍晚,他平时提前离开。我依旧走过去捡起他扔下的稿纸,今天他画的花瓣都很温柔,有一种隐忍之下的美好。当我抬起头的时候,忽然看见窗外那棵。。。白玉兰。笔直的树干,光秃的枝条上缀满白色的花朵,就像苦瘦的手臂托起一朵朵白色的云。那些花朵大多已经盛开,每一朵都深情而忧郁地开放,树下却已经落满枯萎的花瓣。从这儿望去,风中这棵开花的树,居然有一种孤单的感觉。这时,背后有一个声音问:“你要这些稿纸吗?”
转身看见他,我的脸庞耳廓倏地就热了,一时不知所措。
“我把铅笔忘在这了。”他笑了笑,从桌子下的抽屉里拿了铅笔,转身要走。
“我一直以为是栀子花。”我轻声的说。
我一直以为是栀子花,那种开在夏天的花朵,有时花蕊上爬满花虫,一次表露它的甜蜜。
“不是,栀子花不会在春天凋谢。”他转过头来,认真地回答我。
“你开始画的时候,玉兰花也没有凋谢。”
“你一直在看我画画吗?”他笑着把脸靠近我, 看着我的眼睛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身体靠后,回答他:“祁清辰。”
“祁清辰?哪三个字?”
我在桌子上写给他看,他“哦”了一声,随手拿过一张画着花瓣的稿纸,快速地写下了两个字,说:“我的名字,我有事先走,改天见。”
他很快从楼梯口消失。。。
稿纸上写着他的名字:连瞬。
原来他叫连瞬。原来那些花瓣是玉兰花——一种在初春时候开放,又随即在冬季凋谢的花——每一朵都深情而孤独地盛开,每一片又将隐忍而孤单地凋谢。这样一种花,从含苞的那刻起就已经注定了一生的命运——短暂,苍白,优雅,惋惜。
天黑的时候我走出书店,站在那棵玉兰树前。路灯下,花朵周围显出一圈昏黄的光晕,树下落满花瓣,无一不是肮脏的颜色。我捡起一片刚刚落下的花瓣,夹进书页。
之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到连瞬。他真的好像一个幻觉中的画面那样,刹那间出现,又随即而逝。那天我到书店看见密云,和她打招呼,要了一杯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