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场就被吓呆,要不是一个伙计拉我,我也不知道往后撤。
我们都往四周散开后,但陈贵的孙子不知道是吃错药,还是鬼上身,竟然跑到棺材前面叫了声“太公”。
他这一叫,老太爷居然坐了起来!
墓园被高大的榕树包围,就算是正午也有种阴森的感觉,而老太爷这一坐可把我们的胆子都吓破了,如果是晚上肯定会有人吓得尿裤子。死了三、四年的人竟然还能坐起来,谁知道他会不会真的跳出来咬我们。同行的人大多都被吓跑了,我虽然也想跑,可他妈的竟然双腿发软,想跑也跑不动。
风水师傅还有点真本事,冲上前把陈贵的孙子扯到后面,从兜里掏出一张道符贴到老太爷的面额头上,按着他的额头顺势把他压下去。
随后,风水师傅告诉我们,墓园被人做了手脚,破坏了地气使这里变成养尸地。老太爷下葬后,尸体不但没有腐烂,而且还不停地吸收附近的地气,变成了“荫尸”。鱼塘里的鱼之所以莫名其妙地消失,就是被他“吸”掉的。
幸好发现及时,要是再过些日子,老太爷的眼睛会越睁越大,到完全睁开的时候,眼珠就能转动,再假以时日便会破土而出到处害人,甚至祸害一方。本来以现在的情况,他还不能活动,但刚才陈贵的孙子在棺材前开口泄了阳气,他就顺着这道阳气坐起来。
风水师傅让陈贵当场把老太爷的尸体火化,还吩咐要立刻把墓园里其它尸体都挖出来,迁移到别的地方安葬,这个墓园以后也不能安葬任何尸体。
陈贵当时被吓得三魂不见七魄,他说什么都照做了,不但立刻火化老太爷的尸体,还把整个墓园翻个底朝天,把所有先人的遗尸都挖了出来连夜迁坟。
之后,风水师傅又让陈贵叫人在墓园入口两旁的榕树上,吊上了很多只死猫,还洒了一地狗血。他说“死猫树上吊,死狗随水流”能安魂封墓,封墓之后,墓园就是游魂野鬼的世界,生人切勿踏足。尤其是凌晨一点至三点这段时间,谁进墓园谁倒霉。
自此以后,陈家墓园就荒弃了,我们村里的人就算是白天也不会去那里……
听完墓园荒弃经过后,我心里有几个问题,于是便逐一向基叔发问:“据我所知,强制火葬在本地已经实行了超过二十年,老太爷为什么还能土葬呢?”
“这是老太爷自己要求的,咳……”基叔大概因为说话太多,喉干咳嗽,喝了口茶才继续说:“他可算是死得不是时候,刚赶上强制火葬。老人家思想很传统,生前一再强调死后一定要土葬,怕火葬会把他烧得魂飞魄散。陈贵也算是有点孝心,动用了不少关系,钱也没少花,硬是给他弄了个华侨身份,使他能够土葬。没想到,这反倒害了自己的亲人。”
“是谁在墓园动了手脚呢?”这是第二个问题。
“这个问题我们吹牛皮时经常会谈到。”基叔笑了笑,不过马上就收起笑容,“陈贵虽然是村长,但平时跟我们也挺聊得来,人缘还算不错,应该没得罪过什么人。如果说有人要害他,我想大概就只有冯刚一个。”
“这个冯刚是什么人?”
“他是做生意的,兜里有几个钱。”基叔又喝了口茶,“他之前跟陈贵一起参选村长,因为陈贵的家族人丁兴旺,而且人缘也不错,村里很多人都支持他,几乎肯定能选上。
不过,他也不是省油灯,为了能选上村长不惜下血本,砸了好几万块又是请客又是送礼,村里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份。陈贵也不甘示弱,同样给村民请客送礼,花了不少钱后,终于当上了村长。他可能因为花了这几万块冤枉钱,一直记恨在心,所以暗中找人到墓园动手脚吧!”
“这人也真是的,自己先用下三流的手段,选不上村长还暗中动人家的祖坟。”蓁蓁忿忿不平地说。
基叔点头道:“可能是报应吧,他后来也不好过。当年风水师傅就已经说了,做这种事最损阴德,叫刘贵不用去找在墓园动手脚的人,因为老天爷自会收拾他。自从墓园荒废后,冯刚的生意就开始出问题了,两年不到钱就赔个精光。后来还得到肝癌,五、六年前就死了。”
“那无名尸是怎么回事?听说墓园里埋了很多无名尸呢?”这本来是我第三个问题,不过蓁蓁替我问了。
基叔皱着眉头思索片刻,突然恍然大悟:“哦,我想起来了,应该是美术学院的学生跟你们说的吧!”
我跟蓁蓁一同点头,他又说:“前几年,那里的确是出了条人命。当时有个学生抄近路,从墓园附近返回美院,途中被两个小混混抢劫。那学生也不是个好招惹的主,跟小混混打起来,被捅几刀之后挂了。小混混怕东窗事发,把尸体扔到墓园附近,之后就跑到外省去。幸好这两个小混混没有把尸体扔到墓园里面,要不然可能会出更大的乱子。这案子被你们警察侦破之后,我们怕还会有学生出事,于是就让学校的领导骗他们说,这段路经常有贼匪出没,不但抢劫而且还杀人灭口,墓园里遍地都是受害者的尸体。后来,这事在学生口中流传,越传越离谱,说墓园是藏尸圣地,经常有黑道大哥杀人后,把尸体往里面埋。不过这也没关系,反正我们只是不想学生走那条小路,所以就懒得去澄清了。”
如果陈氏墓园真的发生了如此可怕的事情,那么我们看见的人影会不会是已经变成了“荫尸”的沈婷悦呢?
或许,我们该到法医处走一趟,方树的尸体说不定能为我们提供一些线索。

卷十三 逐愿尸奴 第六章 荫尸再现

“嗨,阿慕,蓁蓁,你们这么早就来找我了!”
每次来到法医处,流年总会张开双臂欢迎我,当他身上那股终年不散的尸臭味扑面而来时,我总有一脚把他踹飞的冲动。不过,怎么说也是来找他办事,总不能一点面子也不给他,只好立刻闪身到蓁蓁背后,免得沾到他的尸臭。
“靠,你用得着这像对我吗!”他瞪了我一眼,随即又换上笑脸,热情地伸出双手,准备跟蓁蓁握手。
蓁蓁跟我来多了,早就知道怎么对付这个猥琐法医,立刻把双手藏到身后,露出礼貌的笑容:“早啊,叶医生。”
流年没趣地耸肩:“你们是为省美术学院的案子而来的吧?”
我没好气地说:“要不然我们一大早来找你干嘛!”
“我实然想起一个师弟闹的笑话。”他不怀意思地笑着。
蓁蓁好奇问道:“是什么笑话呢?”
“是这样的……”他故作神秘地笑了笑,“我有一个师弟暗恋一个师妹,想跟人家约会但又找不到借口,只好跟人家说:嗨,今晚有空跟我去看尸体吗?”
“你不觉得这个笑话很土吗?”蓁蓁不屑地瞥了他一眼。
“嗯,的确是很土,但是现在不就有人在用吗?哈哈……”他突然对着我大笑,分明是取笑我以看尸体为借口,跟蓁蓁约会。
蓁蓁愣住片刻后,似乎已明白他的意思,虽然没有作声,但俊俏的脸颊骤然红润起来。
开过玩笑后,流年把我们领进解剖室,在这里我们看见一具被白布盖着的尸体。流年特意提醒蓁蓁,死者的死状很可怕,叫她做好心理准备。
眼前的情景让我想起诡案组成立后,第一宗调查的案子——医大女鬼。这两宗案子有很多类似的地方,同样是三名夜归学子受袭,同样是疑似受到鬼魅等超自然力量袭击。但这次幸存者有两人,而不是一个。
“准备好没有?”流年说着便把白布掀开。
白布之下是一名全身赤裸的年轻男性尸体,体型较为肥胖,给人一种孔武有力的感觉。他要是还活着,我肯定打不过他,更别说徒手把他杀死。然而,此刻却他无助地躺在冰冷的解剖台上,以遍体的伤痕诉说死前所受痛苦。
尸身遍布可怕的伤痕,铁青的脸颊上,左眼球不知所踪,右额的伤口使头骨暴露于空气之中,从形状判决应该是被咬的,我甚至能看见留在头骨上的牙印。整具尸体从头到脚基本上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牙齿及指甲留下的伤痕覆盖面了整个躯体,虽然经过清理,但仍让人触目惊心。
在众多的伤口中,最令人畏惧的是喉咙上的血洞,我想应该是致命一击。
流年拿着报告,准备给我们讲述死者的情况时,蓁蓁突然飞扑到垃圾桶旁,“丢弃”肚子里的早餐。
我无奈的摇头:“真不知道你这刑警是怎么当的。”
虽然已跟我处理过不少命案,但她对恶心事物的承受能力仍有待提高。
流年耸肩道:“女生嘛,觉得恶心也很正常。”
我严肃地点头:“这个我明白,要练成你这样的变态,不是一朝一日的事情……靠,你想干嘛!”流年竟然把盖尸体的白布披到我的头上。
打闹过后,流年换上了严肃的表情,向我们讲述死者的情况:“死者方树,二十二岁,身上共有抓痕45道,被咬的伤口共有七处,其中喉咙部位的伤口为致命伤,因为血液堵塞气管导致窒息死亡。”
我看着尸体脖子上的可怕伤口,皱眉问道:“确定是被凶手徒手杀害?”
流年放下手中的报告,没好气地回答:“不用做尸检也能确定好不好。”
事实的确如此,光凭尸体脖子上的血洞,就知道死者是被凶手以最原始最野蛮的方式杀死。现在的问题是,正常人有可能做到吗?如果说凶手是头野兽,那么此案便毫无悬疑。但问题是柔弱的沈婷悦有可能做到吗?难道她真的变成了“荫尸”?
“这道伤痕是怎么回事?”我留意死者手臂上有一道已经愈合的伤痕。
流年往死者手臂瞥了一眼:“从愈合程度推断,大概是一个月前弄上的,大概是被树枝之类的东西刮伤,跟本案应该没有直接关联。”
麦青河曾经说过,方树对沈婷悦施暴时,手臂上被对方用折断的画笔划伤,这道伤痕从侧面验证了他没有撒谎。
我把已知的情况告诉流年,询问他的看法。他皱眉思索片刻后答道:“我曾经听说过这样一件事,一名妇女为解救被压在车轮下的儿子,徒手把重达数吨的汽车掀翻。”
“那是活人的情况,但沈婷悦很可能已经死了。”我说。
他摇头道:“这不是生死的问题,而是潜能的问题。人的潜能是无限,当然要把潜能激发出来,必须特定的条件。只要能把潜能激发出来,超越生死也不没有可能的。你没发觉在很多电视剧当中,某些角色就算身受重伤,也非得把话说完才死吗?其实这不一定是因为编剧蹩脚,事实上坚定的意志往往能让将死的人强撑一段时间,这在医院的重症病房是很常见的事情。不过像沈婷悦这样的情况,似乎就撑得太久了。或许,还能有别的解释……”
我给他抛了根烟,催促道:“别卖关子,想到什么就赶紧说吧!”
“我们到外面再说。”也许是出于对尸体的尊重,流年很少会尸体面前抽烟,虽然他经常会对着尸体吃饭。
在解剖室门外,点燃香烟后,流年便向我问道:“知道什么是丧尸吗?”
“有听说过,你认为沈婷悦变成了丧尸,而不是荫尸?”
“不管是丧尸还是荫尸,都是僵尸中的一种,不过两者的形成稍有区别。不妨先说说,你在脑海里的丧尸是什么模样。”他悠然地抽着烟。
流年突然抛出这个古怪论调,必定有其独到的见解,于是我便把所知道的说出来:“据我所知,所谓的丧尸是巫师以秘术将活人直接转化而成,虽然力大无穷,但行动缓慢,而且没有思考能力,只能任由巫师摆布。而在失去巫师控制的情况下,他们只能以动物的原始本能生存,会因鲜血的味道而疯狂,速度突然加快,以求在第一时间用新鲜的血肉填满肚子。”
“这只不过是道听途说的传闻罢了。”他轻轻摇头,“其实,丧尸并非幻想中的产物,实际上它们的确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真的有这东西吗?”
蓁蓁虽然流露出些许畏惧,但同时亦摩拳擦掌,似乎已经在刚才的呕吐中恢复过来了。只要对方是有形的实体,而非虚无飘渺的鬼魅,她便有对方的信心。当然,如果对方是腐烂不堪的尸体,那么我就有所保留。
“当然有了,但跟你们想像中不太一样。”他抽了口烟又道:“在通常情况下,丧尸是由巫师用秘术‘做’出来的。不过所谓的秘术,实质是通过药物使活人变成‘活死人’,再配合声乐刺激等方式加以控制。简单而言,丧尸就是还没死透的活人。因为受到药物的影响,掌管思考的大脑严重受损,所以只保留低等动物般的思考能力,譬如找寻食物,攻击敌人等等。同时因为大脑受损而引发变异,使他们变得力大无穷。但相对而言,他们的小脑的功能保存得比较完整,所以纵使行动缓慢,但基本上能像活人般活动。”
他把烟头掐灭后,又继续说:“现在这年头,会驱使丧尸的巫师恐怕比不贪的清官更难找。但我倒听说过,活人在特定的情况下,也会变成丧尸。”
“是什么情况呢?”或许是因为好奇,蓁蓁的畏惧之色已荡然无存。
流年答道:“刚才已经说了,丧尸其实是大脑严重受损的活人。所以,头部受创、窒息、中毒等情况,都有可能使活人变成丧尸。当然,只是‘有可能’而已,机率比中彩票头奖还低。”
“废话!”我白了他一眼,“我这辈子就没听说过那个彩票头奖得主是有名有姓的。”
他耸肩道:“我只是打个比喻而已,反正这种事虽然机会微乎其微,但也不是绝无可能。”
如果实事真的像他所说的那样,沈婷悦变成了丧尸,那么很多疑问都能得到解决,现在的问题就只剩下怎样把她找出来。
返回诡案组办公室后,我立刻向老大汇报调查情况,他闭目思索片刻后问道:“你有什么看法?”
我点了根烟悠然作答:“悦桐带技术队的伙计去陈氏墓园调查过,已经确定人形浅坑是由里而外造成的。也就是说,有人被埋在泥土里,然后自己爬出来。而且按体形推断,被埋的人应该是女性,体形清瘦,身高大概160CM左右。根据这些身体特征判断,被埋的人很可能是沈婷悦。”
“那就不好办了,死而复生可不能写进报告里。”老大嘴角含笑,狡黠的双眼滴遛遛地转动,不知道在想什么鬼主意。
我无奈地摊开双手:“你不相信也没办法,事实的确如此,沈婷悦死后又活过来了。而且她很可能已经变成了荫尸或丧尸之类的僵尸,并且杀死方树,这些都是有证据支持的事实。”
“是不是事实,还得等找到她才能确定。”他露出让人不怀好意的笑容,“好吧,我就当你说的都是事实。现在我给你三天时间,不管是荫尸还是丧尸,你给我抓一头回来。”
我跳起来叫道:“长生天啊,你以为是抓流浪犬吗?才三天时间,你让我上那给你把沈婷悦抓回来?”
他盯着电脑屏幕上的股市行情,悠悠然地说:“放心,我相信你自有办法。”
“现在沈婷悦到底躲在那里,我们并没有多少线索,她的活动范围可能在陈氏墓园及塘仔村附近。可是这附近全是荒山野岭,她随便找个山沟躲起来,也够我们找十天半月了,只有三天那能把她找出来。你起码也得给我一个星期吧,或者你给我安排一队武警来帮忙,这样或许能早些找到她……”
就在我跟老大讨价还价时,办公桌上的电话响起。老大接电话过后,皱着眉头说:“现在有线索了,姓麦的小子死了,是他杀,死状跟之前那名死者类似。”
我愣了一下,随即瘫在椅子上,有气无力地说:“这叫什么线索啊,这只能说明沈婷悦的活动范围比我想像中还要大。你可知道省美术学院有多大,而且周边都是鸟不下蛋的鬼地方,她随便爬到一棵树上,就够我们找两个月了。”
老大狡黠地笑了笑:“我可没说姓麦的小子是在美院里被杀。”
“什么?”我惊愕要看着他,“不是美院,会是那里?我之前见他的时候,他连宿舍门口也不敢出呢!”
“阿杨说他是在塘仔村附近的商业街遇害,详细情况你到了现场再慢慢了解吧!”
“嗯,我现在就去。”
我走到门口准备出去的时候,老大诡诈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别忘记你只有三天时间。”

卷十三 逐愿尸奴 第七章 案中有案

塘仔村附近有一条小型商业街,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便利店、食肆及酒吧应有尽有,主要做美院学生的生意。
商业街有两条路能通往美院,其中一条是途经陈氏墓园的僻静小路,另一条是相对较为宽敞明亮的马路,不过走这条路得花上更多时间。麦青河的尸体就是在这条马路,距离商业街约五百米的路段,路边的草丛中被发现的。
我跟蓁蓁来到现场时,首先看见的是一个劲地抽烟的阿杨,黎恺敏及另外一男一女,正在他身旁接受问话。这对男女的衣着十分时尚,应该是腰缠万贯的纨绔子弟。不过男生上身只穿着一件纤薄的丝质衬衫,在这清凉的季节显得有些单薄。
阿杨看见我们的到来,紧锁的眉头才稍微舒展:“你总算来了,这里就交给你处理吧。”
我向黎恺敏点了下头,然后便问阿杨:“是什么状况?”
“今早凌晨四点多,110报警中心接到许梓轩打来的求助电话。”阿杨往身边那位男生指了一下,“他报案说他的同学麦青河失踪了。本来掉个人什么的,报案中心不会让我们出警,但是他说麦青河可能被僵尸袭击,把接警的姑娘吓倒。毕竟这里前几天才出了宗可怕的案子,所以我们就立刻赶过来了解情况,没想到还真的出状况了。”
阿杨把烟火丢到地上踩灭,随即又点上一根:“我们赶到时,大概是清晨五点钟左右,当时天还没亮,而这附近又树比人多,要找个人可不容易。我先跟这三位同学了解了一下情况,然后又给美院的保安室打电话,确认麦青河没有回去。到了六点左右,天色开始亮起来才开始搜寻工作,找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在这里找到他的尸体。”
尸体躺在距离马路边缘约五米左右的草丛里,因为杂草长得十分茂密,且长及膝盖,所以我并没能看到尸体的状况。不过,我暂时也没打算过去,因为流年正在验尸,而且悦桐跟技术队的伙计也在尸体周围搜集证物。所以,我目光落在黎恺敏及他身旁的一男一女身上。
“黎恺敏你应该见过了吧?这两位是他的同学……”阿杨给我介绍身旁的一对男女,“这位是许梓轩,这位是刘婧岚。”随后,他便翘起双手把这案子推到我身上了。
我把这三名学子领到一旁,向他们询问昨晚的情况。他们的情绪略为激动,尤其是刘婧岚,一直哭个不停。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昨天还活生生的同伴,此刻却躺在五米外的草丛里。还好,许梓轩较为冷静一些,抽了一根烟后便向我讲述事情的经过——
自从方树出事之后,小麦就一直躲在宿舍里不肯出来。作为朋友,我实在不想他继续这样消沉下去,所以昨晚就叫他到KTV玩。我本想让他解一下闷,别老是想着方树的事,可是他却死活不肯出来,我只好跟恺敏把他硬拖出来。
酒的确是好东西。他刚进包厢时还愁眉苦脸的,我们怎么逗他说话,他也一声不吭。但喝了几杯之后他就活跃起来了,开始跟我们一起唱歌、划拳。之后他就越喝越来劲,大概到了凌晨的时候,他就已经跟平时没什么两样了。
看他玩得这么开心,我心里就觉得安慰一些,就跟他们说反正难得高兴,干脆玩到天亮好了。明天再跷一天课,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花费由我全包。
我说费用全包后,他就更兴奋了,一个劲地跟我们拼酒。可能因为兴奋过头了吧,平时他的酒量虽然不怎么样,但这时却能一杯接一杯地喝。我跟恺敏没他状态好,没过多久就喝挂了,瘫在沙发上休息。岚岚也喝了不少,软塌塌地挨在我身上,可他却还一手拿着酒瓶,一手拿着麦克风独自寻欢作乐。
因为实在喝了不少,我觉得有点困,就打了一会儿瞌睡。期间小麦推了我几下,说烟抽光了。我明明记得进KTV之前,在门外买了三包烟,应该没这么快抽完。但我实在太困了,就没想那么多,迷迷糊糊地把钱包掏出来塞给他后,就继续睡觉。不知道过了多久,又有人推我,这回我有些恼火,眼睛还没睁开就叫骂:“又缺什么了?”
然而,当我睁开眼睛时却发现,推我的人原来是恺敏,于是就问他怎么了?他问我小麦那里去了,我说好像是买烟去了。他又问去了多久?我挠了下头说不知道,因为我刚才睡着了。
我看了看手表,原来这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多。印象中我们喝挂的时候大概是零时三十分左右,小麦去买烟时应该不超过一点,而KTV门外就有便利店能买烟,不可能去两个多小时啊!
联想到方树的事情,我们都慌起来了,打算马上结账出去找小麦。可这时我才发现刚才把钱包给他了,身上连一分钱也没有,只好让岚岚去埋单。
我们到KTV门外的便利店,问店主刚才是不是有一个戴眼镜的过来买烟。店主说是有个眼镜男来买烟,不过已经是两三个小时前的事情了。之后我们到处去找小麦,恺敏还给宿舍的同学打电话,但他既没有回宿舍,在附近也没找到他。情急之下,我们只好报警……
按照许梓轩的叙述,麦青河应该是凌晨一点左右,到KTV门外的便利店买烟,之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他,由此推断他很可能是买烟之后受到袭击。不过,他之前一直害怕沈婷悦会找他报仇,不敢踏出宿舍门口半步,此时又怎么会独自跑到僻静的地方呢?
虽然与陈氏墓园的外的小路相比,这条带有路灯的马路要明亮得多。但毕竟是偏远地区,除了美院的学子外,很少人会走这条路,在夜半三更的时分,更是鬼影也没一个。按理说麦青河应该不会独立跑到这里来,难道他是死后被移尸至此?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胡乱猜测,只是浪费时间的行为,要知道事实的真相,最直接的方式还是找出证据,于是我便走向麦青河的尸体。
“这里是凶案第一现场吗?”我问正在验尸的流年,同时亦对尸体作一番观察。
与之前的死者方树相似,麦青河的尸体同样是惨不忍睹,上身的衣服被撕得支离破碎,身上全是抓咬的伤痕,喉咙上的血洞明显是致命伤。虽然只是简单的观察,但基本上能肯定杀死他的,就是杀害方树的凶手。两者的行凶手法基本一致,都是野兽般残暴撕咬,常人难以做到。
“你看看周围的血迹就知道了。”流年指着附近杂草上已凝固的血迹。
我仔细查看周围的杂草,发现一条长约二十米的血路,歪歪斜斜地从马路边缘延伸过来,当中有一处血迹特别多,且有一堆染有血迹的蓝色布条散落在血路旁边。
由此推断,凶手应该是在马路上袭击死者,死者慌不择路地往草丛逃走。但是,没走多远外衣就被凶手扯掉,并立刻撕个粉碎。死者在惯性作用下摔倒,狼狈地爬起来继续逃走,可惜很快又被凶手扑倒,且再也没能爬起来。
这又回到我刚才得出的疑问中——死者为何会独自跑到这里?
如果他是在商业街被凶手追赶,他必定会跑进KTV,或者其它人多的地方。虽然夜半三更途人稀少,但至少KTV对面的便利店仍然营业,怎么会跑到距离商业街超过五百米的草丛中去?
他是从外出买烟开始,才离开众人的视线,问题应该就出在这里,或许我能从便利店的店主口头得到一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