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群不速之客有十来个人,有高有矮,胖瘦各异,但都穿着联盟陆战队军装,手里提着光子枪。尽管满面风尘,但散发着逼人后退的肃杀气场。
老吉姆心里有些打鼓,幸好他一发现来客,就派人去通知警局了。只要——只要那个人过来,就没事了。
军人们从小路走上街道,路边的人家都躲在房子里,透过门窗缝隙,打量这群陌生来客。老吉姆硬着头皮走上去,正思考着怎么开口,对方却先说话了:“您好,打听一下,这里是南原港城吗?”
老吉姆打量了一下说话的人——他显然是这群军人的领头,大概二十五六岁,身形挺拔,面容是古地球时代典型的亚裔,有些瘦,但眼睛深邃。这个年轻人的头发被细雨打湿,软软地贴着,雨水流下,流经他右颊上那块猩红色的胎疤。他背上还背着一个浅灰色的背包,很陈旧了,不知里面装了什么。
“请问,这里是南原港城吗?”年轻人又问了一遍。
老吉姆反应过来,点点头说:“是的。我是这个小城的市长,你们是要路过这里吗?”
年轻人看着他,似乎不相信这样潦倒的老人会是一市之长。“不。”年轻人收回目光,说,“我们的目的地是这里。”
老吉姆刚要开口,身后突然传来一声轻咳。他露出喜色,知道接下来不用自己出头强撑着了。
“南原港城欢迎任何一个路过的朋友,但它不欢迎枪。把枪收起来吧,我的朋友们。”来到老吉姆身后的是一个瘦削的青年,说话带着微笑,牙齿洁白,“你们好,我是小城的治安官爱亚纶,爱亚纶·希伯。”
年轻人冲后面的军人点点头,于是,他们都把武器插回枪套里。“我叫赵吉,隶属于联盟边防军,”年轻人说,“我们奉命来南原港驻扎,确保这个军事重地不落入叛军之手。”
“军事重地?”老吉姆像是听到了一个笑话,向四周看了看。
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自战争开始以来,有好几支军队路过,但不管是联盟还是叛军,都对它毫无兴趣。所以希尔星虽然硝烟弥漫,南部战场更成了绞肉盘,但战火始终没有烧到这里。从什么时候开始,它居然成了军事重地?
有爱亚纶在场,老吉姆的胆子大了些,犹疑地说:“但我们没有接到通知。”
“战局紧张,事急从权。”年轻人的语气很平静。
“军队番号呢?”
“机密。”
“那可以进行基因序列检测吗?”
联盟的每个正规士兵在入伍前都进行了基因登记,军牌可以易手,但基因无从更改,只要进行基因序列对比,就能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联盟士兵。
这句话一出,年轻人身后有几个军人都下意识地伸手去摸枪柄。年轻人依旧面不改色,但语气变得有些冰冷了,“不,我们已经为战争流了太多血,不能再让探针插进身体里。”
空气突然紧张起来。
老吉姆往后缩了缩,躲在治安官爱亚纶身旁。他这时才发现,爱亚纶一直盯着年轻人看,眼神很奇怪。天空阴沉,长街空旷,只有雨丝横斜。
爱亚纶突然笑了,这笑容像是在身体里压抑了很久,此时在脸上一层层绽放出来。老吉姆从未见他这么笑过,第一反应竟是退开两步。
“不用基因检测了,我刚刚想起来,我以前是见过这位赵吉中校的。”爱亚纶看着年轻人,笑容热切,“赵中校看上去这么年轻,就做到了中校正团,是联盟中流砥柱,身份怎么会有问题呢?”
年轻人上下打量爱亚纶,过了很久才点点头,说:“既然如此,就麻烦替我们准备营地了。”
“这个放心,南原港空房子很多。小城西面就有空宿舍,如果不嫌弃的话可以住在里面。食物会由城里提供。”
等这群人向着港西走去,走得远了,老吉姆才犹豫地问道:“他们不像是被派来驻扎的啊,你真的见过吗?”
爱亚纶一直盯着不速之客们远去的身影,直到他们完全被雨幕遮住才收回视线。
“是的,我记得很清楚,”他嘴角露出一抹玩味的微笑,“很多年前,我见过他。”
2
“我没有见过这个治安官。”
这时,他们已经住进了城西的废弃宿舍里。确认安全后,面对十双满是疑惑的眼睛,靳川才缓缓地开口。
他们从战场上撤走,离开了绞肉盘,但要逃出希尔星,还需要能进行星际飞行的飞船。他们隐瞒踪迹,跋山涉水才来到这个边远港口——南原港虽然小,但每个月会有一艘供给飞船降落,只要抢到了这艘飞船,就能回到各自的家乡。一周后,这艘飞船就会降落在港口。
这个港口的位置是靳川精心选择过的——荒僻,无人在意,防卫稀疏,是夺船的最佳地点。另外,最关键的是,这个小城落后贫穷,无钱检修,连接星域网的设施很容易被入侵。通信兵李大牙只花了半个小时,就把星域网屏蔽了,现在,小城与外界完全失联,即使发现不对,也无法求援,所以他们才敢大摇大摆地走上街头,伪装是驻扎的士兵。
但即使有这样精心的考虑,靳川也没料到会这么顺利。他已经准备好,如果小城治安官坚持核查身份,那就会发生小规模的战斗。但现在,那个年轻治安官只看了他一眼,便让他们进驻了。
“管他呢!”李大牙满不在乎地拍拍床板,一些灰尘扬起来,“可能是他看错了。哈,这样不是更好吗!平平安安熬过这几天,就能回家了。”
靳川却眉头紧锁,盯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这雨一直在下,既没变大,也没有止歇的趋势。爱亚纶最后的笑容让他心生警惕,仿佛这个治安官咧开嘴,露出的不是笑容,而是森然蛇牙。
“这里不简单,大家都要警惕起来。”靳川转过身,对其他人吩咐道,“我们千辛万苦逃到这里,马上就能离开这颗战火焚烧的星球了,千万别在最后关头出了岔子。”
但这一天过得非常平静。直到傍晚,小城治安官爱亚纶才敲开了宿舍的门。
他是来送食物和被褥的。“小城太穷,这些东西比不上军备物资。”爱亚纶站在一群军汉的中间,泰然自若,“常年下雨,被子也有点发潮,你们将就一下。”
靳川点点头:“能有床睡已经很难得。”
军人们上前把食物和被褥分了,有人翻了翻物资,疑惑道:“没有水吗?”
爱亚纶拍了拍脑袋,似乎这才想到,说:“哎呀,我居然忘了送水来。赵中校,要不,麻烦你跟我回去把水运过来?”
靳川看着他,并不相信他是忘了。过了很久,靳川说:“好,我跟你回去拿水。”
“靳——赵中校!”李大牙正准备说什么,却被靳川拦住了。靳川提上背包,跟着爱亚纶走出港口,走进一片雨幕中。
天已经有些晚了。
小城电力紧张,能开灯的人家不过十来户,昏黄的灯光在雨幕里显得很无力。已经是傍晚,一些披着雨衣的人们在街道上穿梭,行色匆匆。
“我已经在这个小城待了四年。”爱亚纶挥了挥手,拳头大小的无人机升到他头顶,喷出的气流形成透明伞面,挡住了雨水,他接着说,“我熟悉这里的一切。赵中校,你觉得这里怎么样呢?”
靳川闻言,也转头看着四周。这个小城浸没在雨和夜中,充满了一种被消融的破败感,房屋低矮,稀疏,一切都很模糊。
他摇摇头,没有回答。
他们走在街上,人们下意识地远离。爱亚纶却露出微笑,说:“多么淳朴的百姓,不是吗?跟我在地球上见到的人完全不同。”
靳川有些诧异,“你来自地球?”
“你知道我的姓氏吗?”爱亚纶反问。
“希伯?”靳川眯起眼睛想了想。这个姓氏并不罕见,他摇了摇头。
“在地球,人人都知道希伯家族。疆域公司武器研发部门的高层全是我们家族的成员。”
靳川恍然,他知道这句话意味着什么——疆域公司的庞大已经不能用“富可敌国”来形容了,联盟的飞速发展,就是靠疆域公司推动的。据说联盟无法坐视疆域公司壮大,想逐步剪除,但疆域公司轻易策动了十几个殖民星球,所以,现在这场星际战争就爆发了。联盟想要镇压叛军,还必须求助于疆域公司——这场战争,其实是疆域公司自己在跟自己打。而疆域公司垄断了联盟的武器供应,希伯家族的强大可想而知。
“但——”靳川想了想,没把后面的话说出来。
“你是想问,为什么身为希伯家族成员,我会被派到这个边缘的星球吗?”
靳川默认,但又摇了摇头,说:“这不关我的事。”
“因为,”爱亚纶笑了,自顾自地回答,“因为这是一座可爱的城市啊,你看,民风淳朴,大家安居乐业,孩子们欢快地在街上奔跑。这样一座美好的城市,难道你不喜欢吗?”
靳川转过头,看到一群流氓在勒索商贩。一个小商贩凑不齐钱,被人围在街角殴打。拐过一个街角,他又看见几个半大男孩在欺负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孩。他们从旁路过,但都没有理会,这时,其中一个男孩不长眼,跑得太快,踩出来的水花溅到了爱亚纶脸上。
“站住。”
爱亚纶的声音并不高,但男孩一听到,就像被电击了一样。他停下奔跑,哆哆嗦嗦地看着爱亚纶。
爱亚纶摸了摸脸,那滴水花已经滑落,没留下任何痕迹。但他依然用力去抹,颊上都泛红了,仿佛脏和冷已经渗进了皮肤里。男孩转头看向他的伙伴们,眼中透着求助,但男孩们不敢上前。被殴打的女孩蜷缩在街边。当男孩再回过头来时,迎来的是一记耳光。
男孩直愣愣地倒下去,压出一片水花。
“让你见笑了。”爱亚纶收回手,“这城里的孩子野,偶尔要教育。”
靳川不动声色,只道:“看来这里的人都很害怕你。”
“赵中校,你不会有什么意见吧?”
靳川摇摇头,“怎么会,这是你的城镇,我只是过客。”
悬浮车在街上吭吭哧哧地行驶,车厢里堆着盒装饮用水,也随着车的震动摇摇晃晃。靳川坐在车头,慢慢往回开。路过这条街时,被扇晕的男孩已经不见了,想来是被同伴扶走了吧。
倒是那个衣衫褴褛的女孩还蜷缩在街边。
细雨打湿了她的头发,顺着脏兮兮的脸流下来,滴落在她那瘦得吓人的脚踝上。她有一双纯黑色的眼睛,无比透亮,只是显得惊慌。
靳川路过她身边时,想了想,掏出一小块军用饼干,扔了过去。女孩立刻捡起来,撕开包装纸,一口就吞了进去。但这是压缩饼干,即使是职业军人也得小口小口地吃,此时她刚吞进嘴里就噎住了,连连咳嗽。
靳川又给她扔了一盒水,待她顺气之后才走开。但走了一会儿,他听到身后有脚步声,回头才发现,这个女孩远远地跟着自己。
她既不敢走近,也不肯远离。
雨不停地落在这个十岁左右的女孩身上,她黑亮的眼睛在雨中如同惊鸟的双翅,扑腾着。
跟了好几条街后,靳川正要甩开她,这时,一个跌跌撞撞的人影从巷子里走出来。这人明显喝多了,看到女孩后,吃吃笑着,“卷……卷卷……来接你老子……走!”说着,揪着女孩的衣服,提起来就往回走。女孩被衣领勒得满脸通红,两腿挣了挣,但换来了醉汉不耐烦的耳光,于是安静下来。
靳川站在雨里,一直看到这对奇怪的父女走远,才开着悬浮车,回到驻地。
3
乔觉得今晚有些奇怪。
她已经早早洗好了,坐在床边,淡金色的头发垂在脖子上,衬出皮肤惊心动魄的白。她知道爱亚纶最喜欢自己的脖子。有几个晚上,他什么都不干,就将她按着,吮吸她的脖颈,脖子上每一寸肌肤都不放过。他这样子像极了古老传说中的吸血鬼。事实上,乔真的担心他会一口咬下,扯断自己的颈动脉。爱亚纶干得出这种事来。
爱亚纶是个疯子。
看到他的第一眼,乔就得出了这个结论。
他初来这个城镇时,瘦瘦弱弱的,又是孤身一人,城里的流氓以为可以欺负他,但后来他们都为这个念头付出了代价。他有治安官任命书——这几乎就是一张杀人执照,乔所知道的,就有七个人死在他手里。他吻乔的脖子的时候,好几次问道:“你靠近我,不怕死吗?”乔当然怕,但她更害怕一直留在这个鬼城镇里。
她是城里第一的美人儿。有一个男人为了她跳河,还有男人为了她饮弹,第三个男人没自杀——但他杀了另一个男人。这样美丽的脸不应该凋零在这终年下雨、日渐荒败的小城,它更适合去地球,去新洛杉矶,那是最繁华的都市。而这一切只有爱亚纶可以办到。
所以她抛弃了那个终日喝酒的丈夫,成了爱亚纶的情妇。唯一的问题是,爱亚纶似乎并不愿意离开这里,她见过好几次爱亚纶跟他的父亲打电话。全息影像里,那个枯瘦的老人躺在床上,嘴唇干枯如朽木,沙哑地恳求他回地球,但爱亚纶只是露出微笑,说:“再等等,再等几天我就回来。”这番话他也常常用来安抚乔,但这一等就是四年多。
但好在,爱亚纶在慷慨这件事上做得不坏。他每月定期给钱,让那个死酒鬼能继续喝酒,让她的女儿能勉强活下去——可也活不了多久了。
她摇了摇头,把那痴痴呆呆的女儿从脑子里甩出去,再次看向爱亚纶。
这个年轻人陷入了罕见的沉思。他坐在窗下,灯光照在他亚麻色的短发上,也照亮了他五官精致的脸。这张脸有一种中性的美感,现在一半沉在黑暗里,一边露在灯光下,像是写实派的油画。他太认真了,以至于对乔的诱惑都视而不见。
“怎么了?”乔把手搭在爱亚纶的胸膛上。
“你相信命运吗?”
“什么?”乔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爱亚纶转过头来,仰视着她。从他的角度,可以看见隆起的胸部和一个勾魂摄魄的下巴。“我说,”他的手一寸寸往上,抚过乔的肌肤,“你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上帝这回事吗?”
乔看着他,“你就是我的上帝。”
“你这张嘴啊,不仅软,”爱亚纶伸手捏住她的两边唇侧,缓缓用力,“而且甜……”
乔有些吃痛,但不敢反抗。好在爱亚纶今天还算温柔,不久就松了手。她揉揉脸,顿了顿,语气变得魅惑,“那你要不要尝尝呢?”
爱亚纶微笑,却并不解衣。“今天该是收钱的日子。”他吻别这个已经浑身泛红的女人,“不然哪有钱给你的酒鬼丈夫和病鬼女儿呢?”
夜雨未停,淅淅沥沥,靳川坐在床前,听雨至半夜。
睡意迟迟不来。这也好,因为通常睡意带来的还有噩梦。这噩梦总是千篇一律:一只手从土里伸出来,很小的手,握着铅笔。他想拉住这只手,但每次一握过去,背景就变得血红,四周充斥着尖叫、轰隆隆的炮鸣,以及黏液流出的汩汩声响。嘈杂的声音让他头晕,再回头去看那只小手,总是惊骇地发现,他握住的只是一只小小的、惨白的骨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