⑩致死:义同“至死”,谓到死不变。致,这里通“至”。
⑪困兽犹斗:语出《左传•定公四年》。句义谓被围困的野兽仍然拼命搏斗。比喻处于绝境之中仍作竭力挣扎。
⑫蜂虿有毒:语出《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虿(chài),蝎子一类的毒虫。
⑬“令其半济而击之”至“蔑有斗心”诸句:语本《左传•定公四年》。半济,指渡河渡过一半。蔑,无,没有。斗心,犹“斗志”。
⑭金鼓蔽山:指金鼓之声响彻山野,形容兵阵之盛。金鼓,本指锣和鼓,这里指战鼓。古代作战,击鼓进兵,鸣金(敲锣)收兵。蔽,覆盖,遮掩,这里可作“响彻”解。
⑮旗帜依林:指旗帜遍插林中,形容兵阵之盛。
⑯斥:瞭望,侦察。
⑰建瓴水于高宇之上:语本《史记•高祖本纪》。意思是从高屋脊上倾倒瓶中之水。形容居高临下、难以阻挡之势。瓴(líng),陶制似瓶的容器。
⑱砉然(huā—): 象声词。常用以形容急促的破裂声、折断声、开启声、高呼声等。
⑲滞霤:指雨水停留于屋檐上。霤(liù),指屋檐水,亦指屋檐。
⑳“又如破竹”至“无复著手”诸句:语出《晋书•杜预传》。著手,谓动手,用力。
[译文]
经典上说:从前的时候,善于用兵打仗的人,指挥作战就像用手转动木头和石头一样灵活自如。木头和石头具有的特性是,圆形的就容易滚动,方形的就容易静止。能够滚动的木头和石头,不是因为它们自身会滚动,而是一种态势使其不得不滚动;能够静止的木头和石头,不是因为它们自身会静止,而是一种态势使其不得不静止。
指挥部队对敌作战,当战斗在自己国土上进行时,士卒由于怀乡恋土就容易离散;把部队投置于死地作战时,士卒由于没有退路就会拼命作战。士卒的离散,不是因为他们本能就离散,而是形势迫使其不得不离散;士卒的拼命,不是因为他们愿意拼命作战,而是形势迫使他们不得不拼命。木头和石头的滚动或静止,原因不在木头和石头本身,而在于控制它们滚动或静止的人;士卒的离散或拼命死战,原因不在士卒本身,而在于制约其离散或死战的战场态势。这就是根据形势而指挥部队对敌作战的原则。
没有见到有利条件就同敌人交战,纵然兵力众多也一定要失败;见到有利条件而与敌人交战,即使兵力寡少也一定会胜利。所谓有利,是指捕捉到了敌人的短处,而发扬了我军之长处。见到对我军有利的时机就兴兵作战,而对我军不利时就按兵不动。见到有利条件而适时把握住有利时机,这是帝王事业赖以成功的资本。因此说,有利时机的到来,其时间之短暂急促都不容有喘息机会,先于有利时机而行动就太过头了,后于有利时机而行动就来不及了。见到有利条件不要失去,遇到有利时机不要迟疑;如果失去有利条件,错过有利时机,反而会遭到危险祸害。(只有做到见利不失,遇时不疑,才能使部队行动起来)如同迅雷不及掩耳、闪电不及闭目那样猛烈迅速,开进时如同惊马飞驰,战斗时如同猛兽狂奔。这就是依据有利条件和有利时机而指挥部队对敌作战的原则。
对敌作战的时候,左边依据河流沼泽,右边依据丘陵山地,背靠高地而面向平原,可凭据高地之险而向下攻击处于低地之敌。这就是在平原地区指挥部队对敌作战的原则。
迫敌作战时不要将敌人逼近到水边,(如果逼近到水边,)敌人知道不免于一死,就会拼死命抗拒我军。被围困的野兽仍将拼命搏斗,黄蜂和蝎子尚用毒刺螫人,更何况于人呢?如果让敌人渡河而渡过一半时再攻击他们,这样,前面过了河的敌人感到可以逃脱,后边尚未过河的敌人思慕急于渡过,那么,敌人就会争相逃跑而无斗志了。对于逆水向我而来的敌人,我军要迎战并将其击灭于水中。这就是在水上指挥部队对敌作战的战法。
左右两边都是山岳,沟壑深险狭窄,在这里与敌人遭遇时,我军就大敲金鼓使其声响彻野,遍插旗帜于山林之中,(以示我军兵阵之盛;)要登高远望侦察敌情,使人马不断神出鬼没。这就是在山谷地带指挥部队对敌作战的战法。
所谓形势有利,是指对部队作战的便利;山水平陆,是指部队作战所依据的地形。善于用兵打仗的人,就是依靠有利形势战胜敌人,依靠地形增强自己力量,依靠智谋计策夺取胜利。这就是凭借有利形势指挥部队对敌作战的原则。这如同从高屋脊上倾倒瓶水一样,哗啦一声直泻而下,没有什么可以阻挡的;又像刀劈竹子一样,破开数节之后,整个竹子便迎刃自解,不再需要动手用力了。
[解说]
本章以《作战篇》为题,作者李筌从分析作战中的“势”入手,旨在着重论述将帅指挥部队对敌作战应当注意掌握和运用的重要军事原则。综观全篇可以明显看出,作者主要阐明如下两个重要军事原则:
一是“造势任势”的军事原则。
《孙子兵法•势篇》指出:“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任势者,其战人也,如转木石。木石之性,安则静,危则动,方则止,圆则行。故善战人之势,如转圆石于千仞之山者,势也。”显而易见,孙子所讲的“势”,是指“兵势”,也就是说,将帅在凭借强大军事实力的基础上,依据一定的战略企图,通过巧妙部署兵力和运用作战方式方法所造成的一种客观作战态势。李筌恰是在继承孙子这一“势论”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阐明了“造势任势”这条重要军事原则。作者以木石的“行”与“止”的原因“不在木石,而制在于人”为喻,分析指明了士卒之所以“自斗于其地则散,投之于死地则战”,其原因也不在于士卒自身,“而制在于势”。意思是说,士卒在战斗中之所以会呈现“离散”或者“死战”状态,这是由于将帅通过主观能动作用而创造的那种客观作战态势所制约的结果。从李筌关于“势”既可以使士卒离散,又能够使士卒拼命死战的辩证论述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到,作者已经认识到“势”有二重性的特点,亦即“势”有好与不好、有利与不利的两种特性之别。这就深刻地揭示了负有指挥重任的将帅,能否善于创造和运用好的、有利的作战态势,这对军队作战的胜败具有极其重大的影响和作用。那么,怎样才能创造和运用好的、有利的作战态势呢?李筌强调指出:“夫善用兵者,以便胜,以地强,以谋取,此势之战人也。"这就告诉我们,一个善于用兵打仗的将帅,一要善于依靠便利形势战胜敌人(即“以便胜”),二要善于依靠有利地形增强力量(即“以地强”),三要善于依靠智谋计策夺取胜利(即“以谋取”)。作者认为,将帅如果切实做到了以上这三个“善于依靠”,那么,也就是真正懂得了如何凭借有利态势组织指挥部队对敌作战(即“此势之战人也”),从而就能确保在对敌战争中达成如同“高屋建瓴”之水向下倾泻而表然无阻,如同“破竹数节”之后而迎刃自解的辉煌战果了。显而易见,李筌所论之上述思想观点,是正确而值得肯定的。
二是“见利乘时”的军事原则。
李筌在充分论证“造势任势”重要意义与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战争指导者必须掌握和运用的“见利乘时”这条重要军事原则。他说:“见利乘时,帝王之资。”可见,作者认为,实施“见利乘时”重要军事原则,乃是帝王事业赖以成功的资本。基于此种认识,李筌对何谓“见利乘时”以及怎样实施的问题,做了深入分析和论述。他首先指出:“利者,彼之所短,我之所长也。”可见,李筌所说的“见利”,就是指利用敌人之短、发扬我军之长。他进一步指出:“未见利而战,虽众必败;见利而战,虽寡必胜。”这就充分阐明了将帅在组织指挥部队对敌作战的时候,能否真正实施"见利而战"的作战指导原则,直接关系着战争胜败这一重要道理。据此,李筌强调战争指导者在实施对敌作战中,必须做到“见利而起,无利则止。”唯其如此,才能有胜无败。
李筌在详细阐释“见利”问题之后,又对“乘时”问题做了深刻剖析。作者所讲的“乘时”,就是抓住击敌的有利时机的问题。认为,能否抓住此种有利战机而对敌人适时予以打击,这对战争的胜败至关重要。他说:“时之至,间不容息,先之则太过,后之则不及。”深刻揭示了战机具有来去急匆、稍纵即逝的特点,先于有利时机而行动就太过头了,后于有利时机而行动就来不及了。据此,李筌要求统兵打仗的将帅在捕捉战机问题上,既不可“太过”,也不可“不及”,而要适时准确地抓住到来的有利战机,迅速予敌以狠狠打击。他强调,将帅指挥对敌作战,只有做到“见利不失,遭时不疑”地进攻敌人,才能使部队行动起来如同“疾雷不及掩耳,卒电不及瞑目;赴之若惊,用之若狂”那样迅猛无敌,从而赢得对敌战争的胜利;反之,“失利后时,反受其害。”这是十分正确的结论。
李筌这里强调的“见利乘时”问题,实质讲的是如何正确选择击敌的战略时机问题。作战时机,特别是决战时机,选择得是否适时有利,将直接关系到战争胜败的结局。在战争史上,因战机选择准确,做到了“见利乘时”,从而赢得战争胜利的比比皆是。魏晋时期的西晋灭吴战争就是最为典型的战例之一。魏元帝(曹奂)咸熙二年(公元265年),司马炎取代曹魏而建立西晋之后,在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采取了一系列正确措施,经过十余年的持续稳定发展,使西晋变成“国富兵强”(见《资治通鉴•晋纪二•武帝咸宁五年》)的大国,具备了灭吴的雄厚实力。相反,吴国在末帝昏君孙皓的残暴统治下,出现了“吴之将亡,贤愚所知”(《三国志•吴书•三嗣主传第三》裴松之注引《襄阳记》)的衰败局面。晋武帝司马炎正是在这种极为有利的形势下,及时采纳了镇南大将军杜预、中书令张华等人的建议,于晋咸宁五年(公元279年),对吴国发动了猛烈进攻。此役,晋军最高统帅晋武帝司马炎在作战指导上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能从敌我双方情况和地理条件的实际出发,采取其父司马昭十六年前提出的灭吴计划的“因顺流之势,水陆并进”(见《资治通鉴•魏纪十•元帝景元三年》)的正确作战方针,充分利用长江顺流而下的地理态势,以二十余万大军分六路齐进,给吴国造成不可阻挡的“破竹”之势,从出兵到占领吴都建业(今南京),仅用四个月时间,就灭亡了吴国,完成了统一全国的大业。
“造势任势”和“见利乘时”,是用兵作战所必须遵循的两条带规律性的军事原则,因而也是为历代兵家所积极关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然而,能像李筌那样对此两条军事原则给以较为全面系统的论述,既揭示其各自的军事内涵和实质,又阐明其意义、作用以及如何实施等问题者,这在唐代以前并不多见。因此,我们可以毫无疑义地说,唐代兵学家李筌关于“造势任势”和“见利乘时”两条重要军事原则的理论认识,不仅是对我国古代军事思想的丰富和发展,而且对今天在现代条件下的战争,如何创造战胜敌人的强大作战态势,如何正确选择战略时机予敌以有力打击,仍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攻守篇第二十二
[原文]
经曰:地所以养人②,城所以守地,战所以守城。内得爱焉②,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战也。守不足,攻有余③。力不足者守,力有余者攻。
攻人之法,先绝其援,使无外救,料城中之粟,计人日之费,粮多人少,攻而勿围;粮少人多,围而勿攻。力未屈、粟未尽、城尚固而拔者,攻之至④;力屈、粟殚⑤、城坏而不拔者,守之至也。
夫守城之法,以城中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老弱为一军。三军无使相遇⑥,壮男遇壮女,则费力⑦而奸生;壮女遇老弱,则老使壮悲⑧、弱使强怜;悲怜在心,则使勇人更虑、壮夫不战。
故曰:善攻者⑨,敌不知所守;善守者,敌不知所攻。微乎,微乎!至于无形;神乎,神乎!至于无声,故能为敌之司命。
[注释]
①“地所以养人”以下三句:语出《尉缭子•战威篇》。但《尉缭子》原著每句末均有“也”字。人,原著作“民”,李筌因避唐太宗李世民名讳,而改“民”为“人”。
②“内得爱焉”以下四句:本篇原作“内得爱焉,所以攻”二句。但钱熙祚校注称:“《司马法》云:‘内得爱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战也。’此下文亦攻守并举,疑‘内得爱焉’之下有脱文。”从本篇以"攻守"为篇题以及文中着力阐述“攻守并举”之文字内容来看,钱说为是。故从钱说以《司马法•仁本篇》补足本篇所脱之引文。
③守不足,攻有余:语本《孙子兵法•形篇》:“守则不足,攻则有余。”
④攻之至:意思是进攻作战中最好的。至,达到极点之谓,多用以形容事物尽善尽美。
⑤殚(dàn):尽,竭尽。
⑥相遇:相逢,相合。本篇指男女混编一起。
⑦费力:耗费精力。
⑧老使壮悲:谓老年人会使壮年人产生悲哀。
⑨“故曰:善攻者”至“故能为敌之司命”诸句:语出《孙子兵法•虚实篇》。但“不知所守”、“不知所攻”二句中的“知”字后面原著皆有“其”字。司命,谓主宰命运,亦指关系命运者。
[译文]
经典上说:土地是用来养活百姓的,城池是用来守卫土地的,战斗是用来保护城池的。对内得到民众的爱戴拥护,才可以守土卫国;对外保持强大的威慑力量,才可以战胜敌人。实行防守,是由于兵力不足;采取进攻,是因为兵力有余。换言之,兵力不足的就防守,兵力有余的就进攻。
进攻敌人的方法是,首先要断绝敌人的增援,使其得不到外部的救兵,然后估量敌人城中的存粮数,计算其每人每天的消耗量,如果城中粮多人少,就迅速攻城而不围困;如果城中粮少人多,就采取围困而不进攻。对于兵力尚未屈竭、粮食尚未用尽、城防仍然坚固的敌人,而能把敌城攻克下来的,这是进攻作战中最好的战果;兵力已经屈竭、粮食已经用尽、城池已经毁坏,城池却没有被攻下来的,这是防御作战中最好的战果。