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设音乐篇第六十二
[原文]
经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①用宣主君之惠②,畅吏士之心③。古人出师,必犒以牛酒④,颁赏有序,殽席有差⑤,以激励于众。酒酣⑥,拔剑起舞,鸣笳角抵⑦,伐鼓⑧叫呼,以增其气。弦竹⑨哀怨凄怆,征夫感而泣下,锐气沮丧,复安得而用哉?
酒,一人二升,二百五十石⑩。
羊,一口分为二十节⑪,六百二十五口。
牛肉,代羊肉,一人二斤,二万五千斤。
白米⑫,一人五合,六十二石五斗。
薄饼,一人两个,二万五千个。每一斗面作二十个,计面一百二十五石。
馒头,一人一枚,一万二千五百枚。一斗面作三十枚,用面四十一石六斗七升。
蒸饼,一人一枚,一万二千五百枚。一斗面作一百枚。
散子⑬,一人一枚,一万二千五百枚。一斗面作三十枚,[用]面四十一石六斗七升⑭。每面一斗,使油二十二斤。
饆饠⑮,一人一枚,一万二千五百枚。一斗面作八十个,[用]面一十五石六斗二升五合。
糕羹⑯,一人三合,糯米三十七石五斗。
菜,一人五两,三千九百零六斤⑰。
羊头、蹄,六百二十五具,充羹。
酱羊䐗、肝,六百二十五具,并四等⑲充羹。
盐,三人一合,四石一斗六升。酱,一人半合,六石二斗五升。
醋,一人一合,一十二石五斗。
椒⑳,五人一合,二石五斗。
姜㉑,一人一两,七百八十一点二五斤㉒。
葱,三人一两,二百六十斤㉓。
随宴乐例:大鼓,杖鼓㉔,腰鼓,舞剑,浑脱㉕,角抵,笛,拍板㉖,破阵乐㉗,投石㉘,拔拒㉙,蹙鞠㉚。
[注释]
①“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语出《周易•需卦•象传》。原本意思是,云彩升于天上,是《需》卦之象,君主用饮食宴乐(来等待上天降雨于民)。
②用宣主君之惠:句义是,借以宣扬君主对民众的恩惠。宣,宣扬。主君,亦即君主,旧时对帝王之称。惠,恩惠;好处。
③畅吏士之心:句义是,表达官兵的心愿。畅,表达。吏士,犹言“官兵”或曰“将士”。心,心愿;心情。
④必犒以牛酒:句义是,定要用牛肉和美酒犒劳部队官兵。犒(kào),犒赏;慰劳。牛酒,指牛肉和美酒,或谓酒肉美食。
⑤殽席有差: 殿席,指丰盛的酒席。殽(yáo),通“肴”,泛指酒肉菜肴。差,差别,等次。
⑥酒酣:指酒喝得尽兴畅快。
⑦鸣笳角抵: 筋(jiā),胡笳,汉代流行于西域一带的一种管弦乐器。角抵,我国古代一种类似今天之摔跤的体育项目。
⑧伐鼓:击鼓,敲鼓。
⑨弦竹:弦,指弦乐器,如琴瑟一类。竹,指管乐器,如箫、笛一类。
⑩二百五十石:此指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的用酒量。
⑪节:犹“段”。
⑫白米:碾净去糠的米,通常指大米。
⑬散子(sǎn—):即“馓子”,借为“散子”,一种以面搓条成束而扭成环状的油炸食品。
⑭四十一石六斗七升:原文误作“二十五石”,今据原文实际计算之数改正。
⑮饆饠(bìluó):食品名。本篇这里指饼类食品。
⑯糕羹:一种用糯米制作的食品。
⑰三千九百零六斤:原文作“二千九百五十斤零四两”,钱熙祚校注指出:“此数不符,当云‘三千九百零一两’。”钱说为是,但其所云之数也有误差。古时十六两为一斤,据此计算,一人所供蔬菜五两,那么,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的所供蔬菜量,当为三千九百零六斤二两五钱,取其“斤”以上之整数,应为三千九百零六斤,故改。
⑱䐗(dǔ):义同“肚”,本篇这里指羊肚(即羊的胃部)。
⑲并四等:并,合并,一并。四等,从文义看,当指本文中的“羊肚、肝”连同前文的“羊头、蹄”等合为四种羊下水食品。
⑳椒:指花椒。即菜用调料。
㉑姜:指鲜姜。
㉒七百八十一点二五斤:原文误作“七十八斤零二两”,今据原文实际计算之数改正。
㉓二百六十斤:原文误作"二百九十六斤零六两",今据钱熙祚校注改。
㉔杖鼓:唐代鼓名。打击乐器。
㉕浑脱:原指北方民族中流行的一整张动物皮制作的革囊或曰皮袋。本篇这里指头戴浑脱帽的人所表演的一种舞蹈或由其所组成的舞队。
㉖拍板:打击乐器的一种,类似今之“呱嗒板”。
㉗破阵乐:唐代军事舞曲名。由唐太宗李世民为秦王时所创制,故又称《秦王破阵乐》(详见《旧唐书•音乐志二》)。
㉘投石:我国古代军中一种以投掷石块为方式的习武练功活动,类似今天军队中的投弹训练。
㉙拔拒:亦作“超距”。古代军队中体育项目之一,类似今之跳越障碍训练。
㉚蹙鞠(cùjū):古代一种足球运动。蹙,通“蹴”,踢也。鞠,古代一种球。
[译文]
经典上说:云彩升到天上待时而降雨于民,是以卦名为《需》;君子用饮食宴乐来等待有利时机,借以宣扬君主的恩惠,表达官兵的心愿。古人出兵打仗,一定要用酒肉美食来犒劳部队,按照等次颁布奖赏,分别功劳设宴款待,以此来激励广大将士。饮酒恰到尽兴畅快之时,将士们便于席间拔剑起舞,乐队吹奏胡笳,表演摔跤,击鼓呼号,以此增强士气。如果管弦乐声哀怨悲凉的话,士兵们听后伤感下泪,旺盛的士气变得沮丧,又怎么能用这样的士兵出征作战呢?
(设宴所需要的各种食品原料如下):
酒,按一人二升计,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共需酒二百五十石。
羊,按一只羊分割二十段计,(每人分一段),一军共需羊六百二十五只。
以牛肉代替羊肉,按一人二斤计,一军共需牛肉二万五千斤。
大米,按一人五合计,一军共需大米六十二石五斗。
薄饼,按一人两个计,一军共需薄饼二万五千个;每一斗面做二十个薄饼,共需白面一百二十五石。
馒头,按一人一个计,一军共需馒头一万二千五百个;一斗面做三十个馒头,共需白面四十一石六斗七升。
蒸饼,按一人一个计,一军共需蒸饼一万二千五百个;一斗面做一百个蒸饼,(共需白面十二石五斗)。
馓子,按一人一个计,一军共需馓子一万二千五百个;一斗面做三十个馓子,共需白面四十一石六斗七升。油炸馓子,每斗面需用油二十二斤。
饆饠饼,按一人一个计,一军共需饆饠饼一万二千五百个;一斗面做八十个饆饠饼,共需白面十五石六斗二升五合。
糕羹,按一人三合计,做一军食用的糕羹共需糯米三十七石五斗。
蔬菜,按一人五两计,一军共需蔬菜三千九百零六斤。
羊头、羊蹄,一军共需六百二十五具,充作羹汤。
酱羊肚、羊肝,一军共需六百二十五具,与羊头、羊蹄等四种一并充作羹汤。
盐,按三人一合计,一军共需四石一斗六升。
酱,按一人半合计,一军共需酱六石二斗五升。
醋,按一人一合计,一军共需醋十二石五斗。
花椒,按五人一合计,一军共需花椒二石五斗。
鲜姜,按一人一两计,一军共需鲜姜七百八十一点二五斤。
大葱,按三人一两计,一军共需大葱二百六十斤。
随同筵席而举行的各种文体娱乐活动有:
表演大鼓、杖鼓、腰鼓、舞剑,跳浑脱舞,表演摔跤,吹奏笛子,表演拍板,演奏《秦王破阵乐》,进行石弹投掷、跳越障碍,进行足球比赛。
[解说]
《宴设音乐篇》是《太白阴经》卷五《预备》总目中的第二十篇。作者李筌以《宴设音乐篇》为题,旨在着重阐述唐代军队通过举行宴饮娱乐活动,对于激励军心、鼓舞士气的重要意义与作用问题。
所谓“宴设”,是为摆设宴席相款待之意。“宴设”一词虽然较为晚出,始见于唐代《敦煌变文集•伍子胥变文》:“兵马既至江头,便须宴设,兵士、军官食了,便即渡江。”但是,作为中国古代军队一种带有制度性的活动,则源于周代所行之“享宴之礼”。据《左传•成公十二年》记载:“世之治也,诸侯间于天子之事,则相朝也。于是乎有享宴之礼。”又据同书《宣公十六年》载称:“王享有体荐,宴有折俎。公当享,卿当宴,王室之礼。”可见,“享”与“宴”是有区别的。这里所说的“王”,是指周天子;“公”指诸侯本身;“卿”则指诸侯之卿。就是说,周天子招待诸侯本身是以“体荐”为规格的享礼。所谓“体荐”,亦称“房烝”,即以所杀之牲的半解之体置于“大俎”(俎:读zǔ,古代祭器,燕飨时陈置牲体或其他食物的礼器)之上而招待诸侯。但是,招待诸侯之卿时,则以“折俎”为规格的宴礼。所谓“折俎”,亦称“肴烝”,指将煮熟的牲体节解后连皮带骨放在俎器上而让诸侯之卿进食。此种始于周代的“享宴之礼”,后来逐渐移用于军事生活,便成为战前用以犒劳部队将士、战后用以庆功颁赏的带有制度性的一种例行军事活动,而为后世所沿用。
所谓“音乐”,是指用有组织的乐音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艺术。它起源于人们的劳动实践,是人类历史上最早产生的艺术形式之一。据《礼记•乐记》载称:“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夔(尧舜时之乐官)始制乐,以赏诸侯。”又据《隋书•音乐志上》记载:东汉明帝刘庄在位时期(公元58—75 年)流行的四种音乐中,有一种叫作《短箫铙歌乐》,是为“军中之所用焉。黄帝时,歧伯所造,以建武扬德,风敌励兵,则《周官》(指《周礼•春官》)所谓‘王师大捷,则令凯歌’者也。”由此可以看出,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不但早在我国上古时代已经完全形成,而且从其产生伊始,就为军队所运用。由歧伯所创作的《短箫铙歌乐》,就是上古黄帝时期军事音乐的代表作。
音乐艺术的另一个鲜明特点是,它从产生之初,就与舞蹈、诗歌结合在一起,相伴而发展。诚如《礼记•乐记》所云:“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这里提到的“干戚羽旄”,皆指舞蹈者进行舞蹈表演时所持之舞具。汉郑玄注曰:“干,盾也;戚,斧也,文舞所执。《周礼》舞师、乐师掌教舞:有兵舞,有干舞,有羽舞,有旄舞。《诗》曰:‘左手执箫,右手秉翟。’”郑玄这里所说的“兵舞”、“干舞”、“羽舞”、“旄舞”四种舞蹈,皆为“武舞”的不同称谓而已。干、戚,是古代兵器;羽、旄,则为军旗上的装饰物。由此可知,所谓“武舞”,就是古代由兵士手持不同兵器及军旗所演出的军事舞蹈。《尚书•虞夏书•大禹谟》载称大禹奉舜命征讨三苗而“班师振旅”后,“帝(指舜)乃诞敷文德,舞干羽于两阶”。唐孔颖达疏曰:“舞干羽,即亦舞武也。”这说明,舞蹈不但是伴随音乐而产生,而且早在我国上古舜帝时期,即为军队所用而形成以军事为特色的“武舞”了。
作者李筌专置《宴设音乐篇》,首先着重论述了古代军队举行宴设音乐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问题。他以《周易•需卦》所论“君子以饮食宴乐”为理论依据,阐明了古代军队举行宴设音乐活动,其目的性在于"用宣主君之惠,畅吏士之心”。他说:“古人出师,必犒以牛酒,颁赏有序,殽席有差,以激励于众。”可见,举行宴设活动,对于鼓舞军心士气,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他还进一步指明,在举行饮宴活动的同时,必须伴以音乐舞蹈“以增其气”,尤其强调娱乐活动的情调气氛,必须高昂向上,催人奋进;否则,一旦“弦竹哀怨凄怆,征夫感而泣下”的话,必将使部队“锐气沮丧”,难以开展对敌作战。这说明,作者已经深刻认识到,音乐舞蹈的情调气氛怎样,对部队精神风貌的培养,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和感染作用。李筌此一思想观点,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是古代论兵者绝无仅有的。
其次,李筌以主要篇幅一方面详细记述了唐代军队(以周制一军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建制单位)举行宴设时所要备办的近二十种食品佳肴,可见其宴饮的物质内容的丰盛程度;一方面开列了随同宴饮举行的十二种文体娱乐活动项目,展现了唐代军队文化娱乐生活的丰富多彩。作者所列的十二项“随筵乐例”,大体上可分为三类:
一是乐器(具)表演类有五种。其中:大鼓、杖鼓、腰鼓、拍板等属于打击乐,笛子演奏属于吹奏乐。
二是歌舞表演类有三种。即舞剑、浑脱舞、破阵乐三种皆属于歌舞表演。这里需要着重说明的是“浑脱舞”,它是指由头戴浑脱帽者所表演的一种舞蹈,或指由其所组成的舞队。其名始见于唐代伟大爱国诗人杜甫所撰《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序:“观公孙氏舞‘剑器’、‘浑脱’,浏漓顿挫,独出冠时。”破阵乐,则是唐代歌舞曲目。它是由唐太宗李世民为秦王时所创制,故又称《秦王破阵乐》。据北宋著名文学家李昉《太平广记》第203卷《国史异纂•唐太宗》载称:“《破阵乐》,被甲持戟,以象战事。"可见,《破阵乐》是唐太宗李世民在战争环境下所创造的一种军事舞蹈曲目。
三是体育表演类四种。其中,有角抵,类似今天的“摔跤”,起源于战国时期,始名于秦汉;投石、拔拒,皆始于战国时期的习武体育项目。投石,类似今之投弹练习;拔拒,类似今天的跳越障碍训练。蹙鞠,亦作“蹴鞠”、“踏鞠”、“蹴球”等,是我国古代一种用于习武、健身和娱乐的足球运动。传说始于上古黄帝时期,至战国时代已流行于齐、楚一带(见《战国策•齐策一》)。汉代以“踏鞠”、“蹴鞠”并称,不仅盛行于贵族和军队中,民间也很流行,故有桓宽(汉宣帝刘询时期官至庐江太守丞)“康庄驰逐,穷巷踏鞠”之说(见《盐铁论•国病第二十八》),而且还有专门著作问世。班固《汉书•艺文志》即著录有“《蹴鞠》二十五卷”,并将其“附于兵法”类(见唐颜师古注),以体现“蹴鞠”运动的军事性质。到了唐代,“蹴鞠”改名为“蹴球”,其运动依然盛行于世。宋元之际著名史学家马端临在其所撰《文献通考•乐二十》中明确指出:“蹴球盖始于唐,植两修竹,高数丈,络网于上,为门以度球。球工分左右朋,以角胜负否。岂非‘蹴鞠’之变欤?"由此不难看出,唐代盛行于世的以“蹴球”为名的足球运动,其场地器材之增设、球员分工之明确,都有进一步发展的创新特色,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