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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文科夫正坐在一家小酒馆里喝着茶,一个农民走到他跟前说:“我到哪儿能找到上帝呢?”这人已喝得烂醉。萨文科夫严肃地看着他,眼睛里却带着微笑。“在你的心里,兄弟。”他回答说。农夫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脑子里一片混乱。“那我这一生该怎么过呢?”他问。萨文科夫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问了他另一个问题。“你多大了?”农夫似乎有些不解,耸了耸肩。“四十。”他说,口气不太确定。萨文科夫说:“你这个年纪是可以相信自己的直觉的。你又身强力壮,没病没灾的,去干一些你会干的活吧,至于其他,就看你自己的意愿了。我就知道这么多了。”农夫定定地站着,一双温柔和善的眼睛盯着萨文科夫,他摸了摸胡子,然后深深地鞠了一躬,慢慢地走开了。
萨文科夫。他看上去四五十岁的样子,中等个头,身形纤瘦,秃头。他的五官很普通,眼睛又小又犀利,双眼挤在一起。你可以想象,他的眼睛有时看起来会非常凶。他衣冠楚楚,戴着一个立领,系着一条素色领带,上面别着别针,穿着一件双排扣礼服大衣,脚蹬一双漆皮鞋。他看上去很富有,有着律师一样的派头。他的外表看起来很平和。
他给我的印象是一位很有教养的男士,虽然平庸,但也不是什么过人之处都没有。他沉默寡言,矜持而谦虚。直到他开口说话,我才看出他的不同凡响。他说俄语,法语也说得流利而地道准确,只是偶尔在阴阳性的用法上出错。他语速很慢,像是在一边讲话一边思考自己说过的话,但很明显,他能找到准确的词语来表达自己的想法,这种能力真是令人钦佩。他的声音柔和悦耳,发音非常清晰。我从来没有见过有谁在说话的时候这么迷人。当话题需要严肃的时候,他就非常庄重;需要幽默的时候,他就非常风趣。他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不受他的感染是不可能的。他很会说服人,但是他说的每句话都经过了深思熟虑,言行举止都很克制,令人印象深刻,这也表明了他的意志非常坚定,也让人理解了他为何会这么冷酷无情。我从未遇到过像他这样让我充满信任感的人。
他给我讲了一两件奇闻轶事。
俄国军队在7月18日的战役中一败涂地,克伦斯基和他一起看着俄军四处溃逃,然后邀请他一起乘坐自己的车子去兜风。萨文科夫,当时的军政大臣,以为他想跟自己商量一下如何补救这场灾难,就上了车,他们出发了。但是克伦斯基一言不发,只是坐在那里,吓得魂不守舍,跟个懦夫一样。等克伦斯基终于张嘴的时候,却只是冒出一句某个二流诗人的陈词滥调。萨文科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首无病呻吟的破诗跟他们国家的悲剧之间有什么关系吗?他得出结论:“这个没受过教育的人就这副德行,竟然会用这么个破诗来安慰自己。”在塔尔诺波沦陷时又上演了相似的一幕,萨文科夫看见俄军四散逃窜,急忙跑过去通报科尔尼洛夫。科尔尼洛夫没有流露出丝毫感情,他毫不犹豫地下令:“格杀勿论。”从萨文科夫讲这个故事时候的口吻就能看出,他很高兴找到了一个和自己一样有胆识、有魄力的人。
另一件轶事。他和克伦斯基一起从前线回来,抵达彼得格勒,一到车站就有人给克伦斯基总理呈上了一封电报。他瞟了一眼,就递给了萨文科夫,说:“你能否处理一下?”这是一个女人在为自己的儿子求情。
她的儿子是一名士兵,因为擅离职守而被判处枪决。这件事与萨文科夫没有半点儿关系,他既没判决权,也没赦免权,克伦斯基却把电报递给了他,这是因为他不想承担这个可怕的责任。萨文科夫最后说:“奇怪的是,克伦斯基再也没有提起过这件事,他不敢问我最后是怎么处理的。”
他说克伦斯基是个假把式,只会说不会做,还说他特别虚荣,容不得谁跟他有不同意见,所以周围聚集了一群马屁精。他还说克伦斯基唠叨得有些变态,经常跟他手下的那些部长们高谈阔论,跟副官们一起坐车时也会大作演讲。他受过的教育不多,想象力也十分有限,常常一副疲乏困倦、神经兮兮的样子。“如果他有点儿想象力的话,”萨文科夫说,“他就会跟他的女人们一起入主东宫了。”
克伦斯基。他看起来很不健康。大家都知道他是个病秧子,他谈到自己时,总是大惊小怪地说自己快要死了。他长了一张相当大的脸,脸色是一种奇怪的黄色,当他紧张的时候,就变得铁青。他的五官还不错,眼睛又大又活泼,但给人的总体印象仍然是相貌平平。他穿着一件奇怪的衣服,是卡其布的,但既不像军装,也不是普通百姓的便装,实在不好归类,还有些脏兮兮的。他走进房间,后面跟着他的副官,他匆匆跟我握了下手,握得很是坚定、仓促和机械。他看上去似乎非常焦躁不安。他坐下来,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手里拿着一个烟盒,不停地摆弄着,开了又关,关了又开,转了又转。他说话的时候语速很快,一直是强调的语气,他紧张的样子也让我非常紧张。他似乎没有什么幽默感,却像孩子一样,喜欢嬉闹和捣乱。他的一位副官看上去是一个很喜欢跟女人打情骂俏的青年,女人们老给他打电话,电话就放在克伦斯基的办公桌上。克伦斯基的乐趣之一就是替这个副官接电话,装成自己是那位年轻人,然后跟电话另一头那个陌生女人拼命调情。有人给他上了茶,还给了他一杯白兰地,他正要喝的时候,副官过来劝他,因为酒精对身体不好。他像个被宠坏的孩子一样,试图用甜言蜜语哄骗这个年轻人让他喝上一杯,真是有趣。他整天乐呵呵的,经常哈哈大笑。我搞不清楚到底是什么特质使他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升到如此显赫的地位。
从他的言谈中可以看出,他不是知识广博的人,甚至连基础教育也没好好接受过。他的个性没什么吸引力,我也看不出他有多么聪明或者多么强壮。但是我实在无法相信,他的升迁仅仅是由于机缘巧合,他能保住自己的位置仅仅是因为没有人能取代他。随着谈话的进行,我的内心有一种悲哀的感觉油然升起。我为他感到难过,我突然意识到,他的力量也许在于他能够激发别人对他的一种保护欲,他身上有一种很有感染力的东西,使你想要去帮助他。他具有查尔斯·弗罗曼(Charles Frohman)身上的非凡品质,能激发出别人为他做事的欲望。我不可能去怀疑他的诚实,我觉得他是真真切切地想要尽力做到最好,他有一种非常纯粹的热情,倒不是想要为他的国家服务,而是想要为他的同胞们服务。他的感情用事,在俄罗斯倒是一种优势,在这里,若能浅显地表达一下感情便能获得巨大的收效,但让谦逊的英国人这样做,他们会感到相当尴尬。我真希望他的声音不要动不动就颤抖。听到他如此坦率地表达如此高尚的感情,真叫人有些尴尬,但这就是英国人和俄国人的差异,正因为如此,两国之间永远保持陌生。他给我的最后一个印象是,他已经疲惫不堪了,他似乎被权力的重担压垮了。我非常理解他为何无法果断行动,因为他很害怕做错事,他不会急于去做对的事,所以便什么也不做,直到有人逼他去做。而到了那个时候,他最关心的,是小心谨慎地去规避那些可能会落到他头上的责任。
高更(Gauguin)。克里斯蒂安尼亚美术馆里的一幅静物画,画上是一些水果,有杧果、香蕉、柿子,它们的颜色非常奇怪,语言几乎无法表达它们传达的是一种多么令人不安的情绪。画中有暗淡的绿色,像一只精致的中国玉碗,虽不透明,却有一种熠熠的光泽,暗示着神秘生命的悸动;有像腐烂的生肉一样可怕的紫色,却散发着一种炽热的感官欲望,让人想起黑利阿迦巴鲁斯统治下的罗马帝国;还有红色,娇艳得像冬青树的浆果(让人想起英格兰的圣诞节,想起雪,想起孩子们的欢声笑语),然而,有某种魔力使它们变得柔和起来,变成了像鸽子胸脯般的柔嫩颜色;还有深沉的黄色,在一种奇怪的激情下渐渐淡去,变成了一种似春天般芬芳、似山间小溪般澄澈的绿色。谁知道到底是什么扭曲的幻想才造就了这些果实?它们似乎采摘自赫斯帕里得斯的波利尼西亚花园。它们看上去非常奇异,仿佛生长在地球的某段黑暗历史时期里,在那时万物都还没有定型。它们非常奢华,洋溢着浓郁的热带气息。它们似乎有一种阴郁的热情,像被施了魔法,尝上一口便可能会开启一扇大门,通过这扇大门,我们能找到只有上帝才通晓的灵魂秘密,我们能走到幻想世界当中被施了魔法的宫殿。它们充满了未知的危险,你也不知道吃上一口之后到底会变成野兽还是神仙。
(1)鲁里坦尼亚王国(Ruritania)是英国作家霍普(Hope)在小说《曾达的囚徒》中虚构的一个中欧王国的名字,那里有阴谋,也有浪漫。因此在英语中,“Ruritania”便是“Romantic(浪漫)”的代名词。
1919他们跟他说,有个人这么评价他:“他很聪明,他深藏不露。”他满面笑容,觉得这是一种恭维。
她一头扎进一片陈词滥调的海洋里,使出英吉利海峡游泳者强有力的蛙泳动作,自信满满地朝着大家都能一眼看见的白色悬崖游去。
一对夫妻。她以一种自私的、狂热的爱崇拜着他,他们的生活就是一场战斗,他在拼命保护自己的灵魂,而她在拼命占有他的灵魂。后来他被诊断出肺结核,他们俩都知道在这场战斗中是她胜出了,因为从此以后,他再也逃不出她的手心了。最后他自杀了。
杰米和他的妻子。这俩人都很无聊古板,成天都在看小说,其他什么事都不做。他们过着极其单调的生活,但精神生活非常充实。他们所有的经历都是虚构的。他们生过一个孩子,但是夭折了。杰米不想让妻子再生一个,因为这会扰乱他们俩的生活。葬礼结束后,他们俩都长叹了一口气,一屁股坐了下来,读起了他们刚从图书馆借来的新小说。
阿诺德。三十年来,他养成了一种装腔作势的习惯,这种习惯最终成了他的第二天性。后来,他对此无比厌烦,他开始审视自己的内心,寻找真正的自我,却怎么也找不到了。除了装出来的姿态之外,什么也没留下。他去了法国,希望战死在那里,但战争结束后,他安然无恙地回来了,摆在他面前的只有无穷无尽的空虚。
芝加哥。猪被赶到围栏里,它们尖叫着,仿佛知道前面等着它们的是什么。它们被人抓住一条后腿甩到了传送带上,被运到一个身穿蓝色工装的工人那里,他的衣服上溅满了鲜血,手里拿着一把长刀站在那里。这个年轻人长得还挺和善的。他把猪头拽了过来,对着自己,一刀刺进了它的颈静脉,顿时血如泉涌,然后传送带把这头猪继续往后面运。接着再运来下一头。一头接一头猪就这样机械、规律地移动着,让人想起了自动扶梯上的台阶。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那个面相和善的年轻人,他在杀猪时,竟然表现得如此冷静和冷漠。这很像讽刺画《死亡之舞》中的可怕场景。无论是诗人、政治家,还是商人,他们都在这个世上挣扎着、尖叫着,无论他们曾有过怎样的理想和激情,无论他们曾付出过多少努力,都同样被无情的命运催促着前行,没有谁能逃脱得了。
他们的工作节奏非常紧凑,一头头猪被机器从一个人手上传到下一个人手上,它们首先会进入一台机器进行去毛,然后,有个人负责把残留的毛刮干净,另一个人负责把肠子剪掉,第三个人负责把后腿切下来。他们没有片刻停歇,我很想知道如果有谁失手漏掉了他的规定任务,会出现什么情况?那里还有一个白胡子老头,他举起一把巨大的砍刀,机械地剁下猪的后腿。他从容而有规律地挥动着那把砍刀,看上去出奇地神秘。他们告诉我,这个老先生做这种一成不变的动作已经有三十年了。
沃巴什大道。多层建筑,有白的,有红的,有黑的,但都是脏兮兮的,它们的消防通道就像长在巨大蘑菇上的一条条奇形怪状的寄生虫。
沿着道牙停着长龙一样的汽车。高架桥上的列车发出一阵阵沉闷的轰鸣声;一列列有轨电车载满了乘客,慌张不安地疾驰而过;街上还充斥着刺耳的汽车喇叭声,以及警察指挥交通时发出的尖锐而强硬的哨声。没有人在闲逛。每个人都在匆匆赶路。街上有穿着白色制服的清洁工,还有穿着脏兮兮的棕色或蓝色工作服的工匠。他们来自不同的种族,有斯拉夫人、日耳曼人,还有笑容灿烂满脸红彤彤的爱尔兰人,以及不苟言笑拉长着脸极其不自在的中西部人,仿佛感觉自己是入侵者似的。
H.B.在乡下住了下来。他的邻居是一个非常安静、古板拘谨的小老太太。与她相熟之后,他才发现她是某个著名谋杀案的女主角,这桩谋杀案在五十年前曾轰动世界。她已经接受过审判,被判了无罪,但是证据是如此确凿,以至于虽然她被判了无罪,大家还是认为她实际上是犯了罪的。她发现他已经知道了她的身份,有点儿恼火,对他说:“我猜你一定很想知道我到底有没有做过那些事。
我的确做了,而且,如果这一切能重新来过,我依然会那么做。”
一个意大利人,为贫困所迫,来到纽约,在街头找了份工作。他对留在意大利的妻子恋恋不舍。他听到谣言说他的侄子把她给睡了。他勃然大怒。他没有钱回意大利,就给他的侄子写了信,让他来纽约,说这里的薪水不错。他的侄子过来了,抵达的当天晚上,他便把他杀了。他被捕了。他的妻子被传唤到纽约出庭,为了救他,她承认那个侄子曾是她的情人,但这并不是事实。这个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没过多久就假释了。他的妻子一直在等着他。他知道她并没有对他不忠,但她的证词坏了他的名声,就好像她真的背着他跟别人偷情了一样。这激起了他的怨愤,他感到非常丢脸。他用各种暴力手段对待她,最后,他绝望了,他不知道除了暴力自己还能怎样,他的妻子还爱着他,便叫他杀了自己。他把刀刺进了她的心脏,终于抬得起头了。
周游美国的时候,我常常问自己,我在火车特等包厢或在旅馆的休息室里见到的都是些什么人,他们躺在摇椅上,旁边放着个痰盂,透过巨大的平板玻璃窗朝街上瞅着。我很想知道他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有着什么样的想法,他们对现实生活持什么样的看法。他们穿着不大合身的成衣和花哨的衬衫,打着浮夸的领带,身材着实魁梧,虽然没有留胡子,但还得再刮一刮才行;他们的后脑壳上戴着一顶软毡帽,嘴里叼着一支雪茄,对我来说,他们就像中国人一样陌生,但比中国人更加令人琢磨不透。我常常试着想要跟他们说点儿什么,但是我找不到能跟他们聊聊的共同语言。他们让我充满了羞怯。现在我读过了《大街》一书,便对他们不再感到陌生了。我可以将他们对号入座。我也了解了他们在家时的行为举止以及他们喜欢谈论的话题。我对人性的认识也丰富了起来。但是《大街》的作者不仅仅细致准确地描述了某个中西部小镇的居民特点,不知有意还是无意,他还描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情况,那就是阶级区分意识在美国社会正在觉醒,而在欧洲,阶级区分意识早已成为人们生活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由于战争,此时的欧洲,人们已经逐渐淡化了阶级区分意识,在这里却渐渐兴起,欧美两地在阶级区分意识上的此起彼伏真是有趣。《大街》的故事非常简单,它讲述了一位贵族小姐和一位算不上绅士的男人之间的婚姻。他人挺不错的,但她非常痛苦,因为他的行为非常粗俗,而她也由于这场婚姻而不得不混迹于一些粗人中间。在英国,如果哪个女人遇到了这种情况,她一定会立刻意识到他们两人的社会地位差异,在考虑要不要嫁给他的时候一定会迟疑。她的朋友们会对她说:“嗯,亲爱的,他当然是个好小伙,可他不是个绅士,你跟他在一起是不会幸福的。”这个故事用了大量笔墨描写乡村社会的各个阶层:商人看不起农场主,农场主看不起雇工。阶级意识在英国的乡村达到了极致,不过,在英国乡村,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地位,并且会毫无怨言地接受它。每一种文明,在它逐渐变得复杂和稳定的过程中,都会产生一些细微的阶级差异,坦率地承认这些差异有助于心灵的放松。在《大街》所描述的社会里,每个人嘴上都承认别人和自己一样好,但他们心里一刻也不曾这么认为过。银行家不会请牙医去家里做客,牙医也不会和裁缝店的帮工在一起厮混。嘴上说的平等只能带来一种表面上的亲密,但这只会使地位较低的人更加明白,他们之间并没有内在的亲密。因此,从长远来看,他们之间的敌意,有可能会引发更加强烈的阶级仇恨。
1921哈登·钱伯斯。今天早上有人告诉我哈登·钱伯斯死了,我说:“可怜的家伙,真是遗憾。”但我立刻意识到,我这么说只是在遵照一种愚蠢的惯例。对于哈登·钱伯斯自己而言,他这一生过得相当成功。他过得很开心。他这辈子已经结束了,除非他那快活的心灵能找到新的哲思,否则,对于他这种脾气的人来说,就没有什么可期待的了。他死于一个幸福的时刻。如果人们能记住他,那一定不是因为他演的戏剧,而是因为他的那句话——“the long arm of coincidence(无巧不成书)”。只要英语这种语言还在,他这句话就不会消失。他是个小个子男人,在他整洁的衣服下裹着一尊干瘪的身体,就像一片枯叶。他就像枯叶一样,常常会飘到那些他常去的地方,在那里逗留,却不及安定下来,就又漫无目的地飘走了。他似乎没有什么物质上的依恋。他来了又走,没有任何企图,仿佛他是一个完全无关紧要的人物,听从于命运的安排。乍一看,他像个年轻人,但很快你就能看出他实际上已经老了,相当老了;他的眼睛在休息时是耷拉着的,只有通过意志力才能显得有神一点儿;他的脸异乎寻常地光滑,仿佛是用雪花膏按摩和滋养出来的;他看起来像一个被埋了很久又被挖出来的人。这使你觉得他比实际年龄大得多。他从不告诉我他的年龄。他最要紧的事情就是要保持青春,他对生活中的其他事情从来都没有看重过。他的风流是出了名的,这一点比戏剧带给他的任何东西都重要。他有一件风流韵事是最出名的,他一直到死都为这件事带来的名气而高兴。他喜欢假装自己一直在跟哪个女人相好,会含沙射影地暗示一下,通过说话留一半、扬扬眉毛、眨眨眼、耸耸肩、挥挥手来告诉你,他仍然在追求他的情色事业。他从俱乐部里出来,身穿对他来说有些太年轻了的衣服,打扮得很是光鲜,表面上像是去赴一场约会,但你会隐约感觉他事实上是要去索霍区某个餐馆的后屋里吃饭而已,在那里他不会被任何认识的人看到。自从他写了剧本以后,我想他一定算得上一个文人了,但是很少有哪个文人不关心文学的。我不知道他是否曾读过书——当然他从来都没有提起过哪本书。他唯一感兴趣的艺术形式似乎是音乐。他并不十分在意他的剧本,但当他最好的剧本《眼泪的暴政》被当作奥斯卡·王尔德的作品时,他十分恼火。就我个人而言,我无法想象竟然有这么多人会把它搞错。如果一个人稍微有些幽默感的话,就不可能会搞错。奥斯卡·王尔德的对话简洁而尖锐,他的幽默很有修养,彬彬有礼,而《眼泪的暴政》中的对话松松垮垮,恰当但不精彩,没有发人深省的警句。这种幽默就像酒吧一样俗套,而不似沙龙般高雅。它的趣味在于它的应时应景,而不在于任何语言的独创性。它具有哈登·钱伯斯特有的特点。他是一个喜欢交际的家伙,当我想要为他总结出一个典型印象时,脑子里出现的画面就是,一个衣冠楚楚的小个子男人泡在酒吧里,遇到谁都能和人家攀谈起来,他跟别人聊着女人、马,或者聊着科文加登上演的歌剧,但他又给人一种感觉——他似乎在等待着某个随时会从门口走进来的人。
1922对于那些看人只看一面的老套小说家来说,写作要容易多了。总的来说,他们笔下的英雄都是彻头彻尾的好人,他们笔下的坏人则都是彻头彻尾的坏人。但是我们来看下X。她不只撒谎,她撒谎成性。她会编造一些毫无根据的恶毒故事,而且讲得非常有说服力,细节详尽,让你几乎觉得连她自己都相信了这些故事。她贪得无厌,为了得到她想要的东西,她会毫不犹豫地去做所有卑鄙的事情。她是个势利小人,就算别人想避开她,她都会厚颜无耻地去接近他们。她是一个野心家,但由于头脑简单,二流的货色便能让她满足,她的猎物是那些大人物的秘书而不是大人物本身。她很记仇,嫉妒心很重。她喜欢吵架,像个恶霸一样。她虚荣、粗俗、喜欢炫耀。她真是坏透了。
她聪明。她有魅力。她品味高雅。她慷慨大方,花自己的钱就像花别人的钱一样,花得一分不剩。她热情好客,乐于为客人带来快乐。她很容易因为一个爱情故事而感动不已,她会尽她所能去减轻那些对她来说无足轻重的人的痛苦。有人生病时,她会表现得像一个令人钦佩、很有责任心的护士一样。她说起话来让人非常愉快。她最大的优点是富有同情心。她会真诚地同情你,真诚地倾听你的烦恼,尽她所能地去减轻你的烦恼,或同你一起去承受它们。她会关心你所关心的一切,为你的成功而高兴,为你的失败而痛心。她真是善良极了。
她可恨又可爱,贪婪又大方,残忍又善良,恶毒又慷慨,自私又无私。小说家究竟是如何把这些不相容的特质结合起来,使一个人物形象如此和谐而可信的呢?
在这方面,读一读巴尔扎克的《邦斯舅舅》会受益匪浅。邦斯是个贪吃的家伙。为了满足他那不光彩的食欲,他总是到了饭点就去找别人,而别人很明显是讨厌他去自己家里的,他宁可忍受主人的冷嘲热讽和仆人的耻笑,也要在人家家里混到酒足饭饱。当他不得不在家里自己花钱吃饭时,就会变得蔫蔫儿的。他这种恶习着实令人讨厌,他这个人物角色也只能激起人们的厌恶。但巴尔扎克需要你对他的同情,并且能巧妙地让你同情他。首先,他把那些被邦斯蹭吃蹭喝的人写得十分卑鄙下流;然后,他又详述了主人公作为一位收藏家的完美品位,以及他对美的热爱。为了能买到一幅画、一件家具或一件瓷器,他不仅可以放弃奢侈品,就连生活必需品也可以舍弃。巴尔扎克一次又一次地强调他的善良、好心、单纯和对朋友的仗义,直到你一点点地忘记他为了吃别人的一顿美餐便表现得卑微谄媚,你只会对他感到同情,而对于那些被他揩油的人,你倒是会相当憎恶,尽管他们也忍受着邦斯的折腾,但是在巴尔扎克的笔下,他们毫无优点。
我认识A太太很多年了。她是个美国人,嫁给了战前在彼得堡任职的外交官。前几天我在巴黎遇见了她。她告诉我她因一次奇怪的经历而心烦意乱。她遇见了一位俄国朋友,她们在革命前就互相熟识,那时这位朋友很富有,还经常参加她举办的聚会。而此时看到这个朋友衣衫褴褛,A太太十分震惊。她拿出一万法郎让朋友去买几件新衣服,这也许还能帮她找到一个卖衣服的差事,或者类似的工作。一个星期后,A太太又见到了她,还是穿着同样的旧衣服,戴着同样的旧帽子,穿着同样的旧鞋子。她问她为什么没有给自己买一套新衣服。这个俄国女人面露愧色地告诉她,她的每个朋友都很贫穷,都穿得很破旧,倘若只有自己衣着光鲜,她会很难接受,所以她邀请朋友们去银塔餐馆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然后她们去了一家又一家夜总会,直到花完了最后一分钱。她们早上八点回到家,身无分文,疲惫不堪,但很开心。A太太回到丽池饭店,把这件事告诉了她的丈夫,他因为她浪费钱而生气。“你不能为这样的人做任何事”,他说,“她们无药可救”。“他当然是对的”,当她告诉我这个故事时,她如是说,“我当时也很生气,但你知道,不知怎的,我不禁有点儿羡慕她们”。我的朋友悲伤地看着我,叹了口气接着说:“我觉得她身上有一种我从未拥有、也永远不会拥有的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