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属于盟友性质的秘密。”琉璃挑了挑眉,太极打得极纯熟,起身走了。
没几天,就是王琳琅离京的日子。王家此次行事极为低调。虽说家丁护卫足有两百人,因西南蛮荒,还带了十几辆车的日用东西,却硬是半点风声也没透出。因此,王琳琅在城外见到琉璃时,分外讶异。
两个本可以成为好友的姑娘,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走近,却在这时候充分展现了什么叫做君子之交淡如水,都在对方最困难的时候表示了隐晦的支持。
“水小姐消息灵通啊。”听到仆人的回报,王琳琅掀开车帘。
“不是说好,互相称呼名字的吗?琳琅。”琉璃男装, 骑马,没有随行的丫头,只有两个扮成家丁的漕帮护卫。
王琳琅笑了笑,即使再挑剔的眼光,也在琉璃身上看不到半点幸灾乐祸,或者没有用的同情之意,就那么坦然大方,依依惜别。
“是呀,琉璃。我以为别人都心里存了芥蒂,于是自己端着、傲着,如今看来其实是自怨自艾,落了下乘不说,还小气得很呢。”
她放下车帘,想下车一叙,却让琉璃拦住,“别动,这样说话蛮好。人来人往,何必惹人耳目,你又着相了不是?”
王琳琅笑起来,自打出事,这是头一回笑得真诚开怀。对于她的清白,谁爱信不信,有朋友可以理解,若有幸,将来的夫君不介意也是行了,管不相干的人干吗?
“其实,我没得到确切消息。”这事得说明白,不然人家以为她盯着威远侯府呢,“但大体清楚你这些日子要走,于是每天早上来城门口等。”要离开,必然在开城门的那时候,免得人多口杂,于是她就做这些笨功夫。只当……每天做晨运了。
王琳琅闻言更是感动,回身看了看,递了个精美的、巴掌大的香木盒给琉璃。
“我听闻琉璃的女红很是差劲,这针线盒是我平时用惯的,虽是旧的,却是我从不与人的喜爱之物,今日相赠。但愿来日,你能做出点像样的绣活儿来,哪怕只一方帕子呢。”权当离别之礼了。
“好啊,说定了,等你嫁得如意郎君,我绣个百年好合的帕子送你。”琉璃不矫情,玩笑中的祝福之意就那么大大方方的直接说出来。
她只希望这句话能打开王琳琅的心结,真正遇到喜欢的人,不管那人是不是九郎,也别为这点子破事,别为了萧十一这一步步的棋而误了终身。她真心。希望这个姑娘幸福。
“还有……”又递了个信封过来,“里头是一个方子,听说西南天气湿闷,屡有瘴气。按方子上说的法子煮食汤水,对身子极为有益。这是我踅摸来的,不是独家秘方,算是借花献佛。”
王琳琅笑眯眯的接过,没有说半个谢字,但妥妥贴贴放在身上。因为她知道,这是琉璃让她保重的意思,能有命活着,将来才好见面。
正要再说什么,就有护卫队的队长上前。从马车的另一侧低声对着车内道,“小姐,时辰不早了。若耽误,只怕到不了提前安排好的宿头。”王家第三代惟一的嫡小姐,老侯爷的心肝宝贝出门。不仅护卫多,自然还有人提早一日打前战。
王琳琅看了看琉璃,眼中闪过一线湿意。她以冷病人著称,其实性子很干脆,此时直接点头致意道,“保重。”
“保重。”琉璃也点头,也只说两个字。
彼此写信、保持联络、一路顺风什么的虚言。就不必提了。往后一两年,大赵十之八九是会乱的,信件特别容易遗失、被截获、或者被做为定罪的证据,所以不必如此婆婆妈妈。反正山水有相逢,有缘的话,一定会再见面的。
送走王琳琅。琉璃回家后惆怅了一阵,而后立即调整心情,等人。
等石头、等……摇光。
西北战事已平息,只是鞑靼人和程格领导的新霍家军偶尔交一交手,互相踩踩地盘。这时候。军需供应已经能按正常的渠道运送,用不着漕帮了。萧左不放心水石乔留在外头,自然召他回京,让他继续当他的水大将军。当然,该安插的人,该楔进的暗桩,该布下的线,水石乔之前都已经布置好,算是任务完成。而按照和琉璃之前的商量,他回京时会把摇光带过来。
摇光之前留在西北是安全的,可如今新霍家军成了明的靶子,朝廷不知派了多少密探和细作在西北晃荡,摇光身份特殊,为了安全起见,必须避到其他地方。正所谓灯下黑的道理,干脆就接他来和琉璃一起住。
“之前帮主说守孝,把那边的小跨院给封了,另开了个门。我已经叫人把墙拆开,仍然是一家子。”凌红蝶报与琉璃听,“那时,其实是为了防秋霜华个贱人,现在没这层顾虑了。”说着就偷瞄琉璃的脸色,怕她不自在。
琉璃与帮主之间那点子事,真正的心腹人中,有谁不知道?帮主对不住人在先,现在“帮主夫人”被“鞑靼人”杀了,无事一身轻。不过,时机又不对了,毕竟琉璃和临山郡王……
以她的经验来看,男女之间最怕共过患难,那样的情分必不一般。
她以为琉璃会犹豫,哪想到琉璃面无表情,只哦了声,轻轻点头,算是答应。
于是凌红蝶暗舒了口气,又问,“那摇光……”好家伙,虽没见过面,可却从帮主那里知道,那位小爷可是大小姐的心头肉,怠慢不得。

第四十九章 两情相悦

“没有摇光,只是我哥哥从江南带回来两个小厮,一个叫小猫,一个叫小狗。因为他们年纪还小,就放在我院子里使唤,提防有什么事是丫鬟们不方便出面的。”琉璃纠正道,给了凌红蝶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不过,我的生生确实居有点小,你叫把后院往外扩扩,小猫小狗两三只,足够住了。”同行的,还有狗儿。
“属下明白。”凌红蝶笑道,“不过咱们水府向来对下宽厚,漕帮又以仁义行天下,所以就算是来当小厮的,那房子盖得外表看着普通,住起来却肯定冬暖夏凉,绝不委屈。”
“差不多就好。”
“就怕名义上,到底还是受了屈。”别看才十一岁,生下来可就是主子呢。
“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琉璃却正色道,“这点委屈也受不得,将来我怎么敢把这大摊子人和事交给他?再者,当小厮最安全。万一被人盯上,或者将来走上险路,谁会为难两个跑腿打杂的呢?所以红蝶姐姐,千万别对他们有优待,对府中其他下人怎样,对他们就怎样。这水府,多少双眼睛盯着哪。”
摇光的身份是秘密,从生下来就极为保密。整个府里只有她与石头,还有从小跟她的青黛青柠知道。为了安排方便,又多了凌红蝶和唐春。那么,要不要告诉萧十一呢?
本来,她从没犹豫过,与萧十一无关的事,告诉他干吗?但这个男人太可怕,与她又太接近,她不确定自己平时连一星半点的破绽也不露出。再者将来,摇光的身份一定会在萧十一面前过明路。之前,指不定还得需要他帮助她保护摇光,那不如干脆提前说了,反正这一大一小两个男人之间的地位不是对立的。
但。还是等摇光来了,她再找个机会说清楚吧。
一直等到冬至那天的晌午,水石乔才带人进了东京都。以江南人士的风俗来说,冬至大过年。正好举家团圆过节。而水府主人归来,府内上下自然一阵热闹,琉璃亲自迎到府外去,才站定就看到水石乔从马上跃下,就那么突兀的站到她面前。
两人一别,有一年时间没见,还是怀着心中的隔阂分手的,此时重逢,就算做了很多天的心理建设,琉璃还是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似乎和石头离了山长水远。过了很多年,经历了足有半生那么长才相见,满是沧桑,一时之间意无语凝噎。
他的身姿,仍然那么矫健。这么久的战场风霜更是重新淬炼了他似的,令他身上刚强的男性气质愈发出众,还多了些隐忍和稳重感。下巴上,有隐约的胡渣,旅途的疲惫掩盖不住他归家的兴奋和眼神中的熠熠光辉。
忽然之间,琉璃为他高兴起来。他幼时就想从军,不然不会偷偷离家出走。从江南跑到西北,给姐姐当了马僮。那时他便很聪明,身为老帮主惟一的儿子,那么重要的人物,年纪又还那么小,居然能在漕帮的高手追踪中消失。若非后来为了帮中事务。为了那份责任,他自愿回家,也许他早成了霍家军中的一员重将,驰骋在沙场之上,刀口舔血。马革裹尸。他喜欢那样的生活,爽快、激烈又直白,就像西北的酒,喝下去像刀子割喉咙,说不上美味,却后劲十足且痛快淋漓。可最后,他却不得不回到流动婉转的水面上,费尽心机,步步为营,反复权衡。
所以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很少人能彻底按照自己的心意活着。但,能畅情适意的过上那么一段时间,也算是天赐了吧!
“琉璃,你可好?”两人对视了不知多久,也许只是瞬间,也许有一光年那么长,总觉得周围的人物和背景都虚化了,隔着层世界似的。这里,只有他们两人。可水石乔一开口,琉璃就回了魂,那种久不相见的陌生感刹那间就被打碎了。只剩下熟悉,只剩下曾经的患难与共。
她情不自禁的露出真心的笑容,“哥哥,安好。”
不用多说了,都还好好的活着,能面对面说话,在这个不确定的世道里,就很幸福了。
转过眼,看到远远的站着两个少年,混在随行人员中间,低头顺目,若非特别关注,半点不扎眼,也不会引起旁人特别的注意。
但,琉璃却只一眼就看尽了……两个十一、二岁的小少年,一个圆圆脸,身材略有些胖胖的,显得很是憨厚可爱。另一个清秀得有些过头,生得极为漂亮,个子也高,就算一直半躬着身子,表现出木讷的模样,也显得出挑了些。至少,一看就知道是识文段字的人,出身不俗。
琉璃暗中蹙眉,可也知道人的气质是骨子里的,举手投足是从小磨炼出来的,很难彻底伪装。能做到如此,已经很尽力了。看来,她还得在他的背景身份上再斟酌下经得起推敲的细节。
“哥哥一路辛苦了,不如先进府,到里头说话吧。”琉璃撑起当家妹妹的范儿,对水石乔说,“已经备下了午饭,都是哥哥平时爱吃的呢。”说着,拉了水石乔的袖子往里走。
而当随身的东西被仆人们搬进来,其余东西和随行人员去了东角门,水将军府的大门就紧紧的关上了,隔绝了外界的窥探,周围娶过来看热闹的百姓也渐渐散去。
只是水府外,某个角落里,有个担着蒸饼挑子的小贩,情不自禁的长叹一声。
“十一哥,怎么这么惆怅啊?”旁边,给小贩打下手的小小贩捉狭地问。
小贩黑黄的脸,半边脸有点斜吊,不知是不是抽风抽的,总之五官都变了形,若非身段异常高挑,身板颇为健美风流,简直算得上是奇丑无比,没有半分人才。
他身上穿着灰不拉叽的粗布葛袍子,脚上的鞋子破了头,袖口和衣襟都油腻腻的,站在那儿摆摊了半日,也没做成一桩生意。好多大姑娘小媳妇远远看到他的体型。还有些爱慕,可直到进前买蒸饼,十个中有倒十一个被吓跑了。再看那小小贩,也长得黑不溜丢的。穿得像个球般,不过一双眼睛黑白分明,骨碌碌转着,看起来很是机灵。
若问此一大一小二贩是谁?临山郡王萧羽和他那古灵精怪的远房表表表,一表三千里的小表弟萧蛮是也。
卡西莫多版的临山郡王殿下摇了摇头,没回答萧蛮的话,只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一直往下沉,直沉到他看不到,捞不到也无法控制的地方。
他从九郎手里抢琉璃,从不手软。从不犹豫,也从不愧疚,是他心狠心硬心冷,但更重要的是,他知道九郎不是对手。因为琉璃从没有喜欢过九郎。情之一字,他多年来游戏之,从没认真过,可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走路。这次天降克星,他对琉璃挖心挖肺的认真起来,忽然就有些明白了。情。贵在两情相悦。
所以,他最大的敌人是水石乔。
那年才喜欢了琉璃,他自己还不清楚心意,就看到雪中那二人相会。彼此对视,琉璃嫣然一笑,他看在眼里。心里就跟被刺穿了似的。头一次明白什么是刻骨噬心的妒忌,也明白不打败水石乔,他就得不到琉璃的心。
琉璃和水石乔之间,有他不管用多少手段,付多少真心也无法拥有的过去。那是他拼了命也走不进去的时光。他在琉璃的生命里出现得太晚。那二人之间的信任,是无法打破的,就算之前水石乔娶了妻也不能,何况那女人还让他一刀给杀了。
如今他后悔死了,“光明正大”真他妈的耽误事。他何必那么骄傲呢,留着那姓秋的女人瞎搅和,琉璃终会和水石乔离心离德的。只是那样若把琉璃置于危险之中,又是他不愿意的。
“十一哥,你自毁美貌,弄出这幅怪模样,在这大冷天里卖蒸饼,站了这大半天,根本没开过张,连一文钱也没赚到。难道,就为了现在闷声不吭的?”萧蛮见萧羽不语,恶劣的在人家伤心处又踩了一脚。然后,再使劲碾碾。
“我要看看琉璃和水石乔重逢时的样子……”下意识的开口。但……还不如不看,现在的他,绝对受了重大打击。
“过两天,等人家安顿好了,你可以亲身上门啊,反正水将军回京,好多人要上门拜会。何必这么偷偷摸摸,鬼鬼祟祟?”
“那时怎么相同?”哪比得上这一刻真情自然流露?让他这心啊,拔凉拔凉的。
“现在怎么办?”
“回去!”他得好好想想,怎么才能有机会。对琉璃,他有一种当年差点被杀了当成药引子时,对生命的强烈渴望,那是绝对不会放弃的。
“十一哥,这可不是你的作风哦。喜欢的就拿,拿不到就抢,抢不到就拼命,这不是你和我讲过的、男人的匪性吗?咦,怎么突然怂了……”
奇丑无比的汉子理也不理,迈开大步就走,小黑泥鳅紧紧跟上,整担蒸饼挑子就扔在那不管了,倒便宜了附近爱贪便宜的小民和偶尔路过的乞丐。

第五十章 姐姐

相比起水府外的孤凉和失意,水府内却其乐融融。
“兄妹”两个开心和谐的吃完午饭,当着府里其他人的面,水石乔吩咐下来,叫两个小少年来拜见大小姐。
“年纪都还小,我瞧着很机灵,给你使唤两年。免得什么事都让唯唯和青柠往外跑,到底是东京都,不成个体统。”水石乔道。
“怎么名字叫小猫小狗?好古怪啊。”青柠的大嗓门,嚷嚷得人尽皆知。于是,水帮主给妹妹带来两个小厮的事,成为了共识。
“也好。”琉璃对水石乔点头道,又对其他人说,“都散了吧,晚上还要过节,手头都一大堆事呢。青柠,你把人带到我院子里,我相看相看就是了。我相信哥哥的眼光,正巧前儿凌管事把生生居的后院扩了,盖了几间房。若是得用的,就直接搬到那儿去住吧。”该做的戏,还是得做。虽然说水府被凌红蝶打造的铁桶一般,外人不太可能渗透进来,但那位皇上实在是太奇葩了,安全起见,小心为上。
众人纷纷应下,拜别了久久才归的漕帮帮主、水府正经主人水石乔,就都散了。而当琉璃回到自己院子,小猫和小狗已经等在那儿了。
琉璃上下打量了两上小少年一眼,指着那个特别漂亮的道,“分别进来听问话,你,先跟我进来来。”
内院全是自己人,平时洒扫的粗使丫头除了工作时刻是进不来的。何况此时,就连忆秋和唯唯都被支到外头做事去了。不是琉璃不信任那两个丫头,实在是知道得越多,遇事的危险就会越大。青黛和青柠是实在没有办法,毕竟打小就认识的。
“是。”漂亮小少年低声应着,亦步亦趋跟在后面。若仔细观看,会发现他的身子微微发抖,不知道的,会以为他怕。知道的。就明白他是激动。
而才进了屋,对外名为小猫的少年,就从背后抱住琉璃的腰,哽咽道。“姐姐,我都想死你了。姐姐真狠心,从前还会隔几个月就看我一次,这回两年多了,才肯让我过来呀。”
小年年纪虽小,还没变声,身量却很高,才十一岁,头已经齐了琉璃的耳朵。要知道琉璃虽然是女子,却是高挑的个头儿啊。
“摇光。你不是小孩子了,还撒娇,羞不羞啊。”琉璃语带斥责,可神情和语气却难得的温柔,眼圈儿也有些微微发红。
“姐姐……”摇光松开手。却又拉着琉璃的手摇了摇。
“霍摇光你可以了啊。”水石乔在一边啼笑皆非,拍了小少年的脑袋一把,“我管着你的时候,你说你是男人了,跟我梗着脖子闹。程格他们见你时,你那架子端得一个足。这会子,又成小孩儿了?装什么可爱!”
霍-摇-光!
霍是霍家军的霍、霍江林的霍、霍红莲的霍、霍琉璃的霍!
世人都道。霍家已经绝户了,霍江林生不出儿子,甚至连近支的子侄,也在连年与鞑靼人的征战中死绝了。若非如此,怎么会让一介女子抛头露面,做了霍氏的当家姑娘?但。也因此成就了霍红莲在西北广袤土地上的英雄神话。
霍家若非绝户,在他们奉旨削藩、霍家军骨干进京,其余人等都打散,分散到各只军队中后,皇上和朝廷怎么能完全放心?要知道。霍家军和其他军队不同,他们传承的是家族式的忠诚,只听命于霍家家主,而不是龙椅上那位。
绝少有人知道,霍家还有一息尚存,那就是霍摇光,霍红莲惟一的亲弟弟,霍家最后的血脉。正是因为这个少年,程格等几员组建新霍家军的主将才那么轻易效忠,若仅凭琉璃一个外血,这些军中热血汉子纵然钦佩她为大小姐报仇,高看她的人品,愿意为她抛却头颅,但未必直接认主。
琉璃六岁那年被霍红莲捡回家,因为生得与霍家夭折的幼子非常像,被霍氏夫妇认为干女儿,成了霍红莲名符其实的妹妹,霍家的二小姐。可惜,还没等上族谱,知情人也极少时,霍江林意外死在了战场上。
那本就是一个阴谋,与阿鲁台和萧左有关的阴谋!不过霍夫人在努力多年无果,却在快进入老年期的时候,奇迹般的怀上了霍江林的遗腹子。这就是霍红莲为什么在父亲战死后,直接把琉璃和霍夫人一起送入山中偏僻道观的原因。
那时,朝廷逼迫霍家削藩的压力巨大,霍江林突然暴毙,霍家又有的趋势。霍红莲一个姑娘家,要保护宁安郡的百姓,要保护家族、保护军队,保护琉璃、保护母亲、以及母亲肚子里的血肉。在那样的四面楚歌的情况下,隐瞒是最好的选择。
若生的是女孩,她会直接认妹,可偏偏生的是个男孩,那就见不得光了。
削藩已经势在必行,也同样势不可挡,但若霍家有继承人,萧左会不安,摇光会成为他的盯中钉,生命随时会有威胁。若让一个人死,手段实在是太多了。入京又如何?也可以病死呀。
可怜霍夫人,得知丈夫战死后,本来就多病的身子迅速跨掉了。若非拼死想着为霍家再诞子嗣,摇光都可能没办法出生。但摇光的生日,就是霍夫人的祭日,这可怜的孩子自生下来就失去爹娘,亲姐姐又为着他的安全考虑,私下里连一面也没去见过。姐弟俩,只在霍红莲出嫁那天,隔着送行的百姓,远远看了一眼。
那一天,姐姐有多难过啊,摇光多难过啊,琉璃都懂的。所以她加倍疼爱摇光,就连姐姐的仇,她也一力承担,绝不让摇光沾染。说起来,摇光和她的感情,比任何人都深,亲如同胞。
不过生为霍家人,重担和责任就不能推托,这也是姐姐曾嘱咐过他的。于是摇光年纪很小时就知道前因后果,难为他居然忍耐得了,其心性之艰忍,不愧是霍氏子孙。
其实对摇光。姐姐是有安排的。
姐姐说,若朝廷遵守她答应削藩的诺言,百姓和西北也能安定,就让摇光隐姓埋名过一辈子。做个快乐的平凡人,娶妻生子,逍遥度日。霍家的财富,姐姐带走一部分做嫁妆,更大的部分留给琉璃和摇光,足够富贵荣华三世了。
若朝廷不稳,边界不宁,摇光就得想办法重新撑起霍家,哪怕是加入隶属朝廷的军队,也要保卫西北边疆。这是霍家的责任。更是霍家军的荣誉,不能为了苟且活命而罔顾。
可后来情形不同了,她要推翻这个朝廷,掀翻那把龙椅,本来预计时间比较长。可能要一二十年,于是对摇光,她暂时没做安排。但是,任何计划都会出现意外,都会有变动。她遇到了萧十一,进而结盟,致使改朝换代的时间大大缩短。然后。她的一切策略都适当调整了,需要摇光担起保护宁安郡百姓的责任。
能为姐姐早一天彻底报仇,她绝不能多等到第二天。
霍家军重组,摇光现身。不过这天大的消息,控制在极小的范围内。如今西北动荡,她必须保证摇光安全。因为他的出身,决定了他是霍家军的凝聚力。将来,霍家军也会保证他成为那一方土地的霸主。若不能让摇光一生平安,她是不能放手的。
什么尾大不掉?狗屁!对于明君来说,不需要过于激烈的手段。几世几代,慢慢同化,和平演变才是最佳方案。萧左倒是大权在握,可如今江山都残破成什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