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莫顿没有回答,而是拉着他继续向宫殿深处走。穿过回廊,走下台阶,展现在安德烈面前的是一条似乎不知从何处而来的河,它宽广深远,却十分宁静,不起丝毫波澜。
河面突兀的出现在广场中央。伊莫顿领着安德烈走下台阶,站在河水旁,他对安德烈说:“脱下你所有的衣服吧。”
不等安德烈回答,伊莫顿先跨入河中,河水渐渐淹没他的脚、腿、腰,当他半个人都浸在河水中时,他站住回身看安德烈并伸出一只手。
安德烈这才明白,这是伊莫顿真正的婚礼,是古埃及的婚礼。刚才他愿意配合天主教的婚礼,但是他的心中却并不真的承认。
现在,才是真正的婚礼。
安德烈顺从的脱下所有的衣服,赤|祼的跨进河水中,走向伊莫顿伸出的手。

第 121 章

河水不知从何而来,又不知流向何方,清澈透明,沁人心脾。
安德烈光溜溜的,头一回以如此纯洁的姿态坦露在阳光下,可是他一点也小觉得难为情,反而指着伊莫顿说:“为什么你不必脱?”
伊莫顿看着在阳光下安德烈赤|裸的身体,心不在焉的回答:“我身为大祭祀,原本就是洁净无尘的。不需要像你一样除下全身衣物,神也一样能看清我的灵魂。”
他的心里却在回忆,到底能用什么来形容眼前的安德烈。坚实的肌肉,修长的手脚,宽肩厚背蜂腰,却偏偏比他所见过的任何一个女人都要白皙,却完全不显女子般的娇弱体态。
他忍不住走过去,握着安德烈的手,引他一步步走到尼罗河中来。只有在婚礼时沐浴了尼罗河水的新人才能得到尼罗河的祝福,为了给安德烈最好的婚礼,他才会费尽心血特意从遥远的埃及将尼罗河水引来为他祝祷。
当清澈的河水浸到安德烈的双肩时,伊莫顿扶他站稳,双手掬起清凉的河水自他的头顶淋下,如是三遍后,他向天上诸神祈祷。
守护埃及的诸神,请听我的祈祷,愿太阳神看顾你的子民,完成他的心愿。愿这片土地上的诸神,赐福与此人,愿灾病远离他的左右,愿邪恶闻风而逃,愿光辉永远照耀他的全身,令他得到无上的荣光与快乐。愿死亡……
伊莫顿稍稍停顿了一下,安德烈好奇的抬眼看他,虽然他听不懂伊莫顿说了什么,不过那平缓低沉的声音念出的如歌谣般的节律却是十分动听悦耳。
伊莫顿看到安德烈蜂蜜色的眼睛,突然觉得心中一片安宁,他继续祈祷着。
愿死亡眷顾这个灵魂,给予他永巨的安宁与平静。
他捧起安德烈的脸,轻轻在他的额头上印上一吻:“愿他如我一般,如这黄沙永远不灭,如这太阳光辉明亮,如这天地永存世间。”
安德烈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他觉得眼前一片金黄灿烂,无数阳光涌进他的身体,将他的全身照得暖融融的,瞬间连这冰凉的河水都晒得发烫。他手搭凉棚向上望,宫殿屋顶上却是一片湛蓝的天空,一轮硕大的太阳就在正中,将这片天地照成了白色,所有的一切在太阳的光芒下都隐去形状。
它的光辉无人能敌。
可是安德烈却发现他的眼睛并不惧怕这样强烈的太阳光,他慢慢放下手,让全身都沐浴在这样的阳光下。
等他回神,伊莫顿站在他的面前看着他。
他拉起安德烈的手放在自己身上说:“为我脱掉。”
在尼罗河中洗净尘土污秽后,他们才能得到新的生命。
安德烈却想到了别的地方去,他并不是第一次在阳光下看到伊莫顿赤|裸的身体,以前他们住在乡下时,那些奴隶服侍伊莫顿时,他常常在大庭广众下与那些奴隶寻欢作乐,在那时他还是他身旁的管家,只是站在一旁平静的看着他压着那些奴隶起伏腰身冲刺□,或者由那些奴隶伏在他健硕的身体上尽情的舔他。
他实在是有些不是滋味啊。
眼前伊莫顿张开双臂站在他面前,坦露着他的身体。
安德烈心动了。
解开黄金腰带,白纱的围腰漂在水面上,一眨眼就不见了。
安德烈看着浮在水波中央黑色毛发中的那根东西,伸手过去握住。
伊莫顿愣了下,开口道:“安德烈。”一边去握他的手,此时并不是做这件事的好时候。
安德烈却欺上前咬住他的嘴,手下的力气又加了几分,另一只手顺着伊莫顿的背脊向下滑,握住腰下面的一团肉抓了两把,手指一并就探到两团肉中间的缝隙中去,按住那个小洞揉了两下缓缓插进去。
伊莫顿股间一紧,感觉到安德烈的手指,缓缓放松,任那根灵活的手指插进去,先是在洞口浅浅抽动,但在河水的帮助下,洞口很快变软,手指马上深深的插进去。
安德烈从伊莫顿的喉咙咬到肩上,气息渐促,力气越来越大。他也不明白为什么此时冷静全都不见了,他只想把伊莫顿按在下面彻底的抱他。这样在他脑海中伊莫顿压在别人身上的画面才会消失掉。
他抬起伊莫顿的一条腿,架在胳膊上,推着他向河边去,走到台阶前,将他翻过来压在身下。
伊莫顿出奇的配合,甚至张开双手支撑着台阶,躬背弯腰叉开双腿,然后他就感觉到安德烈喘着粗气压在他背上,急切的手指飞快的□着他后面的洞口。
他的气息也渐渐有些不稳,安德烈的另一只手正握着他下面的那根东西抚弄,他感觉自己下面的两颗球正在涨满,迫不及待的要射出去,正这样想,腰猛然向前弓起,不停的向前挺,一注注乳白的液体射出来,他一瞬间屏住呼吸,陡然放松后胸口竟憋得有些发疼。
他低头看,安德烈的手仍在飞快的抚弄他下面的那根东西,他咬着牙继续向前挺腰,剩下的几注乳白有一搭没一搭的慢慢射出来,他长长的呻吟了一声,感觉自己好像是被挤干的。
一下子全身无力趴在台阶上,腰有些发软,腿也有些无力。
安德烈在他后面抱住他的腰,慢慢把他的东西插进来。
伊莫顿深吸一口气,放松腰上的力量,小腹一阵紧痛,酸楚难当,他仰起头慢慢吸气。安德烈此时靠上来,抱住他细碎的吻他的后脖子和背,两只温热的手上下抚摸着他有些发抖的身体。
伊莫顿努力平静了一下,回头对安德烈说:“快点吧……”
安德烈突然觉得不太高兴,缓缓撞起来,看着伊莫顿咬牙皱眉微微发抖呼吸不稳,他趴在伊莫顿勉强支撑的背上沙哑的说:“……你赶时间?”
伊莫顿此时已经分不出精神来回答安德烈的问题了,他不愿意太失态,咬牙闭眼,只偶尔轻轻哼两声。
安德烈无法控制自己,越撞越快,越来越用力,他趴在伊莫顿的背上,双只手恨不能把下面的伊莫顿攥到手心里,渐渐有些粗暴的抚弄着伊莫顿的胸前身后。
伊莫顿能明白安德烈失控的心情,在他第一次把安德烈压在床上时,也是这样激动,恶狠狠的想把他嚼碎了咽下去,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完整的得到他。
他支撑着安德烈有些粗鲁的拥抱,尽量张开腿让他能痛快的□冲刺,收紧洞口紧缩小腹,希望可以给他更大的快乐。果然要不了一会儿,安德烈突然死死按住他,咬着他脖子上的一块肉呜咽着猛冲了几下,呻吟着射了出来,他的肚子里感觉到一阵热流,随即跟着他不停的□流了出来,漂在水中。
安德烈射了以后似乎有些失神,从他的背上慢慢滑了下去,伊莫顿拉住他,转过身把他托在怀里,虽然腰有些酸,但对于他这个战士来说,这种事并没有让他太痛苦。而安德烈看起来却受了很大的刺激,现在他双颊晕红,眼睛湿润,看到伊莫顿的脸后双臂一张紧紧贴在他怀里,闷头闷脑的就吻了过来,叼着他的嘴就不放了。
伊莫顿任他亲了一会儿,伸出舌头来卷着他有些迟钝的舌头缠绵的吸吮着,直到他无神的要滑下去才停下来。
他托抱着安德烈,慢慢从另一边走上河岸,仪式还没有结束。
在另一边的宫殿中,正中央的石台上摆放着黄金的饰物和埃及的衣服。他把安德烈放到石台上,一样样的为他穿献上,旁边香炉中燃烧的香让安德烈昏昏欲睡。他无力的手指扯着他,似乎想说些什么。
伊莫顿伏到他的额头上,郑重的亲吻着。
分享他的永生,分享他的世界。
他想起那个穿着异国的衣服,永远也不能踏出那个男人为她构筑的世界半步的先知。
他问她:“……你可以向我提一个要求。以你的血统为代价,我可以为你成心愿。”
那个女人虽然有着先知的力量,却并不聪明,她看起来就像一个无法自己站起来小马驹,如果在沙漠中,她无法凭着自己的力量活下去,哪怕一天也不可能。
这样一个胆小怯弱的人,她会向他许个什么样的愿望呢?
他说:“任何一个愿望都可以。甚至你深藏在心底的愿望都可以。”
那个女人看起来很害怕,似乎没想到他能看穿她的心。
其实他看不到人的心,但他能猜出来。
任何一个先知都不是突然出现的,他们应该生活在一个被人保护好的环境中,而每次他们出现在人间时,都是被神的恶作剧捉弄了,神藏起了他们回家的路,将他们引领到了另一个陌生的世界。
他对她说:“我可以送你回到你的家乡。”比起这个危机四伏的世界,她应该更愿意回到家乡去才对。
可是那个先知却没有任何思考就摇头拒绝了他的帮助,她唯一的要求就是治好她那个病弱的儿子。
伊莫顿无法理解她。用他的力量去完成一件如此微小的事,难道这就是她所能期待的全部愿望吗?
可是这个先知却说:“就算我能拥有一个平静安详的生活,回到家乡永远不再经历战火和灾难,每天都能安静的睡下早晨半安的起床。可是没有人跟我分享这样的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呢?”
伊莫顿没有再追问她,按照她的心愿治好了她的儿子。
在他幼年时在奴隶群中挣扎求生时,青年时跟随神官游历诸国时,成年后服侍法老成为大祭祀时,甚至在权势如日中天后意图拭君时,他所期待的正是这个女人所说的,有一个人可以与他分享他的生活,不管是风光或者险境,不管是无穷尽的时光还是沉默的死亡。
他只希望有一个人能够和他一起分享,就像沙漠中一定要有绿洲,天空中一定要有太阳,月亮的旁边一定要有星辰。
而他会有安德烈。
伊莫顿看着躺在石板上的安德烈,他全身穿戴上由他亲手所制的埃及衣服,每一样饰品都是他亲手打造。
他低下头,如珠似宝的虚抚过陷入沉睡的安德烈。
愿他与他分享,无论死亡或黑暗,无论晨光与星辰。
他仰起头,对着虚空中的神祗祈祷:在走进死亡的那一刻,另一段旅途才刚刚开始。
在路上,他将与他携手同行。
---全文完---

第 122 章

睁开眼睛已经是另一个世界了。
“格蒂!下来吃饭!!”一楼厨房里的费格太太高声大叫。
“知道了!”二楼卧室里的李华年连忙应声,最后看一眼镜中棕发绿眼的自己,提起书包跑下楼。
费格太太把盘子粗暴的推到她的面前:“快吃!”
李华年现在的名字叫格德罗,姓费格。她有一个五个兄妹的大家庭,她排第三。李华年完全想不起来自己是怎次变成现在的样子的,她所有的记忆只是躺到新学校的寝室床上睡觉,但再一睁眼她就变成了四岁的格德罗,一个美国小女孩。
李华年把冷硬的煎蛋和香肠塞进嘴里,喝下冰凉的牛奶吞下三明治就准备出门,离走前费格太太大声喊着要她把厨房里的垃圾顺手提出去。她一边答应着一边回头看费格太太,也就是自己在这里的母亲正满脸不耐的一勺勺的把一碗婴儿米粉填进她最小的弟弟的嘴巴里。
希望杰米不会被噎死。李华年腹诽着提起垃圾袋出门。
学校是九点上课,八点半左右校车会开到路口接这条街上的学生。现在是四月,可是天气已经很热了,早晨八点时的太阳就晒得马路上一片白。李华年抬手掩着眉,眯细了眼睛看这条她已经生活了六年却仍然不习惯的街道,不管是这个世界还是身后的费格家。
李华年不止一次的怀疑过,费格夫妇生这么多的孩子只是为了政府按人头算的救济金,而不是因为他们喜欢孩子。因为从费格太太对她或者其他孩子的态度,哪怕是今年刚生的杰米,她从来没有见过费格太太对这些孩子投注哪怕一点点的善意和慈爱。似乎她就只需哭保证这些孩子不被饿死就行了。
“喃,格德罗。”同校的波丝招手叫她,一样生活在这条算得上是贫民区的街道上,波丝算是这里比较出众的孩子了,因为她有一头漂亮的金发和一双碧蓝的眼睛。大家都说她以后可以去当明星,这种光鲜的职业仿佛为波丝指了条铺着黄金的大道,让这个女孩显得与众不同。
李华年敷衍的点点头,费格家在这条街道上说不上好,但也绝对说不上太糟,不过波丝小姐可能认为自己日后前程不错,结果对同年的李华年也就是格德罗小朋友十分的同情,于是常常“接济”她,一些她用旧的文具,她认为李华年没吃过的糖果零食,她都会塞过来。如果李华年不接,那么她会用悲悯而同情的视线看着她,好像她是条不肯低头的可怜的小狗。
李华年不止一次阴暗的想像着把善良的波丝拖到角落里一顿饱揍,如果这个姑娘再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她的善心的话。不过每次她都成功的忍耐了下来,仅能做到对她视而不见。
李华年深吸一口气,因为波丝又站到她旁边来了,然后这姑娘又在她手中塞了一包东西,她抬手一看,是一包剩下三颗的糖,旁边的波丝热情的介绍着这是她的姑母给她的水果糖,来自什么小镇,她特地给格德罗剩下了三颗。
波丝眨着眼睛笑着说:“我想你没有吃过,尝尝看,跟你妈妈平常在超市大减价时买的糖不一样。”
李华年扯了扯嘴角,勉强算笑。此时校车刚好停在路口,她仿佛是害怕波丝再开口一样,飞奔而去,上车就直奔最后面,坐下后刚好看到波丝优雅的坐在前几排,跟她要好的几个女生坐在一起,一阵娇笑响起。
坐在旁边的同学正捧着报纸津津有味的看着,上辈子近视极深的李华年这辈子坚决拒绝一切会伤害眼睛的行为,看到这个男生的动作也只是瞟了他一眼。
男生好像误会了李华年的眼神,放下报纸左右捡翻了一遍,挑出两张扔给她。
李华年道了声谢,折起报纸准备放到书包中,却在最为显眼的头版上看到几行醒目的大字。
“华盛顿大游行!强烈要求政府对变种人进行严格管理!”
“将这些变种人赶出美国!!”
李华年心中一阵害怕,她转头看向车窗外,不想让人看出来。
现在是公元2995年,比她曾经生活过的世界超前了快有一千年了。而在这个世界跟原来的世界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普通人类中间出现了变种人,他们是可怕的怪物,遍布这个世界的每个角落里。
不幸的是李华年在六岁时发现自己可能也是一个变种人,而在她发现自己拥有这种变异之前,就已经先认识到了变种人在这个世界中的地位,曾经亲眼看到一群人在街角把一个长着独角的变种人活活打死的她根本不认为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能力有什么好高兴的。
比起做一个异类,她宁愿当一个普通人。

第 123 章

深夜,李华年睡得正香。晚餐后她被叫着帮费格太太打扫厨房,累得半死。
她是突然清醒过来的,睁开眼睛从床上坐起来时还看看书桌上的钟表,夜光的指针显示现在是深夜三点二十分。
为什么她会在这时醒过来?她不解的掀被子下床,却听到从楼下厨房里传来的争吵声。
难道是费格先生回来了?这个男人十天半月不回来一次,地下赌场的吸引力对他来说更大。
李华年轻轻推开窗户,顿时楼下厨房里的声音就清晰的传了过来。的确是费格先生,但好像还有别人。
“这可是你说的!把你的孩子买给我们抵你的赌债。”一个被烟酒糟蹋过度的声音慢悠悠的说。
李华年一颗心顿时提到嗓子眼,只愣了一秒就动作飞快的穿衣服,把她的身份证和藏起来的两百多块钱找出来后,提着书包溜到隔壁的房间,这里睡着她这个身体的姐姐,一个总在街边混的女孩。李华年怀疑她卖淫。
在这个家中,因为费格夫妇的不管不顾,几个大点的孩子几乎都成熟的极快。虽然他们成长的方向跟普通的孩子不一样,不过不能否认的是他们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李华年粗鲁的推了这个女孩几下,虽然在她的心中其实根本不认为这个家里的人跟她有任何关系,但到底也是一起生活了六年,她虽然不喜欢爱米但也不愿意看到她被父母卖掉。
爱米不耐烦的说:“干什么!!”
李华年比她更凶:“快醒醒!”
爱米坐起来奇怪的说:“格蒂?”
李华年已经听到从楼梯上传来的他们上来的脚步声,她最后回头对爱米说了句:“快跑!!”
然后就奔出了门,在她沿着走廊跑到尽头时听到费格先生带来的人已经闯进了爱米的房间,他们在大叫:“该死!!这女孩跳窗户跑了!!”
“还有一个!!这个也不见了!”
李华年松了口气,从走廊尽头的阴影处看到那些人,是两个高大粗壮的男人,似乎是街边的黑道,他们砸开她和爱米的房间的门,看到里面没有一个人后骂骂咧咧的把房间砸了个稀烂。
她深吸一口气,渐渐的她的身影在阴影处消失。她定了定神,慢慢的不发出一点声音从这两个人的身旁走过,下楼,厨房里费格太太抱着最小的儿子杰米坐在沙发上,而难得回家来一次的费格先生满身青肿,胳膊吊在脖子上倒在厨房的地板上,从他身上流下来的血从门口滴到这里,白色的瓷砖上道道血污。
李华年提着书包走过他们身旁时,这对夫妇根本看不见她。
那两个男人下楼来,抓住费格先生一顿打,骂道:“快还钱!!你的女儿都跑光了!!不然儿子也可以!如果再还不出来钱的话就你们一家都别想在这里住了!!”
费格太太向沙发里面缩,厌恶冷漠的看着费格先生满口鲜血的哭号求饶。
李华年站在旁边,木然的看着这一切。这对夫妻对他们的孩子真的没有一点的感情。爱米刚才是跳窗户跑了,可见她也明白这个家是多么的不可救药,而她的两个哥哥早就不在家里住了,宁愿天天睡在汽车站也不肯回家里来。
两个男人把费格先生打了一顿,把厨房能砸的东西都砸光后扬长而去。
李华年等了一会儿,听到他们的汽车开走后才小心翼翼的踮着脚尖从费格夫妇身旁溜过去。她不能让他们听到一丁点声音,她不敢冒险,如果让费格夫妇发现她是一个变种人,只怕他们会立刻拿她去卖钱。直到费格太太在费格先生的叫骂声中扶着他到卧室去擦药后,她才敢轻轻推开厨房的门,离开这个家。
直到走出这条街道李华年才真正松了口气,她沿着花坛树丛的阴影穿过整条街,在走到大路上的时候才发现力量已经消失了。街边商店的橱窗上可以很清楚的照出她的影子来,她的力量每次也只能坚持半小时。现在还是深夜,如果让警察发现她是一定会把她送回家的。
李华年只好又拐回小路,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四年,她却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区。天亮后她松了口气,在路边的小摊上买热狗当早餐,摊主怀疑的视线让她紧张不已,连头都不敢抬。
她害怕会被人报警说成是走失儿童,然后就会被重新送回家。她不能回去。
坐在街心公园的长椅上吃完早餐,李华年掏出交通图看,她必须找一条合适的路离开这个区,最好能换一个城市。这样她被找到的可能性才会更小。费格家已经被她抛到脑后,在那里生活的六年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离开,在费格先生要拿她和爱米去抵赌债后,她觉得这就是她应该离开的时候了。虽然以前她曾经想过到上大学后再离开。
每天不停的走,从来不敢停下来。有机会就坐上公交车或者地铁,不然就沿着公路走。天黑了就找个街道的拐角躲一下,撑不住了就溜进哪间旅馆或没人的房子睡一觉。
李华年不知道像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她也想过是不是干脆回到费格夫妇的房子去,等到再大一点才离开。不过只要想到在那天深夜中费格先生带回家的人,如果当时被他们抓走的话,哪怕她是变种人也绝对逃不出来,或许会被抓去卖淫,或许会有其他更不堪的事在等着她。这样一想,李华年就坚定了,宁愿继续流浪也不能再回到那个狼窝。
她能想像费格夫妇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费格先生欠了地下赌场的钱,费格太太说不定会一走了之,只剩下杰米。想起那个还不足一岁的孩子李华年就一阵后悔,可是看看她自己现在的处境又觉得就算真在当时把杰米带出来了,她也养不活他。因为她自己现在也不过是一个十岁的孩子。
天气渐渐热了,李华年开始睡在公园草坪之类的地方,她已经掌握了城市流浪的诀窍,现在可以很轻松的找到一个能够好好睡一整夜的地方。她从家里离开时带走的两百块钱已经花的差不多了,这几天她一直在想要不要偷点钱,或者偷点东西。但因为她不想使用变种人的力量,她害怕被人发现自己是变种人后被迫害,所以如何偷成了她最大的难题。至于应该不应该偷东西这种事早就被她抛在脑后了,连饭都吃不饱,每天睡在公园车站这样的地方。对李华年来说,如何保证自己不饿死不冻死才是最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