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子记住十多个人的长相,并能确定下来,这事不是常人能办到的,何况那时谁也没想到要认真地记住,因此更不会有人下意识地去铭记队员的相貌。只见了几面就擦肩而过,那种陌生人就算爱因斯坦来了,他也办不到。一看到那身熟悉的勘探制服,安叔就把勘探队联系在一起,而前一晚进入沙漠的队伍就只有那只新队伍。
说白了,南宫雄根本不是队员,只是披了一身勘探制服的冒充者。而且我们发现南宫雄时,全以为他是勘探队员,他还没说话,我们就唧唧喳喳地议论,肯定是那晚出事的勘探队员。就这样,南宫雄干脆将错就错,来一个鱼目混珠。在沙漠里得救,自报姓名,这是理所应当,没什么好隐瞒的。可是,南宫雄之所以要隐瞒,其实就是和那晚新组成的勘探队遇险有关。
西部沙漠里,有很多珍贵野兽,历来都有些人铤而走险,疯狂盗猎。有些人甚至于国外合作,一起进入沙漠盗猎,有时还经常与当地牧民打起来。那晚,一群盗猎者在捕杀狼群,正好把狼群赶到了勘探队扎营的地方。就这样,没多少经验的勘探队乱作一团,情急之下,他们就发射了信号弹求救。
武警出动救援后,盗猎者怕了,也被反击得溃散而去。除了抢了勘探队衣服的南宫雄,几乎所有的盗猎者都被抓了。盗猎判刑不论轻重,总是一个刑,南宫雄能骗就骗,自然不会承认他是盗猎者。我们不打自招,一开始就认定他是勘探队员,还不停地问那晚发生了什么事,不就摆明说自己不清楚那晚发生了什么事情。南宫雄爱怎么编,就怎么编,他套上了科研人员的名号,谁会质疑他呢。
因此,就有了月亮上飞下人,举杯邀月,引火烧身的闹剧。悲哀的我们居然深信不疑,还老在他是搞科研的身份上打转,没想到他都是信口雌黄的。
南宫雄要这么做,还有一个非干不可的原因,那就是同伙都被抓了,他们搞不好已经供出还有一个人在沙漠。如果安叔让陈叔送南宫雄回去,那不是自投罗网吗?迫不得已,南宫雄又编了女朋友被掳去的谎言,谢绝我们找人送他回到内蒙古那边。我们也说了,这趟要横穿沙漠,从内蒙古进去,往甘肃那边出来。只要横穿沙漠,南宫雄就能摆脱身后守株待兔的人,可谓一招不动声色的金蝉脱壳。
小堂妹一直觉得南宫雄很奇怪,她在厦门岛也费尽心思,想了很多心理诡计。在南宫雄身上,小堂妹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可她一直没有注意到。直到赵帅踩中地雷,小堂妹被震晕了,清醒以后她随便问了一句,那枚地雷是样式的。南宫雄随口说了一句,那种地雷很老了,如果不是压发雷,恐怕赵帅当场就没命了。
一个搞石油勘探的人,对于弹药很熟悉,小堂妹就心生怀疑。当然,一个人爱好很多,也无可厚非。为了证明想法没错。小堂妹又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南宫雄没能回答出来,这就说明南宫雄是个冒牌货。那个问题就勘探队为什么只牵骆驼进来,而不开车进入沙漠。
南宫雄是假冒的勘探队员,当然不懂得车已经被老勘探队先借调了,所以新队伍只能用骆驼来驮行囊。我们就更惨了,本身不是搞石油勘探的,所以只领到两只骆驼。如果南宫雄是新勘探队的队员,肯定知道原因,也许那群队员还一路抱怨,老勘探队倚老卖老呢。南宫雄回答不出来,小堂妹恍然大悟,一路上都被南宫雄给欺骗了。
可我和木清香已经走出塔殿寻水了,小堂妹提了口气,出去找我,想要马上告诉我这个只有她才知道的消息。谁想到,小堂妹前脚刚走,南宫雄也借口要一起去找我们,溜出了塔殿。他们是一前一后出去的,因为借口相同,安叔就含糊地告诉我,他们是去找我了,而没说出去的时间不一样,否则我们也能猜出端倪。
南宫雄等小堂妹落单后,他就露出了本性,想要杀人灭口,正好月泉古城是一个很好的杀人场所。小堂妹不知道我在哪里,于是转了一圈,发现了冒水的泉眼,也发现了尾随的南宫雄。
生死攸关的时候,人的肾上腺素分泌增加,所谓的心跳到嗓子眼,嘴发干心发凉等现象。这是人的应激反应,这种反应能帮助人脱离困境,但也是一次性的,所以“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肾上腺素作用完之后,人的反应是浑身发软,一点劲都没有。
南宫雄想杀人,但小堂妹求生的本能被激发,反将南宫雄压在泉水里,将其淹死了。难得古城里有一口冒水的泉眼,小堂妹不希望南宫雄污染了水源,于是就想把他拖到一边再去找我们。可小堂妹已经很虚弱了,拖到一半她就晕到在街道上,连吹哨子的力气都没有了。
听完这些话,敢情那个南宫雄该死,他不死的话,我们可能都会被他害死,只要他找准机会了。刚才我还在责怪自己心狠,没对南宫雄的死感到太难过,现在完全就没有伤心的感觉了。人心叵测,这话一点都不假,也许南宫雄本名也不叫南宫雄,现在想为他立块碑都不行。安叔一阵后怕,一个粗心差点害死所有人,若非南宫雄心急要灭口,他的身份都不会受到我们任何一个人怀疑。
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小堂妹都已经老实交代了,我也不再畏畏缩缩,劈头就问:“雨唯,你身上怎么会有一股尸体的味道,到底怎么回事?”
“你闻到了?”小堂妹很惊讶。
“是她告诉我的。”我看了一眼木清香,又回过头问,“你告诉我,你到底怎么了?”
“我受伤了,但我不想让你们知道,所以……”小堂妹渐渐地很难张口了。
原来,那场暴雨里,受伤的人不止木清香一个人。在混路的雨势中,小堂妹的背被不明物体割伤了,但她个性要强,受了伤也没告诉我,只是偷偷拿了一瓶消炎药自己倒在背上。我哦了一声,难怪有一瓶消炎药不见了,我都没当回事,真是太大意了。尽管倒了点药,但在炎热的天气里,小堂妹的伤口恶化很快,比起寻常伤口要古怪。又过了一天,背上的伤口就发臭了,小堂妹想以沙漠洗澡,浑身发臭来掩盖,结果还是让我们发现了。那时,我们分配背行囊,小堂妹并不是耍性子,而是真的背不动,又不肯说明白。
“我没事的,小小伤口而已,不碍事。”小堂妹倔强得狠,可当她发现赵帅不在了,顿时就哭了。
我请木清香脱下小堂妹的衣服,看看她背上的伤口如何了,为何会有死人的味道。木清香看见那道伤口后,很严肃地说伤口恶化太严重了,一定和割伤背部的东西有关。小堂妹的眼睛长在前面,肯定没看到割伤背部的东西。木清香对我摇了摇头,我暗叫不好,难道小堂妹也要长眠于此。
至于原本干涸,又忽然冒出泉水的泉眼,小堂妹说她走到这里时,泉水正扑通扑通地喷出来,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能有水喝就好,我们没有深究,试了一口,感觉清甜甘洌,不像那种浅沙里的咸水。木清香一直给小堂妹喂水,自己一口都没来得及喝,还不忘叫陈叔灌满旁边的两个大水壶。
陈叔不情愿地放下抱着的猎枪,木清香就在这时忽然起身,拿起陈叔的猎枪,又马上把它放下。木清香拿枪的动作很快,陈叔根本没发现,安叔也没注意到。我觉得有点奇怪,但没放在心上,现在只想下一步该如何是好。小堂妹现在病情恶化,不能再在古城里逗留了,虽然好不容易到达此处,还有很多谜没解开,但生命只有一次,不能拿小堂妹的生命开玩笑。
夜里的古城又传来一声狼的嚎叫,我们浑身哆嗦,狼群就在主街道的另一头,它们一直没有离开。刚才被八卦针伤了,狼群就暂时撤退,但它们仍不死心,现在暗中观察了那么久,似乎又要发起新一轮的攻击。
我们谈狼色变,八卦针用完了,子弹又伤不了狼群,现在想要离开都难了。提起子弹伤不了狼群,陈叔直言他也不明白,以前都能杀死它们,他身上的狼皮就是亲手猎杀的。我暗哼一声,还吹什么呢,刚才还骂盗猎者,你现在不是自取其辱嘛。
木清香随手捡起一把枪,陈叔见状急忙也抱他那把枪,却见木清香没有把枪对准狼群,而是对准了我。我吓了一跳,都说不能把枪口对准自己人,这女人有什么毛病。木清香后退了五、六米,叫我千万别动,否则擦枪走火可别怪她。
我又气又急地问:“你在搞什么,难道连我都不认识了?”
木清香却冷笑一声,反问我:“你想不想知道为什么子弹对狼群无效?”
话音一落,木清香竟然毫不犹豫地朝我开了一枪,那声音震得魂飞魄散,没想到会我会死在木清香手里。
卷四《月泉九眼》27.藏在子弹里的秘密
真的是空包弹…
我如英勇就义般地站着,想象中枪后如何跌到,怎样才算死得有型。可我纹丝不动地站了半天,身上一点都不觉得疼,难道被枪打中是没有任何感觉的。木清香意犹未尽地又开了两枪,结果我身上就是没有半点伤,就好像狼群身上的力量转移到了我身上。
木清香开完枪后,就把枪扔到地上,叫我被紧张,那种子弹伤不了人,也杀不了一只狼。狼群听到枪声,又退了几步,没有马上进攻。木清香回头看了一眼按兵不动的狼群,走回我身边,然后一直盯着陈叔看。
安叔和我都好奇地看着,不明白怎么回事,陈叔被木清香逼得退无可退,终于把他长年猎杀狼群的真相抖出来。那些子弹杀不了狼,是因为都是空弹,空有其响而已,距离 五米就无法伤人,更沙不了十几米外的狼群。空弹伤人也要看枪的先进程度,陈叔的列强很老旧了,其实三米内都伤不了人。
我们不知道藏在子弹里的秘密,个个都误会狼群有了不得的本领,能够刀枪不入。我的八卦针才会“意外”地起效,全都在于每一个针都是真材实料,难怪狼群会惧怕八卦针的威力。可就因为这种骗死人的空弹,几乎几次害死我们,更把我们逼到这种绝境。想到这里,我就火冒三丈地问陈叔,为什么要害人,难道和盗猎者是一伙人。陈叔忙解释道:“当然不是,我如果要害你们,早就对你们开枪了,还用等到现在被揭穿吗!”
“枪里都是空弹,你怎么开啊?”安叔也很吃惊,相处甚久的老友居然有这种秘密。
木清香漠然道:“你们都没有注意到吗,陈叶鹏总是抱着猎枪,就连睡觉都不肯松手。这样做的原因,除了怕别人拿错你猎枪,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只有你的枪才是真枪实弹。而且,路建新踩到地雷时,他拿出的弹药就不是空的,否则怎么能烧掉地雷的炸药。”
果然,木清香说得一点儿都没错,陈叔对此供认不讳。陈叔常年在沙漠里走动,要保护性命,就要有实弹在枪里留着。每次狼群来袭,陈叔抱着的猎枪虽然有开了火,但他都故意打其他地方,因此没有一次能伤到狼群。刚才木清香摸了一把枪,感觉了重量后,心中就有谱了。拿枪感觉重量这一招,我也会,这和常年练习抓茶有关。抓茶和抓药都一样,抓久了就有了重量的感觉,厉害人还能察觉出细微的变化。
“那你怎么会知道的,这么多年来,都没人发现过。”陈叔不可思议地问。
木清香很平淡地解释,那时在古庙里,她说话说了一半就不继续了,是因为发现了陈叔的秘密。我当时追问木清香,为什么说到她一进去就发现古庙太干净了,接着说了一个“而且”就下文了。
其实,那句下文就是“而且古庙里有一股狼味。”这一句看似普通,但木清香马上想起,陈叔身上穿的狼皮根本没有狼味。木清香的鼻子比狗还灵,这点我倒不怀疑,只不过一开始谁也没去怀疑陈叔穿的狼皮其实是人造物。联系到假狼皮,以及陈叔几次装腔作势地击杀狼群,却无果而回,木清香就觉得陈叔可能不想伤害狼群。
“没想到是我身上的狼皮出卖了我。”陈叔自嘲道,“本来想以此糊弄别人,真是讽刺啊。”
“陈叶鹏,你到底脑子里装了什么东西,知道这样会害死我们吗,亏我还那么信任你!”安叔气炸了,“你平时去杀狼,一只都杀不了,原来都是瞎吹的。每次有人要进沙漠,我就一个劲地把你推荐给他们,你都干了些什么啊你。”
“我干什么了?你又干了什么,你就受不了勘探队不把你当回事,天天吹自己多么了不起,沙漠里的活地图,我呸!”陈叔恼羞成怒。
“行了,别吵了,现在要想我们如何逃出去!”我很担心陈叔气坏了,会冲安叔脑袋打几枪,于是给他们消火。
陈叔觉得被羞辱了,一股脑地说,那都是当地人有毛病。既然蒙古人那么崇拜狼,为什么又要猎杀他们,还不阻止盗猎者。陈叔对狼有一种莫名的崇拜,每次打猎都不杀狼,只杀其他动物。为此,陈叔以前想劝当地人别和狼过不去,可当地人却认为狼群会伤害饲养的牲口,当然不肯把牲口送到狼嘴里。你一句,我一句,就这样因为捕杀狼的事情,陈叔就和别人吵起来,还气得朝开了一枪,虽然没打中对方。
每次进沙漠,陈叔虽然假装杀狼,其实都是用子弹把狼群赶跑,以免狼群成为别人身上穿戴的皮毛。时间一长,陈叔就成了人口相传的杀狼英雄,可他其实却是一个护狼主义者。这也是无奈之举,毕竟身边的人都嚷着要杀狼,不如把任务揽到自己身上,要做手脚就容易多了。正因为如此,沙漠里的狼才会那么多,简直超出我们的想象力。
“妈的,你就为了自己那点儿想法,要害死我们?”安叔还是不解气,“你现在去,跟那群狼说清楚,你是他们一伙的,请放我们出城。”
“你……”陈叔气得无语。
“算了,别吵了。既然都搞清楚了,陈叔你就坦白告诉我们,现在的实弹还有多少发,我们能杀出去吗?”我耐心地问。
“不够了,我也开了很多枪,现在应该还能打30次。”陈叔为难道。
安叔恼火地坐在地上,想不出词来骂人了,我低头看了小堂妹一眼,她已经闭上了眼睛。我急忙量了她的鼻息,还好尚存一口气,现在能做的就是减少伤亡数量。我发愁得站起来,却看见沙地上钻出了一条红色的肥虫,和先前看见的一样,只不过非常大。安叔就坐那只虫子的旁边,我正惊叹不已。沙漠里还有如此多的虫类,它们的生命力真强。
安叔也发现了红虫,和我一样好奇,他就转了个身,跪在地上想研究那条虫是什么玩意。就在这个紧要关头,大屋里跪地而死的四具死尸,以及石塔里双眼模糊的洋人干尸,这些画面都交织在一起。我心狂跳不止,原来那些的死因是这么回事!
可我还是慢了一步,安叔跪着观察红虫时,那条虫的一头猛地喷出一股黑色黏液,直扑安叔的双眼。我的话还没喊完,安叔仅仅细微地抽搐了一两秒,跪地的姿势就固定了。原来那些人都是无意发现红虫,然后想要跪下来观察这种能活在沙漠里的生物,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中毒而死的。
安叔铁定没救了,和其他人一样的结局,那种毒液太强了,被喷中马上就死,连抢救的机会都不给你。我慌张地踩死那条肥大的红虫,可它比肠子还粗,一踩叫溅出黑液,裤子都脏了。我惟恐毒液能通过皮肤起效,所以马上到喷涌的泉水清洗。刚把裤子洗干净,泉眼就咕噜一声,水倒吸回去,一下子又他妈地干了。
“难道泉眼是个间歇性的喷泉,世界上有这种东西吗?”我狐疑地把脚缩回来。(点解霎时间会某水咧?……我何止要关水喉啊……1、3、5停水,2、4、6间歇性供水!俾你地班鬼煞甘吵~~~~~所以9泉时不时出水)
陈叔对安叔忽然死去的事情接受不了,可地面上的红虫越来越多了,它们不断地钻出沙面,还攀到了安叔的身上。我慌忙背起小堂妹,想要往石塔或者古庙逃,那里的地板全是石砖,红虫不会从沙里钻出来。可是,红虫的数量不计其数,我们没有办法回去了。狼群也被吓坏了,它们不停地往后退,最后只能暂时逃出古城,避开古怪红虫的群攻。
“现在有子弹也没用了吧?”我叹道。
陈叔没有生气,反道:“胡安就这么去了,我真不敢相信,太突然了。”
“现在街道的沙地都有虫子钻出来,我们只能往飞机那边去避一避。狼群在古城繁衍生息,肯定选了古庙和飞机残骸做为巢穴,那里应该不会有虫。”木清香对不慌不忙地说。
我背着小堂妹,跟陈叔和木清香往飞机残骸处奔,一路上都有红虫不停地爬出来。我以前看《蒙古通志》,里面提到了一种死亡之虫,和红虫一样的形态,能够喷涌大量毒液,且毒性很强。这种死亡之虫虽然是传说之物,但现代很多沙漠探险家都声称遇到了死亡之虫,可惜都没能拍摄下来。
我心想,这应该就是死亡之虫了,月泉古城被灭城,也许就是死亡之虫的泛滥而引起的。古时,贵霜帝国被困于此,白匈奴杀不进来,穿越不了焚风,很可能就把死亡之虫扔到了沙漠的腹地。这种怪虫在沙漠里繁殖力很强,需要水份极少,探险家一见了都会跑开。
飞机残骸都是金属,死亡之虫再厉害也没办法穿透,正好狼群都跑出去了,就让我们鸠占雀巢好了。快要跑到飞机残骸时,我又听到咕噜咕噜的声音,扭头一看,第六个干涸的泉眼现在正喷涌清水。这八个泉眼现在很可能是轮流喷涌,傍晚时气候干燥,短时间地喷涌后,剩下的水渍也瞬间被蒸发掉,我们经过时才会以为那是一个干涸的泉眼。
当我们都爬上飞机残骸后,我就大口大口地呼吸,这种被追逐的感觉太恐怖了。眼看红虫淹没了古城,我就觉得毛骨悚然,厚厚的黄沙下居然是这种鬼东西。我们全部望着红虫,谁也没说话,茫然地等虫灾过去。
我想起金片经书记载,第三份茶王经书就在古城里的一个泉眼里,可惜我们只找到了八个泉眼,第九个泉眼一直没有踪影。我托腮沉思,飞机残骸却扑扑地响,犹如有人放屁一般。我愣了一下子,眼睛发亮,欣喜地从飞机残骸上站起来——第九个泉眼被压在下面了!
卷四《月泉九眼》28.月泉九眼
木清香也发现了飞机残骸下的异常,我们都低头往下面看,这时正有一股红色的水沙里冒出来。我思维很混乱,第九个泉眼流出的水居然和别的泉眼完全不一样,不知道是血,还是有特别矿物质在泉水里。
陈叔看了就言之凿凿,那些狼一定常喝这种红色的泉水,因此才能不伤一根毛地穿越焚风。除了这一点,我也想不到别的答案,这个泉眼一定是九个泉眼里最特别的。历代茶王都会回到古城,很可能是来取用红色的泉水。茗岭里有丹池,而丹池需要有特别的丹药埋在附近,这个红色泉眼绝对就是丹药的主要原料之一。
关于这种罕见的异泉,在残经里就曾提到:“玉泉,玉石之精华也。密山沙海出丹水,中多玉膏。其源沸汤,黄帝是食。”这段话大意是:玉泉是由玉石的精华凝聚而成,在深山或者大漠里,出产丹药之水,里面有很多玉浆一样的物质,它的源头沸腾滚动,黄帝经常取之饮用。
飞机残骸下的就是一种罕见的异泉,对于制作丹池是必不可少的原料。喝茶,除了茶叶,谁是很重要的成分,没有好水,再好的茶叶也泡不出好味道。我急切地站在残骸上,想跳下去看看,有没有第三份经书。可红虫钻出沙面后,它们不断地朝异泉爬过来。
都说万物都有灵性,有精气的生灵会在月圆之夜吐纳月华,自然也有红虫贪恋异泉的美味。有些红虫爬得快,很快就把溢出的红色泉水吸净,其他爬得慢的就没份了,只能干瞪眼。
有些红虫吃了泉水就变得肥大,毒液毒性变强,能够瞬间杀人;有些弱一点的,也能杀人,但那些人跑了没几步也会死掉,就如黑塔里的那两个外国人。我们屏住呼吸,观察红虫吸食异泉之水,但异泉喷发完毕后,红虫又慢慢地钻回沙地里。有两条红虫肥得跟猪腿一样了,它们吃了异泉之水,竟然如毛毛虫一样,开始演化。
最后,它们变成了一团银色的圆光,慢慢地飘向古城天空,就如一轮明月。如果没有看到红虫,我们会觉得那轮银光很漂亮,可一想到恶心的虫身,我们就打消了念头。又过了半小时,红虫总算都回到黄沙里休眠了,下一次醒来可能又要等异泉喷发了。
“快,我们下去,第三份经书应该就在泉眼里。”我跳下去,接住木清香放下来的小堂妹。
陈叔听不懂,问我们:“什么经书?泡在泉眼里,早就泡烂了吧?”
我作了简单的解释,陈叔将信将疑,其实我也和他一样,不知道泉眼里是否有第三份经书,也许真的被泡烂了。我们都爬下来后,这才发现飞机残害下都是红色的沙子,泉眼看是定期流出沙面的。可惜被飞机压住了,不然我们可以看到泉眼的样子,一定红得令人陶醉。我们不能把飞机残骸推开,因此就找一个缺口,是否能看到泉眼里的情况。
可我这一观察,就发现飞机下有人挖了一道口子,直通下面的泉眼。那道口子的颜色很新鲜,绝对是刚挖不久的,莫非我们之中谁偷偷跑来挖走第三份经书了。那道口子很窄,我先叫木清香和陈叔照顾小堂妹,然后我就使出吃奶的力气钻进那道口子,只爬了两米,前面就空了。
下面就是泉眼了,我看不大清楚,只觉得里面很黑,不知道有没有第三份经书在里头。我正琢磨怎么看清楚泉眼里有什么东西,这时隐约听到一阵熟悉的音乐,想了想,不就是木清香进入焚风前吹奏的茶歌音律吗?我大叫不好,趁我钻进来的功夫,木清香和陈叔跑路了,他们居然把我丢下了。
可又觉得不可能,木清香不是那种人,而且要跑出古城,不会那么快。等我急忙倒退,从沙口里脱出,木清香和陈叔还在照顾小堂妹,那阵音乐不是木清香吹的。陈叔立即联想到古庙里有人打扫过,肯定就是现在吹奏音乐的人干的。木清香也有点动摇,毕竟就她说知,会吹那段音律的人只她和小姨。如果找到了小姨,她就可以找到以前住过的深山大宅了。
我问木清香要不要追去看看,她却说:“算了,现在追来不及了,而且那声音吹得很阳刚,不可能是小姨。”
“你是说吹曲子的人是个男的?”我很讶异。
“路建新,你先别管那些了。路雨唯坚持不下去了,她可能也熬不到天明了。”木清香给我当头一棒。
我整个人变作了石头,半饷不吭一声,陈叔还推了我几下。小堂妹只是被割出一道伤口,不过几天的时间,怎么会严重到这种程度。木清香对我摇头,这伤口绝对是那群狼的牙齿留下的,它们长年喝异泉长大,不同于寻常沙狼,给人类留下的创伤自然也不一般。有的人可能会突变为犬科特征,就如费蕾娅的发现,有人也会如小堂妹一样,伤口迅速恶化,危急生命。
我异想天开地问:“那如果现在给小堂妹喝泉水,她会好转吗?”
“那些狼都是长期喝异泉而积累出的特性,现在路雨唯喝一缸的异泉也没用,除非她从小微是喝这种泉水长大。”木清香完全切断了我的妄想。
小堂妹不知何时醒了,听到我们的对话,她很放得开,只希望我不要对大伯父提起她的死。反正大伯父不能随便来大陆,他不是自由身,只要假扮成她的身份,经常写信给大伯父,直到大伯父辞世。我马上答应了小堂妹,生怕下一秒她就会走,看到我点头后,小堂妹就无力地笑了笑。
我们这里只剩下四人,其中小堂妹随时会死,我很想马上出城,可是木清香却提醒我,还有一件事情没有完成。我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事情要做,第三份经书被不知道的人抢走了,现在追出古城或许还来得及。其实,我对经书已经没有多强烈的感觉了,为了一本破经书,害了多少的性命,这值得吗?
木清香看我愤慨不已,便对我轻语,古城里藏有天茶石,如果不毁掉,沙漠会继续扩大。现在一定要趁焚风没有压制不住时,永远毁掉天茶石,不然后患无穷。我也想毁掉该死的天茶石,可是古城那么大,要找一块石头谈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