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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掀了掀兔子的耳朵:“这只兔子精年纪大了,精元耗尽,能撑到现在已经很难得了…”说道这里,李双灵光一闪,转头看着瘦骨嶙峋的老先生。
宋初在床边坐下:“帮她续命,违背天道,我很为难。”
“我知道你想知道什么,不过我常年不出门,对邻居家的事情也不甚了解。我住在这里五年,那家的桃花似乎每年都在同一天开始开花,花期比一般的桃花要长一些。其他的,我是真的不知道了。”老先生闭了闭眼睛。
李双轻轻抚摸着长耳兔的毛毛:“同一天,哪一天?”
“三月十七,但是落花的时间不定。”
三月,正是桃花应该开放的时间,三月十七,也并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但是,对别人而言不特殊,不代表对桃树下的阴灵也不特殊。那一天,对那阴灵一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说话算话,宋初往长耳兔体内注入一股真气,片刻之后,长耳兔干枯的毛发变得油光水滑,看上去又有了活力。
“十年,你也该好好调养自己的身体了,亏空成这样,好好调理,十年还是可以的。还好你正当壮年,身体底子还不错,要不然也撑不到现在。”这是宋初给他最后的忠告。
回到纪晓峰家的四合院,柳永和纪晓峰已经将桃树下的东西挖了出来,只是一枚十分寻常的铜制平安锁,用一块已经几乎腐烂的布绢包着埋在树下。
见宋初和李双回来,柳永将已经清理干净的平安锁递了过去:“不是桃树的问题,是这个的问题。”
宋初没有接平安锁,而是拿起了桌上破破烂烂的布绢。因为常年被埋在地下,布绢已经被染成了灰黑色,也已经有些许的腐烂,轻轻一扯就能扯烂。小心翼翼地将布绢摊开,布绢十分素淡,只在角落里绣着一朵花,看那模样,应该是桃花。
“花…花…”纪晓峰突然惊呼,众人一回头,就看到那满树的桃花簌簌落下,疾速枯萎。
“呜呜呜…”桃花枯萎,平安锁中传来女子的呜咽之声,一个模糊的身影在平安锁表面浮现,李双立即请纪晓峰准备了一间阴暗的房间,方便他们办事。
纪晓峰听不到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但是从三人的表现上他也明白一定是有事情发生了,半点不敢含糊。
到阴暗的房间中,铜锁表面的人影更加清晰了些,却还是没能突破平安锁出来。不过,即使是这样,也足以让宋初等人了解事情的经过了。
阴灵往往对桃树避之不及,违背本能强撑着靠近,必定会极其不适,长久下来耗损精气,如果不是执念指引,没有哪个阴灵会这么想不开。
“三月十七,是什么日子?”
一直埋头哭泣的民国时期大家闺秀打扮的阴灵听到宋初的问题,缓缓抬起头来,清秀苍白的面容上挂着点点泪珠。鬼本无泪,精气化之,非极恸不坠。
“三月十七,是我们定情的日子。”
听到这句话,宋初、李双和柳永互相对视,猜到了些许的情节。不过,具体发生了什么,还要听她慢慢道来。
这位藏身平安锁的阴灵,是民国时期商贾大户卫家的小姐,闺名卫宜冉。故事很俗套,不过套路似乎反了。
卫家有一门远房亲戚,卫宜冉有一个远房表哥,名叫孔锦城。孔锦城自幼被养在卫家,与卫宜冉自然自幼相识,青梅竹马。孔锦城自幼聪颖非常,到十七岁的时候,做事的手段已经令人不敢小觑。卫宜冉的父亲对孔锦城十分满意,对孔锦城和卫宜冉之间若有若无的暧昧也乐见其成。
到孔锦城十八岁的时候,卫老爷觉得孔锦城应该被放出去历练一番,才能有更大的成就,才能独当一面。孔锦城离开北平的日子,正是三月十七。那年暖春,桃花已然开始绽放,就在这棵桃树下,卫宜冉与孔锦城告别。也是这棵桃树下,他们交换了定情信物。
孔锦城这一去,就是两年,卫宜冉从十六岁等到十八岁。那个时候,虽然不像更早之前那样,女孩十三四岁就要嫁人,但是到十八岁以后,也是难嫁得好了。卫老爷几番催促孔锦城回北平,都被那边以事务缠身拖延了下来。
孔锦城迟迟不归,后,卫老爷派去的人传来消息,说孔锦城身边多出了一个美貌丫头,二人形影不离,引得卫老爷勃然大怒,卫宜冉听到消息,差点当场昏厥。卫宜冉十八岁生辰过后,卫老爷终于决定给卫宜冉定下一门亲事,男方家族亦是北平城的大户,谦和俊雅,在大部分人眼中,都是绝对的良配。然而,在卫宜冉眼中,卫老爷的举动无意是逼着她违背诺言。
多次抗争无效,卫老爷甚至将她禁足,卫宜冉只能孤注一掷,逃婚了。
然而,卫宜冉孤立无援,再逃又能逃到哪里去呢?两大家族同时干涉,卫宜冉很快被抓了回去,连北平城都没能出去。经过逃婚事件,原本定下的亲事吹了,男方退婚,让卫老爷极其没有面子。于是,刚刚松了一口气的卫宜冉,被从小娇惯长大的卫小姐,感受到了世间最大的恶意——卫老爷让人给她送来了一把剪刀。
卫宜冉平静地接下了那把尖头剪刀。
当夜,卫宜冉乘着守着房间的家仆打瞌睡,从窗户翻了出去。
第二天一早,卫宜冉的尸体在桃树下被发现,胸口扎着那把尖头剪刀。
这个女人,用生命守护了自己爱情的承诺,即使她知道,那个男人也许已经背叛了自己。
“父亲给我那把剪刀的时候,我是惊讶的,但是我一点都没有恨过他。因为我知道,我是错的,因为我的任性,让家门蒙羞,所以我选择了安然接受。我在自裁之前,在桃树下埋下了他赠与我的平安锁,企盼着有一日他能归来。可惜,我在这里守了近百年,卫家从昌盛走向衰亡,他却一直没有回来。到如今,我仍然不相信锦城会背叛,也许,他有什么难言之隐。”
李双轻叹一口气:“痴人啊,痴人。”
“不见棺材不掉泪,如若孔锦城当初真的背叛了你,你又能如何?”柳永的话意外的犀利。
卫宜冉红了眼眶:“我不能如何,我只想追一个真相,不想这样不明不白。”
“我可以帮你查到当年孔锦城的下落,如果,我是说如果,当初的事情只是一件误会,你要怎么做?”宋初轻描淡写地开口。
卫宜冉咬唇:“那我就可以安心去投胎,来生再与锦城续前缘。”
宋初嗤笑,人啊,就是这么天真,以为什么事情都能像自己想象中那样发展。渡忘川,过奈何,饮下孟婆汤,谁还能记得从前的羁绊?除非三生石上镌刻留名,除非逃过鬼差冥警孟婆的眼睛,除非法外开恩,来生的事情谁能说得准?
“好,我去帮你查。”宋初冷着脸,她也想借此机会,去一趟冥界地府。
但凡在这世间出现过的生命,冥界必有关其生平的记载,作为投胎时评判功过的依据。若是在阳间通过历史资料和关系网调查,想要知道孔锦城当年的事情几乎不可能,地府的命簿,是最简单快捷的方式。
十多年的时间,对人间而言是很长的时间,对冥界而言,却如同转瞬。鬼使陌君再度出现,只引起了小范围的议论,更多鬼连陌君曾经消失过都不知道。
宋初刚刚进入冥界,判官便出现在她面前,称奉冥王之命,前来迎接。宋初知道冥王的意思,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思一想,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陌君此番前来,只为调看命簿,冥王事务繁忙,还为陌君伤神,陌君愧不敢当,请判官为陌君传达陌君的感激之情。”去往存放命簿的府库的路上,宋初与判官虚与委蛇,却迟迟不敢透露自己真正的目的。
判官俊雅如玉的面庞上笑意不落:“冥王爱重陌君阁下,陌君阁下切莫妄自菲薄。前些日子,冥王以玄王子玉从魑魅魍魉手中换回一个凡人,实在是让我们这些做属下的万分暖心。”
宋初的心突然跳得极快,面上却不显,缩在黑袍之下的身躯寸寸紧绷,双手握拳,似乎被绷紧的弦。
直到拿到孔锦城的命簿,宋初才渐渐找回了思绪。判官肯定不会主动告诉她这些事情,只能是冥王的意思。他要她记得,记得自己的承诺,记得他的手段。
平安锁被带回文物修复处之后,纪晓峰的四合院没有再出现异状,只是那颗桃树,持续萎靡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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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要疯了,事情又堆到一起了…为什么不能一件一件来呢?
第一七三章:寻宝兽(1)
宋初回到阳界的时候正是夜半,手机上显示了不少未接来电和未读信息,大多是宋父宋母打来的电话和发来的信息。周末了,宋初没有像以往一样回家,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做父母的自然会担心。信息翻到最后,是楼半夏发来的,告诉宋初宋父宋母已经被安抚下来,让她回来之后尽快回家就行。
看到这些,宋初的心突然乱了起来。当初她担心梁京墨,没有多加考虑就答应了冥王的条件,却忘了宋初还有父母。不知道如果她到时候出了什么意外,宋父宋母是不是能够撑得过去。
宋初回到家的时候,家中客厅里灯火未灭。打开门,电视还开着,宋父宋母相互依偎着靠在沙发上打瞌睡,厨房里飘出食物的香气。宋初突然就有些慌张,这样的温暖让她不知所措,让她无法不担心她做出的决定将会对父母造成的伤害。
“阿初,回来啦。吃饭没,厨房里饭菜都给你热着呢,饿了就自己去吃。阿墨那孩子没事吧?明天要不要我们陪你去看看他?”宋母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宋初应了一声,逃也似的进了厨房。电饭锅中温着半锅白粥,炉灶上小火煨着一锅汤,微波炉里还有一碗东坡肉。
宋父宋母看宋初回来了,他们也已经困得不行了,没有追问便回房睡觉了,想着有什么事情明天一早还可以问。然而,第二天他们起床的时候,宋初已经离开了。厨房里做好了早饭,桌上留了便条,告诉宋父宋母她最近会比较忙,让他们不用担心。
楼半夏向来是文物修复处众人中到得最早的一个,大部分时间都是由她开门,然而这一天,当楼半夏习惯性地掏出钥匙的时候,却发现门锁已经被打开了。进入院内,便看到宋初趴在办公桌上逗团子。
“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我以为你昨晚那么晚回来,今天会晚一些。”楼半夏问道。
宋初直起身子,微微一笑,打趣道:“被卫宜冉和孔锦城的故事感动得睡不着觉了。”
楼半夏饶有兴味地挑眉:“看上去有转折。”
转折是有的,而且还是大大的转折,但是要论感动,却是真的没有。
根据命簿记载,孔锦城十八岁被外放历练,十九岁便因为掺和进了起义事件断了一条腿,命途从此直转而下。他不是不想回北平,而是被卫老爷派人困在了外面。美貌婢女确有其事,但那是卫老爷“赏赐”下去的,告诉他不必再惦记卫宜冉了。孔锦城也知道自己断了一条腿再配不上卫宜冉,后来卫老爷给他送来卫宜冉成亲的消息,他便认了命。
综合下来,卫宜冉和孔锦城谁也没有错,看上去卫老爷应该是唯一的坏人。
卫宜冉了解了事情的真相,没有怪卫老爷的意思,只是梨花带雨地笑着:“我便知道,我便知道,锦城是不会背叛我的。”
“你不怪你父亲吗?”章邯忍不住问道。
卫宜冉摇了摇头:“我不怪他,也许你们都觉得我父亲一手毁了我和锦城的姻缘,但是我却感谢他。如果当初断了一条腿的锦城回来了,我嫁给了他,我也不确定面对那样的锦城,我会怎么样。所以,我反而要谢谢父亲的狠心,让我永远记得一个完美的锦城。”
章邯扁扁嘴:“女人的心思,真是难猜。”柳永在一边默默点头。
卫宜冉之案轻松解决,宋初的心里却不轻松。好在她习惯了隐藏情绪,倒也不会让旁人看出什么,只是有时候会去酒吧消遣。让她心生警惕的是,她似乎经常能遇到夏青。夏青把这称为“缘分”,宋初却隐隐觉得不对劲。
酒吧老板是一直蜥蜴精,显摆地给宋初调了一杯酒之后,凑到她耳边:“我最近得了个东西,想让你帮我看看。”
宋初眼皮微掀:“什么东西?”
“嘿嘿,我不懂什么文物古董的,前些日子瞧见一个客人手中有一个甚为好看的物件,就给买了下来。”说话间,老板将一个锦盒推到了宋初面前。
宋初打开锦盒,黑色的绒垫上卧着一个雕刻成龙形的青玉环,龙身阴刻着云纹卷,张着嘴巴露出尖利的牙齿咬住自己的尾巴,外缘上装饰着钩状纹饰。龙环雕刻得很形象,表现手法较为夸张,属于汉代龙环的典型特征。要说值钱,的确值几个钱,但也不属于什么稀世珍宝。
“你花多少钱买的?”
要说宋初为什么会认识蜥蜴老板,是因为两个人有一个共同的特性——爱钱,爱赚钱,爱攒钱。
老板伸出手比了一个数,宋初点点头:“还好,不算亏,你拿着玩儿吧。”说着,将锦盒关上推了回去。
老板将锦盒收起,又趴了回来:“那个人经常会过来倒卖这些东西,你要是感兴趣的话,他再来的时候,我通知你啊。”
宋初扶着酒杯摇头:“谢谢你的好心,我的兴趣不是很大…”宋初突然皱了皱眉,“等等,你把龙环再给我看看。”
老板眨巴着眼睛,赶紧又把那龙环掏出来摆到宋初面前。刚才宋初只是大略瞧了一眼,并不曾着眼仔细去看,也便没有发现,在龙环细小的花纹里,藏着些许的污迹,环体的包浆也有些异样:“给个牙签给我,再来一杯清水。”蜥蜴老板兴奋得差点吐舌头,赶紧转身给宋初准备牙签和清水。
宋初用牙签将藏在云纹卷中的泥土拨了出来,刷入清水中。
如果是传世的物件,这龙环的包浆应该光滑厚实,也不应该出现这么多的泥土藏在纹饰之中。用小木棍将泥水混匀,沾一点在手指上,放在鼻尖轻嗅。
“看来,我有必要会一会那个人了。”
蜥蜴老板扭着臀看着宋初:“怎么了怎么了?”
宋初拿起龙环摩挲:“这东西,是地下挖出来的,倒卖出土文物,属于非法行为。”
蜥蜴老板一把抢过龙环藏了起来:“我不算,这个是我花钱买的,我不会上交国家的。”
“呵,”宋初轻笑一声,抿了一口面前的鸡尾酒,“我又没说要对你的龙环怎么样。那人一般什么时候来这里?”
“唔,这倒不一定,不过他要来的话,再过一个小时就差不多了,你可以再等一等。嗯…”
“什么?”听到蜥蜴老板拉长的声调,宋初抬起头。
“如果那个人真的倒卖出土文物的话,你能不能法外开恩,如果他身上有什么宝贝的话…”
宋初翻了个白眼儿:“你就知足吧,小心我把你的龙环也给没收了。”蜥蜴老板撇了撇嘴,拿着龙环转身进了里屋。
也该是那家伙倒霉,宋初等了一个小时,还真把那人给等来了。那人是个看上去三四十岁的男人,长相猥琐,用宋初的话来说,就是“贼眉鼠眼”。男人手里拿着一个公文包,穿得一副社会精英的样子,坐在了角落里,偷眼看着酒吧里的客人。
宋初随手拉住经过的侍应生,微微扬起声音:“你们老板呢,不是说有好货给我瞧瞧?”
侍应生一脸茫然,那男人却是眼睛突然亮了起来,在侍应生离开之后,慢慢摸了过来,坐在宋初身边,点了一杯酒。酒上来之后,男人却不喝,推到宋初面前:“不知在下是否有荣幸,可以请小姐喝杯酒?”
宋初瞥了他一眼,提起一侧唇角,嗤笑一声,端起自己的酒杯:“不好意思,我不喝陌生人的酒。”
男人呵呵一笑:“多聊几句,不就不算陌生人了吗?小姐是做什么工作的?”
宋初撑着脑袋趴在吧台上,一副微醺的模样:“和你有关系吗?小蜥蜴,快出来!”老板迟迟不出来,宋初已经开始喊了。
“噗!”不远处的位置上,夏青差点喷出口中的酒水,吓得他身边的公子哥儿往一边缩了缩:“我去,你干嘛呢?”
夏青放下酒杯,擦了擦嘴角:“不好意思,我离开一下,你们继续玩儿。”
男人揉揉耳朵:“小姐,你叫老板…什么?”
“小蜥蜴啊。”宋初喝尽杯中的酒,又要开始喊,吓得蜥蜴老板赶紧从内室中跑出来。
不巧的是,夏青也到了宋初身:“宋初,你还好吗?”
宋初心中暗骂一声多事,回过头用迷茫的眼神看着夏青:“我好与不好,和你有关系吗?走开!”说完,宋初继续扯着蜥蜴老板的袖子,“说好的宝贝呢?”
蜥蜴老板十分配合地接腔:“宋初啊,我要给你看的宝贝也就那样,你旁边坐着的这位身上才有真宝贝。老薛啊,这位宋小姐对古玩很有兴趣,你们可以多交流交流。”说着,还对这位老薛使了个促狭的眼神,老薛立即心领神会地点头。
“我今天带来的,还真是一件好东西,听说过瑿珀吗?”
“瑿珀?”宋初和老板都还没开口,倒是夏青出了声,“瑿,琥珀最贵者,值黄金五倍价。”
老薛竖起大拇指:“哟,小伙子这是行家啊。来瞧瞧,我今儿带来的可是辽代的瑿珀串珠,颗颗圆润,大小一模一样,绝对的好东西。”
老薛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一串红而微黑的手串静卧其中。宋初挑起手串,对着灯光看过去,手串呈现魅惑的红色:“好东西啊。”
《本草纲目》中言,古来相传松脂千年为茯苓,又千年为琥珀,又千年为瑿。虽然我国作为历史悠久的文明大国,利用琥珀制作饰品的历史悠久,但是瑿珀却十分难见,像这样的瑿珀串珠弥足珍贵,世间稀有,绝对的好东西。
“好东西吧。”老薛眉眼飞舞,一副骄傲的模样,“有没有兴趣收藏?价格绝对公道!”
夏青也低着头看着宋初:“你要是喜欢,我可以买下来送你。”
宋初斜觑夏青一眼:“不必了,我们还没有那么深的交情,我自己买就行了。不过,”宋初顿了顿,“这东西这么难得,薛先生是从哪里得来的?来历不明的东西我可不敢买,万一再牵扯进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里…”
老薛赶紧截断宋初的话:“我的东西都是家传的,我们家祖上有些钱财,又爱好这些东西,收藏了许多。可惜传到我这一代,家财已不剩下多少,我又是个好吃懒做的,才会拿出这些东西来倒卖,绝对正经来源。”
“原来如此,”宋初摩挲着瑿珀手串,“我本来也是做这一行的,与其让这样的好东西落到旁人手中埋没了,倒不如我买下来。你出个价吧。”
“宋小姐爽快,我就当交个朋友,这个数怎么样?”老薛伸出两根手指。
宋初伸出一只手指摇了摇:“薛先生,看来你不太懂行情啊。虽然瑿珀在古籍上被吹嘘得天上有地下无,现在也多把它当做珍宝看待,但是实际上收藏价值多少并不好说。薛先生今日拿出的这瑿珀手串,确然是瑿珀无疑,但是成色却算不得上乘,这个价格,恐怕有些虚了。”
老薛脸色僵了僵:“那宋小姐觉得什么价格合适?”
宋初眯着眼看他,伸出一根手指:“我也不欺负你,这个价格买这样一串瑿珀,我已经算是冤大头了。”
老薛刚想继续讲价,却突然瞄到宋初身后夏青的眼色,咽下了冲到嘴边的话:“得,遇到行家了,算我老薛不走运,怎么交易?”
宋初歪了歪脑袋,她压价压得厉害,还以为这位老薛必然会跟她纠结几个回合,没想到他竟然就这么同意了,兴许是真的急着用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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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四章:寻宝兽(2)
宋初自己的账户上当然不会有这么大一笔钱,不过文物修复处的官方账户上却是有的。交易完成之后,宋初提出要一张老薛的名片,方便以后联系交易。老薛当然不会拒绝这样一个可以长期合作的顾客,忙不迭地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了过去。
“薛先生原来是业务经理啊。”
老薛全名薛贵平,本职工作是一家销售公司的业务经理,其实说白了也就是推销的…不过在宋初看来,他的业务技能似乎有所欠缺。
老薛心满意足地离开之后,夏青在他的位置上坐下,一只手托腮看着宋初:“宋初,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在这里,男朋友不会担心吗?”
宋初掩唇打了个呵欠:“夏青,我希望你能搞清楚一件事。我们只是萍水相逢的陌路人,我帮了你一次,你也帮了我一次,算是两清,我们之间并不应该有更多的交集。你,没有任何立场来问我这个问题。”
“说得好!”酒吧门口传来一阵不合时宜的掌声,叼着烟的王毅带着路易斯和陈彻刚刚走进来。
宋初揉了揉鼻子,拎起自己的包:“啊,都这么晚了,我该回家了。”众人都是一脸黑线,这态度转变得似乎有点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