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经曰:《周礼》“挈壶以令军井,挈辔以令军舍,挈畚以令军粮。”①前茅虑无②,建旗帜以表之。皆古法也。
今以先锋③,令先探井泉、水草、宿止④、贼路⑤,与乡导计会,乃进军。战则有喝后⑥,皆拔白刃以临之,使进,如退却便斩。敌来追我,则后殿⑦与战,无惊扰大军也。
[注释]
①“挈壶以令军井,挈辔以令军舍,挈畚以令军粮”三句:语出《周礼•夏官司马•挈壶氏》。但《周礼》原著皆无"军"字。挈壶,谓将水壶悬挂起来。挈(qiè),悬持;提起。辔(pèi),马缰绳。畚(běn),指竹制或草编的盛粮容器。
②前茅虑无:语出《左传•宣公十二年》。前茅,据王引之《公羊述闻》称:“茅,当读‘旄’。”据此,“前茅”当为"前旄",指古代行军中先头部队在前遇到敌情时则举“旄旌”以警示于后军。虑无,谓思虑所未必有之事,盖有备豫不虞之义。
③先锋:本篇这里指行进于大军之前担任先导、侦察任务的先头部队。
④宿止:住宿;宿营。
⑤贼路:指敌人来犯的路线。
⑥喝后:本谓大声喝命后进者,但这里可作“督战”解。
⑦后殿:指居于大军尾后担任掩护任务的部队;部队退却时,指断后部队。
[译文]
经典上说:《周礼•夏官司马•挈壶氏》载称:“悬挂水壶于井的上方,使士卒望见而知道水井的位置;悬挂马缰绳于高处,使士卒望见而知道战马宿营于此;悬挂筐笼容器于供粮的高处,使士卒望见而知道去哪里领取粮食。”派出先头部队行进在大军前面,遇到敌情而高举旄旌示警于后续部队,以防备意外情况发生,等等。这些都是古代行军作战常用的方法。
现今,是让先头部队打前站,令其首先探明井泉、水草、宿营之地和敌人来犯之路线,与向导计议商量后,再让大部队进军。在对敌作战中,则设有督战队于大军之后,人人都拔刀在手监督后进士卒,使令他们奋勇前进,如有退后不进的人便立即斩首示众。敌人来追我军时,就由断后部队与之交战,不惊扰大军顺利退却。
[解说]
《前茅后殿篇》是《太白阴经》卷五《预备》总题中之第十五篇,其中心思想是论述古代行军作战时先头部队和断后部队各自所担负的任务及其所起的作用问题。
李筌本篇所称之“前茅”和“后殿”两个古代军事术语,实质是讲我国古代军制中行军作战序列的两种称谓。它产生于春秋时期,而为其后历代所沿用。最早见于《左传•宣公十二年》:“前茅虑无,中权,后劲。”那么,何谓“前茅”?据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考证云:“茅,疑即《公羊传》‘郑伯肉袒,左执茅旌’之‘茅旌’,……楚军之前军或以茅旌为标帜,故云‘前茅’。”又说:“古之军制,前军探道,以旌为标帜告后军"。又据清代学者王引之《公羊述闻》云:“茅为草名,旌则旌章之属,二者绝不相涉,何得称茅以旌乎?茅,当读为‘旄’。盖旌之饰,或以羽,或以旄。旄,牛尾。其用旄者,则谓之‘旌旄’矣。”笔者认为,杨、王二说甚为精确。由此可见,前茅,当为“前旄”,是指古代军队行军作战序列中位于大军之前担任侦察警众任务的先头部队,遇到敌情时则举“旄旌”(即古代一种以牦牛尾做竿饰的旗帜)而向后续大部队示警。何谓“后殿”?亦即上述所引《左传•宣公十二年》中的“后劲”之义。西晋著名将领兼学者杜预在其所撰《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宣公十二年》对“后劲”作注指明:“后以精兵为殿。”可见,“后殿”是指古代军队行军作战序列中位于大军之后担任掩护和督战任务的部队。
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战争实践的需要,“前茅”、“后殿”等称谓,不但有所变化,而且其所担负的任务也增加了不少新的内容。诚如李筌本篇所介绍的那样,“前茅”在唐代称作“先锋”,其主要任务是“先探井泉、水草、宿止、贼路,与乡导计会,乃进军”,为后续大部队打探“进军”道路。可见,唐代之“先锋”不仅担负侦察敌情任务,而且担负着为后续部队探明行军路线及人马宿营时的饮用井泉、水草等任务。这比春秋时期的“前茅虑无,建旗帜以表之”的内容要丰富复杂得多。而唐时的“后殿”部队所承担的任务主要有两项:一是与敌交战时,担负“喝后”督战之责,即“皆拔白刃以临之,使进,如退却便斩”;二是当部队退却时,担负掩护之责,即“敌来追我,则后殿与战”,从而掩护大军安全无损地撤退。

衅鼓篇第五十八
[原文]
经曰:军临敌境,使游奕捉敌一人,立于六纛之前,而祝曰:“胡虏不道,敢干天常①;皇帝授我旗鼓,翦灭凶渠②。见吾旗纛者目眩③,闻我鼓鼙④者魄散。”令敌人跪纛前,乃腰斩⑤之;首横路之左,足横路之右,取血以衅鼓整。大纛从首足间过兵马六军⑥从之而往,出胜敌。亦名“祭敌”⑦。
[注释]
①敢干天常:敢干(—gān),同义连绵词。谓胆敢冒犯。天常,谓天之常理,即天理。
②翦灭凶渠:翦灭,义同“剪灭”,谓消灭;除掉。凶渠,指凶徒之首领者,即元凶。
③目眩:眼睛昏花。
④鼓鼙(一pí):指古代军中常用的鼓。大者曰鼓,小者曰鼙。
⑤腰斩:古时的酷刑之一。此刑是将犯人或敌人从其腰部下刀斩为两段。
⑥六军:此称谓始于周代,指天子所统率的军队。《周礼•夏官司马•序官》载称:“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后因以为国家军队的统称。
⑦祭敌:指用敌人之血涂在鼓上以行祭祀。
[译文]
经典上说:大军迫近敌境时,派遣巡逻侦察兵去活捉敌军一人。统军将领站立在六面大旗跟前,对天祝祷说:“胡虏大逆不道,胆敢冒犯天理。现在皇帝授予我军旗战鼓,命我率军前往消灭元凶。看见我军大旗的敌人必定头晕眼花,听到我军鼓声的敌人必定魂飞魄散。”祝祷之后,便命令被捉的敌人跪在大旗前,将其拦腰斩断,再将其连头部分横放于路的左边,带足部分横放于路的右边,取其血涂在大小战鼓上以示行祭。然后,让大旗从敌尸的头、足之间通过;接着,大军兵马紧随大旗前进,出境去战胜敌人。这种杀敌取血涂鼓行祭的仪式,也叫作“祭敌”。
[解说]
《衅鼓篇》是《太白阴经》卷五《预备》总题中之第十六篇,其中心思想是通过记述古代实施战争前以杀俘取血涂鼓这种行祭仪式,着重揭示其震慑敌人、鼓舞士气的作用问题。
“衅”字本义,是谓“血祭”,即指杀生取血涂物以行祭祀之仪。此种“血祭”仪式,在我国古代大约始于商周前后。据《周礼•春官宗伯•天府》记载:“上春衅宝镇及宝器。”汉郑玄注曰:“衅,杀牲以血血之。”郑注是说用所杀的牲畜之血涂抹宝镇(即玉圭之类的珍贵玉器)和宝器(指象征王位的祭器)以行祭礼。而李筌本篇所称的“衅鼓”,即杀俘取血涂鼓以行祭礼之事,则始见于春秋时期。《左传• 僖公三十三年》这样记载:“孟明(秦将,在峭山之战中被晋军俘获)稽首曰:‘君(指晋襄公欢)之惠,不以爨臣衅鼓,使归就戮于秦’。”西晋杜预在其《春秋左氏传集解》中注云:“杀人以血涂鼓,谓之‘衅鼓’。”这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衅鼓”一词又见于《左传》之《成公三年》、《昭公五年》、《定公四年》等篇。由此可见,我国春秋时期杀俘取血涂鼓以行祭礼之事,是比较普遍的。此种“衅鼓”之仪,一直沿用于唐代以后。
从李筌本篇所述“衅鼓”仪式的全过程来看,此种以杀俘取血涂鼓的行祭方式十分残忍。这充分暴露了封建统治阶级肆虐俘虏的残暴性。这是应予批判和摒弃的封建性糟粕。但是,从其所称“皇帝授我旗鼓,翦灭凶渠。见吾旗鼎者目眩,闻我鼓肇者魄散”等祭辞内容来看,无疑是一篇极具煽动力的战前讨敌檄文,在客观上较好地起到了声讨和震慑敌人、动员与鼓舞士气的重要作用。这应当看作李筌专设《衅鼓篇》的理由和目的所在。

屯田篇第五十九
[原文]
经曰:《洪范》“八政”,以食为先。①是以商鞅入秦行垦草之令②,夷吾霸齐富农功之术③。夫地所以养人④,城所以守地,战所以守城。务耕者,其人不衰;务守者,其地不危;务战者,其城不围。
四海⑤之内,六合⑥之中,有奚⑦贵?曰:贵于土。奚贵于土?曰:人之本。奚贵于人?曰:国之本。是以兴兵伐叛而武爵任,武爵任则兵胜⑧;按兵务农则粟富,粟富则国强。⑨人主恃农战而尊⑩;三时⑪务农,一时讲武,使士卒出无余力⑫,入有余粮。所谓兴兵而胜敌,按兵而国富也。
合屯田六十顷⑬:四十顷种子⑭,五顷大豆种子,五顷麦种子,五顷麻种子,五顷荞⑮种子。屯外五十亩菜,不入⑯,至秋纳宴设厨;四十亩蔓菁⑰种子;十亩萝葡种子。已上种子,各依乡原种。
一屯六十丁⑱,一丁日给米二斤,一日一石二斗,一月三十六石,一年四百三十二石。
牛料⑲:一屯六十头牛,日给豆五升,十月一日起料,四月一日停。一日三石,一月九十石,六月⑳五百四十石。
一屯丁粮㉑、牛料、种子、耒屯坚耒㉒,束以长三百七十八尺五寸三分三毫㉓,绳之四分之一长九十三尺六寸三分四毫㉔。四月磔橛㉕,绳内有田一亩。对屯田官㉖分三等田,内上、中、下,未之以三尺五寸圈成束㉗,则耒数三等可知。
耒屯苗子横耒,取三等束㉘。对屯田官打下苗子㉙,斗升合数㉚,为两绢袋各乘苗子㉛,一椀与屯田官者耒使对㉜,一椀与耒使掌者㉝,屯官封其后,恐有耗损者,耒米取子一斗平量对屯田官,捣耒得几米为率㉞,则一屯斛斗㉟可知。
等级㊱:殊等㊲九千石,第一等七千石,第二等六千石,第三等五千石。岁无水旱灾蝗㊳,满四千石者,屯官有殿㊴。
一军载粟㊵一十二万八千石,六分支米九万石㊶。以殊等屯一十四余万二千石,方支一岁粮。
《神农书》㊷曰:“虽金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十万,而无粟者,不能守也。”㊸故充国伐西戎㊹,杜茂守北鄙㊺,创置屯田,以为耕植也。
[注释]
①《洪范》“八政”,以食为先:《洪范》,是《尚书•周书》的篇名。“八政”出自《洪范》篇,其内容为:“一曰食,二曰货,三曰祀,四曰司空,五曰司徒,六曰司寇,七曰宾,八曰师。”唐孔颖达《尚书正义》对《尚书》“八政”做了最好诠释,指出:“八政者,人主施政教于民有八事也。一曰食,教民使勤农业也;二曰货,教民使求资用也;三曰祀,教民使敬鬼神也;四曰司空之官,主空土居民也;五曰司徒之官,教众民以礼义也;六曰司寇之官,诘治民之奸盗也;七曰宾,教民以礼待宾客相往来也;八曰师,立防寇贼以安保民也。八政如此次者,人不食则死,食于人最急,故教为先也。”可见,治国之“八政”当以发展农业、解决粮食为第一政务。
②商鞅入秦行垦草之令:商鞅,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公孙氏,名鞅,因其是卫国人,故亦称“卫鞅”。后人秦国辅佐秦孝公推行变法改革,奠定了秦国富强的基础。垦草之令,即商鞅变法时所颁布的《垦草令》,详见《商君书•更法第一》。垦草,垦荒种粮。
③夷吾霸齐富农功之术:夷吾,管仲之名,字仲。春秋初期著名政治家。他任齐相辅佐齐桓公小白推行以“富国强兵”为中心内容的变法改革,使齐国富强而一跃成为春秋五霸之首。农功之术,指管仲倡导并实行的奖励农耕、发展生产的强国富民之策。
④“夫地所以养人”至“其城不围”诸句:语出《尉缭子•战威第四》。但诸句中的两“人”字,《尉缭子》原著皆作“民”。此系唐人避唐太宗李世民名讳而改。
⑤四海:古以中国四境有海环绕,并各按方位为东海、南海、西海、北海,故有“四海之内”之说。犹言天下,泛指全国各地。
⑥六合:古以天、地、东、南、西、北为“六合”,即指整个宇宙空间,亦泛指天下。
⑦奚(xī):本篇这里作疑问词。意思是:何;什么。
⑧“兴兵伐叛而武爵任,武爵任则兵胜”二句:语本《商君书•去强第四》。武爵任,即《商君书》“武爵武任”之略语,意思是依据武功大小授以武职和爵位。
⑨“按兵务农则粟富,粟富则国强”二句:语本《商君书•去强第四》。按兵,原文误作“按民”,今据《商君书》校改。此谓止兵不动,亦指没有战事的和平时期。粟富,谓粮食富足。
⑩人主恃农战而尊:人主,即君主,帝王,指古代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农战,即“耕战”,指农耕与战争。古代统治者重视农耕和战争,并主张两者紧密结合以为治国安邦之策。最先倡导此说者为商鞍。尊,指地位尊贵。
⑪三时:旧时指春、夏、秋三个农忙季节。下文的“一时”,则指冬季农闲时节。
⑫出无余力:出,指出兵打仗。无余力,谓不遗余力,或曰全力以赴。
⑬合屯田六十顷:指一个屯田单位合计有耕地六十顷。合,合计,共计。
⑭四十顷种子:指在六十顷屯田耕地中,有四十顷为种子田。
⑮荞:荞麦。
⑯不入:谓不计算在内。
⑰蔓菁:亦称“芜菁”,俗称“包包菜”或“大头菜”,块根可做菜食用。
⑱一屯六十丁:一屯,指一个屯田单位。丁,旧时指到了服劳役年龄的男子,故又称“丁男”。
⑲牛料:指喂牛的饲料。
⑳六月:指六个月。按照李筌记述,唐代规定屯田单位给牛喂饲料时间,是从农历十月一日开始,到次年四月一日停止,期间整整六个月。故“六月”是为六个月,亦即半年时间。
㉑丁粮:指丁男的口粮。
㉒耒屯坚耒:意思是,耕种屯田要备有坚固的农具。耒(lěi),即耒耜(—sì),本指耕地农具,这里借指耕种。屯,指屯田耕地。坚,坚固。
㉓束以长三百七十八尺五寸三分三毫:束,本谓捆绑,拴缚,本篇这里引申谓丈量。联系下文似指丈量土地。长三百七十八尺五寸三分三毫,指丈量土地面积所用绳子的总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