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下意识的接住,突然心里又有些茫然。倒也没想什么,就是大脑放空的发呆状态。
这时,就听四下里议论纷纷。
“咦,有馅啊。”
“我这个是豆沙的。”
“那不就是豆包?不对,我这个是糖沙的。”
“我这个是肉末的诶。”
“蛋黄!我最爱吃蛋黄了,可惜平时没得吃。”古代物资不丰富,普通仆人不可能顿顿有鸡蛋吃。
“啊啊,这个是果脯的。”稀罕物!
“哎呀好酸。”
“我这个却是辣的,正对我胃口呢。”
“这点心样子普通,味道倒还真不错呀。要配着清茶,那滋味……”
“难得临山郡王府里厨子的心思,这么多种,样样不同馅,每个人就只能尝一种呢。”
“琉璃,你的是什么馅?”水石乔的问话,打断了琉璃的发呆。
琉璃孩子气的把“奶黄包”往身后一藏,“大哥还没告诉我,我才不说哩。”
水石乔笑着咬了一口自己手中的点心,嚼了两口。点心只有少女的巴掌心大,水石乔是个大男人,还是粗豪的那类,一口下去就吃掉多半个。当然,馅料也尝个实着。
可是他却很快露出苦相,禁不住破口大骂,“娘的,谁想的刁钻法子!”有心想吐出来,又觉得不吉,只得硬咽。
“到底什么馅的?”狗儿好奇,见水石乔把剩下半个点心摇在桌上,也不嫌弃被咬过,拿起来也吃了一口。
众人望着他,只见他开头还挺高兴,但很就呸了两口,连眉头都皱起来,“哎哟娘哩,是凉瓜的,而且没去味。”
大笑声哄堂而起,连琉璃也不禁莞尔。
凉瓜,其实就是苦瓜,原产在中国的蔬菜。以苦瓜做馅,却不去味,存心要人满口苦。萧十一弄出这么多花样,大约知道她不可能全吃了这些,是让水府的人尝尝人间酸甜苦辣的百味。
难为的是,这是夏天的蔬菜,他怎么保存到冬令时节的。
“现在就差小姐的点心不知道什么馅呢。”青柠起哄道。
琉璃不想扫了大家的兴,当众开吃。她自然比水石乔的动作秀气得多,但这么欢乐的日子她不矫情,一口下去,也去掉了三分之一。不过在众目睽睽之下,在期许和好奇的目光中,她忽然哼了声,抽出帕子把点心快速包起,拢在袖中道,“我这个居然是没有馅的,太偷懒!这样粗陋又卖相差的东西,看我在临山郡王来拜年时,不丢在他脸上!”
众人又笑,唯唯就说,“怪道小姐拿的这个点心样子难看呢,原来是没馅的。”
嘲笑声中,琉璃很努力的没露出一点异样的神情,但水石乔还是觉得有些古怪,却又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细问。而琉璃过了会儿,就借着到内室更衣的借口,把帕子里的点心又拿了出来,小心地掰开。
不是没有馅的,但她咬下去的时候,灵巧的舌尖敏锐的感觉到,那“馅”是一块团起来的布料。当时人多,她不好立即揭秘,这时才敢细看:上好的白绸,上头用桃红色的丝线,绣着一句话:谁吃到,谁就是本郡王的有缘人。
字体,是萧十一的,显然是他亲笔写了,找手工灵巧又高超的人绣上,再塞在点心里,蒸好了,热腾腾的送到水府里来。
突然间,琉璃心跳如雷,却同时伴随着极荒谬的感觉。萧十一送来的点心有几十盒子,就算算准了最精致的四盒,琉璃会留下来,但他也会知道,她不会自己全吃掉,甚至可能一个不吃,全尝给手下的丫头。
若这点心被别人吃了呢?他准备为了圆谎而把人要走,纳入后宅?还是哈哈哈,解释说只是个玩笑。世人皆知临山郡王荒唐,再多一件带了轻佻之意的事也不算什么,他完全解释得过去,说不定往后东京都的贵族子弟还要效仿的。
可为什么,就偏偏被她吃到了?他是很聪明,聪明到了可怕的地步,但她不相信,他连这种随机性的事也能算准、猜透。
换个方式说,他们……这算是有缘?
琉璃好不容易平静的心,又有再乱的趋势。这让她越想越气,干脆把点心外皮丢了,那字条却揣在怀里。改天丢在萧十一脸上倒未必,但她确实要问个清楚。
守岁夜,在两个男人方式不同的表白中,在琉璃心里七上八下的情形中,安然过去。
初一天不亮,照样是大朝日。不过水石乔是闲散将军,萧十一是闲散王,自然非特招就不用参加。不过依大赵风俗,初一上午会祭祖,普通人家不会出门拜访,但萧十一这种类似于孤魂野鬼的人,却坐着他那辆豪华的大马车,分外招摇地直接过来拜年。
同行的,有小萧蛮,进门就要找摇光,被琉璃直接打发到生生居的后院去。少年之间,情分是打出来的。这两只爱怎么闹就怎么闹吧,都知分寸,不会有大碍。
相对于男人,女人参与祭祖活动的程度比较低。何况水石乔要独自祭拜母亲,所以琉璃回来得早,先又拜祭了霍红莲,才回屋就听说昨山郡王拜访。
“请进来。”琉璃咬着牙根说,“正要谢谢他相赠点心之恩。”
忆秋忍着笑,出去带人。这丫头以为琉璃要问点心没馅的事,哪知道还有隐情。
第六十一章 信一次老天
“郡王殿下过年好。”琉璃笑得咬牙,随便施了一礼。
萧十一也不在意,把个红色绸缎扎的包袱塞在琉璃手中,径直坐在桌边,顺手给自己倒了盏茶,随意又自如,就好像在他临山郡王府似的,“拿着,给你的红包。金银太俗气了,不如弄点实在又实用的。”
琉璃几乎没时间拒绝,入手只觉得轻软,打开一看,居然是几条硝制好的、成色极佳的狐尾皮,摸上去手感非常舒服。
“找人做几条围脖戴,包管暖和。”萧十一笑眯眯的。
琉璃那点子要兴师问罪的念头立即就要破功,好不容易才忍住没乐出来。她明白,这是她给萧十一做的那对狐狸耳套惹的祸。他这是以这种方式回应她呢,本来是玩笑,这时候看起来却有了些调情的意思。
“水大小姐也过年好。”萧十一喝了茶,对琉璃拱了拱手,之后掌心朝上,“都说来而为往非礼也,你没红包给本郡王吗?”
“有!”琉璃虚眯着眼,完全是威胁的意思,从腰间的荷包里拿出那个绣了字的布条,直接丢过去,“这个,郡王殿下觉得怎么样?”
她一直盯着萧十一的反应,连最细微的部分也没错过,就见自她拿出那布条,萧十一的目光就亮了起来,唇角几乎控制不住的上翘,那张俊美无比的妖孽脸,似乎都罩上了温柔辉。
她见过他很多模样,可说是千面万面,但如此发自内心深处的愉快,却是头一遭。
“殿王殿下很高兴?”耍她哪!
“从我记事到现在,数今天最高兴。”萧十一很认真的点头,珍而重之的把那布条塞在了贴胸的地方,好像那是无价宝物。
“因为差点塞了我的牙?”不知为什么,就是有点冒火。其实只是小事,换平时。她必不会如此介意的。只是那天有那么多人在场,她就像做贼似的,心虚到现在。
“因为……正好你吃到了。”萧十一忽而笑笑。
琉璃转过脸去,忽略漏了两拍的心跳。不管现代还是古代。都是拼脸的,长得好,永远占便宜。本来她今天是要质问,可这混蛋只是放点电,她就有点招架不住的感觉。
“幼稚!”她只能吐出这两个字表达不屑。但这不屑是对谁呢?貌似对自己更多些。
“不是幼稚,也不是玩笑。只是……想你了。”平时看起来吊儿郎当的人认真起来,总些震撼人心的感觉,“我想你了,琉璃,每天都想。可是。水石乔给我的打击太大,他拥有我永远也无法到达的过去和曾经。和他争,我很不确定了,于是我想知道老天是不是站在我这边。”
“你不是不信老天?”
“是不信。可为了你,我愿意信一次。”
轰的一声。琉璃只觉得脑海里放了烟花似的,火星四贱。这男人说情话的水平,实在太赞了!可关键是,她知道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
“于是,我想试试。”只听萧十一继续道,“那么多的点心,那么多的人。这缘分随时随地可能偏到十万八千里以外。可假如是你吃到放了布条的那块,说明老天在鼓励我。”
“若是别人吃到呢?”想讽刺的,可结果却紧张了。真是别人吃到,会如何?
“那是老天在考验我!”
琉璃心里蓦然一松,不由失笑,“合着。两面的道理都是你的。你的意思,我就无论如何躲不开你的魔爪了吗?”
萧十一的精神分外愉快,对琉璃任何的神情和语气都不在乎,点头道,“是啊。你干脆就认了命吧,免得折腾来折腾去,还是同样的结果。我早和你说过,我是靠抢的男人,而我要抢的,也一定要抢到。不过之前不知为何,突然有些心慌,如今却笃定得很哪。”
琉璃哼了声,皱起眉。
她不讨厌这个男人,之前或者有些,但现在已经转化为好感。她是糊涂,在感情事上也格外的迟钝,可这不证明她愚蠢。心意如何,一回两回没感觉,时间长了,总有反应。特别是他为了救她,被长剑钉在地上。又是为了救他,要假装中了迷药,在那种情况下却克制了男人的欲望。这两样,是无比珍贵的心意。还有,他这样强势而狠绝的人,却为了她多番退让。
如果这还不叫喜欢,她就想不出更真挚和热烈的感情了。
人非草木,但她和石头从小认识,他陪在她身边三年,不离不弃,只是有几个月分隔两地罢了,她心里就有了别人吗?她若是个心性凉薄的人也就算了,管别人死活,自己畅情适意就得了,偏她是个最重情的,所以没有人能理解她有多么自责和挣扎。
“你要做什么?你是有什么计划了吗?”突然,她想到某种可能。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萧十一并不否认,“总之你信我,我不会害你。”
“这不是信不信的问题,也不是害不害的问题,是你不能替我做决定!”琉璃很坚持,“作为盟友,你不管有什么举动,必须事先与我通气儿。否则配合不好,所损失的,不是你我的性命能赔得上的。”她没有夸张。他们看似顺利,却是在走钢丝,一招不慎,满盘皆输。
“只是个大概的念头,还没有完全想好。”萧十一站起来,因为身高的优势,居高临下的望进琉璃的眼睛,“你是知道我的,只会选择最有利的。”
对谁最有利?琉璃想问,又觉得这话伤人,到底没问出口。不过,她总觉得哪处有些模糊的古怪感,为什么觉得萧十一并非没想好,而是胸有成竹呢?
再要多想想,萧十一却转了话题,成功转移了琉璃的注意力,“今年贵妇贵女们进宫觐见后宫之首,改为了初三,到底九郎被贬发配,崔淑妃虽未受苛责。也仍然主管后宫,心情却受了影响。有道是每逢佳节倍思亲,儿行千里母担忧,崔淑妃除夕夜肯定不好过。初一就也肯定没精神。想我那皇叔,还是很疼爱顾忌这位宠冠后宫三十年妃子的心情哪。”
琉璃后退一步,坐在椅子上。一来,离这妖孽远点。二来,他不会无缘无故和她提起这些话,只怕后面的事,与她有些关系。她坐着听,比较不容易失态。
果然,萧十一继续道,“今天下午只怕宫里就有旨意下来。宣你初三也进宫去。”
琉璃不禁怔了怔。
为什么宣她?她已经不再是未来的晋王妃,孝期又未过,无需进宫的。何况崔淑妃本来就厌恶她,听说还把九郎倒霉的事安在了她头上。虽说事实上,确实有她的关系。但崔淑妃并不知情,那意思是她这山野的丫头,草莽之女是个扫把星,把她儿子克到如此境地。
在这种情况下,这旨意就不可能是崔淑妃的意思,毕竟再针对她,甚至伤害她也没有什么意思了。还可能牵扯了自己的儿子,让九郎情况更糟。
那么……是萧左?
可到底是一国之君,萧左要把她怎么样,犯不着用这种拐了八道弯的招数吧?
而且,她在宫中不是没有内线,洪长志却没有递过来消息。可能宣她入宫非蓄谋,而是临时起意。但身为萧十一内线的月嫔却提前透出了消息,更在侧面证明是萧左的主意。因为,最近除了崔淑妃的圣宠未断,最得宠的正是这位有大赵第一美人之称的月嫔。日日伴架。自然更能揣摩出圣意来。
“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琉璃问。
萧十一摇了摇头,却承诺道,“不用担心,即使是龙潭虎穴,有我在,你也无碍。”
“我不怕。”琉璃很冷静,忽略了心底那点油然冒出的安心感。
不出所料,申时两刻,宫里来了人。本来只是口喻,又不是什么大事,结果竟然是萧左身边的副总管,贴身一等近身大太监洪长志亲自前来。
琉璃和水石乔都有些惊讶,但很快就明白了其中意思,琉璃就把洪长志往内院请,“知道公公事多且忙,但我院子里的小厨房正做了一道江南点心,是上回皇上微服时请公公吃过的那种,今天巧了,您非得再尝尝不可。当时,公公很是赞了几句呢。”
“那是咱家的口福啊,果然咱家与水有缘。”洪长志打着哈哈,跟琉璃和水石乔往里走。
他面色上倒还平静,但袍袖下的手抖得厉害,近了就感觉得到。他的脚步也慢,不然可能因为膝盖发软而跪坐在地上。
“唉,小狗狗,你的手要伸直,不要送肩膀,是以腰力相带。你知道吗?人身上最能带力的是腰部,记住了,不然可白练了。”还没进生生居的小院,就听到萧蛮的声音响起来。
三个人的脚步顿住,琉璃登时一个头变成两个大。
萧十一虽然蹭午饭没有成功,早早走了,萧蛮却死赖活挨着着留了下来,从缠着摇光进行各种比试,改为争当师傅,教狗儿习字练武。这才小半天啊,兴趣转移也太快了呀,果然小孩子的脸,是六月的天。而且,这三只的精力也太旺盛了,中午没午睡,这时候还在闹腾。
第六十二章 太子候选人
摇光和狗儿住在后院,但他们平时以木剑练练招,被琉璃准许在自己的院子里进行。到底地方够宽敞,重要的是琉璃可以时时看到弟弟的身影。哪想到萧蛮这小祖宗一来,立即喧宾夺主,摇光倒乐得清闲,趁着冬日的阳光好,自己坐在太阳底下摆棋打谱,完全不理会狗儿那哀怨和求助的小眼神儿。
“皇上本派了别的小黄门来,是咱有觉得亲自跑一趟能显示皇上的恩宠。又惦记着和水将军和水小姐缘分不浅,一力自荐。没想到啊,水小姐这院子真热闹啊。”洪长志像是说闲话儿似的,笑嘻嘻的道。可他那努力挤出笑纹的脸,皮都是僵的,看起来滑稽极了。
琉璃心中暗翻了个白眼,心道:这都到了我的地盘,跟前只我和石头,还装什么蒜?果然是在宫里久了,伪装成了习惯。
虽腹诽,面上却半点没露,也同情他一番心思,假装歉意地笑道,“看我这记性,才想起那点心要现蒸的才好吃。不然这样……”转面对着水石乔,“咱家的梅园虽小,但几枝红梅倒是开得艳,哥哥带公公去赏梅,过一会儿再回来吃点心,孝敬公公新出锅的才见我的诚意呢。”
“水大小姐有心,只是咱家哪有那么讲究。”洪公公眼睛一亮,嘴里却还假意推让。
“公公就由着她折腾吧!向来是这样,想一出,是一出的。”水石乔接口道,看向琉璃目光中的宠溺却不作伪,“虽说皇上一时片刻也离不得公公,到底是大过年的,哪就挤不出点空闲来?我想着,您多待那么一时半刻也没关系的。”正好有个仆人过来,水石乔立即叫住,“去叫唐大管事,把梅园的闲杂人等先清了。我和洪公公要去赏梅。”
等那仆人飞也似的走了,琉璃就道,“我这才是奉待上客之道,哥哥倒说起我来了。”想了想又说。“别人倒罢了,待会儿我叫我院子里的狗儿去折几只梅,顺道叫公公过来吃点心,哥哥可别赶人哪。”明着,把暗话递过去。
“放心吧。”水石乔摆摆手。
琉璃向洪长志略施一礼,快步进了院子,水石乔就带洪长志往花园走去。
洪长志此来的意思太明显了,虽不知他是如何花言巧语的说服了萧左,但指定是为了见狗儿一面。一般太监都是自小净身,因为男人一旦长成。净身就会冒极大的风险,甚至会危及生命。可洪长志却是那极少的例外,净身时已经十六岁,还是因为他那开赌坊又不守规矩的父亲得罪了道上的人,被人下黑手迷晕了送去宫闱局。后被拔到当今天子身边侍候。
仇人本想让洪家断子绝孙,却没人知道他十五岁时被一个寡妇诱惑,有过女色之亲。后来他有了权势,回乡报仇,杀尽仇人后,才知那寡妇曾经私生了个儿子,却难产而死。孩子也送了人。算算时间,应该是他的种才对。只是那寡妇风流,他本不敢确定,可当他找到那私生子的养父母家,看了那孩子容貌,就完全只剩下狂喜和激动了。
因为……那孩子和他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说不是他的,鬼都不信!
不过那时,他已经侍候萧左好几年了,深知这位主上最是猜忌多疑,只会信任没有家世牵挂的无根之人。而他已经掺与了太多主上的秘事。脱不了身,不是他死,就是他儿子死,主上才能放下心。于是,他费尽心机隐瞒了此事,死死忍耐着不相认。
他想得明白,自己残缺了肢体,看似风光,却做着侍候人的活计,没有尊严和自由,主上一个不高兴,或者甭管什么事的牵连,随时都会掉脑袋。所以,他希望自己的儿子只做个平凡无名,但顺遂一生的富家翁就好。
可惜事与愿违,那孩子虽是长大成人,还在他的暗中资助下娶妻生子,添家置业,结果却仍然死于十王之乱的兵祸中,与自己的养父母一起。洪长志那时才明白,平凡的人就好像一滴水,在乱世的洪流中随波逐流,不可能稳保幸免。哪怕,那已是天下大定的前夕。
幸好八个月后,他儿媳生下了遗腹子,好歹没让他们洪家断了香火。他这小孙子,大名洪天齐,取洪福齐天之意,小名狗儿,今年十三岁。
不过,那时他们祖孙是彼此断绝了消息的。可正所谓天下十分,九分在漕,普通的百姓在乱世中无法讨生活,大多要依附民间力量,或者与这力量有千丝万缕的关联,何况狗儿的娘寡妇失业的,走投无路之中,只好进了漕帮做厨娘。
水石乔从西北回江南,重振漕帮那些年间,无意中救过这对母子的性命,得了母子俩死心塌地的追随和爱戴。琉璃冒充水石乔的妹妹进漕帮时,狗儿的娘因病去世。临死之前,把狗儿托付给水石乔,并说明狗儿并非公婆的亲生子,出生的地方,亲娘是谁,都告诉了水石乔。
大约,是还想给孩子留点香火情吧?
而这么些年,洪长志自然也没断了寻找儿媳和遗失的小孙子。在萧左登位后,他虽然权势更大,却也更不敢轻举妄动,秘密而疯狂的找了这么些年才有消息。可是当他摸到漕帮的地界儿,水石乔立即发觉。再根据狗儿娘临终留下的线索,反向调查一下,还有不发现真相的道理?
他和琉璃计划着进京复仇,他们都不是伪善的人,没道理放着送上门的机会不抓住。虽然利用了狗儿,但把狗儿送去摇光身边,算是给了他光明而平坦的出路。
所以萧左微服私访的时间,漕帮掐得那么准确清楚。所以遇到水匪,英雄救架什么的那么顺利。所以琉璃奉召入宫,能够被暗中照顾。
有内应嘛!
洪长志虽然不算是个好人,可却是个极好的父亲和祖父,抓了他的把柄,又有了狗儿这个小人质在漕帮,别说出卖萧左,就算让洪长志把自个儿挫骨扬灰,他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的。
其实洪长志是小人心思。就算他不肯背叛主上,帮助漕帮,琉璃和水石乔二人也不会把狗儿怎么样的,当然也不会毁了狗儿的前程和平静幸福的生活。所谓不择手段。也是有底限的。
“大小姐说点心已经好了,叫帮主带这位公公爷爷到生生居去。”心不在焉的逛了一会儿梅园后,一条小小的身影终于来到洪长志面前。
洪长志一个哆嗦,眼泪差点涌出来,也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他跟着萧左,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不敢说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至少城府是深的。而在来看狗儿之前,也做过很多心理建设,可此时仍然失态,就因为那一声“爷爷”。
他做梦也没想过。有一天自个儿的小孙子会当面这么称呼他!
“你这个小猴儿是打哪儿钻出来的?也不带点响动,倒吓了杂家一跳。”他掩饰得快,轻拍,不,应该说轻抚了狗儿的头发一下。“连树上的雪沫子都掉在眼睛里了。你瞅,倒像是咱家被你吓得哭了。”
狗儿生长于民间,后来跟着摇光在乡下,就算知道自己的小主人非普通人物,到底养就了憨厚淳朴的性子,又见洪长志语气责备,但神情非常友好。还有一点点诙谐,倒也不怕,只抓着脑袋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