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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还没回家?你,你跟着我做什么?”
“笨蛋,小爷都说了小爷我没有家了。再给你一次机会,小爷我有很多银子,你当我的下人,我就让你住客栈吃好吃的。”倨傲地扬起了小脑袋,小家伙的肚子却忍不住咕咕地响了起来。
程锦绣噗嗤一笑,顿时恍然大悟,看来是这小家伙想进客栈吃东西了吧!不过,他年纪小,害怕去客栈遇到坏人也是应该的。想了想,自己现在的处境困难,跟着这小家伙暂时充当监护人,倒也不错。
“我不当你的下人,不过我可以暂时陪在你身边保护你,作为酬劳,你就负责我的吃住吧。”蹲下身子,程锦绣拉住了小家伙软乎乎的小胖手,将他抱在了怀里。
这一次,小家伙竟然没有反抗,也没说她脏了。虽是如此,一张精致的小脸上却满是嫌弃:“就你这样子,我看客栈都不会让你进门。小爷就吃点亏,给你买一身好衣裳吧。”
程锦绣也知道自己现在这幅样子上不了台面,于是,两人先去了成衣店。她买了一身普通的男装,本想给小家伙也换换,结果他死活不同意。
“这种破衣裳,小爷才不穿呢!一点也不尊贵华丽,简直是侮辱小爷的身份!你一个下人,不许叽叽歪歪,快点换了衣裳去客栈,小爷我饿了!”
颐气指使的模样,活脱脱的一个二世祖。有钱的是大爷,程锦绣忍了这口气,顶着这身土豪的行头,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不打劫他打谁?这谁家养的熊孩子,简直也太磨人了!
穿戴一新进了客栈,租了间天字一号房,又让掌柜的送来了吃食,两人总算是安顿了下来。用了午膳,小家伙便指使着她去让小二弄热水,然后要程锦绣为她洗澡。折腾来折腾去,还真是沦为下人了。
总算是伺候这小祖宗尚了床榻,程锦绣摸了摸汗,打算去问小二哥如今的情况。小家伙看她探头探脑的模样,顿时不高兴了。
“笨女人,你想知道什么,问小爷我不就行了?”
“问你?那好,你知道现在是什么朝代,什么年月吗?”程锦绣挑了挑眉,倒是认真地将目光落在了小家伙身上。虽然小小一团,可他却显得太成熟了,根本就不像是个五六岁的孩子。
“你是从什么深山老林里面出来的吗?连这个都不知道?现在是晋元帝七年,六月初四。”小家伙一副看土包子的眼神,鄙夷之情几乎要溢出来了。
“大晋朝?晋元帝,当今皇上可是叫姬玉?”程锦绣急切地追问了起来,只觉得一颗心都要跳出来了。她忍不住伸出手,抓住了男孩小小的身子。
“笨女人,你好大的胆子,竟敢直呼陛下的名讳!”一只柔软的小手堵住了程锦绣的嘴巴,然而这个时候,她却根本注意不到其他,简直要喜极而泣了。
太好了,太好了!她还是和子佩在同一个世界,大晋朝,晋元帝,原来,这一觉醒来,竟然已经过了六年了吗?子佩他还好吗?还有他们的孩子,现在好不好?他长成了什么模样,是否乖巧听话?
疯狂的想念之情溢了出来,不知何时,她已经泪流满面。小包子看着手上的泪水,脸上的神色似乎有些惊讶,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程锦绣会听了这个就哭了。
“喂,笨女人,你没事吧?”
“我没事,小家伙,谢谢你!”一把将小包子搂在了怀里,程锦绣只觉得仿佛有了一丝真实感。被她这样抱着的小家伙却是忽然脸红了,别扭地故作挣扎,结果却没使出什么力气。
“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啊?我总不能一直小家伙小家伙的叫你吧?”
“哼,我叫念锦。你叫我锦少就行了,笨女人,你叫什么?”念锦哼哼了一声。
“念锦?看来我们还挺有缘呢,我的名字,叫程…叫景绣。”程锦绣顿了顿,低低地开口,神色蓦地有些凝滞起来。
番外3傲娇
她的胸口处,有一个小木牌,上面雕刻着这两个字,应该就是原主的名字了。现在的她,已经不是镇国公府的大小姐,晋元帝身边的贞元皇后程锦绣了。
如果,姬玉身边的程锦绣还活着,那么,她又是谁?
程锦绣瞬间惶恐不安,她将目光落在身边傲娇的小包子身上,不好意思地开口道:“念锦,其实我之前不小心摔破了头,脑子里面忘记了很多事情。我看你这么聪明伶俐,能不能给我讲讲现在最基本的国情?”
“哼,难怪你这么笨,原来是摔坏了脑子。”冷哼一声,念锦看她的目光一脸的鄙视。不过,许是因为程锦绣的夸奖让他很满意,他倒是没有推辞,将自己知道的事情都一一道来。
然而程锦绣想知道的宫中之事,却打听不到什么头绪。她本来还穿插着问了一下宫中的皇后,结果小家伙立刻变得凶巴巴的。
“宫里的事情小爷我怎么会知道?你不过是个乞丐,打听这些干什么?该不会是敌国的细作吧?”
程锦绣默,现在五六岁的小孩子,都是这么妖孽吗?
不过,她打听宫中之事,在外人眼里的确是值得怀疑。无奈之下,她只能暂时按耐住心中的打算。不过,程锦绣也下了决定,她要去京城!
只有到了京城,才能弄清楚一切的始末。
“笨女人,小爷要睡了,你过来哄我。”某个傲娇小包子不容拒绝地开口道,一副小小霸道总裁的既视感。
哄小孩子睡觉?程锦绣表示自己还真没有做过,奈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对于小念锦,程锦绣总是有一种控制不住的包容喜爱之情,干脆就忽略他那高高在上的语气了。
“那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好不好?”程锦绣绞尽脑汁,最后给他说了一个狼来了,实在是童话故事不合时宜,更多的她其实也想不起来了。
“…而这一次,再也没有人愿意过来帮他了,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辛苦养大的羊被狼一口一口的吃掉。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说谎是不好的,它会让你失去别人对你的信任。”
将记忆力的小学生故事按部就班地说完,程锦绣这才发现,念锦居然抱着她的手腕睡着了。闭着眼睛的小家伙,长长的睫毛在眼下勾勒出一片阴影,精致的婴儿肥脸庞,美好的宛如童话里的小天使。程锦绣微微一笑,她把手抽了抽,却根本抽不出去。
怕吵醒他,程锦绣干脆也不动了,她直接在旁边也一起躺下,闭上了眼睛。如果真的是六年后,那么她和子佩的孩子,应该也和小家伙一样大了吧?她这个当母亲的,实在是失职,竟是连一天都没有陪在他身边。
想着想着,程锦绣也渐渐地睡了过去。她自然不知道,小念锦眨了眨眼睛,干脆八爪鱼一般的藏入了她的怀里。
唔,笨女人虽然笨了些,可是好软好香啊。她的怀抱也好舒服,比奶娘的还要温暖,以后就当本小爷的暖床人好了。
深夜时分,客栈附近的街道处,迎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如何?可有消息?”
“大哥,迎客来里面住了一位锦衣华服的小公子,据说身边还带着一个下人。小的查证清楚了,的确是他无疑。”
“哼,这一次,没有了暗卫保护,我倒要看他还能逃到哪里去!主子有令,杀无赦!”
黑衣人危险地眯起了眼睛,冷声吩咐了起来。
天字一号房中,一只体型娇小的小麻雀从窗户里面飞了进来,直接跳到了床榻的枕头边上,啄了啄念锦的耳朵。原本沉睡的孩子猛的睁开了眼睛,小脸上顿时浮现出不耐烦的神色。
“一群讨厌的家伙,总是缠着小爷我,真烦人!”
起身走到了窗前,念锦稚嫩的脸上浮现出与他年龄不符合的厉色,他微微低下头,原本光洁如玉的额间,忽然绽放出一朵红莲。随着这红莲的出现,空气里似乎隐约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如果有人靠近客栈,就咬死他们,悄悄的不准太吵,知道吗?”
压低了嗓子开口,念锦说完这一句话,便关上了门窗继续躺在了程锦绣怀里。
半响后,客栈外面的地面上,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的尸体。潮水般的蛇虫堵住了这些人的口鼻,让他们发不出一点声音。等到确认黑衣刺客没有了呼吸,这群蛇虫们才悄无声息地褪去。
程锦绣是被热醒的,本就是六月的天,哪怕是晚上也很闷热,更别提怀里还抱着一个小火炉了。而就在她迷迷糊糊的准备睁开眼睛的时候,一声凄厉的惨叫,却是吵醒了大半个客栈的人。
“啊——救命啊,死,死人了!”
发出尖叫的是跑堂的店小二,一大早准备打开门做生意,结果却发现了一地的死人,这场景简直不能更惊悚。掌柜的随后起来,立刻让人去报了官。程锦绣本来也好奇地打算去看热闹的,结果却被某个小祖宗吵着穿衣服洗脸外加投喂早膳,忙的根本就没空。
等到两人终于折腾完了下楼,外面的尸体早就被官府的人给带走了。程锦绣向店小二打听了一番,才知道客栈外面莫名其妙的死了人。
“听说那些人都是被咬死的,身上全是齿痕,看来像是动物干的,可吓人了!”
“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不过穿着一身黑衣,估计也不是什么正经人。”
“幸好客栈里面没什么事,否则的话我们都做不了生意了。”
被动物咬死的黑衣人?程锦绣皱了皱眉,蓦地嗅到了一股异样却熟悉的气息。
“笨女人,你傻愣着干什么?快收拾东西,小爷要上路了。”就在她沉思的时候,念锦却仰着小脑袋颐气指使地使唤她这个下人跟班。
“上路?念锦,你要去哪里?”
程锦绣回过神来,打算和他好好说一下自己的打算,她是打算去京城的。在离开之前,她自然要安顿好这个小家伙。
“小爷我要回京城,笨女人,你拿了我的银子就得办事,否则的话,我就送你见官!说你是人贩子拐卖我!”鼓了鼓胖乎乎的小脸蛋,念锦一脸的得意洋洋。
“是是是,小屁孩怎么嘴巴这么毒,谁教你的?人贩子,有我这么好的人贩子吗?”程锦绣哭笑不得,敢情她还真是遇到一个活祖宗了。不过,好在顺路,一起去京城的话,倒也不错。
说是收拾行礼,其实只有几身程锦绣买的换洗衣服。既然要进京,自然是不能只靠两条腿的。而且,程锦绣也不知道去京城的路。最后,程锦绣从掌柜的那里打听到了一队正好要送货去京城的镖局,便打算给些银子和他们一起。
富安县位于楚郡,而楚郡距离京城路途较远,坐马车起码要七八天。程锦绣实在是不知道念锦到底是干什么的,小小年纪身边一个护卫都没有,居然要去京城。听他的口音倒是正宗的京城人,可是怎么会一个人出现在楚郡?难不成是和家人失散了?
奈何她问了也撬不开那小家伙的嘴,最后也干脆不了了之了。
镖局上路的时间正好是吃了午膳之后,程锦绣带着念锦,一大一小到了镖队。知道念锦那个养尊处优的性子,程锦绣给了不少钱,换了一个单独的马车坐着。车厢里面,茶水糕点小吃一应具有,倒像是跟出游没什么两样了。
队伍里面除了程锦绣和念锦之外,还有其他要去京城的人也是搭了威远镖局的顺风车。一对中年夫妻,还有一大家子爷孙三代,据说都是去投亲的。只不过,这些人没有那么多银子,都挤在了一个简易的车棚里。
见程锦绣和念锦两个人居然霸占了一辆马车,虽然是给了钱的,这群人拥挤之下却是产生了别的念头。等到休息用膳的时候,那祖孙三代的人便走上前来,一脸苦相地哀求道。
“小哥,我家阿爹年纪大了,孩子才八岁,挤在车棚里面实在是难受。还请小哥发发善心,让我家阿爹和宝儿上你们的马车吧。”
“不行!小爷的车,是你们这些阿猫阿狗能上来的吗?滚开滚开,再过来,当心小爷我不客气!”念锦却是皱起眉头,一脸嫌恶的模样。
念锦这番态度,再加上他穿戴不俗,虽然震慑了这几人,却也引起了众人的厌恶。程锦绣没有当面下他的面子,相处短暂,她却很清楚念锦小小年纪,自尊心却格外的强。
等到队伍继续前行,马车里面只剩下了两人的时候,程锦绣这才开口道。
“念锦,就算你不想让他们上车,也不该用刚才那样的语气。你那样说,实在是太过分了。而且这一路还不知道太不太平,就我们两个人,本就势单力微。这些人虽然只是普通的百姓,可若是他们心生怨恨,就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困扰。你看,念锦分明这么聪明可爱,可你那样做了,就没人会喜欢你了。”
“啰嗦!小爷我想怎么说话就怎么说话,笨女人,你有什么资格管我?那些人本就不是什么好人,小爷我为什么要给他们好脸色?”
念锦顿时沉下了脸,不满地撅起嘴巴,虽然模样可爱极了,嘴里的话实在是不讨人喜欢。以他的身份,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谁有资格让他和颜悦色呢!就算是没人喜欢又怎样,他才不稀罕呢!
程锦绣觉得心好累,到底是什么样的奇葩父母才能养出这样一个骄横固执的小霸王啊?
“好好好,就算他们不是好人,你也不能这样直接啊。真正厉害的人,是表面上看起来很和善可亲,打了对方一耳光,对方还要反过来感谢你的那种。难道念锦不想成为很厉害的人吗?”
程锦绣耐着性子继续劝了起来,等等,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去了?她是不是在教坏小孩子?
“你说的也没错,下次小爷我会注意的。”念锦倒是很认真地思考了一番点了点头,一副深以为然的模样。
“等等,其实我不是那个意思!”程锦绣伸出尔康手,一脸的悲愤莫名:“其实我是说,要做个好孩子,爱笑嘴甜,才能讨人喜欢啊!当然如果遇到坏人,适当的示弱其实也是自保的手段。你这样横冲直撞,实在是很危险——”
“笨女人,你好烦啊!小爷我不想听了,你快闭嘴!”捂住耳朵,念锦翻了个白眼。他那么厉害,才不会遇到危险呢!一群愚蠢弱小的家伙,有什么好忌惮的。
被嫌弃的程锦绣一副被雷劈了的表情,好吧,就算她才当了妈,还是不会教孩子…尤其是这样一个小小年纪就酷霸狂拽的熊孩子!
马车摇摇晃晃的,再次停下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队伍的人扎营休息,也开始准备晚膳。大多数人吃的都是干粮,最多烧点热水泡泡。毕竟这是在野外,只能对付着过。程锦绣也取出了糕点让念锦吃,岂料小家伙一脸嫌弃,跳下马车后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居然抓了一只兔子过来。
“我要吃肉,笨女人,你给我弄!”
“你怎么抓到的?怎么一点伤口都没有?”程锦绣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它自己撞树上死了,正好被我捡到的,快点去弄,我饿了!”念锦不耐烦地哼了哼,“弄好了,小爷我允许你吃一半。”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守株待兔?程锦绣直了眼,神色有些古怪地看着他。念锦趾高气扬地抬起头,下一秒却是神色一变。
番外章 04不识
“行行行,我来弄!”程锦绣摇了摇头,好在她之前虽然养尊处优,偶尔还是会下厨为子佩做一些美食,手艺还没有完全生疏。
“等等,不要在这里做,免得被那些穷鬼看到了讨要。你和我马上到林子里面去!”
念锦拉着她的手就往林子里面走,小家伙力气真大,程锦绣竟然只能跌跌撞撞的跟在他身后。等到看不到人了,差不多到了林子深处,念锦才终于停了下来。
“你这个小家伙,怎么这么自私小气啊!不过是一只兔子而已!”程锦绣无语极了,她发现,这个小家伙的性格还真是难以让人喜欢。恐怕小小年纪的他,身边也没什么要好的同伴吧。
“念锦,你不能一直这样——”
“嘘!笨女人,快闭嘴,不要说话!”
小家伙狠狠地甩了她一个白眼,指了指远处闪烁着火光的人群:“你听,好像有什么奇怪的声音。”
对面的确有声音传来,并非是众人活动的声响,而是一阵阵急促的马蹄声。除此之外,还伴随着厮杀和喊叫,让人心惊。
“这,难道是遇到山贼了?”
镖局押送贵重物品上路,总会遇到拦路打劫之人。不过一般来说,行走江湖的镖局都会向沿路的土匪给孝敬钱,之后就能畅行无阻。威远镖局也是十几年的招牌了,照理不该遇到这样的情况啊?
程锦绣又是紧张又是担忧,她现在手无缚鸡之力,自然是不可能强出头的。现在只希望那些山贼不过是小喽啰,能被镖局的人顺利解决了。
不过等等,怎么会有那么巧合的事情?念锦一带着她离开,就有土匪杀了过来?怀疑的目光落在了身边的小萝卜头身上,随即摇了摇头。不可能的,念锦才多大,他再怎么机灵,也不可能未卜先知这种事情,应该是她想多了。
“念锦,你先在这里躲着,我过去查探一下情况。记住,千万要躲好,不能发出声音知道吗?”程锦绣叮嘱了一番,如果镖局的人都遇难,他们两个就算是侥幸逃过,也无法独身去京城的。
说着,她便飞快地上前,蹑手蹑脚地朝着驻扎地跟去。念锦跺了跺脚,这个笨女人,果真是笨死了!
此时此刻的营地,砍杀声,惊叫声,痛苦声混作一团。这晚上突袭的,正是不远处盘云山的土匪,几十个粗野山贼,拿着大刀极为嚣张地进行着烧杀抢掠。他们竟是勇猛异常,镖局的侍卫们竟然且战且退,死伤大半。而普通的百姓们更是惊慌失措,只能尖叫着逃窜。
地上已经死了不少人,空气里满是血腥的味道,没多久,镖局的人便投了降,被贼人捆了起来。
“就这些人了吗?”粗鲁的从百姓们身上抢夺着财物,凶神恶煞的山贼头子询问了起来。
“老大,差不多都在这里了。”
小喽啰上前答道,然而这时,人群中一个狼狈的男人却忽然开口道:“还,还有人!有一个衣着华贵的小公子,身边只跟着一个下人。那小公子穿戴不凡,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身上带了很多好东西!很值钱!你们去抓他们的,肯定比我们所有人身上得到的钱财都要多!”
“是啊是啊,的确还有那么一对主仆!我看到他们往林子那边走进去了!他们一定是藏在里面了!”
告密的人,赫然便是之前请求进马车却被念锦毫不留情拒绝的一家子!程锦绣靠近之后便听到了这样一番话,心中顿时恨得不行。这些人被贼人掳了,就见不得别人好吗?竟然连这种事情都做得出来!都说孩子的眼睛是最灵敏的,这些人果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加快了脚步,程锦绣立刻倒退回去,无论如何,她都要带着念锦逃走才行!
“小家伙,快,快跑!”
气喘吁吁地跑到念锦跟前,程锦绣一把抱住了他的小身子,拼了命的往林子深处跑去。这个时候她也顾不了许多了,比起那些未知的野兽,还是身后的土匪更加可怕。
林中的山路并不好走,再加上天色已晚,看不清楚。程锦绣这个身体太过虚弱,几乎是跌跌撞撞,在地上摔了好几次。而后面跟踪而来搜寻的山贼们,却是拿着火把个个凶猛。很快,程锦绣便听到了后面追赶的脚步声。
“不,不行了!念锦,你快走,从那边,找个地方躲起来。我去把他们引开,你千万不能出声知道吗?”压低了声音,程锦绣脸色焦急地叮嘱道。然而念锦却只是站在原地动也不动,急的程锦绣满头大汗。
“你快走啊!那些山贼跟上来了,他们杀人不眨眼,你不跑就会出事的!”
一把将念锦抱起来藏在旁边的树洞里,程锦绣一拐一拐地朝着相反的方向跑了过去。她跑动的声响,自然是引起了身后土匪们的注意,而躲在角落里的念锦,也被众人忽略了过去。
她这样一走,自然没有发现,念锦精致的小脸上,那复杂疑惑的神色。若是那些必须保护他的侍卫,愿意为了他舍弃性命那是职责。可这个笨女人,为何也愿意为了保护他不顾生死呢?
哼,不过是一些强盗罢了,他才不怕呢!
额间红莲闪动,窸窸窣窣的声音响了起来,静悄悄地朝着紧随而来几个匪贼身后靠近。
“啊——”凄厉的尖叫声响了起来,然而下一秒却戛然而止。黑暗中闪过蛇尾,堵住了那几个匪贼的嘴,很快便悄无声息的死去。
然而很快的,林中又出现了脚步声,这一次,却是骑着骏马的劲装侍卫。为首之人提马向前,沉声开口道:“少主,出来吧,你该回去了。”
随着为首之人话音一落,一道暗光闪过,不远处正在艰难小跑着的程锦绣只觉得后颈一痛,眼前一黑,瞬间失去了意识。
站在树后的念锦走了出来,娇小的身影却显得格外坚毅,他皱起小眉头,不满地开口道:“翼影,谁叫你伤了我的人的?”
“少主,你的身份不能轻易让人知道。那人不过是个来历不明的乞丐,跟在你身边十分不妥。主人很担心你,少主。”
低沉的男音显得十分温和,念锦却是冷哼了一声,别过了头:“他才不会担心我,他恨不得根本就没有我这个儿子!回去就回去,不过,我要先安顿好她!”
指了指不远处昏迷不醒的程锦绣,这个笨女人既然愿意为了他引开敌人,他也得记住这份情。
“少主放心,属下会安排妥当的。那些山贼已经被属下尽数斩杀,跟着商队,此人不会有事的。”
吩咐两个侍卫上前,将一身男装打扮的程锦绣搀扶了起来。她被碎石弄晕摔得不轻,脸上也沾染了许多泥土和草屑,一张脸根本就看不清楚模样。翼影只是淡淡地扫了这人一眼,就移开了目光。
“少主,引诱你离宫,并且派人暗害你的韵贵人,已经被主子夺去了封号当场杖毙。”
“哼!”傲娇地翻了个白眼,念锦丝毫没有感动的模样。那个女人虽然不怀好意,可是他也看的一清二楚,干脆顺理成章出了宫,也好离开那个让人不喜欢的地方。
外面的世界,比起宫里好玩多了。至于那个人的担心,他才不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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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锦绣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了,她摸了摸有些痛的后颈,神色间露出了一丝疑惑。
“怎么是你们?这是怎么了?那些土匪呢?念,我们家少爷呢?”
入目的还是那辆熟悉的马车,然而里面和她一起的却并不是念锦,而是那些出卖了他们的人。程锦绣下意识地戒备了起来,担忧地追问起了念锦的下落。
“那位尊贵的少爷被自家的侍卫救走了,也是这些侍卫赶走了那些山贼。小伙子,临走之时,那位小公子说你只是半路雇佣来的下人,让你自己做自己的事情去吧。”
其中一个男人解释了一遍,程锦绣摸了摸身上,却发现胸口多出了一个钱袋。那是念锦随身携带的,里面装的,全是一百两一张的银票。
程锦绣叹息了一声,神色有些失落。虽然知道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可那个并不怎么乖巧的熊孩子,到底还是在她心上留下了痕迹。这孩子虽然难伺候,对于认可了的人,却还是很善良的。只希望他回家之后,能够过的好好的吧。
接下来这一路,倒是相安无事,五日后,程锦绣终于到达了京城。六年后的京城,街巷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只是显得更加繁华了。看着四周熟悉的一切,她却有种物是人非之感。
脸上浮现出迷茫之色,现在的她,到底要怎么办呢?去镇国公府?恐怕会直接被赶出去吧!她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而原来的那些亲人,也不知道现在是如何模样。
随波逐流地走着,程锦绣却蓦地发现城门口不远处,竟然有招收宫女的告示!东城金台巷,有内侍招收六岁到十五岁的女童为宫女。程锦绣顿时眼前一亮,是啊,她可以进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