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私有粮仓的储粮方式
私用粮仓的储存以自用和供食为目的,粮仓的开启不受季节和时令的限制,储存方式更要考虑取用的方便。在一些早期地窖式仓储设施中,有的底部仅见有散落的粮食或黄色分层的堆积,粮食是直接散置于仓窖内还是先袋装或罐装再存放都不得而知。
1970年到1976年发掘的咸阳杨家湾四号墓,墓道内三号陪葬坑是一个土木结构的粮仓造型,长方形仓室内整齐地挤满了35件大方缸。阳陵13号陪葬坑B区西段出土同样的大型方缸55件,分三排整齐摆放,示意这里为粮仓所在。报告称大方缸为粮仓,它们都是圆口方肩,肩阔40×50、高70、口径26厘米,应该是现实生活中实用的储粮用具(也不排除有的地方有用树枝、藤条或竹片编结而成的同形器)。这种储藏方式可以说是仓内有仓,为了便于区分,建议将大方缸称为仓缸。仓缸在龙首原汉墓中也有发现,应是西安地区汉代常用的储粮器具。
将粮食直接堆放在粮仓中的方式见于重庆九龙坡区东汉墓出土的米仓画像砖。画像砖刻画庑殿式顶的二层粮仓一座,仓前有两处四级台阶的踏步,指示正面有两个仓门。砖面上表现的为粮仓的侧面,并以透视手法用麻点戳刻出仓内靠前壁堆放的粮食。粮堆不方不圆,呈馒头形,是自然堆放的状态。仓前、砖面中央的上部刻有隶体的“白米”二字,砖面右上方排列六个尖底大缸,中心位置有升、斗等量器(图6-5)①。画像砖所在的墓葬是西南地区常见的东汉墓类型,但这块画像砖是在砖坯未干时刻划和点戳图案的,不同于成都地区东汉墓的模印画像砖,其年代可能稍早。
以上是目前考古所见汉代两种储存粮食的方式。仓房内以仓缸存放粮食,取用时可直接将缸搬出仓房放到厨房或粮食精加工场所,颇称省便,仓房中以布袋或竹、藤编结的容器存放粮食的方式想必也是经常使用的。粮食直接堆放在仓房内,食用时再用其他的容器装取。这两种方式应该都是当时常用的。粮仓是建筑设施,而方缸和移取存放粮食的一类容器属小型或较小型的器具。我们可以把存

 

 

 


图6-5 重庆东汉米仓画像砖
粮设施分为两大类:所有的建筑类粮仓都属于不动产,而和方缸用途相同的取粮器具都是动产。目前所见的所有建筑类仓、囷模型都是不动产仓储设施,而动产类的存粮器具除了西安地区出土的仓缸,还有西南地区汉墓大量出土的仓罐或仓形罐以及各地可以根据器形特征、铭文和共存器物确定为存粮用途的陶容器。
二 容器类存粮器具及其使用
张炜的硕士论文《汉代储粮方式的考古学观察》从建筑类储粮设施和容器类贮粮器两个方面考察汉代人的储粮方式,容器类贮粮器的分出拉近了粮仓存储与人们日常生活的关系②,提醒我们该类容器研究的意义。虽然大多数容器都能够存放粮食,但是否为当时常用或专门的盛粮器具,还需要根据考古发现中的相关提示来认定。
前述粮仓中的仓缸是首先能够确定的存粮容器,也是目前所发现的容器类存粮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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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林必忠、刘春鸣:《重庆首次出土汉代画像砖》,《中国文物报》2004年9月22日第2版。
② 张炜:《汉代储粮方式的考古学观察》,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
具中最大的一种,可能就是实用的粮缸。洛阳地区发现的陶囷,直壁深腹,口部聚敛,有的带粗壮的三足。烧沟汉墓出土的983件陶仓(囷)中有2/3 以上附有轮制而成的仓盖,盖作覆钵或覆盆形,与关中地区春秋以来带出檐、尖圆顶并且顶、身一体的陶囷明显不同。洛阳烧沟“陶囷”出土于145 座墓中,“大部(分)成群整齐地排列在墓葬耳室两侧或后壁下,每墓通常是5件或10件,最多到19件”①。一墓摆放数件至10多件,这显然是动产类的存粮容器,与建筑囷是不同的。为了不引起名称上的混乱,我还是按报告和现在考古学界的习惯称之为陶囷,但应该明白,像洛阳汉墓的这类陶囷是可以移动的存粮容器。陶囷集中摆放的地方代表仓房或兼贮各种物品的库房。作为可移动的容器,它们当然也可以被随意放置于房间的不同地方。我们无法推测它们代表的实用器的大小,一般平底陶囷以小型器为多。大约现实生活中小型器置于灶间供日常取粮,大型器放在仓房中相对固定。较大型的容器类粮仓(如仓缸)很适合存放不同的粮食,仓缸摆放到仓房或房间的某个位置,一缸放一种粮,分类存放。洛阳汉墓常见的在囷外书写“×万石”,除了寄托丰收和富有的愿望,也有标识的作用。
其他的动产类贮粮器则多为罐、壶类容器。张炜从陶器外的文字标识、器内盛粮、器物形制特征(如有口沿、唇便于加盖,两侧有把手或附耳便于端取)来识别“粮罐”。洛阳烧沟汉墓出土陶囷实为大型容器而非建筑模型,“囷”外多粉书粟、黍、麦、豆等谷物名称并标注“万石”“百石”等数量,出土的陶罐上有“大麦第百一十五”“黍米”“白米”等字样,说明了“囷”、罐的用途。河南淅川李家沟汉墓出土的49件陶“仓”,可辨器形的46件,分为六式(型),有平底带盖 (未发现盖者原也应有盖)和三矮足带盖两种,均以筒形为基本特征。平底带盖或器形较矮的显为容器类粮罐,而同一墓地出土、与洛阳汉墓“陶囷”相似的三足带盖陶仓也不应是建筑类的粮仓,可能就是稍大型的储粮容器②。洛阳烧沟两座汉墓中出土的陶壶中盛有较完好的小米,一座墓中的陶瓮装满了粟壳,还有一座墓出土陶敦(从器形上看应为盒)的盖上墨书“稻 (米?)”二字,敦内所见“2/10有兽骨,未见有稻秉痕迹”。发掘者判断“敦有盛稻秉和肉类两种用途”,稻耒可能已经腐朽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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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洛阳区考古发掘队:《洛阳烧沟汉墓》,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109、112页。
② 湖北文理学院襄阳及三国历史文化研究所等:《河南淅川李家沟汉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2015年第3期。
③ 洛阳区考古发掘队:《洛阳烧沟汉墓》,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109、117页。
咸阳马泉西汉墓11件陶瓮中装有粮食①。山西平陆西汉墓陶罐中盛有谷米②。湖北云梦大坟头西汉初年墓边箱竹笥中存有稻谷③。两广地区汉墓出土的敞口深腹陶提筒,器身有两个对称小环耳便于提系,器盖上有“□米千石”“小豆□□”④ 和“清米万石”字样⑤,应该也是贮存粮食的容器。这些器物即使不是专门的盛粮器,也属生活中存放粮食常用的容器。
北方地区常见的盛粮容器类以罐为主,另有瓮、壶、盒等。用它们盛粮是当时人们的习惯做法,这不妨碍这些容器派作别的用场。洛阳烧沟汉墓还出土书有“盐”“水”“饮”“南水”等文字的陶罐⑥。河南新安铁门镇西汉墓出土陶仓(囷)32件,上书“鞠”“麦”“粟”“麻”“黍”及“大麦五百石”等, 出土陶罐上有的有“白米”, 有的有“盐”字⑦。
重点说一下西南地区汉墓出土的仓罐或仓形罐。仓罐是考古报告经常使用的名称,这样的命名反映了考古界对它们存粮用途的认定。器物一般大口,直腹或近直腹,短颈或无颈,卷沿圆唇,折肩近平。西汉墓多见弧腹的仓罐,口大于底,较粗短。东汉时期向直壁深腹发展,口底同大或口略小。有的出土时带盖,用同时期汉墓中常见的小型陶盆或陶钵覆扣在仓罐口上。2001年,重庆万州柑子梁东汉墓 (M24)出土仓罐2件,皆为西南地区汉墓仓罐的常见样式,圆唇,折肩,弧腹,大平底。一件口径12、腹径19、底径13、高19.5厘米,上腹部刻划“十石”二字 (图6-6,1)。另一件器形相同,有覆钵形盖(图6-6,2)⑧。仓罐上标识“十石”字样与洛阳汉墓陶“囷”标识粮“万石”“百石”之意相同。
2005年,南京大学历史学系考古专业发掘重庆奉节营盘包汉墓,陶仓罐出土甚多。一座东汉砖室墓(M51)出土5件陶仓罐。A型3件,小口,沿外翻,侈口圆唇,短颈,斜折肩,深腹,腹近直,大平底,整体呈筒形。有2件腹部两侧附加一对扁形实心器鋬,鋬稍向下垂, 以利手端。M51:40, 口径9.7、底径10、腹径16、高19 厘米(图6-6,4)。M51:78, 腹部两侧的鋬斜向下。口径10.8、底径10、肩径10.4、高16.6厘米(图6-6, 5)。M51:71, 折肩处一圈箍状凸起, 体瘦长, 腹中部两道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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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咸阳市博物馆:《陕西咸阳马泉西汉墓》,《考古》1979年第2期。
② 卫斯:《山西平陆出土的汉代农作物》,《农业考古》1984年第1期。
③ 陈振裕:《湖北云梦西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3年第9期。
④ 合浦县博物馆:《广西合浦县丰门岭10号汉墓发掘简报》,《考古》1995年第3期。
⑤ 广西合浦县博物馆:《广西合浦县母猪岭汉墓的发掘》,《考古》2007年第2期。
⑥ 洛阳区考古发掘队:《洛阳烧沟汉墓》,科学出版社,1959年,第96页。
⑦ 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南新安铁门镇西汉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9年第2期。
⑧ 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重庆市文物局:《万州柑子梁墓群发掘简报》,《重庆库区考古报告集•2001》卷中,科学出版社,2008年。

 

 

 

 

 

 

 


图6-6 重庆万州柑子梁、奉节营盘包汉墓出土的陶仓罐
1、2.万州柑子梁出土 3~6.奉节营盘包出土
纹。口径9、底径12.9、腹径16.2、高22厘米(图6-6, 6)。B型2件, 斜折肩, 口沿很薄,贴附在肩上,无颈,尖圆唇,腹微弧,肩径大于底径。M51:75,略呈筒状, 口径10、底径11.8、肩径18.9、高18.1厘米(图6=6, 3)。M51:64, 腹斜弧收, 肩径更大,上下粗细对比明显。口径11.5、底径13.8、肩径22.5、高19.3厘米①。
仓罐有陶器上常见的口沿、束颈,而没有建筑模型的特点。万州柑子梁 M24 仓罐有另加的覆钵形的盖子,与秦墓陶囷尖圆顶与器身连为一体的情况绝然不同。营盘包M51的两件仓罐还有便于端取的捉手——竖,与无錾仓罐同出,说明它们是可以移动的盛粮容器而绝不是建筑类粮仓的模型。当然,现实生活中的仓罐可能要比随葬用的大。
西南地区仓罐以四川、重庆为多,云南、贵州、陕西南部、湖北西部等地都有发现,相对于洛阳、西安等地一器多用的“粮罐”,它是分布地区广、形式较统一的盛粮容器,可以看作是这一地区专门的粮罐。至于西南地区墓葬为什么少用仓房而盛行以日常生活中的粮罐(仓罐)随葬,应属地方葬俗上的问题。
各地同时期都应有各具地域特点的容器类贮粮器。一个地方的容器类贮粮器不限于考古发现的几种,重要的是,我们通过考古发现确立了该类贮粮器具和贮粮做法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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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刘兴林主编:《奉节营盘包墓地》,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127~128页。
各类粮仓和粮罐都具有存放粮食的功用,前者是不动产,后者是动产。在具体使用上,不动产的建筑类粮仓是长久或较长久的储食设施,而动产类的贮粮容器是较为灵便的取用粮食的小型器具,它们代表了在人们生活中配套发挥作用的存粮方式,但与人们生活的密切程度有所不同。人们在加工或煮食谷米时不可能每天都去大型的建筑粮仓中随取随用,粮罐一类的小型容器就充当了谷米从粮仓到灶台的中介。仓米装进粮罐,轻巧便捷,较长一段时间也不用再开启仓门。从粮仓到粮罐,从粮罐到釜甑盆碗,一切都顺理成章。另外,建筑仓不一定家家都有,但容器粮罐户户必备。在河南内黄三杨庄农家庭院的布局中,看不出粮仓的位置,粮食可能放在类似洛阳汉墓的较大容器类“囷”、西安汉墓的仓缸或不易被后世发现的大型藤编器(如粮囤类)中,再集中放在房中的某个位置。即使这样,小型的粮罐还是必要的生活用器,粮罐填补了从储存到日用消费之间的空缺。
严格说来,小型的盛粮容器当然也包括布袋和竹、木、藤、草等质地的容器,它们主要是取粮器而非长久的存粮器。就仓罐来说,罐内的粮用完后马上进行补注,正常情况下基本不存在空罐的时候,把它们当作贮粮器对待,是把粮食的储存方式向饮食生活延伸的需要。粮罐已属于粮食从生产进入到消费过程中的器物了。
三 从仓储到食用过程的其他方式
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有整齐划一的程式化的生活方式,即使在正常年景下,由于等级、地位、财富、职业、环境等的差别,能够贯彻从田间到粮仓、从粮仓到粮罐再到厨间灶台完整过程的肯定不会是全部人群,不同地区的生活习俗也会影响到粮储和食用的过程与方式。仓储的出现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没有仓储也不一定是落后和原始的表征。前面的论述中也已经涉及从粮食储存到生活需用的不同形式。
粮食进入消费过程的方式不应该是单一的,仅靠考古发现的材料难以描绘出生活的多彩画卷,或许后世民族地区至今尚存的独特风俗会给我们有益的启发。唐宋时期岭南人无储谷米之俗,“连穗收之”,现舂现食。唐代刘恂《岭表录异》说“广南有舂堂”。宋代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四《椿堂》记岭南“静江民间获禾,取禾心一茎藁,连穗收之,谓之清冷禾。屋角为大木槽,将食时,取禾椿于槽中,其声如僧寺之木鱼。女伴以意运杵成音韵,名曰椿堂。每旦及日昃,则椿堂之声,四闻可听”。20世纪80年代初,费孝通在广西瑶族地区调查,还见瑶人“收谷时不能像汉人一般在田里把谷子打下。他们是用特制的小刀把稻穗连谷秆儿一同割下来,扎成把,每把8斤,在晒谷台上晒干了,一起放在仓库内。每天早上煮饭时,临时打谷春米”①。可见当地这种不储米的风俗源远流长。
据清康熙年间张庆长《黎岐纪闻》,海南岛“黎人不储谷,收获后连禾穗贮之,陆续取而悬之灶上,用灶烟熏透,日计所食之数,摘取春食,颇以为便”。禾穗悬之灶上,“一是堆放在灶之上的竹棚上,这竹棚搭于房屋前后墙的横梁上,距灶火不远,被灶火熏得漆黑;二是在房坡的檩或椽上吊挂一大箩筐,内置山栏稻穗”②。1984年,牟永抗在海南岛看到黎族收割稻谷的情景:妇女手握形似双孔石刀的铁手镰,以细绳贯穿两孔套在手上,刀身握于手心,从稻穗下方四五寸的稻秆分节处将稻穗割下,不连稻叶,“当割到一手不能把握时,即用稻秆儿捆成一小把,当割成两小把时,将两把连捆成叉形,等待割满八至十个这样的叉形的双把以后,坐在田埂上的男子将其穿在一根竹杠的两头挑回家。此时妇女仍继续收割,挑回家的带秆儿的稻穗,则挂在一间面积约四平方米的方形干栏式木屋中”。待春米时再脱粒,每天早上由妇女起来舂米,且不留隔夜米。牟先生还据黎族割稻法解释《岭外代答》“取禾心一茎藁,连穗收之”是只取禾穗而不是今天汉人的近根割取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